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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 3作者:[美]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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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谈话的挑战之一,是你的回答常把我们带到这么有趣的方向,以致有时会让我忘记我原先的问题。但这一次我没忘。我们原来在讨论婚姻。我们在讨论爱及其要求。
爱没有要求。这就是爱之所以为爱。
如果你对祂人的爱带有要求,就根本不是爱,而是仿冒品。
这就是我在这里要告诉你的。这是我在回答你这里的每个问题时,所用种种方法对你说的。
比如,就以婚姻而言,你们会交换誓约,这却是爱所不要求的。可是你们要求,因为你们不知道爱是什么。因此你们就互相要求对方做出承诺,这却是爱绝不会要求的事。
那你就是反对婚姻了!
我什么也没「反对」。我只是描述我看到的。
你们可以把我看到的情形改变。你们可以把「婚姻」的社会结构改变,要它不要求爱所绝不会要求的东西,却宣告爱只会宣告的东西。
换句话说,改变结婚誓约。
不止。改变期望,因为誓约是建立在期望上,这些期望很难改,因为那是你们的文化传承。而文化传承又来自你们的人文神话。
我们又转回人文神话的话题上去了。那么,你想要做的是什么?
我在这里想为你们指出正确的方向。我看出你们的社会想要走向何方。我希望能找到合适的人类语言,来为你们指出如何去走。
我可以举个例子吗?
请。
你们关于爱的人文神话之一,是宁可给与,而非接受。这已经变成,文化的无上命令。可是这便把你们逼得发疯。造成的伤害远比你们想象的为大。
它使你们陷入恶劣的婚姻中,使你们种种关系陷于失调,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胆敢挑战这目前风行的人文神话。你们视为向导的父母不敢,你们寻求感召的教士不敢;你们期望厘清心理情结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不敢,甚至你们视之为精神领袖的作家与艺术家也不敢。
因此,歌词、故事、电影、指南、祈祷、说教通通在呵护这种神话。结果是你们全都要去符合它。
可是你们却做不到。
但问题却不在你们,而在那神话。
爱不是给与重于接受?
不是。
不是?
不是。从来就不是。绝对不是。
可是你自己刚刚才说「爱没有要求」。你说,这就是爱之所以为爱。
没错。
好哇,可是那很像「给与重于接受」呀!
那你就需要再读读第一部的第八章。我这里所说的在那里解释得清清楚楚。这一套对话集本意就要你们连续阅读,并且当作一个整体。
我知道。但是总有一些人没读过第一部就读了这第三部。所以,可不可以请你解释一下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坦白说,虽然我以为我已懂了这档子事,你如果能帮我温习一遍,还是有用的。
好吧,那就开讲!
你们所作所为的一切,都是为自己而做。这是因为你们都是一体。
你为别人做什么,你就是在为自己做。你未能为别人做,也就是未能为自己做。对别人好的,就是对自己好,对别人有害的,就是对自己有害。
这是最基本的真理。然而这又是你们最常漠视的真理。
在你与人的关系中,只有一个目的。这关系的存在只是一个载具,让你去决定、宣告、创造、表达、体验和实现你关于向自己真正是谁的最高意象。
如果你仁慈、体贴、关怀、分享、慈悲与爱怜,那么,当你与人共处,你就是这些情感,则你就让你的本我体验到最恢宏的经验而你投身到肉体中,本来为的就是如此。
这就是你为什么投身到肉体。因为只有在物质的相对界域,你们才能觉知自己是这些情感。在绝对界域(你们是从这界域来的)是不可能有这种体验的。在第一部中,我对这情况的解释要详细得多。
假如你并不爱本我,任许本我受辱、受损、受毁,则你就会延续这种行为,让自己去经验这种损、毁、屈辱。
然而,如果你真是仁慈、体贴、关怀、分享、慈悲与爱怜的人,则你就会把自己包括在你仁慈、体贴、关怀、分享、慈悲与爱怜的人之中。
事实上,你会以自己为始。你会首先把自己置于这些情感中。
生活与生命中的一切都依你们想要是什么而定。比如,假设你想要与所有的人为一体(也就是,如果你想要把一个本来就知道的概念具体经验到),你就会发现自己所思所言所行很不一样,不一样到让你可以体验到和证明到跟众人一体。当你由这种体验和证明而做某些事情,你将不会觉得那是为祂人而做,却是为自己而做。
