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良辰-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有时候,我们两个都无事可做,就牵手到火车站外面的台阶上坐着看每一个来到或者快要离开这个城市的陌生人,我们一人喝着一罐啤酒,有时候我问他,我们会离开这里吗。
他说,不会。
他这么说的时候,一口气喝光罐里的啤酒,站起来,把空罐子放在地上,一脚踢开。罐子飞了很短距离,就落到地上,滚着,像一次准备不足的高潮,让人沮丧。
他坐下来,赌气似的,把手放在我头上,把我的脑袋压入他的怀里,在我耳朵旁边说,不会。
顾良城的家在城北最靠近火车站的一个公寓里,随时能听见火车的轰鸣,他养了一只猫,让我觉得特别奇怪。我常常厌恶地看着那只猫,然后从它身边躲躲闪闪地走开,顾良城一把把猫抱起来,问我说,你不喜欢猫吗。我说,是的,活生生的多讨厌。
那只猫肯定特别恨我,因为我来了以后它常常在外面流浪,有时候几天都不回来,顾良城说,说不定它已经去了一趟北京回来了。可能现在到了哈尔滨。
它在家的时候也尽量离我很远,站在衣柜上,从一个很高的角度看我,眼睛很大,脸非常瘦,神情有时候冷漠,有时候又很可怜,它就那样看着我,在顾良城出去买东西的时候,直到我终于哭了出来。
我会给她打电话,和顾良城在一起的一个星期之内我给她打了三次电话,她问我什么时候去看她。还有一次,一个男人打电话给我,问我什么时候去看她,他很生气,他说你到底在忙什么。我说我真的很忙。很忙。所以男人妥协了,他说好吧,你管好自己的事。
那一天是十一月二号。我和顾良城在一起,一个星期。
十一月三号下午我去看她,从顾良城家出来以后,要坐整整一个小时的汽车,我拿着一本小说在汽车上看: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
我坐在公共汽车最后一排,看那本书,神色迷茫,窗户关不牢,风吹得我很冷,我就这样坐着,直到我都差点忘记了我是为什么要坐这班车,然后我下车,远远就可以看见她住的那栋楼,于是我迅速把身上廉价而闪烁的项链手镯之类取下来,放在包里面,用黑色的橡皮筋扎起我乱蓬蓬的头发。
我站在一楼等电梯的时候就看着旁边的牌子,一楼,门诊。二楼,胃肠科。三楼,四楼,然后她在十一楼。十一楼,肿瘤科,精神科。
肿瘤。我常常想这是怎样的两个字,真的妙不可言。
她隔壁房间的女孩据说是脑神经有问题。她说,她长得和你真像,你不觉得吗。
我说哪里像,人家比我漂亮多了。
那天我去的时候她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我们彼此的神情都柔和了许多。我坐在她床边,摸了摸她的手然后被吓得缩了回来。她常常闭着眼睛,一句话都不说,在我身边,艰难而安静地呼吸,我就站起来,说,我走了。她说你快走吧,有什么自己的事情,要做好。
我说好的好的,你可不可以不这么啰嗦。
她神情落寞,说,对不起。
我转身就走了,潇洒得一塌糊涂。
那天顾良城上班,一个晚上都没有回家。他大概在烧一个同火车差不多大的超级锅炉。我和他的猫彼此无趣地相互对峙着,心照不宣,毫不掩饰对对方的厌恶。
十一点过,我到楼下去买了一瓶尖庄,三块五。然后开始喝酒,白酒的味道很甜,无疑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可口可乐,我一口一口地喝着,头一晕就跌倒在地上,那时候可能是十二点。猫在远处看着我,终于缓慢地向我走来,然后,在我的腿上匍匐下来,低低叫了两声,很安静地睡着了,身体非常温暖,且随着呼吸上下起伏着,我想赶它下去,但终于没有落下手,我靠在柜子门上沉沉睡去了,感到它呼吸的频率,并且随之呼吸着,真好,它还这么小,真好,它什么都不知道。
早上顾良城回家的时候一定看见我了,我蜷着身子,像卖火柴的小姑娘,抱着他的猫睡在椅子上,他叫醒我说,好好的有床怎么不睡。
我迷迷糊糊,看着他,说,床上好冷。
后来他低头吻我,用力地快要把我的头骨弄碎,他说,我爱上你了。
他一定闻到了我嘴里面臭烘烘的酒味,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头。
我就尴尬地笑了。我说你有多爱我。会像我妈妈那样爱我吗。会永远都不离开我吗?
