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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童 作者:幻影莉-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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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吉祥’的每一天都准时开门,面向的倒不全是凤鸣城的人,而是无数外地人。因为全国各地的赌场虽多,但却无法与‘老吉祥’的规模相提并论!有最利落的小厮,最机灵的和官、最高明的庄家……还有别的赌场绝对没有的,最美丽的歌姬与舞娘!
歌姬是从江南的‘玉秀庄’重金聘来的苏挽风,以及从‘牡丹阁’的头牌练芙蓉与之相映成双!两大美人被世人誉为琴歌双绝——一个赌坊有如此手笔,已经让许多一掷千金的豪客趋之若骛,再加上两大名家向来颇受文人才子推崇,远在江南之外的文人墨客就像追星族一样,也排成长龙涌进了‘老吉祥’。
舞娘就更不简单。清一色的胡姬,个个金发碧眼,高挑丰满,妖艳而多情的舞姿足可以勾走所有赌客的魂魄,哪里还在乎自己的银票被庄家掏了个干净?!那些美若天仙的胡姬,身价最低也不会少于一千两黄金,是什么样的人,可以一次集合‘琴歌双绝’两大名家,还有本事招募到不下二十人的胡姬舞娘?!
如此一来,‘老吉祥’的声望在短短一个月便让老招牌的'福禄寿'望其项背,这一点,实在让花错咽不下气。
这一天,不知吹的哪阵风,花大少爷比往常起得早,精神也比往常足,就连最疼爱的小妾,也不搭理,从前几天起,滴酒不沾,不碰女人,养精蓄锐,仿佛在等待一场大战、一个劲敌!
“大少爷,这是帖子。老吉祥那边送来的。”跑腿的小厮正巧赶上花无是的早饭时间,恭谨地候在一旁,不动声响。
慢悠悠拈起帖子,花无是冷笑地把纸片儿飞到墙角,继续吃他的金华火腿干丝面条。
“大少爷…这……?!”小厮呆了呆,现在的'折枝堂'凤鸣分堂立场微妙,大少爷又一直按捺,让他一个小的好不焦躁!底下的弟兄们都等着看大爷们的脸色行事,可总堂那边无声无息,分堂又按兵不动,难道真要坐视‘老吉祥’的人与弟兄们抢饭碗么?!
瞧瞧这阵仗,凤鸣的主儿明明还是'折枝堂',但老吉祥却骑到了'折枝堂'的脖子上!把花家大少爷当个外地客,还想要大少爷当坐上宾么?!
“咕哝什么?有话就说啊!”花无是懒洋洋地啐了句,继续认真吃早饭。
被主子一鼓励,小厮就来劲了!撩起袖子开骂:“娘的!这老吉祥简直是吃屎的欺到拉屎的头上!照这么下去,咱们的生意还怎么做?!也不想想是谁在护着这凤鸣的平安,我小六真想立刻端了它!”
“你跳什么?!”花无是冷笑连连。
小六连忙哈腰:“是是是…大少爷都没动气,小的动什么粗。”
俊朗的眉头一抬,花无是微笑:“谁说大少爷不动气了?”
“咦——?”这个小六就不懂了,傻呆呆地瞠目结舌。
“你懂什么。”花无是悠然地伸懒腰,高大健硕的体格看起来与弟弟完全像两个模板!
“老爷子信任的人是谁?”
“当然是大少爷!”马屁立刻拍到马腿上,小六连忙补一句:“还有小少爷。”
“那还有呢?”
“这个……”机灵的小六眼睛滴溜溜一转,有些迟疑地道:“这十三哥…也算一个吧……当然比大少爷您差远了。”
没有任何怀疑,十三在弟兄们的心目中,犹如战神!战功赫赫,却碍于身份,不可逾越到两个少爷前头!特别是花无是与十三素来不和,当小厮自然只得口不对心。
冷哼一声,花无是没搭腔。沉吟一会儿才幽幽道:“老爷子老了啊……”
“咦?”
“老眼昏花,看不真切了!把那小子当个宝一样,小爷我就等着那小子丢份儿的那一天!”
“这是……?”
“看着吧,小六。老爷子是坐不住的,我不动手,他必然会叫十三来!可老吉祥这块骨头真那么好啃么?!”冷笑着,花无是把巨大的拳头握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小六小心翼翼地退下了,主子的盘算是不会告诉一个小人物的。但他清楚,外人老说大少爷是个粗人,那全是瞎猜!
十三哥以战功走到今天的地位,已经到了只许胜不许败的地步!而老吉祥的实力,他们分堂这边是很清楚的!大少爷不想灭了老吉祥?那是假象!只要十三哥与老吉祥一械斗,以十三哥的能耐,必然会与老吉祥两败俱伤!到时候,天高皇帝远,这现成的便宜,也就是大少爷捡定了!
