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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例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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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注黄龙⒅,东流白马⒆”。沈存中论白乐天《长恨歌》“峨嵋山下少人行”,谓峨嵋在嘉州⒇,非幸蜀路。文人之病,盖有同者。(顾炎武《日知录·李太白诗误》)

①御亭:在苏州西。 ②涔阳:涔水的北岸,在湖南。 ③浔江:江西九江县。 ④京水:即河南贾鲁河,自郑县以上称京水。 ⑤圃田:在河南中牟县东。 ⑥泾水:从甘肃流到陕西入渭水。 ⑦南康:在江西。 ⑧上谷:汉郡名,治所在河北怀来县。 ⑨上郡,汉郡名,治所在陕西绥德县东南。 ⑩代、云中:汉郡名。代郡治所在河北蔚县东北,云中郡治所在内蒙托克托县。 ⑾光禄塞:在阴山北。 ⑿鸡鹿塞:在内蒙黄河西北岸。 ⒀五原、期方:汉郡名,五原郡治所在内蒙五原县,朔方郡治所在内蒙鄂尔多斯。 ⒁雁门:汉郡名,治所在山西右玉县南。 ⒂玉关:玉门关,在甘肃敦煌县西。 ⒃日逐:匈奴日逐王,统领西域诸国。康居:汉时西域国名。 ⒄大宛、月氏:汉时西域国名。 ⒅黄龙:在河北承德县一带。 ⒆白马:白马河,在阿北饶阳县南。 ⒇嘉州:今四川乐山县。

  这里讨论诗中的地名问题。上一节里谈到诗与史不同,诗中的地名跟历史上记的地名有时不一样,如“一片扬州五湖白”,五湖即太湖,唐时的扬州在江都县,那里和太湖不相接,所以诗里的扬州指汉朝的扬州,用古地名,所以不能据这句诗说唐朝的扬州接近太湖。这句话里用古扬州,它的用意,是因为诗里谈到当时发生战争,战事牵涉到常州、南京和浙江的富阳,都属于古扬州范围,所以用古扬州这个地名。可见诗里用的地名,虽说和当时的地名不一样,也有它的道理,不是可以乱来的。上一节里引王士禛的话,说诗里用地名,只取“兴会神到”,也有他的道理。像上引的诗句“九江枫树几回青”,忽然用个九江,九江原属楚地,《楚辞·招魂》里“湛湛江水兮上有枫”,因为想到枫树,就从《楚辞》联系到九江,而九江又正在古扬州,所以一起联上,这就是诗人的“兴会”。但王士禛说这话,还有他的用意,像赵执信指出的,那就不对了。

  王士禛选了《唐贤三昧集》,当时的汉学家即精于考证的阎若璩看到诗里的地名有错字,就告诉赵执信,赵告诉王,王不以为然,后在《池北偶谈》里讲了,说诗里的地名“道里远近,不必尽合”。再看看阎提出的三个地名。王维《送元中丞转运江淮》:“东南御亭上,莫使有风尘。”题目是“转运江淮”,御亭在苏州西,正是江淮都运官管理税务所管辖的范围,写成卸亭,没有这个地方,是错的。孟浩然《夜渡湘水》:“行侣时相问,涔阳何处边。”孟浩然在渡湘江时,想到屈原的《九歌·湘君》“望涔阳兮极浦”,就问道不知涔阳在哪里,这是很自然。倘作浔阳,在九江,那跟渡湘水就毫无关涉,不能拿诗里的地名可以不管远近来自解了。祖咏《夕次圃田店》:“西还不遑宿,中夜渡京水。”他停在河南的圃田,半夜里渡过京水西去,倘作泾水,一下到陕西,显然不对。

  顾炎武批评李白《王昭君》“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认为昭君嫁给北方的匈奴,不走玉门关的路,弄错了。光看这两句,还不能断定李白是否真的错了。因为唐朝人喜欢借汉指唐,如白居易《长恨歌》“汉皇重色思倾国”,借汉皇来指唐明皇。要是这两句是借王昭君来比唐朝公主出嫁,那末说“一上玉关道”还是对的。但诗里有“死留青冢使人嗟”,青冢只能指昭君,不能比别人;可见顾的批评是对的。江淹《恨赋》写得比李白正确。《颜氏家训·文章》里说:“梁简文《雁门太守行》,乃云‘鹅军攻日逐,燕骑荡康居,大宛归善马,小月送降书”;萧子晖《陇头水》云:‘天寒陇水急,散漫俱分泻,北注徂黄龙,东流会白马。”此亦明珠之颣,美玉之瑕,宜慎之。”这话是对的,因为雁门太守在山西,管不到西城各地,即管不到日逐王,更管不到康居、大宛、月氏;陇水在甘肃,流不到河北的黄龙、白马。但批评“峨嵋山下少人行”,却不恰当。因为峨嵋山是代四川,只是说在四川的山路上本是少行人罢了。“蒋介石躲在峨嵋山上”,这个峨嵋山,就是四川的代称,所以完全可以的,倘说“太行山下少人行”就不行,因为太行山不代表四川。这说明诗里用地名与历史不同,但不论用古地名或借用,都有一定的范围,不能乱来的。



  苕溪渔隐①曰,“拣尽寒枝不肯栖”,或云鸿雁未尝栖宿树枝,唯在田野苇丛间,此亦语病也。此词本咏夜景,至换头②但只说鸿。正如《贺新郎》词,“乳燕飞华屋”本咏夏景,至换头但只说榴花。盖其文章之妙,语意到处即为之,不可限以绳墨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十九)

