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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水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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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抢走了他女儿,心中的偶像轰然崩塌,再也压抑不住心中强烈的失望与愤怒,对刘太公的话立刻全信,对燕青道:“他在东京兀自去李师师家去,到这里怕不做出来!”冲上大寨后,又对宋江大叫:“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
李逵的这句叫骂列位看官不要等闲放过,李逵要砍杀宋江,与其说是出于为民伸冤的道德义愤,不如说是因宋江触犯了他心中不可动摇的神圣的英雄信条,即不贪女色,这才是李逵愤怒的真实动因所在。
那么,为什么水浒世界里的众好汉对女性抱有如此强烈的敌意?这倒是值得深入探究。
祸水观的由来
也许会有哪位朋友说,《水浒传》轻鄙女性,是因为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一向很低,素有轻视女性的文化传统。但这话也只说对了一半,因为前面已经说过,中国古代现实社会中的女性地位低,并不必然导致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地位低,恰恰相反,文学世界里照样可以有很多光彩照人的女性。
也许有人会说,那是因《水浒》的作者只熟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月黑杀人、风高放火的绿林强人,不了解女性,不善于写女性,所以才写成那个样子。但这话也不对,通读《水浒》,就会知道,《水浒》写阎婆惜和阎婆以及潘金莲和王婆的几段,相当细致生动,尤其是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一段,笔触极为细致传神,单以艺术性而论,绝不逊于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等经典段落,绝对称得上第一流的笔墨,就连《金瓶梅》这样的大手笔之作,对此段也几乎全盘照录,足见作者写女性之能。由此也可见,《水浒》贬低女性的写法,不是因作者才力不足,而是确实别有用心。
那么这个别有的用心到底是什么?
有两种见解值得向大家介绍:
一种是由孙述宇先生在《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一书中提出的看法,认为仇视妇女,着意宣扬一种女人祸水的观念,是强盗文学的典型特征。此书认为,在水浒英雄的故事被写定成书前在民间流传讲述的二、三百年里,南宋初年北方当地的抗金武装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一方面这些带有强人色彩的抗金武装的英雄故事与原来的淮南盗宋江的故事融合(参见本小书第一篇之相关部分),一方面,这些亡命之徒又通过讲述水浒故事向民众宣传,获取物质支援和兵员补充,同时又讲给自己人听来自娱并作为行动的指导。既然将水浒故事定为强人的宣传文学,里面的一些问题便迎刃而解,在这些强人的亡命生涯里,对妇女必然持一种防范疑惧态度:女人可能成为妨碍作战行动的累赘,女人可能使自己伤身,女人可能软化这些汉子强悍的亡命意志,女人可能使汉子们争风吃醋发生内讧,女人还可能和敌对势力的男人发生情感成为内奸而出卖自己人,……因此作为强人宣传文学的水浒故事,通过各种情节反复向这些亡命汉子们灌输“妇女不祥”的观念,也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了。
另一种见解是王学太先生在《中国流民》一书中提出的。此书认为,一部《水浒》,反映的是游民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在它成书过程中,游民知识分子也扮演了重要角色。而游民的人生与农民不同,他们闯荡江湖,冲州撞府,流浪已久,家在他们心中早已淡漠了,妻儿对他们没什么吸引力,甚至还可能是他们成大事的累赘。在六十年代出土的明成化年间(1465-1487)刊刻的《新编全相说唱足本花关索出身传四种》里,开篇便讲到,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后,为做一番大事业,关羽、张飞竟然决定互相杀掉对方的家小(刘备此时是光棍儿),于是张飞跑到关羽的老家,一口气杀了关家大小十八口,只因一时不忍才放走了有孕在身的关羽的妻子胡氏,而那边关羽也同时动手,将张飞一家杀得干干净净。这个血淋淋的故事今天读起来真是触目惊心,但这就是游民价值观的真实体现。同样,《水浒》中的梁山好汉为拉某人上山,也不惜设计锄灭其家室,断绝其对家的依恋,如秦明、卢俊义的上山便是明显例证。既然游民不重家室,对女性采取漠视乃至敌视的态度也就不足为奇了,《水浒》中对女性的种种特殊描写,正是游民心态的典型表现。
上面两种说法,具体结论不同,但大致思路是非常接近的,即都把《水浒》做为某一特殊社会群体或阶层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的体现,并认为这一群体或阶层在成书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两种说法都能自圆其说,二者也有相通之处,因为历史中的游民去强人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他们的心态本就多有相似之处。至于是否一定要二者间取舍其一,在下以为也未必,文学阐释之道,本就见仁见智,这样两说并存,也不错。
最后要说的是,这种排斥女性的英雄故事的格局后来出现了重大转变。清代出来个文康发愿要写一部书,既有《水浒传》的侠烈故事,又有《红楼梦》的悱恻情缘,于是女侠十三妹便在《儿女英雄传》中出笼了。这一恋爱加武侠的变局对后来的武侠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后的武侠小说包括目今风靡海内外华人文化圈的新派武侠小说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蕙质兰心、魅力足以颠倒众生的女侠形象,描画英雄侠骨的同时讲说起缠绵故事,让现代读者大过其瘾。由此,从侠义小说中女性形象的演变,亦可觇知时代精神之动向,当然,这也是个有趣话题,且留待异日分解。
成瓮吃酒大块吃肉
《水浒传》第六回说道,花和尚鲁智深、九纹龙史进在瓦官寺外,合力杀死了崔道成、丘小乙两个强人后,进入寺里,“寻到厨房,见有酒有肉,两个都吃饱了。”
这种举动有点意思,杀人后,不但要卷走对方打劫积下的金银,而且,还专门找到厨房,吃对方剩下的酒肉,这样的情节,在新派武侠小说中,大概不大容易找到吧?
