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压寨相公+番外 作者:苏以沫s(晋江vip2013-2-23完结)-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薛明轩奇怪。他有什么好委屈的。
林木说,“明明你比他好看多了,怎么会排他后面呢。”
薛明轩默笑,揽住林木的肩。
林木端着紫蔷薇,看着在脚步中一垂一垂的蔷薇花。她说,“我好像记得薛明昂说,排名第一的叫马殷,你觉得他会比你好看吗?”
薛明轩回头,望向某个方向,然后说:“他,叫马殷。”
顺着薛明轩的眼神看去,林木看见一个白面书生穿着青衫布衣,摇着一把折扇,慢悠悠的走出他们的视线。
好巧。
林木想,难道排行榜里的帅哥们整天都在这城里溜达来溜达去?
“所以呢?”薛明轩静静看着林木,等待答案。
林木不加思索,“那个马殷都没有郑宇好看。”
林木不喜欢长得跟一个白馒头样的男人。
这有点矛盾。因为薛明轩也是个白馒头样的男人。
白馒头样的薛明轩,喜欢穿着宽大的白袍,还有一匹骄傲的小白马。
把白色贯彻得如此彻底,仿佛他的世界只有这么一个颜色。
不喜欢白馒头的林木,在看到薛明轩的第一时间里竟然会觉得他如此顺眼,现在想来,林木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林木想,或许跟老娘说的一样,这个世界里,人和人之间有那么多的不同。所以你不喜欢的白米饭,或许只是因为加了点酱油和猪油,就会直接升级成你的心头最爱。
所以,谁也说不清自己喜欢的那个东西究竟有什么值得喜欢的理由,讨厌一样东西又究竟有什么讨厌的理由。
就如同,林木有时会觉得薛明轩很讨厌,有时候又会觉得他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顺眼。
薛明轩轻柔揽着林木的肩,和她静静走在街道上。
林木说,郑宇没有他好看,然后,她又说马殷都没有郑宇好看。
所以在林木心中,最好看的那个人是自己?
薛明轩浅笑。
浅浅的笑容被八月的夺目阳光掩埋。
林木眯着眼睛,抹着额头上的汗珠,问他,“卖花的那个摊子在哪啊,实在好热好热。”
薛明轩说,“快到了。”
三街。
四胡同口。
侧旁。
只剩一座空墙。
林木对着空空如也的白墙发怔。“薛明轩,这哪里有卖花的摊?”
夏风吹落几片残叶,在二人面前飘飞着,打了个旋。
一位妇人路过,听见林木的埋怨,于是说道,“你们是来找陈叔吧。最近天气热,他说这么晒的日头里把花摆出来不好,所以只在晨间和断了黑的时候才出来。你们要不等天黑了再过来找他。”
要等天黑啊。林木想,那可还要等上好久呢。
薛明轩朝妇人点点头,以示谢意,拉着林木的手往回走。
林木跟着他,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端花盆。
白馒头的薛明轩,穿着宽宽大大的纯色白袍,翩翩走着,在明媚灿烂的阳光里清雅出尘。
林木觉得紫色的小蔷薇被薛明轩捧在手上,顿时显得那么俗气。它明明只是因为颜色不那么合群,被林木建议换下来,可它依然是漂亮的,不应该被薛明轩反衬得那么俗气。
林木替紫色的小蔷薇抱屈,顺带着同时感怀自己。
京城的道路,说宽不宽,说长不长。林木被薛明轩紧紧牵在手里,迎接着好多姑娘家的敌意。林木想,自己不漂亮,连好看都谈不上,所以会被无数的敌意掩埋,实在很正常。
她朝那盆蔷薇花看去,一垂一垂点头的蔷薇花似乎在说,对啊,对啊,你不漂亮又不算好看,就像我一样的老是被人嫌弃。
林木嘟喃,“其实你真的很好看。”林木只是在对紫蔷薇说话,薛明轩却会错了意。
浅淡的笑。薛明轩用只有他自己能听到的音量说了一句,“你也是。”
穿着万分不习惯的长裙,无时无刻不在提放着裙摆绊倒自己。林木小心翼翼地走,薛明轩的步子于是也变得越更缓慢起来。
薛明轩说,“木木,京城漂亮吗?”
林木累得呼哧呼哧:漂亮。但是好热。
薛明轩说,“夜间出来,就不那么热了。”
林木继续呼哧:听说,夜晚的京都与白日里有截然不同的漂亮。
薛明轩说,“恩,所以,晚上再带你出来逛逛。”
看看,薛大爷今天似乎心情很不错。为什么林木知道,因为他终于说了,呃,(林木很忙的勾了勾抱着花盆的那只手,数了数。)他终于说了十二个字。
今天中午吃得很饱,所以林木决定省了晚上那顿。
坐在通往小院的台阶上,林木巴巴等待着夜晚的来临。
眼角余光瞄见一个人影闪了闪,林木大声对坐在身旁的薛明轩说,“你的跟屁虫来了。”
青书头顶青烟缭绕的走了出来,愤愤说:“我最近都没跟着少爷。少夫人,你难道没看见?”