不论你想要的是什么,情况都会如此。如果你想要的是爱,你就会跟祂们做爱的事。但不是为祂人,而是跟祂人。
要注意这不同处。明察秋毫。你跟祂人做一些爱的事,为的是你的本我以便你能够实现和体验关于你的本我,关于你真正是谁的最恢宏意象。
就这种意义而言,为别人而做任何事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凡是你想要做(act)的任何事,都是「演出」(an“act”)。你在「演」。也就是说,在创造,在扮演一个角色。只不过你不是在假装。你是在实实在在做人。
你是人。而你是什么样的人,是根据你的决定与选择。
你们的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整个世界就是舞合,人人都是演员。
祂又说过:「是与不是,乃关键所在。」祂还说过:「对自己真,就不可能对任何人假正如昼之与夜必然相随。」当你对自己真,当你不背叛自己,则那「看来像」是「给与」的,实际上是在「接受」。你名符其实是把自己还给自己。
你真的不可能「给与」别人,因为并没有「别人」。既然我们都是一体,则唯一存在的,就是你。
这有时好像在玩文字「游戏」。不同的字搬来搬去,意义就不一样了。
这不是「游戏」,是魔术!这不只是换字来改变意义,而是换知觉(perception)来改变体验。
你们对一切事物的体验,都是以知觉为基础,而你们的知觉,又以领会为基础。你们的领会则建立在你们的神话上。也就是,以别人怎么告诉你们为基础。
现在我告诉你们:你们当前的人文神话对你们没有用。它们没有把你们带往你们说你们想要去的地方。
你们不是对自己扯谎,就是瞎子。你们说你们想要去哪里,可是你们可能是在自己对自己扯谎,不然,你们就是瞎子,没看到你们并没有向那边走。不论就个人,就国家或就整个人类而言,都是如此。
有别的物种做到了吗?
噢,当然。
好吧,我等得够久了。告诉我祂们的事。
马上。马上。但我先要告诉你们如何改变所谓「婚姻」这种人为的发明,好让你们离你们想要去的地方更近一些。
就是不要毁掉它,不要抛弃它而要改变它。
好,好。我真的好想知道。我好想知道人类有没有任何一条路可以表现真爱。所以我要用这一段开始的话题来结束这一段。在爱的表达上,我们应当有些人会说必须设置什么限制?
一无限制。什么限制也不要。这就是你们的婚姻誓约所应当声明的。
我很惊讶,因为这正是我与南希的婚姻誓约中所声明的!
我知道。
当南希和我决定结婚时,我突然心血来潮要写一篇全新的婚约。
我知道。
而南希赞同我。祂同意我们不可能互相交换「传统」婚礼中的誓约。
我知道。
我们坐下,创造了新的婚姻誓约,嗯!就如你说的:「公然反抗文化指令。」对,你们做得很好。我很高兴。
当我们把它写下来,当我们把这些誓约写在纸上准备给教士念时,我真的相信我们两个都是有「灵感」的。
当然!
你是说你没想到?你以为只有在你写书时,我才与你同在?
喔真的,喔。
那么,你何不把你们的婚姻誓约附在这里?
呃?
附上呀,你不是有拷贝吗。附在这里就是了。
可是,我们并不是为了要与全球分享才写的。
当你和我的对话刚开始时,你曾想过是要与全球分享的吗?
附上吧。附在这里就是了。
我只是不想让人以为我在说:「你看,我们写了一份完美的婚姻誓约!」你怎么突然担心起别人怎么以为你了?
算啦。你知道我的意思。
可是,没有人会说这是「完美的婚姻誓约」的。
好吧。
只不过是你们地球有史以来最好的。
叹!
开开玩笑。让大家轻松轻松嘛。
好啦,把那誓约附在这里。我负责。大家会喜欢的。这会让大家对我们这里所说的话有个概念。甚至可以邀请别人也采用这样的婚姻誓约而实际上那根本不是「誓约」,只是声明。
嗯,好吧。这是南希和我在结婚时说的话……,感谢我们所得的「灵感」。
教士:
尼尔和南希今晚到这里来,不是要做庄严的承诺,或互换神圣的誓约。
尼尔和南希是来宣布祂们的互爱,宣布祂们的真情,宣布祂们选择了共同生活与成长;大声在各位面前说出,以盼望由于各位的亲自在场,使祂们的宣布更充实有力。
祂们今晚到这里来,也是期望祂们的缔约仪式将有助于把我们所有的人都结合得更紧。如果各位今晚与伴同来,则让这个仪式成为新的爱之献词。
我们要由一个问题开始:为什么结婚?尼尔与南希对这个问题都做了回答,并把这回答告诉了我。现在我要再问祂们一次,好让祂们更为确定祂们的回答,更为确定祂们的领会,更为确定祂们的真情。
(教士从桌上拿起两朵红玫瑰……。)这是玫瑰之礼,南希与尼尔分享祂们的领会,并纪念祂们的分享。
南希与尼尔,你们曾告诉我,你们清楚了解,结婚并不是为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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