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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正在发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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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点点地从异己的形式中建构出来的”,是“在诸多力量构成的某种状态中产生的”。同前注2,页117;124。1990年代前期中国政府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的一系列争论如有关“人文精神”的讨论,请参看,张汝伦等:“人文精神:是否可能和如何可能”;《读书》;1994年3期;高瑞泉等:“人文精神寻踪”;《读书》;1994年4期;许纪霖等:“道统、学统与政统”;《读书》;1994年5期;吴炫等:“我们需要怎样的人文精神”;《读书》;1994年6期,以及其他相关的文章。有关经济学道德不道德,应当不应当讲道德以及如何讲道德的讨论,可参看,樊纲:〃‘不道德’的经济学”;《读书》;1998年6期;张宇燕:“来自经济学的关怀”;《读书》;1997年1期;姚新勇:〃‘不道德’的经济学的道德误区”;《读书》;1998年11期,以及其他相关的文章。有关学术批评的讨论,杨奎松等:“遵守学术规范,推进学术对话关于‘学术对话与学术规范’的笔谈”;《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4期。有关顾准的思想学术贡献的思考,李慎之:“点亮自己照破黑暗的人”;《读书》;1995年9期;石泠:“你无法不面对顾准”;《读书》;1995年5期;朱学勤:“愧对顾准”;《东方》;1996年2期。有关陈寅恪的著作的畅销,陆建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三联书店,1995年。以及虽然没有兴盛起来但在法学界有一定市场的关于“法律的信仰”或“价值取向”的说法,梁治平:“死亡与再生《法律与宗教》译后”;《读书》;1988年5期;苏力:“法律如何信仰?〃;《四川大学法律评论》;1999年1期。就可以看出这种态势。所有这些讨论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所谓的人文精神或人文关怀或人文底蕴相联系。而这种对人文的强调,在我看来,都是社会转型的一种症候。它反映的是这种社会转型带来了深刻的知识需求的转变和学科格局的调整,因此对传统人文学科的地位形成了某种威胁。在很大程度上,有意或无意地,诸如“人文底蕴”或“人文精神”的话语成了抵抗这种转变和调整的武器之一,它既是对其自身存在之意义的界定,也是一种话语的正当化(意识形态化)。
但是什么是“人文精神”或“人文底蕴”?一个词说多了,仿佛人人都知道其含义,但往往没有人能说清。因此,为了避免“三岔口”现象,首先需要把这个词操作化一下,这样才能在经验上看出其优劣利弊。
如果人文底蕴指的是必须具备一定的甚或是较强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我当然赞同。但是,如果这个备受赞美乃至有点神圣的语词仅仅指这种专业人士的基本素养,甚或这种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要件,那就太委屈这个词了。任何学科研究的一个起码条件就是要对语言文字有良好的把握,无论是理解还是表达;因为人们的思考和交流都必须借助于概念和语言。但是,我们又必须注意,即使能够准确清晰理解文本、表达思想和命题,这种能力却不是一种法学的或更一般说来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语言学家并不可能因为其研究的是语言,就比社会学家或法学家更能精确表达一个社会学或法学的命题。诗人有可能直观地感受并表达某个命题,但往往是下意识的;就表达而言,某些按照语法看来很蹩脚的句子在特定时候,对于某个专业来说就是精确的表达。例如,“不忠实的配偶就是不忠实的”(波斯纳语)这样的同义反复会收到意想不到的修辞效果;事实上许多语言交流的强烈效果往往来自对习惯用法或语法的偏离、背离甚至颠覆。而且,理解是在传统中完成的,因此,语言表达的准确、优美与否都必须相对于研究领域内的学术传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今天的学科的发展,甚至学科内的发展都已经形成了各自的传统,因此对于语言的评价标准已经不完全统一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前现代的学术现象。然而,最重要的是,在社会科学上,只有首先想清楚,才能表达清楚。而“想清楚”不是文字的能力,因为在强调经验研究的社会科学中,“我们必须想的是事而不是词”(霍姆斯语)。
应当承认如今社会科学界有些人的文字确实很糟糕,语句不通顺,文字枯燥无味。但这也许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中文或文字水平太差,而更可能是他们自己的学科研究就很差,也许他们从来就没有真正想明白自己要说些什么,只是重复了一些翻译的文字,杜撰了一些概念。事实上,杰出的学者(无论社会科学还是人文学科)往往都是杰出的写手,他们甚至会以自己的文字表达方式改变约定俗成,而不是相反。近年来,在中国学界,许多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学术散文很受读者欢迎,但这些学者其实未必是各自学界中文字功底最好的,他们会有错别字,标点符号也会有错,“的”、“地”、“得”不分,句子也可能很拗口别扭,有些学术观点也有争议甚至错误;但这些问题几乎没有影响这些文字的受欢迎程度。因为,可以说,他们几乎总是这个学界思想最活跃的,最有见地的学者。如果把某个学者的成功或影响力归结为他的“文字功底”,如果不是有意贬低,那就是有眼无珠。
如果更宽泛一点,“人文底蕴”是指对文史哲的了解,甚或是深厚的了解?甚或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中国学者,由于其读者群的限制,当然应当对中国历史有所了解,甚至是必须了解。但是,如果他对中国历史并不很了解,“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讲不出老庄孔孟,不知道“明月几时有”,只能“把酒问青天”,难道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社会科学研究者了吗?或者是他做出了很好的研究,但我们就因为他没有这种“人文底蕴”,他的论文中没有引用孔子或老子的话,价值就降低了吗?