他疑惑地看着我,然后说,会的。会的。
我起身过去抱他,猫从我的腿上一跃而下,敏捷地从窗口跳走了,我抱着他的脖子,感到身体被无限地拉长了,拉成了一个忧伤的形状,飘浮在屋子里,我的脸成了弯曲的样子,他的也是,我们靠在一起,一切都刚刚好,他顿了顿,神清气爽地,说,我们出去吃早饭吧。
第二部分在人间(4)
吃早饭的时候居然遇见苏元,他背着大包,看样子要出远门。顾良城先看见了他,他说,那不是你以前的男朋友吗。于是我也抬头去看,在路边的小面摊,我们两个灰头土脸如过街老鼠,而苏元穿着艳黄色的登山服,背着高过头顶的包,像一个殖民者,神气活现。
他在火车站门口站了一会,环视四周,然后,走了进去,他身边一个戴小红帽的男人一路跟着他快步走,像在谈生意。
我们呆呆看了他一会,被一种巨大的挫败感击中了。我说,他会永远都不回来了吗。
顾良城恶狠狠地说,当然不可能。
接着赌气似的,他问我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再过一分钟。我说。
一分钟以后我们结婚了。傻头傻脑地站在镜头前面作出微笑的姿态。一分三十秒以后我们生了一个女儿,穷得只能吃萝卜。两分钟后这个孩子进入了让人烦躁的青春期,拍着门骂我说你为什么要生下我,你问过我的意见吗。两分零一秒我在家中发现了别的女人的痕迹装作毫不知情。我洗着衣服拖地并且听他们父女两个对我抱怨菜色不好嘲笑我落后于时代的时候是第三分钟的事情。到了第四分十秒的时候我躺在病房里面恶心得要死,但装作若无其事地看每一个人,打电话给我的女儿,告诉她说,你别担心,我没事。与此同时,另一只手在点滴针的冲击下隐隐发抖。四分二十秒的时候,我就死了。全身血管爆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而这些所有不过是因为我在不到五分钟以前答应了一个男人的玩笑似的求婚,我就这样把自己葬送了。
现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还在吃我那碗面,顾良城不耐烦地说,你能不能吃快一点。
我抬头看他说,我还要加一点酱油。
他给我拿过酱油瓶子,骂了一句脏话。
我回敬了他一句更脏的。继续吃面。
然后,电话响起来了。是她。
她说,你在干什么。
我说,吃早饭。
她就笑了,她说我也刚刚吃了早饭。他们做了青菜粥给我喝,很好喝。
不等她问,我就急急地说,我明天来看你。心跳得很快。
好的。她说。
我迅速挂了电话。
顾良城问我,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我说。
二.寻找顾良城
很久以后,女主角将回到她出生的城市,寻找那个叫做顾良城的男人。他是所有故事里惟一的男主角。
我是这样安排我的小说的,这样显得更沧桑一点。
在我的想法中,这个女人那时候应该不小了,可是还很年轻,头发很短,几乎是平头,她走到火车站那一带,在店老板疑惑的目光中吃了一碗面,问他说,你认识顾良城吗。
他说,谁?顾什么?
她说,算了。
她是应该说算了呢,还是继续找下去,这是一个问题,虽然只在一念之间。但我决定不让她找到他,因为我和任何一个小说家那样以折磨自己手下的人物为乐。
我想到那个夜里,她走过她们第一次认识的路,然后打车去医院看另一个早就不在那里的女人,那些人,人,人,白袍子,红嘴唇,黄皮肤,黑头发,蓝眼睛,尖耳朵,她随便抓住一个人问他话,她说你还记得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女人吗,她进来的时候很年轻,出去的时候很老,并且,再也不会来了。
她这样说了,那个人第一反应就是扭头到处找摄像机,问她说,又是哪一档整人的综艺节目?
那栋楼很高,所以虽然很旧,却一直没有被拆掉,她从一楼一路走到十一楼,推门进她以前的房间,里面的一屋子正在看电视,显得很开心,床上躺着一个看起来很老的男人,头发掉光了,皮肤很干,整个房间发出一种恶心的气味,但是他还很开心地看着电视,看见她,问她说,你找谁。
她说,对不起,走错了。
其实她不知道,她们都不知道,那个男人就是顾良城。他曾经很英俊,曾经人人都爱,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她走下楼梯的时候差点跌了一跤,终于在九楼楼梯口蹲下,哭了起来。她抖着手摸了一支烟出来,点上,深深吸了一口,感觉肺部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她想,我再也不要回来了。
她已经忘记了,可是我还记得,很久以前她也这么想,她站在楼下,抬头看那些窗口,她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还是去找顾良城。虽然她找不到他,不过,如果她不找,又如何找到他呢?
我写出一些字,写错了就用横线划掉,谁知道我都写了多少不负责任的话啊,如果她知道,她不知道会多么恨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