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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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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球是个绑著马尾的女生,脸上有点淡淡雀斑,鼻子小小的,眼睛细细的,穿著白上衣,深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小球笑起来,很像我準备开始喜欢的女孩…该有的样子。
从现在开始,小球与我形影不离。
「好不好?」我期待。
「当然没有问题溜。」小球笑笑。
如果她高兴,句子的结尾会有的可爱的溜字。
小球几岁,我还没有决定,不过她很懂事地看著我帮妈按摩,跟我妈一起看韩剧《天国的阶梯》。所以大概是…十七岁?
「你这种想法真是要不得溜。」小球忍住笑,摇摇头。
我只好放弃。
妈看著电视,我打开电脑、尝试写小说《猎命师传奇》,而小球原本专心在电视的俗烂剧情上,也忍不住关心我在做什麼。
「我在写小说。」我比了个胜利手势,说起我的职业跟梦想。
小球专心听著,即使她听过一百万遍,但还是装作很有兴趣的样子。
好可爱啊,实在是。
「别太累了,要记得起来走一走,免得屁股又痛了。」小球说,就这麼拉起我。
我只好甜蜜又无奈地,象徵性走了几圈,毕竟病房很小很小。
小球手掌小小的,手指细细的,跟我的手握起来,刚刚好嵌成最温暖的组合。
看著小球,突然有点想哭。
「别再想了,这次已经不可能了。」小球善解人意地安慰:「就跟她说的一样,你每次不快乐,就躲进小说裡。那你就躲进去吧。」
我很难过,再度打开电脑,试图让三百年前在日本京都裡跑来跑去的吸血鬼占据我脑袋裡所有的快取记忆体,以免又有多餘的系统资源开始想毛。
妈一直咳嗽,盗汗,我只能无能为力地停止敲键盘,除了说几句打气的话,什麼忙也帮不上。
好不容易,妈停止难受的咳嗽,用奇怪的姿势睡著。小球跟我总算鬆了口气。
我想起了佳仪。
关於佳仪的一切,可以写足一个既纯情又悲伤的青春故事,被我们一群人所共同拥有,饱满,又充满缺憾。
我喜欢佳仪,从很青涩的国二开始,到还是有些青涩的大三,很努力喜欢佳仪八年。但换个喜欢的定义,到现在我还是非常喜欢佳仪,整整十五年,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喜欢的那个佳仪始终停留在以前的那个佳仪,无法转化成现在的时空。
我明白,我是对自己的感情忠诚,而不是对「人」忠诚。
「嗯,当喜欢的女孩变了,你其实无法将情感延续下去,但你却习惯将那份喜欢持续保留著,就像刻在坟上的墓誌铭。」小球说。
「喜欢的感觉不会变,但喜欢的对象,就是无法再前进了。」我说,但其实不必多做解释。
我发现,小球的年龄不会是十七岁。
应该再大一点?
「你今天才写三千个字,这样下去是实现不了梦想的。」小球提醒我,但我的注意力已经失控。
我不晓得毛最后会不会跟佳仪一样,变成一个曾经的裕Ы狻!
不再属於我的美好,就只能是曾经的喜欢,而不能保持一个喜欢的进行式。
原本我很期待跟毛分开后,两人还能像亲人般的彼此关怀,但羈绊得太深,我对毛的新感情其实很介意,我并不若我自我想像裡,能祝福得那麼彻底。
说到底,我很不完美,简直缺陷累累。
我的祝福,还是一点一滴的给吧,凑得比较完整。
「所以才有我,别赶我走。」小球央求。
我哭了。
一头栽进小球的怀裡。
就算明知道对方不是真命天子,也要好好去爱。
因为你只能爱她一次。
《二哥哥很想你 53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妈妈的治疗过程漫长又艰辛,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是陪伴在妈身边而已。
那些日子灰暗得可怕,现在想起来我能够无比脆弱又拚命坚强地过下去,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这一切全赖妈妈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让自己撑过去,我们才有办法振作起来。
菩萨保佑,妈的情况越来越有进步,我们也越来越有信心。
每一阶段的化疗结束,妈就回家休养一阵子,想办法把身子吃胖一点。如果妈站在体重计上面,若指针往右边再靠一滴滴,我们就会高兴得像中了乐透。
此时我们三兄弟,同时向学校提出论文口试审查的要求。每天待在家裡,我除了準备硕士论文就是写小说、看书看漫画,妈整理家裡、晾衣服活动身子,到了吃饭时间,我就在妈旁边学煮菜,帮一些连笨蛋也不会出错的忙,例如挑菜(原来花椰菜要先将茎的硬皮切开剥掉)、削皮、翻动煎鱼、煎蛋、放盐、搅动小鱼乾、加沙茶、跟乱开玩笑。
我最喜欢跟妈出去走走。
有一次我跟妈在附近公园散步,不意讲起了以前在新竹念书时,跟毛毛狗常常喂流浪狗的往事。
话说有一天晚上,我跟毛在交大管科系馆的教室念书,念到一半,有一条满口暴牙的捲毛狗突然闯进教室,直截了当向我讨东西吃。
