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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评传-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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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里的土棍混混儿,袁世凯则以义和团余孽的名义痛下杀手,其实联军占领天津一年多期间,大肆搜杀义和团,拳民早已销声匿迹,袁将城镇里的土棍流氓指为义和团,是因为朝廷已明令“痛加铲除”,杀起来更为名正言顺而已。
自庚子乱后,拳匪余孽伏处天津,只要有人举发,全都交付营务处审决,大都处死。幕府娄椒生先生对项城(即袁世凯,项城为其籍贯,用作尊称)说,按法律应该从宽处理。项城回答他说:“这种人就像臭虫,孳生不绝,只能芟刈净尽,以遏乱萌。”大概是取《周礼》“刑乱用重”之义,所谓水懦火猛吧。不到二年,天津城市治安为各省之冠,有六个月不发生一起盗窃案的记录,西洋人也为之叹服。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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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双簧”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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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治理民乱的严酷做法在朝内引起了非议,说他“纵兵扰民”,还被人起了“屠民”的外号;朝廷也将参奏的折子抄寄给他阅看,有遥示警告之意。7月,袁上《复陈剿办广宗等县匪徒情形折》,针锋相对地阐明自己的观点:“欲安民则扰民者在所必去,欲利民者则害民者在所必除”。他举出庚子事变以为教训,说自己是“不得已而以杀止杀”,并以曾国藩“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但愿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的话自我辩解,表示“远之有粤、捻诸匪,近之有庚子拳匪,岂非皆由乱民起事而成的吗?臣虽至愚,也知道煦仁小惠,足以见好于流俗。只是利害关乎大局,则毁誉不应当只考虑个人。区区之心,只知道利国,不知道其他。”对查办“肆意滥杀”的北洋将领的要求,袁则一口拒绝,表示“参办将弁,恐士卒寒心,日后遇有调遣,将退缩观望,贻误事机,殊足以损碍军政52。”结果,段祺瑞、倪嗣冲等人不仅未受查处,反而由他奏保,加官晋爵,赏戴花翎了呢。
说到袁世凯以杀止乱的政策,我们要介绍另一个此时加入袁世凯班底的重要人物,他就是赵秉钧(1859—1914)。赵是河南汝州人,字智庵,文化水平不高,只是个童生。早年投军,后在山东任巡抚衙门巡捕,追随袁世凯到直隶,从低级官员一直作到直隶保甲局的总办。袁世凯创办警政,首先起用的就是与他的治乱思想一致的赵秉钧。费行简《现代名人小传》说赵“素谙津俗,莅事以猛为治。捕获会匪棍徒,以红封达知总督后立即处决,日杀数十人。凡拳匪、溃兵余孽,诛戮略尽,民赖以为安。当光绪癸卯、甲辰年间(1903—1904),析津繁盛,几乎道不拾遗;没有秉钧的着力整顿是做不到的53。”赵在袁世凯的班底中是个酷吏式的人物,但袁世凯在地方行政上面,主张“治乱世,用重典”,而赵秉钧的作风正对他的胃口。袁世凯对他的评语是,“才长心细,为守兼优,”、“智略兼优,长于缉捕”,保定、天津的巡警都是他协助袁世凯一手操办而成,故袁加以重用,并不断加以保举提携。在清廷推广北洋经验,在中央设立巡警部时,赵被委任为侍郎(相当于副部长)。赵秉钧一生追随袁世凯,说得上是忠心耿耿,袁对赵也提携有加,民国初年,赵继唐绍仪、陆征祥之后出任第三届内阁总理,后来由于牵涉暗杀宋教仁案而引咎去职。
袁世凯在山东、直隶以严酷手段镇压义和团,当时、后世都为人所诟病,论者或责其滥杀,或站在“阶级斗争”立场上,称其为“屠杀人民的刽子手”。那么论者想过没有,如果当时你处在袁的位置上,能拿出什么灵丹妙药来吗?像毓贤、裕禄那样放纵义和团,使国家付出更多的赔偿,损失更多的权益,难道就好了吗?袁世凯能够顶住朝野舆论的压力,按他认为正确的方式行事,而没有乡愿式地迎合大众的好恶,正表现了政治家所应必备的素质。
鲁人(即山东人)恨教民的欺凌,多同情于拳众的排外思想,见袁氏竭力压迫他们,全都大愤,而以“汉奸”、“二毛子”诟骂袁氏;街巷间也时有大书咒骂袁的文句的,就像今天的贴标语呼口号一样。等到津京的祸变酿成之后,大众才一下子改变了论调,而歌颂袁抚台不停口了。京津官绅避难者,麇集济南,全都有到了乐土的感觉。济南城的市面,繁荣气象,倍于平日。说到袁抚台,没有不说他是山东的福星,中国的伟人的。54
“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一国之君或地区的行政长官,其首要的责任是给天下百姓一个能够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这才是治国为政的“大德”,而好行小惠,姑息养奸则足以偾事,诸葛亮的名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呢。
