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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完美富豪-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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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妄想他会对她贴心的举动心存感激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他呀,他是一个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伙!

  「我喜欢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说道。

  同时,她的心蓦然一动,原来他喜欢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脏啊!」火妮跟他辩,顺便说服他接受这支手机。「还是黑色比较好,黑色比较耐用。」

  她也知道这支手机并不漂亮,可是她实在没有多余的预算啊,农庄的经济很吃紧,她只买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会脏到哪里去?」他反驳,语气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减用嘛!而且像你说的,只是接听,用那么好干么?」

  看到他还是不甚满意的模样,她索性从他手中把手机抢走。「不要拉倒!当我鸡婆,这支手机给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机坏很久了,也该是买一支手机给他的时候了……」

  「我没说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轻易就把手机抢回手中。

  火妮挑衅地抬高下巴呛他,「你也没说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说要耶!

  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买的手机令她心花朵朵开,也松了口气,至少最後他还是接受了,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带上门准备离开。

  蓦地,两个字不甚清楚地传入她耳中——

  「谢谢。」

  她一愣,动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缓缓转动,「你说……谢谢我?」

  他的嘴角牵动了一下。「我说谢谢,没说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没辙地笑著摇头。「你以前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我实在很怀疑耶……好了,你早点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这次她真的带上门走了,房里恢复了寂静。

  辜至美拿起手机,不到一会儿,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对他而言,这太简单了,连使用说明书都不必看。

  夜深了,当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当枕,一手按著手机里的电话簿,看到火妮两字时,有种奇异的感觉悄悄牵动著他。

  她是个奇怪的女孩,双眸总是闪烁而明亮,看起来火爆,讲话又冲又直接,但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种生命力,那份活力总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刚刚一样,两个人明明剑拔弩张,她却可以在瞬间笑出来,改变了所有气氛,是他就万万无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边隐隐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没察觉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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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绩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硕大,还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虽然没有明讲,但她实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没有的细密思维。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後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後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为你好冂乀~」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样,她可不会坐视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辜至美看著他们,瞬了瞬眼眸。

  亲子之间互相关怀……好陌生。

  难道在失去记亿前的他,是个不孝子?

  「为我好就赶快去买酒啦!顺便买几包鳕鱼香丝回来哦!」苗大顺催道。

  火妮只好认命的去小杂货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带了五包鳕鱼香丝回来。

  看到「数目不对」,苗大顺直嚷嚷。「不是叫你买一手吗?怎么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说:「店里只剩四瓶啊。」

  「怎么可能?」苗大顺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怀里。「来,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这两瓶是光宗的,他年轻身体好,多喝点没关系。」

  「吼~」苗大顺碎碎念著,「一瓶根本不够塞牙缝嘛,你这丫头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体本来就不能塞牙缝啊。」

  「我不要喝,给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给苗大顺。

  「不行!」火妮连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没喝过这种东西,我不要喝。」

  「你怎么知道你没喝过?」她瞪著他看。「你恢复记忆了哦?」

  「没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没喝过。」

  那啤酒看起来很廉价……他确信自己没喝过,他跟他们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凉,比灌十瓶水还解渴咧,来,我帮你打开!」苗大顺抢过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齿把瓶盖咬开,这可是他纵横啤酒界四十多年练成的独门绝技哦。

  火妮在心里哎哟一声。「小叔叔!你这样不卫生啦!光宗哪敢喝?」

  相处那么久了,还不了解他吗?他有够洁癖的!

  「哦!歹势、歹势,我忘了光宗爱乾净。」苗大顺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递给辜至美。「喏,擦乾净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著苗大顺,就在她认为某人一定不会喝那瓶啤酒时,没想到他伸出手来,把啤酒接了过去。

  「谢谢阿顺叔。」

  火妮惊讶地瞪视著他,就见他道完谢後,直接以口对瓶,咕噜咕噜的一连喝了好几口。

  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

  他居然——居然没有嫌弃脏?

  因为了解他的个性,他洗澡前,她老妈还会主动先去把浴室洗洗刷刷一遍才会唤他去洗澡,这样的他,居然会直接以口对瓶?而且那瓶口还是她小叔叔用身上那件臭汗衫擦过的?

  这真的是——真的是太、太、太、太不可思议了!

  「啊!真是畅快啊!好喝吧?」苗大顺一脸的满足。

  火妮瞪大了眼睛死盯著辜至美,他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评价啦,但他把两瓶啤酒都喝光光了,她可以想成这代表他喜欢啤酒吗?

  「原来你们都在这里啊!」梅淑珠提著一个袋子出来了。「来,光宗,跟我去土地公拜拜,前几天你走失了,土地公保佑你有惊无险的平安归来,今天有空,我特别做了米糕,是我们这里的习俗,我带你去跟土地公道谢去。」

  「不必了……」拜拜?太迷信了,辜至美直觉想拒绝。

  「小孩子不要太铁齿。」梅淑珠把他拉起来。「我们人啊,能够每一天平平安安的活在世上,就要感谢神。来,一起来去拜吧,啊,火妮也来好了,你这莽撞的丫头,也请土地公保佑你少说少错。」

  火妮翻个白眼。「我哪有莽撞了?」她那是有正义戚、勇往直前好不好?

  「你们两个孩子不要罗唆了,快跟我来吧!」梅淑珠跨出院落,先走一步,两只狗也跟在女主人的屁股後面走了出去,像左右护法似的。

  火妮对辜至美一个耸肩。「走吧!你得听我妈的,土地公是她的精神信仰,如果你不去拜,睡不著的可会是她。」

  他把空酒瓶搁下,「既然这样,那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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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两人伴著夕阳余晖走到稻田边的小土地公庙前时,梅淑珠已经把水果和米糕摆在案头,也点了九炷香,一人给他们三炷。

  看到摆出来的米糕,火妮口水直流。「妈,你今天做的米糕好大,看起来好好吃哦!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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