如果说好汉是杀人后因力乏需补充消耗的体力而有此种举动,那还可以说是平平常常的现实主义,倒也不足为怪,但事实又并非如此。
就拿鲁智深、史进来说,两条好汉杀人后钻进厨房时,其实并不饥饿,书中已交代,就在双方动手前,史进已拿出干肉烧饼,和鲁智深“都吃饱了”,随后鲁智深和崔道成交手,只八九合就办得崔道成想夺路逃命,接下来丘小乙、史进加入厮拼,以鲁智深数合就斗得对手力怯的身手,两条好汉解决对方,大概用不了太长时间,没有斗得饥饿又需重新吃饱的道理,除非两条好汉患有甲亢,但书中没这样说,这只能说明梁山好汉对酒肉有种特殊的热情。
又如第三十一回血溅鸳鸯楼一段,武松连杀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后,拿起桌子上酒钟子一饮而尽,又连吃了三、四钟才卷了银酒器走路。对饮酒这一细节,美国学者夏志清先生在《中国古典小说导论》里赞叹不迭,认为“颇有荷马史诗的风格,毫无浪漫传奇华丽的文饰”,“达到了现实主义创作的极致”。
不过这赞叹是就百二十回本《水浒传》中的叙述而言,而在一种一百一十五回的《水浒》中,同一情节里,则说武松杀了三个仇人后,大吃大喝了一顿。
夏志清认为后种写法不好,还是写只饮了三、四钟酒合乎情理,“因为武松很可能会停下来喝酒,但在那个特别时刻痛痛快快地饱餐一顿则是不大可能的。”
真的不大可能吗?
这就要看怎么说了。其实水浒故事的叙述者讲述武松这种举动,未必就是从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出发,更有可能是出于一种特殊的趣味,写大吃大喝,或许更合乎这种趣味。
为了说明这点,不妨再看一下第三十二回夜走蜈蚣岭一段。武松格毙王道人,救下张太公的女儿,听其哭诉自己全家被害及自己被掳的经过后,接下来是:武行者道:“你还有亲眷么?”
那妇人道:“亲戚自有几家,都是庄农之人,谁敢和他争论?”
武行者道:“这厮有财帛么?”
妇人道:“他也积蓄得一二百金银。”
武行者道:“有时,你快去收拾,我便要放火烧庵也。”
救人救彻,杀人放火,几句对话均在情理之中,但再接下来,却突然是:那妇人问道:“师父,你要酒肉吃么?”
武行者道:“有时,将来请我。”
那妇人道:“请师父进庵里去吃。”
此时王道人和小道童的无头尸就横在血泊里,这当儿武松还能有好胃口吃酒吃肉倒也不足为奇,毕竟是好汉嘛,倒是难为“那妇人”,在如此血腥的气氛里,在张皇恐惧之际还能考虑到“师父”──武松在她面前可还是个出家人的面目──对酒肉的兴趣,这可是真真难能,难能得奇哉怪也!
水浒故事的叙述者就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列位看官,好汉们诛杀奸邪,除了可以裹走对方积下的金银补充路费以外,往往还有一番大块朵颐做为酬劳。就连林冲,山神庙手刃仇人后,也是把葫芦里剩的一点冷酒吃尽了才上路。
还不只是杀人越货后要大吃大喝,好汉们平日便是酒肉不断。吴用往石碣村说三阮撞筹,其时阮小五、阮小七已是赌输得赤条条,阮小二也是精穷,就是这样的三位,为招待吴用,还在村旁小店里要了一桶酒,大块切了十斤(!)花糕也似肥牛肉,直吃到天色渐晚。而这一轮十斤肥牛肉还只是“热身”,紧接着就开始了第二轮,吴用回请三阮,沽了一瓮酒,又买了二十斤(!!)生熟牛肉,外加一对大鸡,到阮小二家继续朵颐。就在大碗酒、大块肉的气氛中,阮小五道出对强人生活,对“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的强人生活的不尽艳羡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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