袁世凯在直隶所推行的另一项行政措施是,刷新吏治,改革陋规。所谓陋规者,即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收入,是有清一代的一大稗政。清代官员的正式官俸十分低微,不足以维持与官员身份地位相符的体面生活,只够勉强养家活口而已。而为官行政所必须的办公费和聘用幕僚的费用,公家是不管的,只能自己想办法筹措,怎么筹措?自然离不开手中的权力,“于是禄入既甚微薄,而办公用度又甚浩繁,乃不得不取给于属吏。于是订为规礼,到任有费,节寿有费,查灾、查保甲有费,甚或车马薪水,莫不有费。此等风气,大抵各省皆然”,久而久之,见怪不怪,“明目张胆,昌言不讳,送者俨然以为是成例,受者取之而不觉其非”,就是所谓“陋规”了。陋规的存在,给贪污受贿蒙上了合法外衣,是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原因。袁世凯初到直隶,想乘大乱之后人心思治的契机,“将从前积习痛与刷除,务期兴利除弊,以维大局55。”袁整顿吏治的办法是厚俸养廉,“当此修明内政之时,必以整饬官方为当务之急。然而平情而论,又必须先有以养人之廉,而后可以止人之贪。”具体的作法是,不用公款额外支出,而是将现有的陋规化暗为明,化私为公,将各类陋规收入折合成一定的数额,作为各级官员现有正俸和养廉银外的合法收入,按月取领。此后上下级之间严禁“私相授受之事”,再有这种事,即作为贪赃论处。“如此一转移间,化暧昧为光明,廉吏既不病难为,墨吏更无所借口,长官不必有额外之需索,自可洁己以正人,下僚不敢作非分之钻营,相与奉公而勤职,庶几大法小廉,而吏治可期蒸蒸日上56。”袁的这一做法,很得朝廷的赏识,并将这个做法推广到全国,9月14日颁布谕旨,“著各督抚仿照直隶奏定章程,将各项陋规一律裁革,仍酌定公费以资办公,务期弊绝风清,认真考察属员,俾吏治蒸蒸日上,用副朝廷实事求是之至意。钦此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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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双簧”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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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在刷新吏治时也不忘人才的作育,他喜新而不厌旧,新老人物一概收而用之,对现任及候补的职官,则以考课、培训外加游历(即去外国考察观光开脑筋)来改造提高官吏素质。譬如在总督衙门下面先后设立了考验处、课吏馆、幕僚学堂、吏胥学堂,以考课并培训在职与候补的官、幕、佐贰乃至杂佐人员,以求“扩其故步,瀹以新知”。此外,为开通风气,使地方官绅拥护新政,他分批派遣官绅赴日本考察学习,并以天津为实行地方自治的试点,创办自治局、议事会,设立宪政研究会、自治研究所,吸收地方士绅入会听讲,为将来的宪政作准备。联想到他十年后一心想作皇帝的那股子执迷劲儿,一般人还真想不到世凯也曾是政体改革的先锋呢!
由以上对于北洋新政的简略介绍中可以看到,本章所选奏折的十条建议中所涉及的作育人才、理财兴业、振兴武备和整饬吏治等四个方面,袁世凯是一一落实在北洋新政的实践中了,证明北洋时代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实干家。袁氏变法“十条”中首条所论,即详谋于前,力行于后,一旦“择定施行,便成万钧不移之势,无论如何为难,亦必坚持定见,始终不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在北洋推行新政,并非没有阻力,时人称他“作事谋始,奋然兴举,大僚之牵掣,群吏之非笑,一概无所顾虑,而一意独行其所是。等到行之有效,(反对者)始服帖不再反对,而四方来参观新政者,冠盖云集于天津,也都啧啧称叹于其初行时的不容易58。”此时的世凯,尚未被官场的“大酱缸”(借用柏扬先生的术语)腌透,事业上朝气、锐气十足,是个说到做到的干家子呢。
当然,袁世凯北洋新政的成功也在于他善于延揽、任用人才,北洋的局面远非当年的小站可比,因此“小站班底”已不敷足用。为此,袁世凯广泛延揽中外人才,开始在更大范围内组建“北洋班底”。前面我们提到过的严修、周学熙、杨士骧、赵秉钧等人都是北洋班底中的佼佼者。徐世昌曾评论说:“就幕僚方面,项城在北洋,有于式枚、傅增湘、杨士琦等。于等只办公事,杨士琦则能办其私事,庆军机(奕)诸权贵皆由杨勾通。杨虽未任职务,固坚决主张君主(制)者,项城令其居住中南海万字廊,始终运筹帝制帷幄之一人也。其次为张一鮕、沈兆祉、闵尔昌等59。”现在简略介绍这个班底中的其他重要成员。
杨士琦(1862—1918),字杏城,安徽泗县人,杨士骧之弟。光绪壬午年(1882)举人,后以道员身份在直隶试用,1901年随李鸿章入京和谈,担任李鸿章与另一“全权大臣”庆亲王之间的联络员。尽管二位“全权”之间心存芥蒂,由于他富于机变,巧于周旋,故李、庆双方都很赏识他,这在官场中是需要高难技巧的。李鸿章去世后,杏城向新总督进献“运动亲贵,掌握政权”的方略,成为袁的公共关系特使,专司官场幕后交际,尤其是在结交庆亲王等满族亲贵重臣、李莲英等宫廷内侍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袁世凯以他为督署洋务总文案,倚畀极重,“事无巨细,尽以咨商60”,有“智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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