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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底金字-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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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便在喝酒这个领域长大成人,经常三五一伙半地下活动似地喝起来。多少年后,大概是四五年前,这位学兄告诉我,他刚戒了酒。原因是单位体检时,医生用手敲打他小腿神经部位,本应自然弹起,但他毫无反应,医生告以是喝酒过度导致的神经麻木,后果不堪设想,把他吓傻了。他那阵子喝二锅头,一般是两个人撅一瓶,三天两头如此。听说不久前又开了戒,开车去赴一个饭局,本来一桌人都喝啤酒,他喝了一杯不到就把另一半倒给别人,让服务员上“小二”,连喝了两瓶。
我的朋友田卫列小时候住前门鲜鱼口,前门第一旅馆是他姥爷开的。两三岁的时候,他姥爷就像汪曾祺那样用筷子头沾白酒往他嘴里杵。十四五岁的时候,他就在家偷他爸的二锅头喝,倒出多少,再兑上多少自来水,自己还炒个鸡蛋下酒。他爸则不能不常喝掺了水的白酒。如今很多 “北京孩子”在外边狂饮,在家不喝酒或很少喝酒,逢年过节也就意思意思。他则不然,说:“在家我也得晕着。”经常是睡到半夜醒了,起来开两瓶啤酒倒一杯白酒掺着喝。
70年代前期,结伴骑车郊游,是北京孩子为数不多的消闲方式之一。“郊游”这个概念,也因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为转移,当年的所谓郊游,目的地无非是颐和园、八大处、香山这些公园,鹫峰这样的地方都轻易去不了。吃吃喝喝,是这类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喝者,汽水是幌子,实乃酒也。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酒量是这样练出来的(3)
八大处二处有个规模不大的饭馆,去玩的孩子进门后一般会先奔这家饭馆,但不是去吃饭而是采购,那里的酱猪蹄之类的熟食做得非常地道。备好葡萄酒、啤酒和下酒菜以后,再负重从容爬山、照相、逮蝈蝈、刀螂、蚂蚱、用气枪或弹弓打鸟。几个小时过去,“会当凌绝顶”时,早已饥渴交加,顾不上再览“众山”了。这时候要找个空旷的地方喝酒吃饭,这是出游八大处的压轴节目。我们上中学时,班里有个孩子,八大处是他们家的一个玩点,每月一家子怎么也去个两三回,可谓轻车熟路。有一次几个同学去玩,他带路,没有沿二处、三处这条线往八处走,而是爬八大处南侧的另一座山头,那是一片叫不出名堂的野山,羊肠小道,山顶有一块既平且大的天然巨石,能容一二十人,宛如设计好的野餐专区。在一片欢呼声中,大家迫不及待地摊开报纸,掏出肠、猪蹄、咸鸭蛋、水果罐头和两三瓶佐餐葡萄酒,用那个年代流行的伸缩式塑料旅行杯盛酒,一通“痛饮”。这是个完全放开的喝酒场面,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不像在家喝酒,有或多或少的顾忌,不能不担心家长破门而入。而且可以边喝边说边俯瞰下景,脚下漫无际涯,犹如置身在飞机上。我后来去过浙江奉化雪窦山顶的妙高台,蒋介石爱呆的地方,感觉也不过如此。就这样任时光流逝,日落而归。回去向家里报账,照例把肚子里的酒肉变成面包和汽水了事。从那块石头上五花八门的“题词”和附近的空酒瓶子看,这里并非处女地,而是一个很多北京孩子足迹所至的去处。后来因为渴望故地重游,我们班同学又去过几次八大处,自然又在那块石头上喝过酒。
香山也算是北京孩子出游喝酒的佳地。但香山游人多,有点闹腾,不如八大处肃幽。香山半山腰的松林餐厅,用叶圣陶的话说,“菜颇不恶” ,按说就着美味喝啤酒,能得两种享受,但饭点上松林餐厅每每人满为患,即使入了座,身后站着一堆下一拨的客人,显然也喝不舒服,更谈不上“痛饮”二字。1976年4月18日和10月26日,叶圣陶一家及亲朋曾两游香山,头一次中午饭口上进餐厅时,已经客满,大概亲友中有人通过关系通融,去了管理人员的游艺室,用乒乓球台子当餐桌,“布陈二席”。第二次有了前车之鉴,到公园后就先去接洽饭店,“定下一席”再说,以绝后顾之忧。北京孩子去香山玩,摊上人少,也在松林喝酒,有个朋友曾谈到,70年代中后期,他上高中时和一帮同学去香山,在松林餐厅喝了两三升啤酒,大醉,躺在山亭子的座廊上睡了个把小时,把一个当年的稀罕物—有人从国外带回来当礼品送给家长的一次性燃气打火机—给弄丢了。尽管他回忆这件事情时,这种打火机已经满大街随处可见,五毛到一块钱一个,很多饭馆都免费相送,作为对顾客光顾的一种回报外加起广告作用,但言谈间仍流露出些许悔意。更多的时候,北京孩子成帮结伙去玩,还是自备吃喝,先爬山。“鬼见愁”上也不是“用饭”的地方,得到山腰树林里寻求僻静和相对空旷之地。另一个方案是先爬到山顶,再向南一直走到八大处,下山坐公共汽车返回香山再骑车回家。如此则这顿酒很有可能选择在从香山走向八大处的路上,某个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地段才能喝上。
