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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功口述历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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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五个儿子。大儿子和四儿子的情况我不知道。他二儿子一家住在西北时,让阿古博全都杀了。后来,朝廷派左宗棠前去镇压,把阿古博一直赶到了沙俄。有一位史学家写过一本书叫《回民起义》。主题是把阿古博当作农民起义加以歌颂。那时有一种普遍的观点:凡是反朝廷起事的都是农民起义,阿古博也如此,应该歌颂。写好后,他托陈垣老校长国庆节上天安门时带给毛主席。后来此书就销声匿迹了。据说外交部曾明文指示,阿古博算分裂分子,而不能算农民起义。后来我在西单商场一间卖处理书的旧书店里看到满书架都是《回民起义》。看来对历史问题的评价确实应该慎重。
三儿子名崇绮(音yi),也就是我的三外曾祖。崇绮和崇绮一家非常富有传奇色彩。崇绮也决心走科举之路。但他参加考试时,由于父亲赛尚阿刚判过大罪,也算有“历史问题”和“家庭出身问题”,所以不能参加官卷考试,而只能参加民卷考试。按清制:凡高级官员子弟参加科举考试,都要另编字号,另加评定,按比例单独录取,试卷上都注有“官”字,名为官卷。民卷则为一般试题。他学问很好,卷子上的文章作得也好,字写得也很漂亮。递上去的前十本内,就有他的,主考官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旗人。因为按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凡是旗人是不能取为三甲的,三甲要留给汉人,为的是以此笼络汉族知识分子,这也算是清朝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和“统战”政策吧。阅卷官把选出的前十本按次序呈给同治皇帝亲览。第一本就是我三外曾祖崇绮的。如前所述,这第一本就应该是状元。但同治看完后,才知道这是崇绮的的卷子。录取吧,于规矩不合,因为他是旗人,又是罪人之子;不录取吧,又明明考第一,并无任何作弊的嫌疑,于崇绮本人一点责任都没有。同治十分为难,便找来大学士灵桂、瑞常等人商议。灵桂认为,这虽不合规矩,但决不是有意为之,纯属偶然巧合,不妨把它视为科考佳话。于是同治法外开恩,录取崇绮为状元,授予修撰之职。按:新科进士一般授予馆职中的编修、修撰和检校三种职务,编修相当于今天的编审,修撰相当于编辑,检校相当于校对。崇绮是清朝开国以来,旗人第一位由民卷而考中的状元。《清史稿》说:“立国二百数十年,满蒙人试汉文而授修撰者,只崇绮一人,士论荣之。”后来官至内阁大学士,还作过大阿哥溥的师傅,“可惜”大阿哥后来被废,要不然他就当上太傅了。
第三部分第8节 我的母亲
崇绮的女儿是同治的皇后,封号为孝哲皇后。崇绮自然也被封为三等承恩公。后来同治病死,西太后总迁怒于她,认为是她没伺候好同治,对她百般挑剔,处处为难,十分蛮横。她觉得实在没有活路了,就想自杀,又找不到自杀的办法,就把父亲崇绮叫去,商量怎么办。崇绮跪在帘子外——这是宫里的规矩,女儿作了皇后,父亲见她也要行君臣大礼——问她:“不吃行不行?”她说“行”。于是最后决定采取绝食而死的办法。试想这是一幕多么惨不忍睹的情景:女儿没有活路,又无人救助,请来父亲,父亲不但束手无策,还要跪倒在封建礼教前,替女儿出主意怎样去死。这真称得上是“君让臣死,臣不敢不死”的典型了。崇绮女儿绝食几天后,西太后曾看过她一回,给她调了一匙杏仁粥,她不敢不喝。这样又多活了两天,最后还是悲惨地饿死了。但史书上又是怎么记载的?《清史稿》居然说:“初,穆宗崩,孝哲皇后以身殉,崇绮不自安,故再引疾(称病)。”明明是被迫自杀,却说是“以身殉”;既然是以身殉,那就是大“节烈”,父亲又何必“不自安”地引退?这不明明是瞪着眼睛说瞎话吗?唉,历史书啊,真不能随便相信。
还有更悲惨的事情。八国联军打向北京时,崇绮算是护驾,随着西太后一直逃向西安。为西太后赶车的把式叫杨使(音)。他不敢像一般车夫那样坐在车的跨沿上,只能在地上小心地拉着牲口,就这样一直拉到西安。后来回到北京,西太后竟赏他一个四品顶戴。我三外曾祖自己坐的车,走到保定附近车轴断了,只好住在保定的莲池书院。这时,他接到一封家信,打开一看是他儿子郑重其事写的《叩辞严亲禀》。他的儿子叫葆初,我母亲叫他“葆大叔”。原来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他和母亲未能带全家护驾西太后,觉得像自己这样皇亲国戚的身份,应该遵循“主辱臣死”的古训,再加之崇绮是倾向义和团的,而这时慈禧由利用义和团转而出卖义和团,于是崇绮的妻子和儿子葆初决定带全家自杀殉国。