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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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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轻絮道:“用我们固有的见闻理解,侯爷可将乌尔骨视为一种破坏神智的剧毒,有些疯子比起常人来确实力大无穷,想事情的角度也时常与常人不同,没有完全失去神智的时候,显得聪慧异常也并不新鲜。”
顾昀:“……还有不能用我们固有见闻理解的事。”
陈轻絮道:“大帅,不瞒你说,我潜入十八部落中寻访巫毒之术,不光是为了你的耳目,也是为了追溯过乌尔骨,但是蛮人相关的记载非常少,只有一条关于一个古代蛮族大将的传闻,那个人名字就叫做‘乌尔骨’,此人残忍嗜杀,但百战百胜,一手奠定了十八部落如今统一的局面,活了三十二岁,终身未婚,原因是‘非生非死,非男非女’。”
顾昀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陈轻絮:“我查过此人生卒与出身,得知其母所生为一对龙凤胎,但之后没有任何关于女孩的记载,也没有说她死了……这有两种解释,或是家族败落后女孩走失了,或是……”
这对龙凤胎被炼成了乌尔骨,死了的与活着的合而为一,男的和女的长在了一起,是以“非生非死,非男非女”。
顾昀按在肋下的手紧了紧,陈轻絮紧张地问道:“侯爷,是不是钢板松了?”
顾昀弯下腰,半晌才抽了一口气,低声道:“为什么会有人做这种事?”
陈轻絮扶着他到一边坐下:“一般是国破家亡、满门不保的时候才会下这种狠手,用血脉为祭,供奉给邪神复仇,所有叫乌尔骨的人出世时,都会引起腥风血雨的动荡。”
顾昀:“你方才说那像一种伤害人神智的剧毒,这部分说清楚一点。”
陈轻絮道:“乌尔骨会疯,刚开始是噩梦缠身,久而久之,人会变得敏感多疑,倘若不加控制,还会渐渐产生幻觉,最后……”
“所以……”顾昀才说了两个字,声音便哑得像是裂开了,他不得不用力清了清嗓子,才得以将这句话继续下去,“所以你给他开了安神散。”
陈轻絮:“……”
她当然知道顾昀指的是谁,无言以对,只好默认。
顾昀微微闭了闭眼——想起来,长庚其实不止一次漫不经心地跟他提起过,肝火旺容易睡不好觉之类的话,他却根本没往心里去过,只当这孩子跟着陈家人学医学魔障了,一天到晚把自己弄得跟小老头一样满嘴养生之道,却原来……有那么多苦衷。
顾昀:“长庚到什么程度了?”
陈轻絮一时没吭声。
顾昀:“你说,不管怎么样我都接受得了,只要我活着一天,他是疯是傻我都管到底。”
陈轻絮道:“殿下……殿下意志坚定,心境平和,多年来身上的乌尔骨并没有怎么发作过,他自己心里有数,比常人还多几分克制,只是前一阵子……唔……我已经用针压制住了,侯爷不必的担心。”
她说得虽然含糊,但顾昀却听出来了——一直心境平和,没怎么发作过,除了前一阵。
“是因为我。”他茫然地想道,近乎诈尸似地站起来,一时踉跄了一下,脸色像是刚被人捅了一刀。
随后他让过陈轻絮想来搀扶的手,失魂落魄地走了,僵硬的钢板撑着他,让他看起来像个紫流金快烧干的铁傀儡。
陈轻絮在原地驻足片刻,素白的脸上是十分的凝重,她不由自主地往京城的方向回望了一眼——前几日放出的木鸟应该已经抵京了,只是……她信中写的决定真的对吗?
京城的天阴沉沉的,木鸟飞过时,小小的身影完全融入了压人的黑云里,几乎是隐形的。
张奉函从一辆马车上钻出来,对车里人拱手致谢道:“劳烦王爷抽空送老朽到此。”
长庚挑开车帘,笑道:“我连日住在军机处,也该回侯府拿几件换洗衣服了,顺路而已,奉函公不必客气——倒是灵枢院没有给您备车马吗?”
张奉函不太在意:“都拿去给下面人跑腿用了,我不出京,老骨头一把,也该活动活动,现在到处都在打仗,朝廷哪里都在用钱,咱们省一点是一点吧,不能力挽狂澜,还不能略尽绵薄之力么?”
长庚笑道:“是这个理,后生受教。”
张奉函忙道“不敢”,长庚却又叫住他道:“奉函公留步。”
他说着,将张奉函那封大言不惭要求皇上解禁民间紫流金的奏折取出来,双手递过去道:“奉函公恕罪,这封折子我擅自拦下来了,没往上送——这里没有外人,我与您说句诛心的话,民间紫流金向来是皇上一块逆鳞,自武帝开始便没有一天放松过,将心比心,紫流金对于皇上来说,与传国玉玺殊无二致,您若是皇上,能容许民间私自拿萝卜雕玉玺卖着玩吗?”