打个寒战,瘦小如三寸钉的小六,拔起腿子,跑出分堂大院。
吃过早饭,花无是神清气爽地走出大院,带上几个弟兄,晃悠着朝城里最热闹的酒楼而去。他准备看场好戏,当然是不用票钱的那种。而且,主角不是他,自然是不用着急的。
推开窗户,迎着凤名城特有的金灿灿的阳光,十三悠然地伸了个懒腰。
他喜欢做这个小动作,仿佛把全身的关节经络都尽可能地伸展、打开。年轻的身体里爆发出炸豆般的轻响,能量从他舒展的姿态中逐步积蓄起来。薄薄的门板外有轻微的声响,随后,空气里飘来一阵竹笋溜肉片的香味,那是他的房东老太太在门口炒菜。
来凤鸣已经两天了。放弃了去豪华的酒楼与客栈,他挑中了一个六十来岁的独居老太太出租的一间屋子,每天四两五钱银子的开销,可以让老太太为他准备出最好的伙食与住宿。
这是多年的习惯,大战临近,他会特地选择最普通的环境休养生息。没有喧嚣嘈杂,心情才会平静;经历的事情越少,看问题反而越单纯透彻。他需要的是绝对的安静与平稳,尤其是在办事之前。
深呼吸一口窗外的空气,干燥的风里有些沙子掺杂其中的粗糙感。凤鸣还不算边城,真正的边城也不会像凤鸣这么平静。
那应该是常年战火不断,强盗与胡匪会把游牧民族对中原人的藐视与妒忌全都发泄到边城居民的身上,那里的孤儿总是特别多,就像自己一样。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那轮廓深邃的眉骨,厚薄适中的唇畔流露出一丝冷笑,嘿嘿一声,有些自嘲——有谁曾发现过自己与中原人的细微区别呢?恐怕就连自己也快忘记了吧?
其实个中的区别应该是很明显才对啊!
中原人的大多鼻梁扁平、皮肤白皙、轮廓随和、身材也中等;而他却是皮肤黝黑、面孔犹如鹰隼、而且骨节修长——许多不同之处,就放在明眼的地方,可花错却没有注意,很多人都没有注意……这不得不说,是自己的幸运。
人们永远对异族保持排斥心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像有些怨恨,一旦扎根于心里,就永远无法枯萎!除非连根拔除!
但凤鸣离边城确实已经不远了!这样的距离,几乎可以让他闻到空气中浅浅弥漫的血腥味;几乎可以听到远远的天际传来战马的长嘶与战刀摩擦着盔甲时发出的声响……这一切,曾经离他很近,但现在却很远了。远到再也看不见、听不到,再也回忆不起来。
所以说,他是个野孩子。
因为他没有家,也没有亲人。
所以他只能是个野孩子。
无命说得没有错,说他迷恋野外的事物——那是因为,他永远不能被家养,自然也无法接受家的气息!
无命不会知道,他的存在让人眼红!那种生长在安稳当中成熟起来的香味,是他一生也得不到的满足!
门板外传来老太太的敲门声,问了句:“官人,开饭了么?”
“今天吃什么?”心情愉悦时,十三很愿意把注意力放在这种地方。像个顽皮的孩童,每天最大的谜题与快乐,莫过于猜测母亲所准备的伙食。
“糖醋白菜、冬笋溜肉片、还炖了只老母鸡。”老太太隔着房门,恭敬地回答。她其实不是厨师的材料,做出的东西算不得可口。但十三的要求总是很低,只要食物营养足够,他愿意毫不吝啬地赞美一下老太太的厨艺。
十三悠然地打开门。
吃饭的当儿,十三塞给老太太五十两银子。
“我今天要出去一趟,回来的时候,给我烫壶酒吧。”声音很平淡,吃饭细嚼慢咽。看惯人情冷暖,已经足够麻木的老太太终于忍不住打量眼前的青年。
“大官人,您给多了。”
“多了你就留下吧。”钱财左手来、右手去,永远别问花得值与不值。
“以您的身份,去风满楼可以住天字号房。”
“我有身份就好了。”连姓名都没有的人,还谈什么身份?
“大官人,您是来办事儿的吧?”
老太太终于开口,脸上还是纹丝不动,但布满皱纹的眼眶却有些眨巴起来。活到黄土埋脖的年纪,洞察力早已不输真正的江湖老鸟。
“怎么说?”十三有些对这样普通的老百姓特别有兴趣,放下筷子问。
“您一住进来,就大门不出,只是每天打开窗子看街上的情景。老身的房价,每天五钱银子,您却每天多给四两,全用来布置伙食。吃那么好,却住这么差,不是发疯,就是为了办事。”
收下五十两银子,老太太平静地转身,替十三添饭去。
十三的嘴角微微一抬:“这凤鸣城有什么事好办?”
添来满满一碗米饭,老太太静静地回答:“除了人事儿没有,其他的事儿,就有很多。”
接下饭碗,十三笑了笑:“没错,我来这里,办的就是禽兽的事儿。”
抽了抽嘴角,老太太回身走进厨房,淡淡留下一句:“只要办完事儿,还记得自己是个人就成。”
愣了愣神,下意识地捏紧手指,就在筷子即将像箭石一般飞向厨房的那一瞬间,他倏然松开手指,露出一个像孩子般的微笑,对着厨房大声道——
“房东太太,我回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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