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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耻观的历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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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帝创造出来时没有两样。圣约翰把身上的鞋子,衬衣和中世纪最时髦的披风全部脱在岸边。西诺雷利于1498年所画的入浴图就不在意是否裸体,其中有一幅作为圣子圣母图的背景,画中的圣母对裸浴者的出现丝毫没有不自然的感觉……那时的信徒还没有被宗教改革和反改革弄得一惊一咋的。
那时人们到河、海去游泳都是脱得光光的,甚至在巴黎市中心、挤满了熙熙攘攘的商人和路人塞纳河两岸,在众目睽睽下,游泳的人也是照游不误,柏罗阿利。德。外尔维尔一幅描绘圣 德尼生活场景的插图可以为证。游泳穿裤头,谁也没有想过,甚至那些对自己瘦骨嶙峋的身体感到不好意思的人也没想用衣服遮遮羞。只见那些画中的入浴者用手、衬衣、鞋子或其它什么东西,只要能挡着自己的隐私部分就行,怯生生地向水边走去。羞耻?算了吧!还是去欣赏一下那些入浴者入水前展示的强壮体魄吧!
随着文艺复兴的到来,第一次出现的裸浴禁令发生在新教国家……然而恰恰同一时期,艺术作品却是对裸体大放绿灯,并有很多人体写真作品出现,这是为什么?丰满的狄安娜入浴图在这一时期特别盛行,然而与此同时却禁止妇女到河里洗澡……二者并存,也许是自由和廉耻的某种平衡吧。
1541年在法兰克富的美因河中抓住八个女偷泳者,“她们像上帝造她们出来时一样,身上一丝不挂,不知羞耻”。她们被判入狱四周,只许进食清水和面包。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1548年,法兰克富市政府要求老板“通知徒工到河中游泳时务必穿衣”。1550年,又发了一次通知,徒工在美因河中游泳要“着装得体”!警告、罚款、监禁、没收衣服,什么手段都用上了,但收效甚微。德国徒工还是在市中心的河中赤身裸体地照游不误。一个世纪过去了,这场战争才渐渐平息下来,禁令只限于女人。而德国男人还是不愿意穿裤衩游泳。
巴黎塞纳河上出现了与德国法兰克富的美因河上一样的场景。十六世纪,男人赤身裸体地游泳还说得过去。但是女人在市中心裸体游泳却引起了人们的议论纷纷。皮埃尔。德。朗克尔向查理九世报告:“一天他在杜伊勃宫公园散步,看见一位一丝不挂的漂亮女郎从卢孚宫向圣日尔曼街方向游去。他,还有全卢孚宫的人都停下来观看:只见这女子一个猛子扎下去,看不见了,一会儿又浮出水面,然后,闪电般地上了岸,开始拧头发上的水。后来在众目睽睽下消失了。”国王请愤然的皮埃尔。德。朗克尔对此事“不要再提了”。不过受到冲击最大的要数这位讲述此事的人。他对“有悖女人本性、如此淫秽和有伤风化”的行动不置一字谴责之词。讲述这种赤身裸体男女混杂的丑闻毫无谴责之意,仅仅是以一个无意中见到一件惹人“注目”的事情的旁观者的口吻讲述这件事。“她跳入水中,而把别人放到火上。她洗得爽,别人却烤得慌”。一些巴黎贵妇人来到河边圣伯尔纳门前,发现不远的地方人们所玩的游戏与她们在沙龙里常见的大不一样而大惊小怪,古朗热侯爵的诗歌在当时广为流传,他在诗中对这些贵妇人善意地嘲笑了一番:
何等丑剧现眼前?
二男赤身来岸边
羞煞奴家哟,
劝君远离以避嫌。
快快快!登车赶紧把家还。
奴家脸红心跳真窝火,
碰上这等尴尬事,
只得闭门一载多。
整顿恶习乞法令
君王恩泽普天下
沐浴理应整衣冠。
贵妇人很容易脸红心跳,甚至晕倒,对丑恶和美妙怀有偏见。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拉布吕耶尔也知道在巴黎塞纳河边有圣伯尔纳这么个地方,一到三伏天男人都到这里来游泳。“季节不到,女士们不来,季节一过,女士们也不来了。”
不管是感兴趣,还是厌恶,反正赤身游泳是不行了。神职人员和司法人员都对裸泳深恨痛绝。法官若利。德。弗勃里于1724年状告围着船只游泳的裸体男人,说他们在“那么多人眼皮底下赤身裸体,不管有没有其它性别的人”。然而告状的不是洗衣妇,却是身为男子的法官。
巴黎人越来越喜欢去城外游泳。索瓦松伯爵习惯去军火库前的塞纳河或者到查里五世城堡的护城河去游泳。在巴黎,当他带领随从和有钱人去游泳时,大家都知道不要去打扰他。路易十三的御医埃罗阿尔 和路易十四的御医瓦洛说过,这两位君王都喜欢到巴黎郊外游泳。路易十三到高卢岛的孔弗朗或到圣日尔曼。而他的儿子也喜欢到孔弗朗或到莫仑去游泳。
