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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魂发-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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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的,无论他怎样尽力最终都回到同一个地点,那里有暖香的嘴在等着他。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嘴重新张开了。上下的牙都闪着白亮的光,衬着那洞更加的阴森。它似乎在像自己召唤,进来吧,进来吧,进来就解脱了。
但是李元江不想解脱,他要坚持。
可是再怎样的坚持也经不住身体的疲惫。
他倒下了,在意识消失的瞬间他仿佛听到伴着“天降不详,守之必亡”想起一阵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声音。接着,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东西盖了下来……
“咣”!
耳朵传来的一阵刺痛,让他忍不住坐起身来。
就在这一瞬间,他发现眼前的一个大肚子的影子渐渐的没入墙去。
墙?
李元江忙四下张望。
地窖,还是地窖。
他简直要喜极而泣了,再打量下自己的身子,竟还是正常大小。
刚刚的是梦吗?
又好像不是,因为那影子……难道是魂灵出窍……
而耳朵的刺痛到是真的。
他摸了摸耳朵,竟有东西流下来。
他闻了闻。
有些腥。
是血?!
看来是老鼠饿极了把他耳朵当食物啃了。
痛则痛,但真应该感谢这老鼠,要不是他,自己恐怕就一命呜呼了。
不行,这种地方再也不能待下去了。
想到自己竟然和暖香“同住”地下,这简直是自取灭亡。
趁天黑,赶紧逃吧。
至于逃向哪并不重要,总之是越远越好。
早知道这样应该再想飘絮要点银子的,可是实在等不及了,保命要紧。先不说暖香,就单说等到有人把她从地底挖出来后,那后果就够惨重的了。
他急忙窜出地窖。
看天色,似乎是快亮了。
在盖上地窖板子的瞬间,他曾经想了下飘絮,不知她发现自己不辞而别会怎么样?
但是这个念头一闪即过,他很快的迈开大步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
想不到十八年后,李元江竟重新过上了这种生活,这种讨饭的生活。
身上不是没有钱,银票分文未动,而且还有飘絮给的银子,他也只花了五两。
他只不过是不想被人发现。
那夜之后,他开始了逃亡生活。刚刚开始还雇了辆车,可是有一天行至一片闹市,车突然停下了。
前面挤着一群人,都在往墙上看着什么,边看边叽叽喳喳的议论。
赶车的回头说了句:“嘿,一定是又通缉逃犯了。记得上次有个人把他娘子杀了,坐着我这车逃跑。他自然也不能说自己是杀人犯了,可是我早先就在通缉令上见过他的模样。结果我不动声色的和他边聊边赶车,最后把车停在了衙门口。这小子傻了,可也来不及了。哈哈,县老爷当即赏了我五十两纹银。看看今天是哪个倒霉蛋?客官你先坐着,我下去看看就来。”
待他跳下车挤进人群,李元江随即也跳下车。
以他的鹤立鸡群很快就看到了墙上通缉令,上面画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自己。
一时间差点坐在地上。
慌得忘了看上面的名字,只是趁车夫还在那比划,就赶紧溜走。临了,还不忘放下车钱。否则……
他再也不敢坐车了,也不敢抛头露面,怕会被人认出来。怀里揣着的银票始终不敢去兑换,就怕当场被拿下。一碰到穿官服的经过或听见知府巡视的锣声,他都躲得远远的。
可是他的个子实在太引人注目,细微的一个动作都会被人首先注意。有次一个衙役叫住他,其实只是看他见到自己转身就跑甚是怀疑,但是打开手上的通缉令又发现面前这位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而李元江从今以后再也不敢直着腰走路了,只是为了使自己显得和其他人一样的普通。
就这样的逃亡,竟然不知不觉的穿过了二十几个州县,到最后便成了一个叫花子。
其实做叫花子也满好的,李元江自幼便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不用现学。只是每每开口时总难免想到自己秀才的身份,有点难以启齿。
而且当叫花子不用要求太高,温饱即可,并且随着不断的接近南方,衣服方面的问题更是不用担忧了。
所难的只是吃。
常年的娇生惯养,李元江早就吃不惯这些被人剩下的乱呼呼的几乎馊掉的食物,可是为了活命,他得硬咽下去。每一口难挨,都会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与暖香一起的讨饭生活。
索魂发 第五卷 天降不详 第九六节 纸团
章节字数:2354 更新时间:09…01…29 16:58
暖香?