可我没有啊,怎办?就这样耗著。
捲毛狗也颇识相,乾脆趴下来装睡,偶而睡累了,就会走出教室逛大街,然后又回到我的脚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概是十点多吧,我肚子终於饿了。
「我们去吃东西吧,顺便买个包子回来给牠吃。」我说。
「拜託,那时牠还会在吗?」毛。
「这种事我怎麼会知道。」我说。
於是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系馆,目标清大夜市。然而捲毛狗并没有睡死在教室,而是亦步亦趋地跟著我,直跟到了系馆旁停放机车的车棚。
毛觉得好玩,但我觉得很诡异,因为我还没发动机车,那捲毛狗就跳了上去。
「不是吧?」我心想,这一定是有人养过的狗。
想赶牠下车,牠却一个劲的笑,露出非常夸张的暴牙。就是不肯走。
「载牠去清大夜市,然后再载牠回来就好了啊?」毛在后面说。
「好吧,看牠蛮聪明的样子。」
我蛮不在乎,就这样两人一狗,滑出机车环校道路,直往清大夜市而去。
一到夜市,还记得是停在那家总是将豆腐炸得很软的臭豆腐店前。才刚停好车子,捲毛狗就兴奋地跳下车,一溜烟不见。
我傻眼,毛也傻眼。
「牠迷路的话该怎麼办?如果等一下找不到牠该怎麼办?」我有点慌。
「……」毛无言。
忘了我们是吃什麼当宵夜,总之我们饱餐一顿后,到7…ELEVEn买了个肉包,但怎麼找也找不到那隻捲毛狗,又不知道牠的名字,无从嚷起。
没办法,还是得回学校,就当作夜市满地都是食物渣渣,饿不死狗的。
正当我发动机车时,一个电影等级的画面骤然出现。
捲毛狗兴奋地从左边某处飞奔而来,张著一口暴牙,一蹦一蹦地跳上我的机车,吓呆了我跟毛。
「太扯了!真的是太扯了!」我大叫。
「Oh my God,牠好聪明!」毛跟著兴奋起来。
於是我们就载著超级聪明的捲毛狗,莫名其妙开心地骑回交大车棚。
当时我就在想,以后跟谁说起这麼奇怪的事,大概也不会有人相信吧?
停好机车,我将肉包子放在地上,捲毛狗迅速吃了个乾净。但不肯走。
我一发动机车,想从系馆旁的车棚骑回更上面的宿舍车棚时,那捲毛狗就机灵地跳上前座,怎麼拐就是不肯下去。
「不好意思,虽然你超级聪明,但我不可能在学校宿舍养条狗啊!」我蹲下,试著开导捲毛狗。既然你那麼聪明,多多少少也知道我在说些什麼吧?
但还是不成。
只要我一发动机车,捲毛狗就飞也似跳上,重复了几次开导也一样。老实说,我觉得很闷,觉得牠怎麼这麼任性,而且好像有点过动儿的倾向。
毕竟真的不可能在挤满四人的宿舍内养狗,於是我选择了毅然决然拋下牠。
计画很简单。毛负责引诱捲毛狗在某处玩耍,我负责发动机车,缓慢沿环校道路上行,最后毛飞奔过来,跳上车子,两人扬长而上。
捲毛狗没有放弃,不停冲上,连狂吠的力气都省了,专注在赶上我的追逐中。
我很难受,但油门却催得更紧,直到捲毛狗完全消失在后头……
回忆结束。
我牵著妈慢慢走回新家,妈戴著我的帽子。
我没有告诉妈的是,在我跟毛分手后的某个深夜,我跟哥骑机车出门将一大包旧衣服丢到旧衣回收筒时,有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捲毛狗突然从巷子裡奔出,紧追著我俩。
迅速勾起我的记忆下,我注意到了,那捲毛狗也有一口暴牙。
我开始跟哥说这件往事,不晓得他信不信。
但刚刚还紧追著我们的捲毛狗已经消失,无从考证什麼。
我不是一个喜欢故作感伤的人。但我真的很希望,那条活在曾经的暴牙捲毛狗,不是刚刚冲出的那一隻。或许聪明又有耐力的牠,又大胆赖上了某个好心人的车,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二哥哥很想你 54 可是你 什麼都不会》
时间作用在每一个家人的身上。
Puma真的好老了,牙齿掉光了不说,鼻子旁边白了一圈。
有一天我骑机车要载Puma去兜风散心时,Puma两隻前脚搭上脚踏板,想撑起身体爬上车时,竟失去平衡在地上翻了两翻。当时我还来不及吓到,就看见Puma笨拙地从地上爬起,吐著舌头,模样很滑稽,我还笑了出来。
奶奶在一旁看了,便将Puma直接抱上脚踏板,让我载牠去逛八卦山。
Puma睡得越来越沉,对周遭的反应变很迟钝。
要知道,博美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狗,以前我在二楼偷偷摸摸踮著脚尖走路,在一楼的Puma也会从睡梦中惊醒,狂吠到我非得下去抱牠睡觉不可。有时候爸爸晚回家,家裡的铁门都拉下了,爸远远从火车站走回来,我根本一无所觉,Puma却听见了什麼或嗅到了什麼,老早就对著门就吠。
但现在,Puma却老态龙钟到,我打开隆隆声不断的铁门,关上,走到牠身边打开电脑,喝水吃东西,上了半个小时的网路,Puma才姍姍醒来,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况。
有一晚我深夜才回到药局家裡,不断抚摸Puma好几下,叫牠的名字,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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