中国传统文化中确实蕴含了许多知识,有很多深刻的思想和洞识,会启发我们突破人的相互间性,或者可以成为我们社会科学研究的宝贵资源或素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的中国经典一定更有学术意义。在社会科学研究上,就研究的素材而言,传统文史哲材料并不必然比其他材料(例如当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更具知识品格上的优先性或优越性。近年来对口述史的研究,对“小传统”的研究,对民间社会的研究,扩大了研究的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学者发现了传统的集中于“经典”或“大传统”的研究的局限。甚至,研究传统的文史哲也不比研究西方的文史哲(经典)更高。它的惟一优先性可能是:相比于西方古典,它更容易为中国人接近,因此使用起来成本更低;而相比起当代中国普通人的智慧,有可能更为凝练,因为它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使用起来可能收益更大;相对于“口述史”、“小传统”而言,它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可能更具有一般性。
我们当然还应当思考一下这个“人文底蕴”是否应当延展到西方经典。而一旦包括了西方经典,那么它的边界是否还应包括了对基督教或经院哲学的了解?在今天反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化氛围中,甚或我们还应当把这一边界扩展到对不发达国家,扩展到对非洲的“经典”的理解呢。但如果把人文底蕴的帝国画得这么大,那么又有什么知识不能或不应包容在内呢?我们似乎只是在强调要更多地了解世界。这种提倡当然好,问题在于,除了偶尔作为对长者的溢美之词,在现代的高度分工和高度专业化的社会中,没有任何人可能在真正意义上“学贯中西,博古通今”那是上帝才有可能的。事实上我们必须并且必定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放弃,才能有所得。而更进一步的问题就是该放弃哪些,谁该放弃哪些?这个问题实际上最终应当由市场(只是最终,因此并不意味着仅仅是一时的市场)来解决,而且我觉得如今的市场选择是基本正确的。
或者,人文底蕴还应包括像中国古代文人学者一样要懂得一点琴棋书画?会吟诗诵词?有一种文人雅士的风度或生活方式?我在后面将论述,这种生活方式或知识类型不过是当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阶层的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不错,“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中有一种苍茫的历史感;但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NB062名”呢?说穿了,不就是夸耀自己嫖娼吗?当然,我并不意蒂牢结地反对这种封建士大夫的情趣,但是,如果不加反思地赞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知识类型,将之笼而统之称之为“人文底蕴”,却很可能本身就是另一种意蒂牢结。
也许人文底蕴还包括了某种“终极关怀”,或者是“人类理想”,有某种“社会关注”?这些看起来很不成问题的概念其实本身都可能很成问题。当年的十字军东征是否为了一种终极关怀?今天的宗教狂热分子甚至某些恐怖主义者大都为一种“终极关怀”或“人类理想”所驱动。希特勒并不是市场社会中的一个俗人;在一种中性的意义上,他也是一个激情澎湃的理想主义者,是试图以德意志民族或雅利安人的“天下为己任”。他的问题并不在于缺少了“终极关怀”;“人类理想”或“社会关注”,而在于我们不能认同他的那种终极关怀,人类理想或社会关注。
再退一步,也许人文底蕴是指知识人的知识情怀,甚或仅仅指要有基本的道德操守,社会的和职业的?但是这也不解决问题。仅有这种知识情怀、道德操守并不能保证一个社会科学研究者获得成就(否则我们为什么还要社会科学呢?),更重要的是,在如今这样一个道德世界日益碎裂化的社会中,我们最多只能说我鄙视某个人的道德操守,甚至可以为此(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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