林木置之不理,戳了戳薛明轩,“你的跟屁虫最近上火很严重啊,你看他,脑袋在冒烟。”
薛明轩笑。
最近,少爷笑得多了。虽然一概只是浅浅的,可是青书很开心。
他认识的少爷,内心温暖柔软,外表却是那么萧索冰凉。
这么多年来,少爷从来不主动靠近一个人,也从来没有人想要主动靠近。京城里好多好多仰慕少爷的姑娘,掰起手指头估计数上一天一夜恐怕也数不完。
可是,她们也只是仰慕,只是看看。
像一座神一样被人永远的敬而远之,只有青书知道,那么苍凉。
多年以来,他渴望少爷的生命里会出现这么一个人。她有绝世的容貌和无比的善良,她会一步一步走进少爷的心,然后看到少爷所有的美好和温暖。
虽然林木不是青书心里头那种完美的期盼,可是少爷笑了,实实在在的笑了。
于是,完不完美并不重要,因为少爷不在乎,所以青书也可以什么都不在乎。
薛明轩看着青书手中的信,眉眼轻抬,问:“又有信?”
青书恩了一声。
薛明轩接过信,没有忙着拆开,若有所思的看看林木。
林木于是奇怪,看看他,再看看那信,然后说,“薛明轩,那个信封上写的是不是我的名字?”
林木。
三个木。
这两个字实在很简单。但林木不识字,只觉得这两个黑疙瘩很面熟。
青书说,“不是。”
“啊?”林木不信。
薛明轩肯定点头,说:“不是。”
似乎是想要避忌什么,薛明轩起身拆信,边悠悠走开。
林木觉得今天这两个人看起来特别奇怪,赶紧拽住薛明轩的长袖,起身凑过去瞅了瞅。
吐吐舌头,林木问:“写了什么啊。”
那张信笺上有好多的黑疙瘩,林木勾手数了数,足足有二十一个黑疙瘩。
“又是那个姑娘家寄来的情书?”林木觉得这些疙瘩跟上次薛明轩让烧掉的那封信有点像,于是问。
青书点头,“对,情书。”
林木好奇,“写了些什么?”
鉴于二十一个字在急智间很难编好编顺溜,于是青书决定沉默不言。
林木只好装乖巧的挂在薛明轩的胳膊上,“写了些什么,读来听听,好让我也肉麻肉麻。”
薛明轩将信交还给青书,吩咐,“烧掉。”
青书得令,一溜,又不见了。
“薛明轩,你听到我说话了吗,写了些什么啊。”
薛明轩柔柔将林木拥入怀中,在她耳边轻轻说,“不重要。”
☆、魍魉
戍时。
三刻。
林木跟在薛明轩的屁股后面,晃悠悠的在街上走。
出门的时候,薛明轩以为林木忘记了拿桌案上的紫蔷薇,于是默默拿在手中。
林木问他要干嘛,薛明轩说,“换掉。”
林木呲牙,说:薛明轩啊薛明轩,为什么你老想把它换掉呢。
薛明轩怔怔,看看花再看看人。好像他从来也没有主动说过要换掉它吧。
薛明轩:不是你说,它不搭?
林木摇头晃脑,坚决否认:我才没有说。
薛明轩问:那,现在是?
林木说:它不太合群,所以我把它放到屋子里面。这样房间里面也可以被顺带的装点了一下。
不合群。
薛明轩默默瞥了一眼那盆紫蔷薇,再看看那些被摆放在院里一概的基色为红的花朵。
然后,他默默笑了起来。
一盆不合群的花,她不再想要更换,而是放进了房间。
所以,这是不是也代表着一个不合群的人,有朝一日终将可以走入她的内心?
夜色,被街道两旁的摊贩灯火照退,路上的人越来越多。
薛明轩停下来,朝侧旁卖冰糖葫芦的摊看去,不经意的拉起林木的手,不经意的说,“冰糖葫芦。”
林木果然叫哇哇,兴高采烈的说,“我要吃,我要吃,薛明轩你请我吧。”
拿着冰糖葫芦,林木晃了晃,对薛明轩最后确认,“不用还的哦。”
薛明轩点头,林木迅速吧唧吧唧的吃起来。
“好吃?”薛明轩看她吃得津津有味,于是问。
林木说,“其实我有点嫌弃它。”
“?”
林木说,“它外面好甜,里面好酸。”
林木说:我不喜欢吃太甜的东西。
其实小时候还是吃甜食的。后来有那么一次,森森半年不见又出现的时候,带了一大堆的甜食。
青梅树下,森森盘腿坐着,很得意的看着自己一点点的把他回来的糕点吃了个精光。
“好吃吗?”森森问,笑眯眯的狐狸眼里开满桃花。
“好吃,好吃。”林木被胀晕了头,倒头睡到草地里,眼冒金星。“森森,我觉得我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喜欢吃甜食了。”
“为什么?”
林木昏沉沉说,“我已经吃到伤食了,你没有看出来啊。…甜东西吃多了,真是腻歪。”
…
咬了口冰糖葫芦,林木继续说:我也不太喜欢吃酸东西。
那为什么还要吃?薛明轩想问,却没有说。
林木晃晃手里的冰糖葫芦说:可是它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