  东坡雁词云,“拣尽寒技不肯栖”,以其不肯栖,故云尔。盖激诡之致,词人正贵其如此。而或者以为语病,是尚可以言哉!近日张吉甫复以“鸿渐于木”③为辩,而怪昔人之寡闻,此益可笑。《易》象之言,不当援引为证也,其实雁何尝栖木哉?(王若虚《滹南诗话》)

①苕溪渔隐:宋朝胡仔住在湖州,因号苕溪渔隐。  ②换头:词分上半阕和下半阕,下半阕的开头称换头。 ③《易·渐卦》:“鸿渐于木。”说鸿从水边上升,升到岸上,升到树上,比喻官位逐步上升。这是比喻,并不说明鸿是停在树上的。

  胡仔提到有人执着鸿雁的生活习性是不停息在树上的,便认为苏轼《卜算子》讲孤鸿“拣尽寒枝不肯栖”的话有语病:鸿既然不会栖息在树上,那就没有肯不肯栖的问题。这里接触到另一理解诗的问题,就是诗的说法不同于科学的记载。诗人抒情,运用比喻夸张等手法,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倘作为科学记载,那就不行。同理,诗人借孤鸿来自比,借鸿雁的不栖息在树上来比喻自己的不肯去投靠人,用的是比喻和拟人手法,所以说“拣尽寒枝不肯栖”,我们正当从中体会诗人自喻的用意,不该把诗同科学记载混同起来。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诗人体物不该违反生活的真实。像“黄河之水天上来”,是由于诗人向黄河上游望去,看到水天相接,写出他的真实感受,并不在说明黄河的源流,不会引起误解。像“拣尽寒枝不肯栖”,同雁不栖在树上的说法是符合的,也就是诗的语言并不是可以违反生括真实而随便说的。这是又一方面。因此《易经》里说“鸿渐于木”,即大雁从水边上升,渐渐升到树上,是不符合生活真实的,是不恰当的。但“黄河之水天上来”,符合我们的感觉,是可以容许的。这就是诗要求生活真实而不同于科学的地方。

9。忌片面



  《学林新编》云:“《杜鹃》诗上四句非诗,乃题下自注,后人误写。”①某谓此句非子美自注,盖皆诗也,自四句而下,继曰:“我昔游锦城,结庐锦水边,有竹一顷余,乔木上参天。”盖“鹃”字继之以“边”字“天”字可见矣。又子美绝句云:“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此诗正与《杜鹃》诗相类,乃自是一格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七)

  东坡云:“南都王谊伯谓‘西川有杜鹃,东川无杜鹃,涪万无杜鹃,云安有杜鹃’,盖是题下注,断自‘我昔游锦城’为首句。谊伯误矣。且子美诗备诸家休,非必率合程度侃侃者然也。是篇句处凡五杜鹃,岂可以文害辞、辞害意耶?原子美之诗,类有所感,托物以发者也,亦六艺之比兴,《离骚》之法欤?按《博物志》:杜鹃生子,寄之他巢,百鸟为饲之,故江东所谓‘杜宇曾为蜀帝王②,化禽飞去旧城荒’是也。且禽鸟之微,犹知有尊,故子美诗云‘重是古帝魂’,又云‘礼若奉至尊’。子美盖讥当时刺史,有不禽鸟若也。

  “唐自明皇以后,天步多棘。刺史能造次不忘于君者,可得而考也。严武在蜀,虽横敛刻薄,而实资中原,是‘西川有杜鹃’耳。其不虔王命,负固以自抗,擅军旅,绝贡赋,如杜克逊在梓州,为朝廷西顾忧,是‘东川无杜鹃’耳。至于涪万云安刺史,微不可考,凡其尊君者为有也,怀贰者为无也,不在夫杜鹃真有无。谊伯以为来东川,闻杜鹃声烦而急,乃始疑子美跋疐③纸上语。又云:‘子美不应叠用韵。’子美自我作古,叠用韵,无害于诗。”(同上)

  《王直方诗话》云:“《杜鹃诗》识者谓前四句非诗也,乃题下注而后人写之误耳。余以为不然。此正与古谣谚无以异,岂复以韵为限耶?”(同上)

  世间有所谓“就事论事”的办法,现在就诗论诗,或者也可以说是无碍的罢。不过我总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是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说梦的。(鲁迅《“题未定”草》七)

①杜甫《杜鹃》:“西川有杜鹃,东川无杜鹃。涪万无杜鹃,云安有杜鹃。我昔游锦城,结庐锦水边。有竹一顷余,乔木上参天。杜鹃暮春至,哀哀叫其间。我见常再拜,重是古帝魂。生子百鸟巢,百鸟不敢瞋,仍为馁其子,礼若奉至尊。…君看禽鸟情,犹解事杜鹃。” ②蜀王杜宇魂化杜鹃,悲鸣。 ③跋前疐后,见《诗·狼跋》,指狼向前脚踩住自己颈上垂肉,向后脚踩自己的尾,这里指出错。

  鲁迅指示我们读诗的方法,要顾及全篇顾及全人,顾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才能够免于说梦。在读诗时产生的误解,大都是违反这个道理所造成的。这里举杜甫诗的一例,可以说明这个道理。

  有人认为杜甫《杜鹃》诗的前四句是题注,不是诗,理由是:一,这四句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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