自从他从马车上逃走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更没有听到过那恼人的声音。就连做梦,梦的都是这十几年来熟得不能再熟的生活,飘絮、蝶梦、丹阳、小荷、醉艳、甜娇……甚至连嬷嬷和娇凤都梦到过,却唯独没有她。
她似乎消失了。
而到底是安息了还是放弃了他,抑或是因为太远而无法追赶,这就无从知晓了。但是他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不再纠缠自己便好。
接下来的日子其实可以算作无忧无虑了,可是做了坏事的人总是会提心吊胆,身边人的一句话一个眼色都会让他心神不宁。
身为乞丐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可以听到很多的消息。
李元江最关心的自然是凶杀案。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听,然后发现所谈的不是自己,松了口气,但是还是放心不下。久而久之竟有了种怪癖,既希望所讲的凶手不是他,又暗自期待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自己。似乎只有这样,心才能放下,才不必为下一个故事心惊肉跳。
可是听了许多年,心中仍旧留有一个悬念。
而作为乞丐也有不好之处。
生活条件自不必讲了,就是本都是社会的最底层,彼此却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他这个后加入的,自然是最下等了。这表现为不仅讨饭捞不找好地方,还要经常将好容易讨来的钱贡献给“上等人”,稍有不从便是拳打脚踢。
刚刚开始的时候,周围的乞丐见他个头高大,一时惧怕。没几天,就发现他不过是个绣花枕头,于是便开始“剥削”他。起先他也反抗,倚仗身材的优势胜利过。但是好虎不敌群狼,在一次围攻下,他擦着唇角的血滴向那个为首的小个子奉上了一天的收获——二十文钱,并接受了个屈辱的条件,就是每天都要向小个子上缴二十文。就这样,临走时他还挨了一脚。
可即便是他这样的忍气吞声还是免不了挨揍,而这其中的原因多是乞丐们看他不顺眼了,因为他看起来似乎和他们不大一样,那种感觉好像是……装腔作势,于是其他的乞丐便自然而然的感觉自己受到了歧视。
同是乞丐,怎么能容他如此高人一等,何况他还是个刚入伙的,于是便经常成群结对的教训他。
见乞丐内讧,过路人便围过来观看,嘻嘻哈哈,指手画脚。
官差是不爱管这事的,因为乞丐是最底层的人,管他们怕脏了手脚。实在看不过了,才吆喝两句。进行群殴的乞丐作鸟兽散,剩下李元江面对官差的“关心”又怕得支支吾吾说不出个什么。
所以,对于他,唯一的选择便是忍耐。
就在他以为这一辈子就要如此暗无天日的,麻木的继续下去直至老死街头的时候,一个意外突然降临到他的身边。
那天,他因为街头的摊位被另一个乞丐抢占而到附近的村子里要饭。
其实到这里要饭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避开众多乞丐视线的追踪,一旦讨了钱可以私自留下。只是在这种地方,得到的多是剩饭剩菜。
在路过一家低矮的茅房时,李元江正犹豫着是否要进门讨吃,因为看这家的门面怕是自己的吃食尚难解决呢。
正准备离开,就听见里面大吵起来,随后就见一纸团迎面飞来,正打中他的鼻子。那鼻子昨夜刚刚被其他乞丐打伤过,这个纸团虽然不是石头,却因击中新伤而使他泪流满面。
他顺手要将纸团扔掉,但是露在上面的“万贯”二字吸引了他的视线。于是他立刻展开信来……
“三哥:
展信悦。
小妹多年不曾归家,亦未有书信,实是始终惦念你与侄儿世昌。
今有一事,望与三哥相商。
世昌已成年,当及早结亲,以免耽误自家香火。而你我之心共通,便是吾家后辈定当迥然出群方能光耀门楣,不负“世昌”之名意。
顾吾四周,仅小女凝霜能够与世昌匹配。
凝霜乃大太太所出,今年方二八。生得是花容月貌,且品行出众。
只苦于家徒一女,无有子嗣承继万贯家业。
吾心有一念,望世昌来此结亲。一可解三哥疲累,二可顺继家业。则吾辈兴旺,指日可待。况世昌自幼聪颖,早年便中了秀才,而在此苦读,定能高中。届时万事俱备,岂不了你我一桩心事?
望三哥体谅小妹一片苦心,督促世昌早日上路。妹亦感三哥情深义重,难以割舍叔侄之情,可同来我处,小妹定当倒履相迎……”
还没等看完,屋里的争吵声更激烈了。
李元江仔细一听,却似乎只有一个人在大吵大闹,而且还从屋里吵进了院中。
他忙把自己藏起来,然后伸出脑袋。
一个精瘦的老头激动的指手画脚,怒不可遏,身旁一个面色苍白但不失俊秀的少年正手足无措的安慰着。
老头的话语虽然凌乱,但是李元江倒听得明白。
老头是不愿让少年做倒插门的女婿,认为这是辱没祖宗。他见少年闷不吭声,以为他已经准备背叛祖宗了,便闹得更凶了,直逼得少年赌咒发誓一定坚守本分绝无二心老头才疲惫的耷拉下脑袋由少年搀着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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