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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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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说什么,德沃? ”
“你们可以让我舒服点。”他的声音突然转为严峻,“请你们告诉我这件事是谁干的。”
那两个人凶狠地瞪着他。
“我不认识你,”他说,“也不认识另外一个人。你敲了我们一笔,没关系,也许是因为你的孩子要动手术。每个人都有日子要过嘛,是不是? ”
没有答案。
“但是背后的主谋者可能是个我认识他而他也认识我的人。
告诉我这个人是谁就够了。”
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沉默。戴黑色假发的人说:“办不到。”语气平板但却斩钉截铁。斯基普有点垂头丧气了。
“至少我试过了。”他说。
他跟那个黄头发的高个子又换回到原先的位置,只是现在一个手里拎个手提箱,另一个拿着袋子。我叫斯基普走到门边,毫不意外地看着他们两个准备用幕布后面的门离开此地。这时候,戴黑色假发的人叫道:“别动! ”
他手上的长管手枪不断在斯基普身上打转,有一阵,我甚至认为他要开枪了。我两手托住点四五手枪,瞄准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把枪朝天花板一指,“我们先走,你们十分钟之后再离开这里,明白吗? ”
“好吧。”我说。
他朝天花板开了两枪。荧光灯管爆了,屋里又是一片漆黑。
枪声很响,灯管爆裂的声音更响,不过,尽管一片黑暗,声响巨大,我却不为所动。我的点四五一直瞄着他们退去的方向,手指头也一直扣在扳机上。
我们并没有遵照指示在那里待上十分钟。我们匆匆忙忙离开那里,斯基普把那个袋子紧紧抓在手上,我则握着手枪。在我们还没过街上车前,卡萨宾已经发动引擎,猛踩了几次油门,发出尖锐的声音。我们慌忙跳进后座,叫他往前冲,在街角转弯,我们话还没有说完,车已经动了。
我们先左转,再左转,转到十七街的时候,却见到博比·鲁斯兰德吊在树上,好像连气都喘不过来的样子。比利·基根在对街,慢慢朝我们走来,还停了一会儿,点根烟。
博比说:“哦,天啊,我真是吓坏了。他们没命地一直往前冲,一定是他们,只有拿到钱想溜的人才会那么不要命。我在比较后面的地方,见是见到他们了,但是来不及跑出来看。你知道吗? 其中一个人手里好像有枪。”
“你没听到枪声吗? ”
他没听到,其他人也没听到。我不觉得意外。那家伙的枪口径不大,在密闭的屋里,枪声或许震耳欲聋,但在室外可能一点声音都听不到。
“他们跳上车子,”博比说,手还指着车子原先停的地方,“车一下子就发动了,我赶快跑出来,想看看他们的车牌。可是我跑得不够快,再加上灯光很暗,所以——”他耸了耸肩,“什么也没见到。”
斯基普说:“尽力就好了。”
“我的身材完全走样了。”博比说,他拍了拍他的肚子,“腿软软的,走路没风,眼睛也不行了,根本没办法跟着球员跑,吹完一场篮球比赛。我死定了。”
“你刚才应该吹哨子的。”斯基普说。
“只可惜我根本没带哨子。你觉得我只要一吹哨子,他们就会弃械投降? ”
“他们可能会朝你开几枪。”我说,“别再想车牌的事了。”
“至少我试过了。”他说,把眼光转向比利,“基根在那里,离他们比较近,可是他连动也没有动一下,只知道坐在树底下,看风景。”
“看你妈的狗屎。”基根说,“我在处理我手上的事情。”
“你是说喝你身上的样品酒是不是? ”
“总要提提神吧。”基根说。
我问博比记不记得那辆车的型号。他抿了一下嘴,还是摇了摇头。“只知道是深色的,现在的车子看起来都差不多。”
“这倒是真的。”卡萨宾说。斯基普同意他的话。我正想问另外一个问题时,比利·基根却说那辆车是水星伯爵,出厂三到四年,颜色是深蓝或黑色。
所有人都住嘴瞧着他。他半点表情都没有,只顾翻他胸前的小本子。“LJK 一九一四。”他念道,“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正在我们不知如何作答的时候,他又说:“这是车牌号码,纽约州的。我在穷极无聊的时候,就先把这些东西记好了。这总比到时候才穷追猛赶要简单一点吧? ”
“去你妈的基根。”喜出望外的斯基普叫道。他还跑了过去,紧紧抱住基根。
“各位先生,请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一位喝了点小酒的人。”基根说。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一瓶样品酒,扭开盖子,头一仰,干掉那瓶威士忌。
“提提神可以吧? ”他说。
第十七章
