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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黎斯特-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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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说当他们真正相信我说的话,真正了解到这个世界仍然存在着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正如吸血鬼一般。哇!我们将面临多么伟大而光荣的战役! 



我们将被识破,我们将被猎捕,我们将在辉煌的都市野地里作战,这场战争将与神话里的人与妖魔之战截然不同。 



仅此一念,我已经狂喜不已。这样的巨大冒险或最最恐布的挫败,怎么会不值得?纵使在毁灭的前夕,我也将活得从未有过的生气勃勃!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事情会有此演变匾口我的意思是说凡人根本不会相信我们,凡人也从来不会让我恐惧。 



只不过另外一场战争将会发生,在这场战争中,我们的同类将全部聚集,他们将一起对我宣战。 



这正是吸血鬼黎斯特真正的原因,这也才是我想玩的游戏。 



倘若真正的揭露与灾难,尚有其他曼妙的可能性,也好,那岂非更增加辛辣与甘芳! 



离开阴暗荒废的运河街,我回到法国区传统式大饭店的房间。房间很安静,伴随着窗户框框前摆饰的老式方巾,窗外狭窄街道上,是我极为熟稔的西班牙式房屋,这一切都令我十分、心旷神怡。 



在巨大的电视上,我放映著名导演维斯康提的精品工异《威尼斯之死》这部影片。影片中一个演员说:就某种观点贡,邪恶是必要的,邪恶乃是天才的最佳食粮。 



我不相信此种说法,却又希望这是真的。那么我就可以是单纯的黎斯特,一个邪魔妖怪,是吗?何况我一迳是个神秘迷人的妖怪!唉,就这样。。。。。。。。。。 



在手提电脑里放了一张新磁盘,我开始敲键叙述自己的身世与一生的故事。 



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 
1 




在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上山,去捕杀狼群。 



这是记忆中最惨淡的冬天,狼群不单潜入农家偷鸡,夜晚时刻,更在村里奔窜横行。 



那是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最后数十年,地点则在父亲的领地,法国的阿芙根郡。 



我的父亲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侥幸长大三个男孩当中最小的一个。身为老么,根本无权继世袭父亲的采邑和头衔,所以未来前途一片茫然。纵然在富有的贵族家庭,年轻男孩如我之窘况者也并不稀奇;更何况我们家的财富老早已消耗殆尽。纵使大哥奥格斯丁贵为父亲的真正继承人,在初初结婚时,拮据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妆了。 



父亲的古堡--他的产业,附近的小村庄乃是我全部的天地。我生性好动--一个喜欢做梦,容易生气,爱发议论的人;从来坐不住火炉边,听老战争或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历史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在此种黯淡无光的老式世界里,我之会变成一个猎人,倒也其来有自。我猎取野鸡、鹿或是山溪里的鳟鱼,反正是有什么捉什么,只要能养活家活口就行。在此情况下,狩猎乃成为我生活的全部;个中甘苦从来没人跟我分享。其实我能干这种活儿,对家人还真是好事;否则,在那些困难岁月里,全家很可能饥饿之死呢! 



当然,在祖先的领地上狩猎,倒不失为贵族行径,因为只有我们才有权在自己的土地射杀野兽;至于其他有钱的资产阶级,就不能在我们的森林里开枪了;话说回来,他即有钱又何须开枪猎食呢? 



曾经有两度,我试图离家出走,逃脱这种枯燥的生活,但两次都被家人找回而惨遭修理。详细过程,后面会慢慢谈到的。 



此刻,我全神贯注的乃是满山积雪,以及引起村民恐慌的偷羊狼群。我突然想起古老法国的传言:一旦你住在阿芙根郡,休想从巴黎得到什么协助!唉!看来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身为领主之一,又是唯一骑马开枪的领主,村里屡遭狼群骚扰,村人找我求救盼我捕猎乃理所当然;毕竟,保护村民,领主责无旁贷呀! 



我倒不害怕什么野狼,穷我一生也没听过或见过狼攻击人的事。当然,我不妨毒杀它们,只是,肉类是这么珍贵,用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元月里一个酷寒的早晨,我携带武器,准备逐一杀死野狼。我的身上有三把手枪,一把性能极佳的来福枪,还带着父亲的剑于步枪;离开古堡前,我又在以上武械外,信手加进一两种以前从未使用过的古代武器。 



古堡里多的是古代武器。我祖先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打过不少贵族战争;战利品除了一堆废物外,尚包括不错的长矛、战斧、连枷和铲矛,这些武器挂满在墙的四周,从来也没人动过。 



那天早晨我信手拿取的是一支挺大的铲矛,一支尺寸正合用的连枷--铁球连着锁链,攻击之际,用力甩掷恐怕挺好用的。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正是巴黎人戴着白色假发,踮着高跟缎制拖鞋,携着鼻烟壶,鼻子老用绣花手绢轻拂的浮华年头。 



而我呢?却脚穿生皮靴,身着羊皮衣,马鞍绑着古代武器,身边跟着两条环着钉状领圈的庞然大狗,正要出门去打猎。 



这就是我的生活,跟中世纪差堪比疑。想到驿道上衣饰浮夸的来往旅客,心里难免刺痛而闷闷不乐。巴黎的王孙贵族,每讥讽乡下领主为“抓野兔之辈”;反之我们则视他们为国王王后的狗腿子,而嗤之以鼻。毕竟我们的古堡耸立已千年之久,即使伟大红衣主教理查的战争,也未能摧毁我们的尖塔于分毫。不过前面已经说过,谈到历史我可一知半解。 



骑往山上途中,我抑郁寡欢,杀心大起。 



我盼望能和野狼痛快打斗一场。村民说这群狼约有五头;我有枪;两条狗又口牙尖利,它们瞬间扑向狼,咬断狼脖子算得了什么? 



