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草莽警探-第19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快递这个岗位,本来就不需要多复杂的培训,再说孙小超以前还有送外卖的经验,估计随便面试一下就能上岗了。
问题是,父亲和哥哥尸骨未寒,他不回老家为两位亲人处理后事,怎么反倒在京北市送起快递来了?尤其是还把快递送到了凶手所在的小区。”
小白提出了一个众人都在思考的问题:“他究竟是来送快递,还是来报仇的?”
“报仇。
早在事发当天凌晨,孙小超就通过那通电话锁定了楚满江,可他在接受询问时没说实话,因为他怕凶手判不了死刑。
所以,他乔装成快递小哥,劫走凶手楚满江。”闫儒玉解释道。
“我现在就调取他出小区后的监控,尤其是走到小区门口减速带的时候,对比一进一出时三轮车的负重状态。”金子多一边说一边操作。
众人瞪大了眼睛盯着电脑屏幕。
进门过减速带时,三轮车颠簸得很厉害,明显负重较少,且孙小超骑车的速度很快,似乎并不担心货物被颠坏。
出门时他倒是减了一下速,三轮车的两个后轮明显不像进门那般颠得老高。
“楚满江肯定就在车上!”金子多拍手道。
明辉立即道:“我这就联系孙小超,就说……”
她停顿了一下,显然还没想好不引起对方怀疑的说辞。
“就说凶手已经抓住了,并且,凶手主动要求见他。”闫儒玉道。
“可是……”明辉犹豫道:“真正的凶手楚满江就在孙小超手上,说不定他已经承认了罪行……咱们骗得过去吗?”
“你知道什么样的谎言最容易叫人信服吗?”闫儒玉道,“掺杂在真话里的谎言,就像红红和楚满江的谎言,要不是这次犯罪是临时起意,准备不充分,被网吧监控拍到了接电话的视频,我们未必能拆穿楚满江的谎言。”
明辉摇头,“闫哥,我都被你说晕了。”
闫儒玉耸耸肩,“好吧,你就这么跟孙小超说。
经过我们调查,楚满江在案发当晚的确犯了抢劫罪,他不仅抢了孙超手里的提兜儿,还捅了他……嗯,就说七刀吧,但他捅的七刀并不致命。
之后,楚满江和红红仓皇逃跑。
半小时后,有一名路人……嗯,就叫他李建国吧,对,李建国发现了发出微弱求救声的孙超,不仅没对孙超实施救助,还掏走了他口袋里的钱。
李建国看到孙超的眼睛盯着自己,害怕孙超得救以后自己被抓,干脆捡起楚满江遗失在草地上的凶器,又补了几刀,将孙超杀死了。
所以,楚满江的罪行叫抢劫致人重伤,而真正实施杀人的是咱们虚构出来的李建国。
就说李建国想见见被害人家属,当面悔罪。”
“这么说……孙小超会来吗?”小白问道。
“不一定,但我觉得值得试试,”明辉道:“毕竟他劫走了楚满江,这说明他内心里还是希望跟杀死哥哥的凶手有一个当面了断。”
“没错,上次他问我们杀死他哥的凶手会不会判死刑,我就觉得有点怪。”小白道。
“他想让杀人者偿命。”闫儒玉道:“眼下的情况,咱们兵分两路,第一路打电话联系孙小超,先稳住他,同时打探楚满江的情况。
这事还是让老吴来吧,他跟孙小超打过交道,容易让对方放下戒心。
第二路追踪那辆快递三轮的去处,看能否查到孙小超的落脚点。”
第二七一章 影子(11)
吴错是黑着脸回来的,在车站近三小时的搜寻毫无收获。
“我就知道,他不会丢下我的。”朱红红得知这一结果后,却露出了一丝欣喜,转而又是担忧,“怎么办?孙小超要干什么?会不会……万一……万一他对满江下手……警察同志,救救满江啊!”
明辉只得将朱红红带离,单独安置在一间小会议室里。
“准备打电话。”
吴错以眼神询问负责监听电话的刑警,对方冲他点点头,意思是一切就绪。
吴错深吸几口气,拨通了孙小超的手机号码。
响了很久,就在吴错以为对方不会接听的时候,电话通了。
“是吴警官?”
对方的开场令吴错有些诧异,孙小超似乎一直在等他的电话,那语气冷静得过分。
“是我。”
简单的回答之后吴错便不再吭声,等待着孙小超的下文。
“楚满江在我这儿,还活着。”
“所以呢?”
