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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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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种表现是不足为怪的。《文选·六代论》(三国魏曹元首作)说:“故语曰:百足之虫,至死不僵,扶之者众也。”《红楼梦》中冷子兴也有这话:“古人有云:‘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及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
他们的确气象不同,大大地不同啊。
我知道,他们有权力登台演出,二十几年前钱浩梁作为“四人帮”集团的一分子被处理,组织上对他进行五年的审查时也没有剥夺他的政治权力终身。
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时只有他们有这个权力,并且在他们的协助下,有人成功地阻止了别人登台演出的权力。
老一点儿的人们讨厌样板戏,不是讨厌别的,讨厌的应该就是这一点儿。
牧惠先生在《南方周末》谈到样板戏火红的时候这样说:“我曾经听一位地方官员介绍从北京来的‘样板戏’演员如何飞扬跋扈,如何盛气凌人,其架势不亚于江青的代理人。而人民大众特别是被扣牛鬼蛇神帽子的好人呢,马连良不必说了,同样是名演员如新凤霞,都在被批斗,被劳改。”
牧惠先生提到的马连良是京剧名角,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
所以,后来人们用“十年浩劫”来形容文化大革命1966年到1976年的时光。我坚持认为,在那个时候能够红得发紫的那批人,无不是蝇营狗苟的小人。
如果单纯的飞扬跋扈,盛气凌人,可以简单地归结为性格问题。
性格有问题无所谓,大不了不和这样的人交往就是了。
但是显然不是,他们有问题的不仅仅是性格,甚至人品。他们以“样板”为荣,甚至到今天仍然以之为荣,他们甚至不拥有真诚,不知悔改。
更难以理解的是,还真就有人给他们提供舞台——演戏的舞台和报纸的大量版面。
这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第一部分夸过头了吧?
有着“江淮才女”、“大陆三毛”和“文坛第一女剑客”的女作家王英琦近日在《光明日报》撰文,把前相声演员、安徽蒙城县副县长牛群大大地表扬了一通,其对牛群的溢美之词不知道牛群自己看着是什么感觉,我身边的一个朋友说:“估计牛群脸会红,然后拼命向王小姐赞美的方向努力。”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王小姐的赞美倒是好得很,但起码现在,王小姐文章中的一些话我是不敢苟同的,尤其是有关事实真相的部分值得商榷一下。
首先,王小姐说:“牛群的最可贵处,或者说他的大智大勇处,就在他不愿重复自己、避难就轻地活着。他意识到,在中国目前相声相对不景气的情况下,一个艺术家、一个相声演员,与其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表演一些平庸无聊、搞笑逗乐的相声段子,莫如用身体力行的行动对社会和人民更有用更直接些。”我不知道这里的“他意识到”是牛群自己的意识,还是王小姐的意识,但把说相声和对社会和人民“身体力行的行动”截然对立开来是我万万不能同意的,说相声这行业不应该被压制到如此低的地位。而且这话里包含对牛群相声艺术的评价——“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表演一些平庸无聊、搞笑逗乐的相声段子”,这也是不能让人同意的,这是对牛群相声艺术的贬低。
其次,王小姐说:“……他与蒙城的父老和特困的学生建立了真挚的感情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极端行动:捐出全部的资产,将户口从北京迁至蒙城农村……已经不是常规意义上的人生选择,而升格为一种理性的自我挑战自我超越的行为了。”这里,对牛群的评价我肯定没有否定的资格,但对于“捐出全部的资产,将户口从北京迁至蒙城农村”这两句话我持怀疑态度。当知道牛群“裸捐”的消息后,我也曾在报纸上撰文“佩服”了牛群一把,但后来看了CCTV对牛群的专访,才知道他的捐款对象还是以他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就不那么佩服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下面一句,因为从公开的新闻中,我没有找到牛群将户口从北京迁至蒙城农村的记录,估计是迁到了蒙城吧,不至于真的到“农村”,要知道,中国户口制度中“农”和“非”的区别和“蒙城”与“北京”的区别之差距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话先放着,如果能证实牛群真的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了“蒙城农村”,我愿意道歉。
第三,王小姐把牛群的举动与“如托尔斯泰临终前的出走,弘一大师中年时的出家,克尔凯郭尔在走向上帝时痛苦地与恋人诀别……”放在一起说,并将其划入“超人们”的范畴,实在太为过火,尤其是在牛群广告涉嫌违规被判罚八十人民币之后。至于王小姐最后的话“以他们这些具有超常能量的人,我认为最聪明的做法是不急于发表评论,让时间和事实本身说话”就更不好理解了,莫非王小姐的文章本身就不是评论吗?
