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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碎片 :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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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的。玉米的心马上从酒窖转到了冰窖。牡丹继续说,我第一喜欢的是酒,因为是它帮你喜欢我的。玉米又急忙伸手往冰窖里一抄,把自己的心捞回到酒窖……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就拿李韭菜和王兰草来说吧,两人终于有机会肉帛相见,做了一次充分饱满的爱。王兰草浑身瘫软地躺在那里,喘匀气儿后骂了一句:“做爱,真他妈好!”见惯兰草淑女形象的李韭菜顿时变成了李黄瓜……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你越说越过瘾,茄子豆角西红柿们的所有风流韵事都被你编排出来。
  对啊,对啊,这就是浪漫,浪漫就在你身边。见招拆招搬出本《现代汉语词典》,一边查词,一边抒发人生格言。也许,当你发觉自己不由自主(或可替换为:不能自已/不由分说/不假思索/不管不顾/不哼不哈/不可救药/不可思议/不可开交/不可收拾/不成体统/不知进退/不自量力/不遗余力)地爱上她时,就已经是浪漫了。
  操。你暗骂一声,又让这小子占了先。

  1988年9月27日

  妞。这个词儿,让人想起小鸟依人,想起可爱可怜,反正,是一种柔弱又怜惜的触动。但在一个男人还长着青春痘的春心中,往往迷恋的是成熟的女性,来包容他们年轻懵懂的情与欲。
  杨蒜苗大学毕业后,来到被分配的单位。就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他一边怯怯地熟悉新单位的章程,一边色迷迷地打量新单位的女同事,好憧憬自己以后的艳遇。跟几个同年分来
  的哥们儿在单位楼下徜徉的时候,黄红梅出现在他眼前——用两个庸俗的形容词吧——身材高挑,成熟美艳。杨蒜苗一下子就被她迷住了。
  如果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此时的运镜一定是这样的:镜头围着杨蒜苗痴呆的脸做三百六十五度旋转;所有背景都成为模糊的一团,除了黄红梅;柔情的音乐同时响起,像淌在每一个人的心头;黄红梅嫣然一笑,用慢动作翩然转身……到这个节骨眼上,只要稍微看过一两部爱情片的人都知道,两人来电了,两人有戏了。
  但在那一天,既没有慢动作,也没有轻音乐,甚至,杨蒜苗连多看黄红梅一眼都不敢,脸上更不敢有任何痴呆的表情,造物主的镜头也没有给他来一个大特写。至于黄红梅,也只是扫了这几个毛头小伙子一眼。
  住进集体宿舍后,哥几个把那些女同事迅速扫描一遍,定出一个排行榜,作为以后自己泡妞的根据。许多人都把黄红梅列到榜首,杨蒜苗也随声附和着。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黄红梅依然是导致他们流哈喇子的招牌菜,杨蒜苗也慢慢知道了,她在市场部,已经结婚。但,结婚算什么呢?并不妨碍大家在聊天时赞美她啊,也不妨碍蒜苗有事没事的时候想起她啊,包括在楼道里大声说话,也是为了能让她听到。
  上岗培训和思想教育结束后,人事处要把他们分到各部门,杨蒜苗不露声色地说,他喜欢去市场部。没有人知道他去大家都不爱去的市场部是为了什么,经常要出差,干一些杂碎事儿,还要承担很大的指标压力。蒜苗自己也不愿意承认,就是为了黄红梅。
  如同所有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一样,杨蒜苗的第一天上班去得特别早。他把市场部办公室的地拖了一遍,打量了一下那几张办公桌,很遗憾,黄红梅的桌上没有摆她的照片。他又把所有的暖瓶都打上水——那年头还没有饮水机,做这些事儿的时候,他心中是有一种隐隐的兴奋的。
  提着几个灌满热水的暖瓶,用脚踢开办公室的门后,他看到,黄红梅已经来了,把包挂在椅子上,正转身出门。“早啊。哈,你真勤快。”她冲他说。他笑了一下,侧身让她走过他身边。
  “等等。”她让他站住,伸出手,整了整他的T恤领子,“恩。”
  他觉得自己几乎要炸了。
  那一天真过瘾啊,只要没有人注意,他就可以充分看着她,她从鼻子到嘴角的两道浅浅的笑纹;她被头发盖住的耳垂;她挺一下身子,双手伸到后面,揉一下纤纤的背;她在办公室走来走去,短裙下两条长长的腿在他眼前晃动,不太高的高跟鞋踩得他头皮痒酥酥的。偶尔闲下来,她会跟他聊几句天。哦,她大概是戴着隐型眼镜吧。等挣了第一个月工资,也该换个眼镜了。
  整整那一天,他都忍不住要放声歌唱,歌唱莫名其妙的电话,歌唱单位为他印的新名片,歌唱食堂的蒜苔炒肉,歌唱突如其来的一场雨,歌唱马路上汽车的嘈杂和油炸臭豆腐的香气,歌唱沾在脚上的甘蔗渣,歌唱一切能看到的东西。
  那一天,是1988年9月27日。
  如果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那杨蒜苗和黄红梅肯定分别是男女主角。根据明星制,一号角色肯定要找一线明星来演,比如布拉德·彼特演杨蒜苗,而演配角的就是那些二线演员,比如,丹尼斯·奎德吧。观众看这部电影,就会觉得布拉德·彼特对黄红梅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而丹尼斯·奎德,怎么看他跟黄红梅在一起都别扭。所以,拥有两千万美金片酬的布拉德·彼特横刀夺爱就显得那么顺理成章,而两百万片酬的丹尼斯·奎德,哪怕他是合法丈夫,也只有乖乖出让老婆的份儿。而对于看到了爱情电影的观众来说,只要看一眼演员表,就知道该谁跟谁好了。
  电影的结局是这样的,布拉德·彼特勇敢地向黄红梅表达了他不由自主(或可替换为:不能自已/不由分说/不假思索/不管不顾/不哼不哈/不可救药/不可思议/不可开交/不可收拾/不成体统/不知进退/不自量力/不遗余力)的爱,黄红梅投怀送抱,两人幸福地拥吻在一起,全世界的灯火都为他们闪亮。而丹尼斯·奎德,谁他妈管他呢?