“一命抵一命,我想要凶手死。”
“法律会给你公平的判决。”
“可法律并不能保证杀人者一定偿命。”
“法律至少不会把一个抢劫犯冤枉成杀人犯,比如楚满江,他只是抢了东西,杀人的不是他,而是……”
“是那个叫朱红红的吧?他都告诉我了。所以,我要跟你们换人,拿朱红红来换楚满江。”
闫儒玉和吴错对视一眼,吴错很是吃惊,看来事情无法按照闫儒玉的规划进行了,这倒是少见。闫儒玉却是一脸饶有兴趣的样子,还冲吴错使眼色,叫他赶紧问问什么情况。
“你的意思是……”吴错尽量克制住自己惊讶的语气,“楚满江告诉你,杀死你哥的人是朱红红?”
“他好像不太相信,把你跟我说的话跟这位吴警官再说一遍。”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接着,楚满江的声音响起。
“吴警官!吴警官是你吗?救救我啊!”
“啊”
“说正事!”孙小超恶狠狠道。
“别打了,我说,我都说!
那天晚上,我的确捅了孙超几刀,还抢了他的提兜,可他没死,他倒在草地上,求我们救他,他说只要我们肯救他,他绝不报警。
我当然不信他的话,拉着红红就要走,红红却没跟我走。
她站在原地,看着孙超,她说孙超认识我们。
我明白她的意思,一旦孙超得救,我们的末日就来了。
可我真不敢杀人呐,那是一条人命,以前他还跟我们有说有笑,现在却让我亲手杀了他?我做不到啊!
红红就说她来,她拿着刀走向孙超,也不知道她又捅了多少刀,直到孙超不说话也不动了,我们才想起逃跑。
我回了网吧,红红回了宿舍。
第二天早上我们约在大学里的人工湖附近见面,把杀人用的那把刀和孙超装了衣服的提兜一起扔进了湖里。
杀人的不是我!救救我啊!我认罪,我抢劫!我把人弄伤了!我愿意接受判决,我不想死在这儿啊……”
电话被孙小超收回,“吴警官,听清楚了吗?我要那女的,我知道她现在就在你们手里。”
“我愿意。”
吴错回头,看见说话的朱红红。
她站在门口,很局促,显然刚刚的通话她全听到了。
明辉无奈地冲众人耸肩摊手,意思是朱红红非要过来,她根本拦不住。
“好,半小时后给你时间地点,我们跟你交换人质。”
给出承诺,并抢占了主动权以后,吴错立马挂了电话,不给对方反驳的时间。
紧接着,他就冲明辉和朱红红怒道:“这是你胡闹的时候吗?!”
朱红红被他一吼,整个人缩了一圈,“我……我去跟他换!杀人的是我!我不仅杀人了,等满江去了网吧以后,我还拐回去把孙超的指纹也磨掉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做,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记得以前看的电视剧,杀了人要销毁指纹,警察就没那么容易查到了……”
“先说说交换人质的事儿吧。”小白道,“只有半个小时,咱们是不是得好好准备一下?交换人质的地点定在哪儿?咱们的人提前过去布控……”
“不用,”闫儒玉道:“轮不到咱们选地方,孙小超一定会反客为主,主动提出交易地点和方式。所以老吴才只给他半小时,如果他没有提前准备,半小时内很难选出一个完美的交易地点。”
吴错点头道,“先通知特警增援,我们需要一名狙击手。
保证人质安全是第一要务,咱们得瞅准时机,尽量抓活的,实在不行再由特警介入,狙击手击毙。”
“明白!”
小白明辉金子多异口同声地答应。
闫儒玉却道:“这种事儿我帮不上忙,我……去看看凶器……对了,小金子,帮我查点东西吧。”
“查什么?”
“楚满江和朱红红这两天的上网搜索记录,无论是手机上的,或者是在网吧的,一条都不要漏过。”
“好嘞。”
凶器和被抢夺的提兜已经被打捞了上来,刚刚送往检验科。
检验科负责配合此案的是名一丝不苟的女刑警,姓熊,42岁,女儿今年刚从警校毕业,在下面的分局派出所实习。
整个市厅里,闫儒玉谁也不怕,就怕这位熊大姐,她是唯一一个曾跟闫儒玉较真,并以证据赢过闫儒玉的人。
两人年纪岁虽相差很大,却有一种英雄相惜之感,忘年之交大概就是如此。
“结果出来了,”看见闫儒玉进门,熊大姐推了推老花镜,“刀柄上找到了三个人的指纹,分别是楚满江、朱红红和孙超的。”
“刀柄上……还有孙超的指纹?”闫儒玉挑了挑眉。
“嗯。”
“有点意思,可惜,还是无法证明凶手究竟是楚满江还是朱红红。”闫儒玉道。
“单从凶器来看,恐怕不行,不过,提兜上也有发现。”
“什么发现?”
“你看这里。”熊大姐指了指被放在检验桌上的提兜,提兜是粗布质的,提手处有一道人眼几乎不可辨别的暗红色。
“嘿,姐,你可真厉害,这都能看出来?你的眼睛是x光的吧?”
“少拍马屁!”熊大姐瞪了闫儒玉一眼,闫儒玉立马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这是血迹,被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