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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年度佳作_耿立-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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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舅和大舅妈一生有二男六女,共八个孩子,除了大表哥、二表姐继承了他们的“高”的基因,其他几个孩子个子都不高,尤其是最小的表妹,已经不能用“不高”来形容了,大概是和生活困难、营养不良有关。你想,八个孩子,再加上姥姥、姥爷,十二口之家仅靠几个劳力想要挣回口粮,那是十分困难的。
应该是结婚不几年,大舅妈就疯了,这又是家中的极大负担。
我六七岁的时候,亲眼目睹了大舅妈的死,她穿着干净的衣服,躺在漆红的棺材里,痛苦中掺加着解脱般的安详,其状令我至今难忘。
那以后的三十年里,大舅一直未再娶,也有人为他保媒,可他都一口回绝了。
1970年,父亲从北京调回来,把母亲和我及妹妹带到了长春,大舅十分高兴,在他看来,他终于有一门城里亲戚了,这让不当队长的他又一次在屯邻面前扬眉吐气。他亲自赶车把我们送到车站,站在月台上,把着鞭子目送火车远去,脸上挂着幸福而欣慰的笑。
那以后,大舅每年至少都要进城一次,把家里的不多的粮食分出来——玉米子、高粱米、豆、小米给我们送来,以补我们口粮的不足。那时,孩子的户口随母亲,而母亲的户口尚在农村,并未变成所谓的“红本”,所以,在长春,我们一家四口只能吃父亲仅有三十几斤的定量。
大舅来的时候,天已经开始下雪了,他戴着狗皮帽子,帽遮上、胡子上都是霜花。
现在想想,他不就是我们的圣诞老人吗?
大舅的孩子,我的表哥、表姐们一个个长大了,娶亲的娶亲,嫁人的嫁人,大舅这一支的族系庞大起来,很快便形成四世同堂的态势。
这时的大舅变得有些“自私”起来。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老舅也由营城小镇搬到了吉林市,生活也逐渐地好起来,大舅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总和老舅吵架,吵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舅让老舅给他立一张字据,字据上写清,姥爷传下来的家产,他放弃;不但他放弃,他的子孙也要放弃,不能与大舅及大舅的子孙来争——老舅是个倔脾气,觉得哥俩立字据是一件丢人的事,他早已答应大舅,所谓的家产由大舅一个人继承,他分毫不取,为什么偏要立字据呢?
大舅要立,老舅不立。老舅越不立,大舅越觉得心里不踏实,觉得老舅心里有鬼,所以,逢年过节,只要他们见面,总要争个脸红脖子粗。可立据的事一直悬而未决。要说感情,大舅和老舅是有的,而且,老舅对大舅非常尊敬,除了不立字据一事,其他什么事都由着大舅,不见面,互相惦心,见了面,又不能一团和气,想必那些年,姥姥也跟他们操了不少心吧。
现在,大舅、老舅都不在了,希望他们在那个世界里不会再争吵了。
大舅走的时候,我因公务缠身不能回去,虽然后来去他的坟上烧过纸钱,但总觉得未能见上最后一面是个遗憾,一晃十年过去了,想到大舅的时候,我的鼻子还会发酸。因为,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我们能切实地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大哥
这里要说的哥,是指大舅家的表哥。一共两位,一是大哥,长我十四岁;一是老哥,与我同年,长我几月。我和两位表哥的感情极好,从小到大,没有红过一次脸。
在大舅的这个家庭里,似乎长子总要比弟弟妹妹多承担一切压力。大哥的情况与大舅相同,也是十几岁就下地充当劳力,为家里挣工分、挣口粮,供弟弟、妹妹们念书。只是,和长辈无法相比,我的几个表姐、表妹一律小学未毕业,只有老哥勉强读到了初中。
大哥年轻的时候,好狠斗勇,我曾亲眼目睹他挥舞着锄头,与同村后生有一次于地头的场景——大概那后生说了大舅的不是,大哥“呼”地一下从地上跳起来,人在原地,锄头都已向那后生的头上勾去,若不是身旁的长辈眼疾手快,一场惨案在所难免。
大哥对外不让人,敢和人拼命;对弟弟妹妹都是爱护有加,虽然偶尔也呵斥几句,必是弟弟妹妹做了过分的事情。大哥从小亲见大舅妈的疯症,在她那里得不到什么母爱,所以,对两个姑姑,尤其是我的母亲有着深厚的亲情。母亲和大舅住在一个村子里,对侄子、侄女的照顾也要多一些,大哥就把母亲当做亲娘一样,一生对她的话都是唯命是从。
我一出生那年,突然得了白喉,这是一种新生儿易患的急症,治疗不及时就会死人。天下着大雨,母亲急成什么似的,是十四岁的大哥,打着伞,陪母亲抱着我连夜赶往七里外的火车站,先是到镇卫生所敲门,得知非长春不可治,又乘上最后的一趟客车赶到长春,经医生手术后,保住了我的一条小命。
母亲这辈子常常叨念此事,一次次地叮嘱我,人不可以忘恩。
是呀,人要是忘了恩,还有什么会被他记住呢?
大哥结婚更早!
