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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家丁-第19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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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亵玩小倌,所以对易倾南也没什么兴趣,只是有丝奇怪,将军姐夫护送姐姐回府,身边带名高大威猛的侍卫多好,怎么却带个身板单薄的小家丁,多掉价啊!
这坐车的人悠闲张望,下面走路的人可就没这么舒服了。
易倾南满怀愤懑,跟在马车十尺之外,一步一步走着。
其实单是走路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但这会儿正好是午时过后太阳最毒辣的那一时段,黑色的衣色又最是吸光,热得她汗流浃背,早上因为想着翠丫的事没好好吃饭,肚子老早就空瘪了,此时又渴又饿,嗓子都快冒烟了,眼睛还要受那前方骑士佳人相携而归的场景的刺激荼毒,令得她心火燃烧,越来越旺。
妈妈的,小五哥想打架,想杀人!
举袖抹一把额上的汗,又舔了舔发干的唇,忍住心头的烦躁,一咬牙,腰背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眼观鼻鼻观心,就当是在大学入校军训在搞十公里长途拉练,走就走呗,谁怕谁哪!
从醉月楼到沈府的距离也不太远,那车夫因为裴夜的缘故对沈氏姐弟另眼相待,特地放缓了车速,饶是如此,也就是小半个时辰,沈府的大门遥遥在望。
谢天谢地,终于到了!
相见欢 第四十七章 护花使者
什么,她都郁闷死了,还叫她去送那沈家姐弟回府?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易倾南站在原地没动,沈晴衣那回眸一笑在旁人眼里是百媚犹生,在她眼里却是刺目至极,忽然间觉得心灰意懒,提不起半点精神来。
有了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哪里还记得她这个忠心耿耿的小家丁?
罢了,她就是个没有发言权的下人,去哪儿,做什么,都该由当主子的决定,关键是,现在谁是她主子,是裴美人还是赫连祺?
赫连祺听得裴夜这话,踏出一步,面露不满:“你不是刚刚答应了把易小五给我的么,怎么又安排个什么送人的任务,另外找个人吧,谁送不是送啊。”
裴夜并不看他,只朝易倾南投来一瞥:“你的卖身契还在府里,现在还是裴府的人。”后面的话无须再说,潜台词便是,想跳槽也行,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
看吧看吧,这就是封建资本家的剥削本性,就算是裴美人,也不例外!
一边是旧主子,一边是新东家,易倾南不及多想,直觉向裴夜的方向走去,在她心中,对于裴美人的命令自是本能服从,哪里敢有什么异义。
“喂,你!”赫连祺没想到这小家丁就这么走了,伸手去抓,却慢了一步,再要出手,已被站他左右的天璇和玉衡拦住,前方缇骑已经策马开道,侍卫们便围着他朝前走,郑直也是领着裴府众人簇拥而上,彻底隔开他与那小家丁,眼见易倾南越走越远了,只得大声叫道,“易小五,你早去早回!回府就来晴朗居见我!”
易倾南倒没注意这些,只含糊应了一声,一溜小跑到了裴夜跟前,看着那边准备就绪的马车有丝傻眼。
呃,这马车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车上已经坐了沈氏姐弟和沈府丫鬟,地方已经塞满,要再上去个裴美人,这空间可就相当逼仄了。
最重要的是,裴美人上去怎么坐啊?
她之前就是跟着赫连祺坐这马车来的,大致记得车厢里的结构,底部是铺着两张长条形的草垫,相向而设,每条草垫上可以挤着坐两个人。
裴美人要是上了车,是跟沈二少坐一起,与沈晴衣含情脉脉相顾对视呢;还是跟沈晴衣坐一起,小两口亲亲热热喁喁私语?
想来猜去,易倾南悲催地发现,无论是何种乘坐方式,都让她心底汩汩冒着酸水。
古话说得好,男女授受不亲。
守礼啊,裴美人!
正郁闷得不行,忽听到得得蹄声,侧头一看,是七星卫之一的摇光,不知从哪里牵来一匹通体漆黑四蹄泛白的高头大马,这正是裴夜的坐骑,名为墨雪,但见裴夜大步走去马前,姿态矫健翻身而上,居高临下睥睨着她,声音依旧淡漠,“走吧。”
易倾南怔怔看着他的身形动作,半晌才醒悟过来,原来他是骑马护送那沈家姐弟,而不是与之同乘一车,刚刚开心了一秒钟,就被他这句话又打回原形,“走?”
怎么走啊?
他骑马,那自己呢?
裴夜说完这句再无多话,双腿一夹,策马追上前方缓缓行进的马车,与马车并辔而行。
“还愣着做什么,想回府挨罚吗,快跟上啊!”摇光见她还杵在原地,忙将她往前一推,易倾南一个趔趄,不由自主跟了上去。
眼看前方一骑一车相伴甚欢,自己却形只影单跟在后面,易倾南先是怔愣,而后慢慢醒悟,只气得两眼喷火,恨不得在那车厢上烧出个大洞来。
不是吧?
他们又是坐车,又是骑马的,居然让她走路?
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啊?!