  可惜,生活永远不是电影,杨蒜苗也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理所当然的男主角,周围也没有人觉得该他俩天经地义在一起。接下来的日子像缎子一样滑溜:两年后,黄红梅怀孕生子,杨蒜苗经过几次相亲(其中黄红梅还给介绍过两次)和恋爱后,也和康乃馨小姐结了婚,被人们视为郎才女貌的一对。并且,他也真的是爱康乃馨。
  当年那些年轻人,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大家纷纷恋爱、结婚、离婚,美女排行榜上,也逐渐换成了更年轻美丽的女孩。随着头发的稀疏和肚子的隆起,他们的性趣所在,也由成熟风韵的女人转移到活泼天真的少女身上。
  身边的人事变幻不停,杨蒜苗和黄红梅,始终还在一个部门,黄红梅逐渐成了部门主管,杨蒜苗有几次换部门的机会,甚至朋友撺掇他辞职南下,去干一番属于男人的伟大挣钱事业,也被他拒绝了。慢慢的,他们成为市场部相识时间最长的同事,最亲近的朋友。
  他们中午在一起吃饭,然后一起打拖拉机,两人永远是拍档,她的牌技很差,经常一上手就知道往死里吊主,其实就是最傻的瓜也看出大王在杨蒜苗手里,但他很少发脾气,而原来他在学校打拖拉机时是经常气得摔牌的。
  在办公室闲下来的光景,两人就唠家常,永远是最琐碎的事儿,她跟丈夫闹了别扭,她对弟弟的女朋友很不满意,她的学历不好所以评职称总是不太如意,有时候她会叹口气,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就要离婚……他总是耐心地听着,并且很是津津有味。他并没有意识到,妻子康乃馨的这些话,他是不耐烦听的。
  她爱看那些软绵绵的女性杂志,于是他每次骑车去报刊亭,除了电影画报和《兵器知识》外,又多了《知音》、《家庭》和《女友》。那些杂志真肉麻啊,除了充满用各种名牌(最好直接用外文原称)装饰起来的情调和身份外,然后就是:“我转过身,这时已是泪流满面”。但是,她喜欢。
  下雨了,他会飞奔回宿舍,再拿上雨伞给她送到办公室。她说“倒霉”了,他就去食堂帮她把饭买回办公室,或骑自行车跑两站地,拎回一兜她爱吃的蟹黄汤包。他和她共同征战商界,他为她挡酒,挡那些不坏好意的男人对她的骚扰,最终变成她为他挡酒……
  她生孩子时,他去看坐月子的她,她喂奶,当着他的面,她的妈妈端来一盆鲫鱼汤,她会跟他解释,这是下奶的;他婚后,康乃馨一次宫外孕,她到医院照顾了他妻子两天,还毫不避讳地说,她也经过这么一遭,流了许多血,差点儿死掉。
  有时候,她会走到他面前,再转过身,让他帮她整理后背的束带;有时候,他会故意逗她生气,她笑着打他;有时候,他会拉着她的胳膊求她什么事儿,感受她的柔软和滑腻;有时候,他没有心情和妻子做爱,就会幻想是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
  杨蒜苗并不是没有性冲动的柳下惠,或只愿意给陈圆圆挑粪种花的胡逸之(7),他也幻想过很多次与黄红梅上床,甚至还精心设计过这样的机会,但当机会真的来临时,他总觉得跟趁火打劫似的,于是结果无一例外,那些滴水不漏的计划漏得滴水不剩。
  终于有一次,他和她一起去无锡出差。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他和她成为同事好些年了,均分别出差无数,这次却是第一次同时有他和她,并且也只有他和她。所以在去无锡的火车上,他就开始憧憬那一幕的情景了:在宾馆,他到她的房间,坐到深夜,要回自己房间的当儿,他站起身,突然抱住她,两人如干柴烈火般动情不已,迫不及待地撕扯着对方的衣服,然后喘息着滚倒在床上……
  到达无锡,与合作单位吃过饭,好在无锡人的酒风比较绵软,也不强灌人,所以他和她均得以保持清醒头脑。这样最好,他可不想在跟她第一次上床时醉醺醺的。
  回到宾馆,在自己的房间洗完澡,然后他敲响了她的房门。她开门,放他进来。她也已经洗过,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他们分别坐在两张床边,聊着天。他频繁地用眼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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