我可能有点儿吹毛求疵了,但我始终认为,写夸奖文章还是谨慎点儿好,否则很容易为事主带来不好的结果,最重要的,是容易误导读文章的人,学习一个不存在的榜样实在太难了。批评的文章如果说错了,还可以道歉,多少能挽回点儿影响,还没看到过谁因为夸人过头而道歉或者澄清呢,能不慎乎?
第一部分关羽,圣人?
年少时看过一个民间故事(大约是在《故事会》或者《民间文学》一类的杂志上),说《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一度想把关羽塑造成寡廉鲜耻、负兄偷嫂的人,但夜半遭关羽托梦大骂,便不敢了。
这让我感到新鲜。我想,历史上的关羽完全有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
从大处看,关羽一生功过,应是三七开,三分功劳,七分失误。最大的败笔自然是刚愎自用,目中无人,惹怒孙权,致使荆州失守,蜀汉失去了兵分两路向中原进军的可能。也间接地导致了蜀军的彝陵之败和张飞、刘备的死亡。如果关羽不是这样一个人,中国的历史可能要重写了。陈寿所著《三国志》被视为良史,其《关张马黄赵传》中对关羽并没有太多的褒扬。
细读《三国演义》,发现罗贯中对关羽也没太客气。假如第一段的民间故事是真的话,罗贯中肯定是不敢明着写关羽的不是,却做了不少手脚,暗示读者另一个可能性了。
关羽最为出色的表现全是在荆州之前,而其最被称道的“义”又集中表现在“降汉不降曹”那段生活在许昌的日子(在荆州出色的地方多是武功,如擒于禁、斩庞德等,与义气无关)。
但小说第二十六回中有一个地方让人疑惑——“操欲乱其君臣之礼,使关公与二嫂共处一室。关公乃秉烛立于户外,自夜达旦,毫无倦色”。这就应该是作者让关羽“表演”自己的“义”了。不和嫂子同居,其实用不着什么“义”,一般人都做得到。但为什么要站在门外呢?完全可以自己找一个地方去睡啊。如果说是为了保护嫂子的安全,也用不着“秉烛”,这样目标不是太明显了吗?
作者就这么写,读者自然知道这是一场“秀”,不拿着蜡烛,谁会看得清站在那里的是关羽呢?
这个并不算什么。也是在这一回中,当关羽知道了刘备在袁绍处时,数次想拜辞曹操,曹操避而不见,张辽也托疾不出,关羽就留了封信,让人去相府投递,“一面将累次所受金银,一封一封置库中,悬汉寿亭侯印于堂上”,将曹操送的十个美女扔在内室,便起程去寻找刘备。
关羽这个举动被称为“挂印封金”,佳话流传了上千年,但罗贯中笔下皮里阳秋,似乎对关羽并不那么友好。在后面的文字里,利用“挂印封金”给读者剥开了关羽虚伪的一面。
且看,第二十七回中,曹操率人追上了关羽,准备送给关羽黄金一盘,关羽说:“累蒙恩赐,尚有余资。留此黄金以飨将士。”——原来关羽并没有把曹操给他的所有的钱都“封”了,还是带走了一部分,这应该是罗贯中想告诉我们的吧。
也是在这一回中,关羽连连过关斩将,到了第五关时,秦琪引军出问:“来者何人?”关羽的回答是:“汉寿亭侯关某也。”——咦?不是把汉寿亭侯的大印留在了许昌,表达自己不受曹操所封的心意了吗?怎么又自称为“汉寿亭侯”了呢?
看到这,我就想笑,罗贯中实在是太“坏”了,明着不敢,暗地里还是对关羽不大感冒啊。
第一部分可怜的韦小宝
在金庸的小说人物中,最可怜的莫过韦小宝了。
其他人物,比如郭靖,虽然憨厚到了虚伪,但终于博得了一代大侠的名声;再比如岳不群,虽然耻辱地死在了武功最差的仪琳手里,但终于为汉语增加了一个伪君子的代名词。好的好到底,坏的坏到底,都算各得其所。惟独韦小宝,好也好不到哪里去,坏又坏不到极至,让人不知所以。
这里不是想分析小说里的人物,比如这个属于扁平人物,那个属于圆形人物等等,而是说他们在金庸言谈中的地位。说韦小宝可怜,是因为在金庸的嘴里,他也是变来变去的。
最初,金庸写了《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这样评述自己对韦小宝的态度,“事实上,我写《鹿鼎记》写了五分之一,便已把韦小宝这小家伙当作了好朋友”。
那时,金庸对韦小宝是喜爱的。谁会把自己不喜爱的人当作朋友呢?
后来,大约2001年吧,在广州中山大学的一次演讲中,金庸又说了类似的话:大家要学习郭靖,不要学韦小宝。
前几天,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金庸又提起了韦小宝,说真的想过最终让韦小宝七个老婆逐个离他而去,因“这厮实不应可享尽齐人之福”,“小朋友读到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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