那赶车的车夫见得裴大将军骑马随行,自是满怀敬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驾车,马车平缓朝沈府驶去,裴夜则是与之并驾齐驱,俊朗绝伦的外形,英挺冷峻的气质,令得街道两旁的百姓喝彩不断,欢声雷动,简直要为之痴狂。
可这后面的场景就有些诡异了,英雄护花,单骑送美,如此浪漫圆满的剧情,却跟着个小家丁在后垂头丧气地走,越看越不着调,硬生生打了个折扣。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了,画蛇添足!
鉴于那身黑衣黑裤的裴府家丁服,众人也不敢造次,只是用眼神表示不满,偏偏这小家丁脾气还大,人家瞪他,他便反瞪回去,眼力好得出奇,随便出自哪里的眼风都能察觉到,一找一个准!
沈晴衣端坐车里,聆听着外间的声响,俏脸上红晕更甚,唇边不由得泛起笑意,沈文轩侧头看着她的神态,嘿嘿笑道:“姐姐今日终于如愿以偿了!”
沈晴衣瞪他一眼,嗔道:“你胡说什么呢?刚刚训你还训得不够,尾巴又翘起来了?”
沈文轩摇头晃脑道:“可不是吗,姐姐没见刚才姐夫对你多好多温柔,连弟弟我看了都是艳羡呢,那么多百姓在场,一个个都是见证啊,这桩亲事肯定是吹不了的了!”
“又说混账话!”沈晴衣低喝一声,朝车帘之外隐约的人影望了下,又将嗓音压低了些,面色凝重道,“我与裴将军尚未行礼成亲,今后可不许再叫什么姐夫,教旁人听了笑话!”
沈文轩满不在乎道:“这有什么,不就是早个一年半载的吗,反正日后都是要叫的,倒不如现在先叫着熟悉熟悉。”见沈晴衣默然不语,忙凑前轻声道,“姐,你生气啦?”
沈晴衣摇摇头,淡淡一笑:“怎么会。”
此番姿态看在沈文轩眼里,却有一种强颜欢笑的意味,脑袋里像是突然开了窍似的,问道,“姐,你跟姐夫,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他的三年守孝期不是早过了吗,为何还不娶你过门呢?”
沈晴衣眼神一凝,笑了笑道:“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你只要好好念书,将来有出息,姐就心满意足了。”
“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不是因为姐夫府里那个表小姐,还有那两个通房丫鬟?”沈文轩见她低头没做声,伸手过去,将车帘扯开一角,低道,“男人嘛,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尤其是我姐夫这样,当朝大将军,人又长得好,世间女子都眼巴巴往他身前凑,身边有几朵桃花也是正常的,但姐姐你不同啊,你是他亲自定下的媳妇儿,是大房,是正室,是将军夫人,往后要是再抬几个姨娘什么的,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说话做事还不都得看你的眼色!”
沈晴衣听着他的话,素手轻抚着领口,从中缓缓拉出条银链来。
这银链放在外行人跟前,那就跟普通的银质项链没什么区别,只不过略细一些,白里透着丝青光,而在识货的人眼里,细看之下,定要惊呼出声:“天丝银铰”!
没错,这就是世间已经失传的铸造手艺,当年闻名天下的铸剑大师温长青的遗作,大师起初只是想打造一条坚韧强悍的长鞭神器,于是亲往十万大山采集传说中的“天丝”,这天丝乃是长在悬崖峭壁上的一种藤蔓,生长极慢,三年开一次花,五年结一次果,结果之后植株自然干枯,萎缩成丝,故曰天丝,这天丝却是世上最为坚韧的物事,刀砍不断,火烧不毁,所以十分珍稀奇特。
不料温大师在采摘过程中受瘴气所困,险些命丧当场,后虽被人救出,但到手的天丝却数量有限,远远不够打造长鞭,大师便随手加在白银里,做了一条银链出来送与自幼交好的小表妹,后人称作天丝银铰。
这天丝银铰除了坚韧不折的特性之外,还有一奇妙之处,那就是搭扣处工艺繁琐复杂,巧夺天工,只有大师自己用特别的法子解开,换做旁人,饶是你再聪明再睿智,不得其法的话只会越解越乱,而大师这解锁之法,自然是教给了获赠银铰的那位表妹,也就是沈夫人,而沈夫人又将其传给了自己的女儿,沈晴衣。
沈晴衣将银铰从抹胸中尽数拉出,但见碧光一闪,链子末端却是缀着一枚晶莹剔透的圆形玉饰,约莫寸许,如意云纹中托出一株出水芙蓉,濯生清涟,亭亭净植,正是之前沈文轩当众道出的那件定情信物,裴府的传家之物,碧玉莲佩。
见沈晴衣端详着那玉佩,沈文轩在旁笑道:“看姐夫对姐姐你多好,连传家之宝都送给你了,你还不满意他什么?”
沈晴衣轻笑一下,只是摇头:“当年他尚是年幼,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时冲动……”
沈文轩拍手笑道:“哪里是一时冲动,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沈晴衣喃喃念着,眼睫垂下,似是回忆着当年的情景。
当年俊秀温和的小小少年,如今已长成顶天立地的高伟男子,一时间心绪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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