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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耻观的历史-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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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小说中所说的完全与现实相符。约瑟夫。维雷把这些睡衣保存在艾斯帕里昂博物馆中。睡衣上的“幸福之洞”装饰着各种花边,代表着具有高层次的哲学思想“上帝所愿”……另外,在胸部还挖了一个洞口,那是为了年青的母亲给孩子喂奶时不用解开衣服。而男人的“栅栏门”前有“一吊桥”,挂在肚脐上面,用一枚钮扣钉牢,必要时可以解开,这样夫妻行房事不会因衣衫而受阻。样式已有规范:洞口高13厘米(相当于男人的手掌宽),这经常让某些作妻子感到失望而感叹:“栅栏门如此之多,难以见到里面的动物”……女人在睡衣上也有些花样:当她们觉得身体不适,不能接待小动物时,就把束带系紧。这种睡衣的老式名称为“巴黎式开口睡衣”,从中可以看出睡衣的起源,据说这种睡衣在农村比在首都巴黎流行的时间长……有称什么“天主教家庭睡衣”或者“生产小教徒的睡衣”的,称谓都与教会有关,因为修道院在寄宿生的行李中都准备了这种睡衣,在十八世纪,在忌讳越来越多的学校中已开始使用这种睡衣了。    
    从十七世纪起,神父们就呼吁精力过于充沛的小夫妻们“在床帏之中要注意正经、适度”。何为“适度”?艾里奥多尔神父在《欢娱与禁区》中告诉我们“夫妻床帏之乐”切忌淫乐过度和不正确的姿势。不过这一忌讳很快从行动转换到视觉。艾里奥多尔神父说道:“要避开仆人、孩子、朋友们的目光,不要让纯洁之火引发邪恶!”不过关于夫妻睡衣的闹剧寿命不算很长,只有百年历史!    
    人们很快适应了新式睡衣。维雷说;“总之,麻布做的睡衣太硬,新衣服穿在身上,很难掀起来。因此需要开一个口子。”在试穿之前,这些衣服不都是直立放着的吗?不都是在树干上摔打一番才能把衣服弄得软和一点吗?人们很快发现睡衣上的洞可以派上很多用途。比如便利传递卫生纸,还可以把婴儿的脚丫子放进去捂捂暖……现在,在落后的农村还可以发现这样的睡衣。1952年,一位到康城生孩子的妇女就穿着这样的睡衣。这是她的第十二个孩子。但是“她丈夫还从来没见过不穿睡衣的妻子是什么模子。”    
    十八世纪时尽管有些过份的作法,睡衣还是开始普及。首先是宫廷,由于王室的行为怪诞,受到众人的指责,他们不得不穿上越来越保守的睡衣。像玛丽…安杜瓦耐特睡觉时就穿着“饰有穗带和花边的的带袖胸衣”,还用一块大头巾包在头上。(242)    
    耶稣教会的教科书上,竟然有换睡衣时不能看到自己私处的内容,这一套动作很快就在学校中传播开来。“起床时动作要小心谨慎,身体任何部分都不能露出来,即使是旁边没有人也不行。首先拿起常穿的衣服,把身子遮住,要想到上帝在注视着您,永远不要半裸着身子走出房门(243)。要时刻想到总有别人(上帝)在注视着您,这样做还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受的是宗教教育,个人廉耻观具有严格概念。上帝的眼睛永远不会放过裸露的不雅行为,到了十七世纪,上帝之目换成了他人之眼。    
    十九世纪时,在法国人人都穿睡衣。老雨果将军在意大利时遇到地震,他看到妇女们跑出屋时一个个都一丝不挂,大为吃惊。而法国妇女都是穿睡衣的。“步兵和轻骑兵战士们一个个都纯洁无邪,可是见到这些一丝不挂的妇女和女孩子也被弄得狼狈不堪,赶紧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军大衣。(244)”看来战士比妇女还懂得廉耻……简直到了另一个世纪!雨果看到的意大利农村很像中世纪的法国。“在意大利农村和其它岛上,人们睡觉不穿衣服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巴士里加塔,雨果将军曾见过一些“修道院的主持不让盖房子。一所房子里住着七百来人。一间屋子里睡几家人。父母和全家老小就睡在一张床上,盖一床被子,老大不小的姑娘旁边睡的就是结了婚的男孩子。他们都属于修道院管理的教徒。”在1805年,意大利战争时期,继承了革命思想的法国人有一种感觉,觉得这里的人还处于蒙昧时期,完全受制于教士、贵族和旧制度,他们的行囊中为这些野蛮人带来了文明的启蒙之光。廉耻观也是其中的内容之一,班佐修道院中教徒住所乱七八糟的局面不都是教士搞的吗?    
    人的原始本性与裸露、野蛮和原始状态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在浪漫主义的黄金时代中,人的原始本性比束缚人类精神的文明更能得到张扬,这是人的身体可以获得更大自由的时代,人们对这一时期特别向往。大文豪维克多。雨果在《笑面人》这本书中写到“裸身睡觉的习惯”源于罗马、流行于意大利,这时他大概想起了父亲在意大利的征战。这本书写到葛文芬纳和戴雅在同一张床上长大,而老乌尔苏席地而睡。到了一定年龄,葛文芬纳要求和乌尔苏一样睡到地板上,因为是“男孩子首先产生了廉耻心,”而戴雅却哭着非要和她的“同床伙伴”一起睡不可,“有个男孩子睡在身边才觉得塌实。人们只有看到光身子时,才会产生羞耻感。而她却不知道光身子是怎么回事。”不要忘记戴雅是个盲人,眼睛看不见,她的男性同伴的廉耻观是怎么回事,她根本无法理解。    
    然而,人之初的自然本性消逝了。十九世纪对这种自然本性的围剿始于公共房间。1809年,中学的一项有关文明的校规规定:“床与床之间用一道两米高的隔断分开。”并要求“宿舍夜间点灯”。但真正实施起来大概困难重重,从1812年一位学监的报告中可以了解到当时的情况,这份报告对女生宿舍的情况提出了抱怨:“那么多女孩子睡在一起就像睡在一张大床上,有悖于道德风尚。我们希望床与床之间留出一张椅子的空位,中间隔上高65—96公分的隔断或布幔,以便让学生既不能睡到一起也不能互相看到对方。”心有邪念,必遭天谴。这些规定一直延用了很长时间。甚至二战之后,在圣…马尔丁–德… 图尔的学校中还要求寄宿学生跪着脱衣服,以免旁边的人看到露出的身子。    
    在这种条件下,最好还是不要保留法国人在卧室中接待客人的陋习为上策。二十世纪初,有一位斯坦雷夫人因为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有幸记录下富尔总统的遗嘱而名噪一时,当时,她有一辆旧自行车要出售,就登了一则小广告。一位中年男子前来洽谈,斯坦雷夫人连想都没想就在卧室中接待了来客。这位男士大概是位极其敏感的人,他含含糊糊地说以后再来,可从此就再也没露面。(248)    
    这种现在还可以见到的行为是好是坏,很难做出判断。自从住房有了单独的客厅之后,在卧室中接待客人的习俗便没有理由存在下去了。甚至在没有客厅的单居中,也要把床铺隔开,或者最好使用两用沙发。现在,老式夫妻睡衣已成了民俗文物,没人再穿用了。这是因为从印度引进的睡袍对老式夫妻睡衣是个致命打击。经过百十来年的摇摆,廉耻观产生了新概念,其中刑法起了决定性作用,人们的习惯也随之而变,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都无权干涉稳私,在社会生活中,稳私权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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