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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道事-第6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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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总是叫我“二蛋哥”的干妹妹,不知道她长大了一些没有。
罗大已经代我答应了人家,自然没有爽约的道理,到了周六,我不顾旁人讶异的目光,带着胖妞,然后和罗大去商店里买了一瓶麦乳精和新鲜水果,然后乘车到了省钢厂的住宿区附近。
地方是没错,但是我们都没想到省钢厂实在是太大了,无数的房子看得我们两人都有些晕,偏偏罗大这会儿又忘记了张知青家的地址,越想越纠结,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然后朝着我们招呼道:“罗哥哥!二蛋……哥?”
我低头一看,嘿,这可不就是张知青家的女儿小妮么?几年的时间没见了,她个儿高了一截,脸也瘦了,瓜子脸,粉嫩粉嫩的,一双眼睛忽闪忽闪,黑黝黝的泛着光芒,像天上的星斗,可真好看。这个时候的小妮,是九岁,还是十岁了?罗大之前跟小妮见过一面,倒也不会陌生,不过我和小妮,彼此看着都有些惊讶,因为我们的变化实在是太大的,一时间都有些愣,不过好在那小妮子倒也不惧生,一把过来拉我的手,兴奋地喊道:“二蛋哥,你的个子长得真高,要不是胖妞在,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小妮对我十分亲热,叽叽喳喳,三言两语便将我们这几年没有见面的陌生感给直接扔到了爪洼岛,对于小妮的亲热,罗大充满醋意,在旁边不满,小妮噘着嘴,说:“二蛋哥是我的干哥,我对他肯定亲了。”
乡里乡亲,一枝花对罗大什么样子,十分了解,就怕我们找不到地方,所以派小妮过来寻我们,一路领着我们,来到了她家,是一栋水泥楼,走进屋,我才发现这儿居然是两房一厅的小居室,这条件,恐怕一枝花的官儿可不小呢。一枝花和张知青都在屋里呢,瞧见我们进来,好是一番热闹,看见我们买了东西,一枝花一阵埋怨,说这两孩子,来就来呗,还带啥东西呢?
礼多人不怪,口头这么说,但是她还是满脸笑容地收下了。
大家坐在客厅里聊天,我感觉人果然还是因为多走一走,看一看,见见世面才是好的,以前一枝花在山里,虽然那样貌没得说,但是总干着农活,也感觉不出什么,现在到了城里,整个人的言谈举止,仿佛都上了一个档次;至于张知青,他是大学生,说起话来,更是一套又一套。当然,不变的是往日的情谊,当得知我在金陵这边已经有了正式工作,而罗大还晃荡着,一枝花大包大揽,说由她来想办法,把罗大先弄进厂子里面来。
这话儿说得罗大整个人都变得无比激动,要不是我们几个拦着,他恨不得直接给张知青一家跪下。
那天晚上一枝花做了好几个拿手菜,都是硬菜,吃得我和罗大筷子都没有停,胖妞也噎到了。饭后,张知青拉着我聊天,谈起了最近的工作,他告诉我,说他考入的是金陵大学考古系,跟了一个老教授,那老教授也懂一些我们这个门道里面的东西,学了很多,说别看我们现在没事做,那是因为以前太乱了,什么工作都停滞,等到拨乱反正结束了之后,一定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张知青是个不错的人,或许是因为当日我救小妮的事情太让人震撼了,他倒也不会把我当做寻常小孩,而是跟我讲起了很多从他老师那儿传下来的故事。
他是个讲故事的行家,什么楼兰古尸,丝绸之路大盗王,什么凤凰眼,讲得我们一愣一愣的,小妮便抱着张知青的大腿看我,小眼睛忽眨忽眨,可爱极了。那天我们很晚了才回去,没车了,张知青借了一辆永久牌的自行车,我骑车,罗大在后面,刚刚出了厂区,罗大就满是懊恼地说道:“哎呀、哎呀,我的对象飞了。”
我不明白,听这家伙一解释,才晓得他所谓的对象,就是小妮,我又好气又好笑,说人家小妮才十岁,你就这么猴急了?在大介。
罗大摇头晃脑,说我可是一见到那女娃儿,就喜欢到了现在,不过今天瞧见张知青和一枝花那样儿,恨不得直接将你认下来当女婿,我就知道自己没戏了。
这家伙的话儿让我感到好笑,不过我们山里面的娃娃成熟得早,一般到了我们这个岁数,家里人都会张罗着找对象了,要是到了二十岁,还没有婚嫁,这事儿就算是不正常了,所以他这般未雨绸缪,其实也是惯例来着。这事儿过了两天,接着一枝花打电话到二科室人,让我叫罗大去钢厂,那家伙回来的时候,喜气洋洋,告诉我,说一枝花给他安排在了钢厂浴室锅炉房,给人烧锅炉。
这是份苦差事,但是一来罗大还没满十六岁,二来又不是钢厂子弟,能够安排一份临时的活计,人家指不定费了多少心思,所以罗大感恩戴德,说以后要是出息了,一定报答人家。
张知青一家是我们在金陵唯一认识的熟人,而且罗大去了钢厂,也是托了人家的关系,所以我们之间的来往十分热切,一来一去,彼此都十分熟悉了,而局里面也和张知青所说的,开始忙了起来,我开始被频频派遣出差,都不是什么大事,要不然就是重修道观,要不然就是安排寺庙僧人,我都快忘记了自己的职责,然而有一天周日下午,本来我们约好在张知青家里吃饭,结果科里面临时有任务,说南郊瓦浪山那儿出事了,申重将我给抓着,连同着老孔、小鲁一起匆匆赶往。
潜云年代 第二十五章 你我同胞,血浓于水
地包天形如厉鬼,满脸狰狞,变得无比疯狂。我不知道他这是因为麻衣老头抛下他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想着麻衣老头若是挂了,我必然是活不成的。于是上前去拉。
然而地包天的劲儿可远比我强,我刚一凑上前去,他便是一甩手,我感觉一阵大力袭来,整个人直接跌飞而去,周围景色变化,刷的一下,我以为自己就要撞墙而死了。结果后面竟然碰到了一个柔软的东西,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跟其滚作了一团。
我猜想自己是撞到人了。一阵急剧的翻滚之后,左手无意识地往下一撑。却没想到摸到一坨又软又棉又挺的软肉,赶紧一瞧,却发现刚才挡住我的,竟然是失踪不见了的杨小懒。
而我的手,正好是放在了杨小懒的胸前哎哟,触感真的不错哦?