张奉函知道自己那封折子递上去恐怕没什么用,不是被军机处打回来,就是又惹隆安皇帝发通脾气,可他颇有些文人意气,总觉得“你爱听不听,我该说得说”,谁知雁王殿下居然亲自纡尊降贵地来找他分说,还讲得这么坦诚。
张奉函被他这坦诚弄得老脸有些发红,叹道:“殿下……唉,殿下说得有理,一时老糊涂,给殿下添麻烦了。”
“我知道奉函公为国为民的拳拳之心,是灵枢院一根脊梁,这些年大梁的日子不好过,钢甲战备全要靠您一手操持,”长庚摆手道,“我们护着您都来不及,哪有麻烦一说?”
张奉函有点无措,偏偏雁王神色真诚至极,语气也不让人觉得肉麻,一时不知如何应对,只连声道“惭愧”。
“我那发小兄弟葛晨自从进了灵枢院,整日里便是在我耳边嘀咕奉函公如何如何,”长庚调侃道,“恨不能连您爱喝猴魁、爱吃腌萝卜都一起学过去,我看他就差买顶白发每天戴着了。”
张奉函的老脸这回真红透了,恨不能将他新收的小徒弟葛晨叫过来抽一巴掌,什么鸡毛蒜皮都往雁王耳朵里倒。
“我和葛晨从小一起在雁回城长大,小时候赶上蛮人入侵,他家里也没什么人了,这么多年一直跟着我……”长庚微微一顿,颇有些为难地看向张奉函,“我不东拉西扯,直说了吧,有个不情之请葛晨想托我跟奉函公说,他一直倾慕奉函公人品,想认您……唔,做个长辈,不求别的,只想将来可以常在膝下侍奉,也算是全了他一桩心愿,您觉得怎样?”
张奉函一时呼吸都急促起来。
葛晨随沈易入京以后,便留在京城中入了灵枢院,他又勤快又伶俐,还很有天分,跟张奉函特别投缘,没几天便被那老头收为亲传弟子。
但他也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他张奉函这辈子两袖清风,无权无势,一天到晚就会招人不待见,能给人带来什么好处呢?能庇佑谁吗?纵使老来膝下荒凉,除了家里几条老狗,谁还肯来搭理他呢?
长庚觑着他的神色:“唉,我早跟他说了,奉函公最爱清净,不爱要他这种聒噪货,您不必为难,回头我替您骂他一顿就是了,您放心,那东西从小没心没肺的,不会往心里去。”
张奉函忙道:“殿下且慢!殿下!我……这……老朽……”
他一着急,舌头打了结,一脑门热汗,长庚也不出声,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笑,笑容了无阴霾,明净得像个少年,带着点恰如其分的小促狭。
张奉函难得见他不老成持重的模样,回过神来,无奈失笑道:“殿下真是……”
“那我同他说去,我就前面拐弯回家了,奉函公自便,”长庚轻快地道,“回头让小葛找个良辰吉时,给您磕头去——对了,这眼瞅着要下雨,您从我这拿把伞,以备不时之需吧”
张奉函这蛰得李丰满头包的老刺头面带微笑跟他告别,用慈祥的眼神一直注视着雁王的车走远。
长庚前脚刚走,天色便果然如他所言,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来。
奉函公将长庚留给他的伞撑起来,一时有些感慨,这大半年以来,兵荒接着马乱,纵使不得太平,可是他只要看着这些年轻人,便觉得大梁金殿上那根顶天立地的大柱子还没有塌,还有那几个人撑着。
世间聪敏有才者何其之多,然而一个人倘若过于聪明,便总少了几分血气,更倾向于明哲保身,非得有真正的大智大勇之人率先站出来,挑起那根梁,方才能将他们聚拢到一起。
走在前头的人注定劳心费力,也不一定有好下场,再不值也没有了……但是万千沙烁,若是没有这么几块石头,不是早就被千秋万代冲垮了吗?
奉函公回过头去,见巷尾一角有条雪白的僧袍一闪而过,他便敛去了脸上的笑容,快步走了过去。
巷陌的酒楼不像昔日起鸢楼那样气派端庄,更像是一家随便的小茶肆,穷酸如奉函公走进去倒是不显得突兀,他收起折伞,将上头的雨水抖干净,听见木楼梯上被人轻轻敲了几下,抬头便见了然大师摘下**的斗笠,站在二楼冲他微微一点头,奉函公会意,快步走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进最里面的包间,里面已经有一个中年男人等着,那男子约莫四五十岁,相貌平平,衣着打扮也不怎么张扬,但一看就很和气,好像眼角眉梢都是圆的,然而倘若有户部官员在这里,大概会十分吃惊——此人正是江南首富杜万全。
杜万全江南发家,曾经亲自组建过一支商队下西洋,是大梁朝自武帝开海运后绝无仅有亲赴西洋的巨贾,九死一生,利润丰厚,回来后人称“杜财神”。
后来迁入西北,被选为古丝路中原商会会长。
早在安定侯不知因为什么在京城被勒令伐俸反省,归期未归时,这嗅觉灵敏的大商人便率先召集商会成员开始分批撤离,之后西域局势动荡也并未伤及太多无辜,可以说是这根财神爷的风向标带路带得及时。
没人知道杜万全有多少钱,都说他富可敌国——当然,就以大梁现在的穷酸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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