除了香山和八大处,可供北京孩子喝酒的去处,还有颐和园里的西堤、佛香阁后面,卧佛寺后面的樱桃沟,玉渊潭八一湖和后湖边的土坡,天坛公园宽旷的草坪等少数几个公园,但都不及香山和八大处能让孩子尽兴和有安全感。至于公园里的餐厅,如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北海的仿膳、大众食堂,颐和园的听鹂馆等等,一来扎眼,二来人多、氛围不对,三来在那里用餐近似今天快餐式的吃法,都不宜于北京孩子的所谓“ 畅饮”,还不如直接进饭馆,因此也就罢了。就北京孩子的喝酒实践而言,相对家里与饭馆,郊区公园所占的比例是最少的,却是最方便、最惬意和最具回味价值的。
至于在饭馆喝酒,似宜归到下一个话题里再说。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从莫斯科餐厅到小吃店(1)
六七十年代的北京孩子,无论家境如何,多数是吃粗茶淡饭长大的,绝少遗少般美食家身上的江湖气。70年代以后,下饭馆渐渐被北京孩子作为消费时尚,即便如此,这些孩子也并不真的懂得吃,他们从不为奔哪一道菜而有针对性地下饭馆,说不出升华到所谓“美食”境界的种种道道,平时聊天也从不涉及这样的话题。他们对饭馆的体验就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直感:比家里做的好吃。因此,饭馆之于他们,只有大小之分,无所谓甲乙丙丁之类的档次上的概念,也无所谓菜系的概念,他们计较的是都去过哪些有名的饭馆,还有哪些家没有去过。在当时的中学生中,常能听到类似这样的“豪言”:以后挣了钱,先他妈吃遍北京的大饭馆!
这话并非大得不着调。北京当年的饭馆数量,远比不上今天,大饭馆更是数得过来。有名的饭馆多座落在同样有名的闹市区,像西四一带的砂锅居、同和居,西单一带的曲源酒楼、玉华台、鸿宾楼、四川饭店、又一顺,王府井一带的东兴楼、东来顺、翠华楼、五芳斋、康乐餐馆,东四一带的江苏饭庄(森隆饭庄)、青海餐厅,地安门一带的马凯餐厅,前门一带的都一处、全聚德、丰泽园等等。这些饭馆,当年很多北京孩子即使没去过,也能脱口说出它们的方位。论时尚指数,则它们再有名,还得往后算。北京孩子的首选饭馆是两家西餐馆——展览馆后面的莫斯科餐厅和把崇文门十字路口西北角的新侨饭店。倘向当年赶时髦、如今50岁上下的北京孩子打听是否去过或去过几次这两家餐厅,很多孩子会回答——“无数次”。
莫斯科餐厅“文革”中改称展览馆餐厅,是北京展览馆苏式建筑群的一个组成部分,1954年餐厅开张时,据说是一色的男服务员,都是从哈尔滨抽调来的。这里起初俗称“小莫”,后被叫成“老莫”,这个称号如今男女老幼、外地人北京人都这么叫,发明者是谁,已无从考稽,但可以断定他应该是那个年代的北京孩子。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那场戏,两拨孩子打群架,最终被王朔饰演的一个顽主摆平,双方杀奔饭馆,举杯欢呼并像奥运会冠军对待他们的教练般地把顽主抛了起来。饭馆就选在莫斯科餐厅。北京有那么多家有名的饭馆,由王朔、姜文这些北京孩子构成的创作班底所以把莫斯科餐厅搬出来亮相,是清楚“老莫”在北京孩子眼里的分量的。说起来,莫斯科餐厅的饭菜未必多对北京孩子的胃口,无非是西餐,猪牛鱼排、罐闷鸡、杂拌、鱼子酱、红菜汤、黄油、果酱、面包、色拉、什锦炒饭、红茶、葡萄酒之类。但 “老莫”对北京孩子的吸引力,要害不在于饭菜的味道,而在于饭外的东西。说白了,那里的就餐环境、餐具、吃饭的姿势,都有别于中餐的“土”饭馆。
莫斯科餐厅宽敞、高大,举架有七米之高,有大粗柱子支撑,进门给人金碧辉煌之感,桌椅台布透着洋气,刀叉和杯盘更不待言。服务员推车送餐,盛罐闷牛肉、罐闷鸡的是一种状似地球仪的器物,即使几片面包也用很正规的盘子端上来,刀叉和茶杯托是一水的镀银货。餐厅服务员的着装和态度也显得比别处温柔和妩媚。所有这些,在当时京城的饭馆中都能称得上“独一份”。去“老莫”吃饭,是那个年代没有去吃过的许多北京孩子的理想,也是去吃过的许多北京孩子禁不住常向别人回味一番的话题。以至于或同学,或同院,很有不少孩子在一起花心思切磋如何攒钱凑钱,去一次“老莫”,已经构成一种现象,而且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当年有什么大事难事麻烦别人,北京孩子的一句口头语就是: “事成之后,请你到‘老莫’吃一顿。”有位如今已腰缠万贯的女性朋友告诉我,她上中学时有一次和院里另一个女孩在大街上捡了十块钱,两人合计怎么花。当年十块钱能干太多的事情,在大人看来都非小数,何况孩子。她们商量来商量去而后付诸实践的,就是去莫斯科餐厅吃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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