他结婚的时候,刚刚十八岁,而大嫂亦不过十九岁,两家互相相看后,就在春天里把婚礼给办了。那时的婚礼简单,打两个大柜,画上花儿;再打一个炕琴,做两床新被褥,空出一间房子糊裱一新,赶上马车把新娘子及送亲的七大姑、八大姨往过一拉,放鞭炮,给毛主席像行礼,新娘往屋一进,大婚即成。有两点记忆不清了,一是过不过彩礼,如果过,过多少?二是吃不吃席,即或吃席,也是非常简单的。
大哥结婚那天的阳光很好,照在土墙上暖洋洋的。
自从我六岁离开村子,几乎年年要回去。小时候,一放寒暑假,必往姥姥家串门,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每次分别都心里犯酸。大哥和大舅没分家时,自然住在大舅家,分家了,就两边混着住,这屋住两天,那屋住两天,如果说得更功利一点,哪边有好吃的东西,就在哪边的时间长一些。上了初中,朦朦胧胧想写文章,回去时,住大哥家的时候就多了,因为大哥家人口少,清静,而大嫂做的饭菜又可口,吃起来感觉格外香。
说起来,大嫂对我也很好,常言讲,老嫂比母,一点不假。我小的时候,年年穿的新鞋是大嫂做的,回乡村里,衣服是大嫂洗,就算是内衣生了虱子,也是她坐在灯下一个一个地捉起来,丢在火盆里烧死。我从小喜欢吃辣椒,大嫂就每年多穿一串或两串红辣椒给我留着,我去了,或者有人来长春了,那辣椒就一定是归我了。
有作家说,辣椒是穷人的香油。
想想真对呀,那时日子紧巴,是辣椒成就了我的美味世界。
大哥爱喝酒,等我上班了,也会喝酒了,我们成了地地道道的“酒友”。
为了喝酒,但凡有下乡的机会,我一律不会放过;而一赶到农闲,大哥总要进城几日——先求老姑备菜四味,再约老弟喝酒两瓶——往往尽兴而归。母亲还是喜欢他的,他每次来,享受的待遇几乎和大舅一样高了。
要是我回村里,哥俩就更自由了,炕桌一放,酒盅一拿,定要喝个昏天黑地,夏天简单些,但不失丰盛,菜园子里有的是新鲜蔬菜,随吃随摘,用井水一洗,清脆凉快,黄瓜、辣椒、香菜、生菜、臭菜、白菜、葱,应有尽有,样样都是最好的下酒菜。所谓的冬天复杂些,是指一定要动火,用黄豆换来大豆腐,炸一碗红辣椒酱,白菜熬土豆、毛葱炒鸡蛋、白糖拌萝卜,哪样儿放在哪里都让人流口水。
就这样一晃几十年过去了。
2009年的冬天,身体一向壮实的大哥突然来长春看病,他十几天不能进米,亦无法排泄,经查,是胃癌晚期。原来以为还有希望,千般动员他上了手术台,可打开一看,腹腔内已经长满黄豆粒般大小的毒瘤。大哥是聪明人,在医院躺了十天,说什么也要出院回家,在家里熬过一个多月,终于离世而去。
死前他做了两件事,一是把儿女为他看病的钱还给儿女;一是告诉大嫂,他因赌牌,欠下屯邻某某一千元钱,嘱咐大嫂当面还清。如果说还有什么,他要求看看棺材,看了之后很满意。
大哥死了,我和母亲还有妹夫起早赶回村里,母亲见了棺材就哭成了泪人,是在众人的搀扶下才进了里屋,我给大哥磕了三个头,烧了一沓纸钱。
他住院的时候,我告诉他,给他一包“软中华”,前一天的夜竟鬼使神差地给我揣在了口袋里,我把烟放在他的棺材前,眼里尽是他的音容笑貌——只是,无论多么新鲜的音容笑貌,都在我的泪水里变得模糊起来。
老哥的追求
我要说的老哥,也是大舅家的。
我俩同龄,所以,小的时候厮混得最多。从南梁到北梁,从河沿儿到甸子,放马、放猪、挖野菜、捡柴火、扦蛤蟆、捉蝈蝈,无论是生活技能还是玩耍技巧,他样样比我都强。就是掏家雀吧,围着房子绕一圈,他就知道哪儿有雀窝,雀窝里是有鸟蛋,还是有幼鸟;还有,下大雨的天气,他会一个人突然跑出去,钻到壕沟边的柳树林子里,东钻西钻,然后浑身透湿着跑回来,把一只“瞎老叶子”扣在我的手里。
“瞎老叶子”是一种体形较小的鸟儿,我不知道学名,只知道它的“诨号”。
老哥和我一样,从小一直念书,从小学念到初中,初中并未完全毕业,他就辍学了,问题出在一切“理科”上,他在数学、物理、化学这三科上几乎不能拿分。加之不会外语,考高中是万万不能了。他很悲伤,特意到城里来找过我一次,我的学习成绩并不比他好到哪儿去,但我还是鼓励他,让他一直念下去。为了给他打气,我还把我几个要好的朋友介绍给他,大家一起说服他,他好像也接受了我们的这种鼓励,回去之后,又念了半个学期,但终于还是下来了。
下来了就务农。
那时,还没有到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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