博比始终恢复不过来,他就是不相信他比比利笨。“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他有点没事找事地说,“我也可以把相关资料在事前就记下来的,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线索。”
基根耸耸肩,“我总得想想办法,免得那两个人冲出来时,我还像傻瓜一样站在那里。”
我问他那两个人上车的时候,是不是还戴着伪装跟面具。
“我不知道。”博比说,“他们应该长成什么样子? 不是都戴着面具吗? ”他用他的食指跟大拇指圈成一副面具的样子。
“他们脸上有没有胡子? ”
“他们当然有胡子,难不成你以为他们有时问停下来刮胡子? ”
“胡子是假的。”斯基普说。
”哦。”
“他们也还戴着假发吧? 其中一个人是深色的,一个人是浅色的。”
“应该是吧。我倒不知道他们戴假发。我——那个地方不是很亮,阿瑟。街灯亮着没错,但他们一溜烟就钻到车里去了,他们又没停下来开个记者会,让记者拍张照什么的。”
我说:“我们最好离开这里。”
“为什么? 我们现在在布鲁克林。我从小就在这里晃,让我缅怀一下旧日时光吧。你从前是警察是不是? ”
“刚才有人开了几枪,别留在这里引人注目。”
“有道理。”
我们走到卡萨宾的车旁,坐了进去,又在附近兜了几圈。等红灯的时候,我告诉卡萨宾怎么回曼哈顿去。我们把账本拿回来了,钱虽然没了,但是现在总算还有命讲这个故事,已经不错了。更好的是,我们还可以到基根的酒吧里共谋一醉。想到这里,大家的心情都变得好得多了,我也能想起回家的正确道路,而卡萨宾更是心领神会,一下子就把回家的路搞清楚了。
在我们接近教堂的时候,我们见到前面有一小群人。有的人只有十几岁,有的人只穿了内衣裤,好像在等什么人。在不远的地方,我听到警笛声。
我本来想叫卡萨宾直接把车开回家,第二天再回来开斯基普的车子。可是斯基普的车停在消防栓的旁边,可能会有点麻烦。卡萨宾把车停了下来——他一时之间还没法把群众跟警笛联想在一起——我跟斯基普下了车。马路对面一个秃头、啤酒肚的男子斜着眼瞧着我们。
我走过去,问他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想知道我是不是管区警员,我摇了摇头。
“有人到教堂捣乱。”他说,“也许是孩子。我们现在看着出入口,警察就要来了。”
“孩子? ”我还特别强调了一下。他笑了。
“我觉得我刚才比在地下室的时候还要紧张。”在我们把车开出几条街之后,斯基普说,“我手里拿了一个洗衣袋,还真有点像人室抢劫一样,更何况你腰间还有一把点四五呢。如果他们看到你那把枪,咱们就有好戏看了。”
“我完全忘了我有把枪。”
“送我们来的刚好是一批醉鬼,那些精明的警察一定不会视而不见的。”
“只有基根喝醉了。”
“你别忘了,他虽然醉了,但还是很精明。讲到喝酒——”
我把那瓶威士忌从置物箱里拿了出来,把盖子扭开。他喝了好大的一口,然后把瓶子递给我。我们就这么传来传去,直到喝光为止。斯基普冒了一句:“去他妈的布鲁克林! ”把酒瓶顺手往外一扔。我觉得他不该这么嚣张。我们的呼吸中有浓浓的酒气,身上有把没登记的手枪,而且我们也没办法解释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不过,这些话我忍住没说。
“他们好像很老练,”斯基普说,“对伪装之类的事很有一套。他们为什么要把灯光打灭? ”
“拖延我们行动。”
“我那时还以为他要开枪打我们呢。马修? ”
“干嘛? ”
“你那时候为什么不开枪打他? ”
“你说他把枪口对准你的时候啊? 如果我觉得他要开枪的话,我会动手的。我那时候不想轻举妄动。我开枪打他,他也会开枪打你。”
“我说过在那之后,就是他把灯光打灭之后,你的枪口不是还指着他吗? 说不定你一开枪就打到他了。”
我想了一会儿才回答这个问题。我说:“你决定要破财消灾,免得他们把账本送到国税局去。如果我们在教堂里爆发枪战的话,你觉得你会落到怎么个下场? ”
“天啊,我倒没有想到这点。”
“打中他也不见得能把钱拿回来啊,他可能早就把钱拿给守在后门的人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脑筋好像根本没转。其实枪如果在我手上,我说不定会开枪,倒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可以一枪打中,而是现场那种气氛会让我扣扳机。”
“坦白说,”我说,“谁也不知道在那种气氛里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在车子碰到第二个红灯时,我掏出我的笔记本开始画。斯基普问我在画什么。
“耳朵。”我说。
“画那个干嘛? ”
“我在警校的时候,有个教官教我们的。他说,人耳朵的形状其实有很大的差别,何况,很少有人会给耳朵美容,或是掩饰自己的耳朵,世上没有哪两个耳朵是一样的,所以我要在我忘记前把它们画下来。”
“你记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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