他们选的是一个叫朝阳洞的地窖,它具体在哪儿,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他们挖了两个地窖,分男女层层躺到里面,下面铺上褥子,上面盖上单子,然后让人层层埋上土,等于自我活埋,全部被闷死。事后挖开安葬,还能看到因窒息而挣扎的痛苦的样子,十分恐怖。在自杀前,葆初给远随西太后避难的父亲写了这封信,报告了母亲和自己的决定。崇绮接到这封信后,知道全家死得如此惨烈,真是肝肠寸断,痛不欲生。加上自己因车坏,再也无法赶上西太后,便在窗户棱上上吊自杀了。这样一来,我三外曾祖一家全都死光了。八国联军攻进北京后,确实有大量的王公贵戚自杀殉国,对这种现象如何评价,我一直想不清楚,也就不好妄加评论了。事变平息后,西太后回到北京,给了崇绮很高的优惠待遇,以奉旨进京的名义,恩准把他的灵柩运回北京发葬,灵柩前放着一支白公鸡,称领魂鸡。我三外曾祖生前和翁同 过往密切,我现在还保留着几封他给翁同和的手札。
我外高祖的五儿子,叫崇纲,就是我的外曾祖,他精通满文,作过驻藏帮办大臣。他由西藏回来后住在香饵胡同。我的外祖和三外祖,都是他的儿子。我的三外祖叫克咸(音),也懂满文和蒙文,他参加我三曾祖的主考时,还发现他出的满文题目有错误。后来曾担任过咸安宫的满文教习。我的外祖叫克昌,他的二伯父一家让阿古博都杀了,他便继承了他二伯父的爵位,由于他二伯父算是阵亡将士,所以从优封他为骑都尉和云骑尉双重职位。我的外祖母死后,外祖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他一直把外祖母生前住的屋子锁着。直到他故去以后,别人才打开,里边乱七八糟的。这时,家里只剩下我母亲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后来就把她送到我三外祖家去过。我三外祖从精神上很体贴她,特意吩咐自己的孩子,即我的姨、舅等,都管她叫“亲姐姐”,免得她有孤独疏远、依傍他人的感觉。我的三外祖在民国前后曾在“瀛贝勒”(溥雪斋的父亲)府教家馆,也在我们家教书。学生只有两个,一个是我八叔祖,一个是我父亲。当时,我的八叔祖已定婚,而我的父亲还没有。于是他就把寄居在他家的、我的母亲许配给他。但没想到我父亲有肺病,当年那可是绝症。所以母亲过门一年后生了我,第二年父亲便过世了。
我的母亲命真苦。在娘家时孤单单的,没有兄弟姐妹,父母死得又早。后来又嫁给我孤单一人的父亲,不想丈夫又很快死去,又变成孤寡一人。我父亲是独生子,只有一姐一妹,即我的大姑和二姑。我的大姑早早出嫁,二姑叫恒季华,早年也定下婚事,没想到男方早早死去。按当时最严格的封建制度,既已许配,就不许再嫁,于是我二姑就成了“望门寡”,更是一个苦命的人。她许配的那一家也是我们的熟人,有时我们去串门,她也要有意地回避。其实古人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并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再嫁是很平常的事,比如众所周知的李清照。可笑的是不但有些古人,甚至有些现在人,还在责备李清照的再嫁,认为这是她人生的一个污点或遗憾;有些人虽不这样正面谴责,却在极力地为李清照辩诬,说她并没有改嫁,思想深处还是认为改嫁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其实,这在宋代是常见的事。这都是程朱理学及其后代末学对妇女变本加厉的迫害,也是我最反对朱熹之流的原因之一。民国后,这种制度虽然有所松懈,但我的姑姑年龄也大了,于是她终身未嫁,决心帮助我母亲一起抚养我这个两代单传的孤儿。
第三部分第9节 多事之秋
后来,我用自己第一份薪水买的第一部书,是清人汪中(容甫)的《述学》。为什么单买这一部呢?因为我小时候,就从别人那里看到过这部书,知道汪中和我有同样的经历和同样的感触,从内心里引起我深深的共鸣。汪中也是早年丧父,家中贫困到母亲不得不带着他讨饭的地步,每到寒夜时,母子只得相抱取暖,不知是否能活到天亮。汪中在给汪剑潭的信中曾动情地说过这样的意思:大凡为寡妇者多长寿,但等到儿子大了,能供养母亲时,即使有参苓粱肉也无补于她即毙之身了。他还痛切地谴责过夫死妇不得再嫁制度的不合理性。这一切都与我有同感,使我十分感动。我在《论书绝句》一百首中的第八十九首写道(见图三《论书绝句》第八十九墨迹):持将血泪报春晖,文伯经师世所稀。禊帖卷中瞻墨迹,瓣香应许我归依。
这首诗就是纪念汪中的,文伯经师都是指他。《述学》中有汪中的定武本《兰亭序》跋。《兰亭序》帖也称《禊帖》。我又在诗的下面配上一段文字:“功周失怙,先母抚孤备尝艰苦。功虽亦曾随分入小学中学,而鲁钝半不及格。十六七始受教于吴县戴绥之师,获闻江都汪容甫先生之学。旋于新春厂甸书摊上以银币一元购得《述学》二册,归而读之,其中研经考史之作,率不能句读,而最爱骈俪诸文。逮读至与汪剑潭书,泪涔涔滴纸上,觉琴台、黄楼诸篇又不足见其至性者焉。”2002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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