那一年我十三岁,而杨小懒大我几岁,虽然发育了,但是平日里穿衣打扮的缘故,反倒感觉不出来,这回一摸,倒是有许多异样的味道。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开始有了男女之别的意识,下意识地捏了捏,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爬起身来,低头一看,却瞧见杨小懒双目紧闭,呼吸急促,却是昏迷了过去。地包天诡异非常,我肯定是弄不过他的,在这个时候,反而是麻衣老头活着,对我更加有力,于是我再次冲了上去,并且大声喊道:“师父,我找到小师姐了!”
麻衣老头当年何等辉煌,按理说并不会怕地包天这末学后辈,然而他自从走火入魔之后,生命完全靠豢养僵尸的死气维持,身体每况日下,一时之间竟然跟地包天形成僵持,几近昏迷,不过听到了我的喊话,却是斗志横生,整个人又来了一股劲儿,继续去掰脖子上面的一双铁钳。
两人僵持,任何一点儿小小的因素,都有可能变成决断胜负的关键,我深吸一口气,将体内的那一股气在足尖飞速运行一遍,然后飞身而起,朝着地包天踹去。
我陈二蛋,苦修道经三载复两年,学无所成,而后修魔,洗髓伐筋,方才成就气感,脱胎换骨,这一脚,若是依旧踢不上,算我蠢笨。
我心中憋气,一脚飞出,那地包天依旧甩手而来,却被我给避开了,一脚揣在了他的屁股上。往常都是别人踹我的屁股,这一回踹到了别人的身上,我并没有感觉到想象之中的柔软,而是仿佛踢到了墙上一般,足背生疼。然而就是这一下,天平终于向麻衣老道这边倾斜了,他将双脚回缩到了胸口,一蹬,地包天整个人便直接朝着天空飞起,麻衣老头并没有追击,而是就地一滚,拉着我朝杨小懒那儿跑去。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边跑,一边问道:“师父,这人没有你厉害,我们跑什么?”
麻衣老头头也不回,另一只手便往怀里一摸,接着朝着后方甩出了一张符,定住当场,然后大声说道:“我们刚才翻找东西的时候,惊动了此间的鬼灵,那东西与我们纠缠,不过被我符吓止,又另外想了办法,附身其上,准备一网打尽。所以那个人已经不是地包天了,而是一个有年头的老鬼它的主体意识虽然已经消弭,但是修为仍在,不过仅凭着本能,也能够将我们所有人都给料理了。”
我听麻衣老头说得慎重,心中不由得一阵发苦,说既然如此,那我们还能够做些什么呢?
说话间,麻衣老头已经来到了自己女儿的身边,从她的怀里翻了一下,直接掏出了那个装着剩余五张符的符袋,挑出那张破地狱符,用右手中指和食指夹住,口中默念了一边,脸色突然一变,大声喊道:“天啊,李道子这狗东西,竟然加了道法印记?”在刚扔。
他这边刚刚一说完话,地包天便携着一阵阴风扑来,麻衣老头咬着牙,一脚将这个凶恶的家伙给踹了回去,眼珠子一转,然后瞧向了我,大声喊道:“二蛋,这符,你会用?”
我跟老鬼学了三年道经,熟读《太上三洞神卷》,当日一点儿修为都没有,我便能够驱动落幡神符,此刻我已经踏进了修行者的门槛里面来,这符却自然是用得的。见我点头,麻衣老头犹豫了一会儿,接着就在抽身上前与那地包天搏斗之前,他一咬牙,将这黄色的符袋直接塞进了我的怀里,然后将那张破地狱符递到了我的手上,大喊道:“你,赶紧将这符给用了,要不然,就得给我们几个收尸了。”
落地的凤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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