在山坡大约骑了一个钟头,我抵达了浓雪覆盖之下,仍被我一眼认出的熟悉小村庄,穿越旷野正要进入荒瘠森林之际,我开始听到了狼嗥。 



紧接着狼嗥此起彼落之后,猛然而来的齐声嗥叫,令我搞不清楚狼只究竟真有多少,我只知自己行踪已现,狼正呼朋引伴而来,这倒是如我之愿! 



我并不觉得自己心存惧念,然而某些莫名的感觉,却使我浑身毛发直竖。在寂静无声的旷野,我扣紧枪膛,下令狗止住吠声紧跟在我身边。隐约间,倒也察觉躲开空旷,避入树林,才是上上之策。 



正当此时,狗吠声大作,猛一回头,只见狼已仅在百码外的身后,正踩着雪直直对我而来;三头大狼并排而行,来势汹汹。 



我往树林的方向疾驰。 



看起来我来得及在三匹狼追上之前,闪进树林里;不料狼是极鬼精灵的动物,正当疾驰时,我又看到其余的狼群,五头庞然大狼正在我的左前方环伺。这是标准的前后夹击,形式已不容我及时驰入森林里;而狼不是村民所说的五头,而是八头之多。 



及时情势危急,我也尚无惊恐之思,并未想到这些狼一定早已饿极而凶性大发,否则它们绝不敢贸然现迹村庄;此际,它们以往对人有所保留的天性,早已荡然无存。 



我全力备战,连枷紧扎腰带上,来福枪对靶瞄准。当我的狗和狼群缠斗之间,我抽身远离好几码外,以便能随时连换枪弹。 



由于系着钉状领圈,狼一下咬不住狗的脖子,这场小争斗伊始,狗先狠狠咬住一头狼,紧接着我开枪射了第二头。 



狼群紧紧围住了狗,我开了一枪又一枪,换弹之余,也避免枪弹打到自己的狗;但是较小的一只前腿受伤倒地,鲜血喷洒雪地四处;第二只狗趁狼抢食受伤伴侣,有意逃脱,然而狼群在两分钟内又一拥而上,再次把我的狗杀掉了。 



这两只大狗并非等闲之辈。多年来我自己饲养自己训练,每只体重皆逾两百磅,狩猎时更于我长相为伴;此际我称它们是狗,其实平常总直呼其名一如好友。如今看到它们在我面前死去,我即感悲愤,也开始察觉危险正迫在眉睫。 



然而这一切的发生都太快了。 



四只狼死了,一只已不能动弹;狼尚剩下三只,其中一只停止吞噬狗尸,双眼睁大紧瞪着我。 



好像听从命令似的,另外的两只丢下血肉淋漓的狗。我急拉缰绳,任由马跑向林里寻求庇护。 



背后传来狼嗥于猛咬声,我没有回头,却感觉得到狼牙咬进我的足指。我再次举起步枪往左边开火,恍惚之间狼前腿跪倒,只不过一切发生得太快,我根本看不清楚情况;此时,马又扬腿,使我差一点摔下马来。 



我们几乎已逼近森林里,在马倒下之前我跃身而下。我还有一把上膛的枪,双手紧紧抓枪,瞄准那只扑向我的狼,狼的脑袋开了花。 



如今只剩下两只狼了。摔倒下来的马,发出凄厉惊惶的尖嘶声,这是我所听过动物最惨烈的叫声,两只狼逮到它了。 



雪地急奔之际,但觉石头在脚底下扎刺着,我急欲闪入树林里,深知只要来得及再装上子弹,就能立即射狼解除危机。可是附近却没有任何一棵树,树的粗枝低到可以让我伸手抓到,好攀身树上。 



我跃起身想抓住树干,不料,脚从结冰的树皮滑落,身子跌倒在地。此时,狼已欺近,我已无暇装弹,手边只剩下连枷和剑,铲矛早已丢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想到自己已离死不远;饶是如此,却也无意束手就擒。我如野似狂,发出兽般咆哮,双目炯炯,瞪着近在身边的两匹大野狼。 



我低低站稳身子,左手抓连枷,右手剑已出鞘。狼停住不动,有一匹狼在目瞪我后,低头推开几步站立,另一匹则似在等候某些指示。第一匹狼用它那种从容诡异的姿势,望我一眼之后,奔窜而来。 



我挥舞连枷,带刺的铁球转成圈圈,膝盖半蹲,准备随时迎击;当狼扑过来时,我喘气连连双眼冒火,以连枷奋力击向它的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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