国王和宫廷与巴黎人的观念不一样。亨利四世与随从戏水时大概与亚当一样赤身裸体。1609年,他带儿子第一次游泳时,这位“好国王”往塞纳河里撒了一泡尿,小路易尽管也憋着一泡尿,但害怕喝到自己的尿,就没敢撒。亨利四世去世一年后,宫廷另外一种生活观念,特别是对廉耻的观念渐渐形成了。
十七世纪,出现了穿袍子游泳的习俗。特别是女士必须着装。但身份所限,又不能跟她们的丈夫一样穿着衣服到塞纳河中去游泳。她们只能冲冲凉,在水中嬉戏一番解解渴。女士们游泳穿的袍子很长,一直拖到脚后跟。1655年,仑布朗的女仆HENDRIKJE撩起衣服入水时被仑布朗看到了,那时她身上穿的就是这种衣服。
国王和宫廷也要穿这种袍子,入水之前男女自动分开,躲到树丛里,把袍子换好再入水。路易十四经常带着他的宫廷人员前去游泳,有时为了消遣,有时为了消夏。御医瓦洛自然要照管国王的生活,国王夏天喜欢到河里游泳,他就尽量从医学上找一些理由以正其名。路易十四喜水,禁止不了的东西不如放行。国王讨厌在浴缸中洗浴,而酷爱到河中畅游。在浴池中沐浴,为了新弄到的情妇去一次半次还可以,老去,他可不干。虽然侍候国王时人人都会尽心尽力,但路易十四总觉得那里的床铺肮脏不堪。
洗浴时遮遮掩掩的习惯,首先是在宫廷中形成的。如此轻易就可了解到国王的私生活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不要忘记王室的隐私,何况是裸体隐私格外珍贵,不是随便可以看到的。国王在河中沐浴之事也不可随便乱说。穿袍子洗浴的习惯难以持久,后来只是陆陆续续出现过。至于适合游泳的衣裤,是在蒸汽浴室中逐步成形的。
公共浴池经过道学家们一次一次地冲击,以及十六世纪的疾病大传染和梅毒大泛滥,一家接一家全都关门大吉。到了十七世纪,只有一些大老爷(以亨利四世为首)还可以去为数不多的几个“娱乐场所”和“欢爱之屋”如扎麦宾馆的浴室去消遣消遣。而这些中世纪留下来的公共场所往往都是淫秽的场所或供情人幽会的地方。
到了十八世纪,法国首都还有两家热水浴室。但男女混杂的场面已一去不复返。入浴者先要在更衣室中脱掉衣衫,穿上裤衩,戴上浴帽才能入浴。游泳衣的样式就是从这里开始形成的,至少,我们过去看到的塞纳河中的入浴者是不穿的。1781年,一个名叫杜尔甘的人在杜尔耐勃桥附近的塞纳河支流上搞起了“中国浴”。当时引起的轰动不亚于现代墨西哥浴……为什么叫“中国浴”呢?大概漏斗是从中国传过来的吧。
这位杜尔甘的创意确实令人拍案叫绝,他把浴盆凿成漏斗状,安装在一条行驶的船上。浴盆沉入水中,固定在一定的深度,河水从浴盆的底部流淌而过,可以随时换水,而且浴盆安放在可供三人入浴的单间里,这样入浴者即可享受河水浴的乐趣,又不失私人浴室的优越性。这真是妇女的福音,因为那时妇女到塞纳河中游泳的禁令还没解除,她们要想过游泳的瘾,只好在小船之间围上帐篷到水中泡泡了事。
“中国浴”的兴起渐渐替代了浴盆和浴室,使河水浴死灰复燃。从此之后,游泳裤也成为入浴之必须。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8节 围剿天体运动
风尚的传播总是由贵族到资产阶级,由巴黎到外省。好办法也如是。贵妇人的尖叫声不再起什么作用了。古朗热诗歌中小姐们要求的法令在十七世纪颁布了很多。廉耻观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各种法规在公众的要求下也应运而生。
1688年,列日主教会议对“不堪入目的裸露丑闻”愤慨异常,决定禁止年青人公开洗浴。游泳已不完全是正当行为了,因为年青人总借饮马之际趁机下到默兹河里畅游一番!到底是正当的理由还是有意捣蛋?以饮马为借口而裸浴,人们从中可以感到有力的抗争和抵触情绪。禁令在各堂区的教堂中宣讲。但是收效甚微:一年之后,默兹河上赤身裸体的游泳者并不见少。让…路易只好再一次颁布禁令,同时规定了处罚办法:“初犯者罚三金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罚三倍,罚金中的三分之二归执法者,三分之一奖励举报者”。
对默兹河中洗马人的重罚也未能阻止恶习的继续。1759年8月4日约翰…戴奥多尔。德。巴维埃尔又下令“凡不遵守此法令者将受裸体示众处罚,由执法警务用鞭、杖赶回家中。为奖励严格执法,现宣布除罚金之外,被当场抓获的违法者之衣服、披风和遮体之物统统没收,归执法人员所有”。
巴黎颁布了相同禁令,同样形同虚设。十七世纪末,警察局试图整顿塞纳河上乱七八糟的游泳现象。警察总监阿尔根松侯爵以反对极端自由分子而闻名,他对巴黎裸泳者进行了严厉惩治。巴黎行政长官也命令治安队“见到裸泳者就抓”,抓住后就地鞭笞,这也是一种整顿风化的权宜之计。法令经常重申。1742年6月12日,巴黎行政长官宣布要对裸泳者处以三个月的监禁……对出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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