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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武侠-第5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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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天龙寺第四十三章对你有意思

聚贤庄一战谁也想不到数百高手围攻乔峰一人,先是根本无法奈何乔峰,而后是乔峰稍一狠下心下毒手,虽然时间只是很短暂的一小会,可是这一会儿,死人之多,受伤之多怵目惊心。∈♀聚贤庄后面的大房子中,一个个侥幸活下来的武林豪杰都心有余悸,能活下来的不是身手多高,大多是平日与乔峰交情较好,临战时受到乔峰手下留情。

“薛神医,那位姑娘怎么样了?”

此时一个个伤者躺在地面上等着薛慕华的救治。

乔峰一离去,薛慕华第一个救治的人是那位叫‘阿朱’的女子,这不免让众人很是诧异,不过薛慕华要先治谁,他们也不敢管,再者众人先前都对阿朱出手了,对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女子出手,他们也自心中有愧,更不可能心中有意见。

“你这是命大,中招之处,差半毫便是要害。”

“薛神医,我这不是命大,而是乔……乔峰他手下留情……”

薛慕华手脚极为麻利,诊治,开药,包扎……

一个少年从后门走了进来,这少年十分清秀,气质卓然,这么翩翩走来,众人都忍不住暗赞一声,不过众人也没在意,只当是游氏双雄的家眷,可这时少年看向薛慕华眉一皱:“薛慕华,你就这样给他们包扎?”

群豪顿时愣了,这少年怎么这么无礼,不仅直呼薛神医的名字,语气更似是怀疑薛神医的医术?

“大胆!”

“哪里来的无知小子!”一些粗鲁的汉子暴喝道。薛慕华转过身,冲向少年笑道:“是秦兄弟呀,对外伤我一向是如此做的,可有什么不对?”

众人懵了。

薛慕华的语气是在请教,态度更是很恭敬。

向这么一个少年请教医术?

那少年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你为何想到要用烧热的刀来清理伤口?”秦朝笑眯眯道。薛慕华恭敬道:“我本意是加快血液凝结。可是后来发现这样处理伤口后,不易起脓,效果极好,故而如此。”

秦朝点点头,其实用火灼烧后的刀子来作手术,首先刀子上便已经消过菌了。用消过菌的刀子清创做手术,自然感染率低。

“你若只是用灼烧后的刀子进行止血,可以直接用点穴式方式。”

“点穴式?”

“就是刀尖针对血管进行灼烤,而不是大面积的灼烤。”秦朝说道。薛慕华眼睛一亮:“秦兄弟果然是行家里手,这法子我确实用过,效果极佳。不知这创口起脓该如何解决?”

“一碗水有八万四千虫。”秦朝指点道,“这天地之间,我们肉眼看不到的也有着无尽极小的生灵。”

“你是说这四周,有着无尽细微到我们看不到的生灵?”薛慕华心头大震。倘若事实当真如此,那可是人类医学史上从未有过的重大发现。

“这些生灵遍布周天遍地,也遍布在我们手上,身上,一切器具、空中,这些生灵有好有恶,他们繁衍壮大,在食物上。便形成了霉变。”秦朝道。

“啊!”薛慕华眼睛更亮,“原来霉变是这些细微生灵在作怪。这倒是有可能。”

“而这些生灵在伤口繁衍壮大,人体自身若不能将它消化,便会形成脓。”秦朝说道。薛幕华眉一挑,连放下手中器具,毕恭毕敬道:“秦兄弟,还请继续说。”

众人神色怪异。

“生灵皆畏火。所以你的刀子用火灼烧后便等于消灭上面的生灵,用火灼烧过后的刀子清创,故而伤口处存留的细微生灵会比较少,人体自己便能清除这些东西。”

“原来如此。”薛慕华脸泛红光,“我曾经发现。即便用灼烧过后的刀子处理伤口,可是那些用较脏的布包裹伤口的易发脓,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如此,如今总算是明白了,可是秦兄弟,伤口不可能不包扎,可是包扎的布条又不能用火来杀灭上面微细生灵,又该如何处置?”

秦朝一笑:“水烧滚后,滚水也可杀死微细生灵,所以泡过水便可。”

薛慕华一拍手:“还能这样?秦兄弟,这么说来岂不是也可用滚水泡过的刀子处理伤口,除止血外,其余效果与灼烧相似?”

秦朝点了下头,背着手往后屋走去:“你忙吧,完了后来找我。”

“是!”薛慕华恭恭敬敬的,直到秦朝身影消失才转过身,脸上的喜悦谁都看得出。众人面面相觑。

“薛神医,那位前辈是?”一个个连询问。这时——

“我想起了,那少年好像是乔峰的……”只见单正吼道,“对,就是杏子林和乔峰拜过把子的那个少年。”

“和乔峰拜把子的少年?”

群豪瞪着单正,又看向薛慕华。

薛慕华脸色转冷:“这位秦兄弟可能与我师门有关系,而且他比我更先一步到达这聚贤庄,以他的本事,倘若帮乔峰,诸位还能站在这里吗?”

“这少年身手真那么厉害?”众人疑惑。

“各位,薛神医绝不是虚言恫吓,乔峰的两个拜把子兄弟的身手,个个不亚于乔峰本人。”单正说道。

“不亚于乔峰?”群豪脸色微变,其实这传言有些人也听过,只是不太相信,乔峰有多厉害,他们亲身体验过,这样的人天下有一个已经是难得了,岂能,可亲历杏子林一幕的‘铁面判官’单正这么一说,却无不信服。

“那薛神医,他倒底是不是乔峰的?”

“是!”

……

游氏双雄自杀,群豪重伤者不少,也不可能就此离去,聚贤庄少庄主游坦之没有乃父的能力,自然无法与群豪好生打交道,倒是游氏遗孀颇为有能力。吩咐管家代为招待群豪,只是规格大大不如从前了。群豪也不计较。

时间流逝,随着一个个伤势渐好,群豪离去不少。

阿朱的‘病房’中,这里是所有在聚贤庄休养的病人中,位置最好的一间。

“阿朱姊姊。这样不太好吧?”躺在床上,模样是阿朱的少女发出的声音却是阿碧的。“怎么个不好?”打扮成阿碧的阿朱笑道。“公子他……”阿碧低声道,“他喜欢动手动脚的,你这样,千万不可靠近他,不然……”“动手动脚?”阿朱脸微微一红,低声道,“这胚子这么坏?阿碧小蹄子你说说看,你和他弄到了哪一个阶段了?”

阿碧脸一红:“啊唷。我知道了,阿朱你是不是巴不得?”“谁巴不得?再胡说,撕烂你的嘴,好啦,我知道,不会靠近他就是了。”“靠近他也无妨,阿朱姊姊,其实我倒是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你什么意思?”

“阿朱你也和我一起服侍公子可好?”“呸。你胡说什么?好了,我出去了。你在这里替我撑一阵子。”阿朱推开门,走出病房,她东逛西逛,又询问了一会路,来到西北角一个上房,透过窗格可以见到里面一个公子哥正在写字。

“咚!”阿朱敲了下门。

“是阿碧吧。进来!”

阿朱连推开门,笑盈盈的走了进去:“媛姊姊,公子!”“阿朱怎么样啦?”郭媛媛询问。“阿朱姊姊能吃能喝能笑,还能捉弄人,怕是差不多完全好了。她说明天就要割了薛慕华的胡子,离开这里了。”阿朱叹声道,眼睛却看着秦朝。“明天就走?”秦朝写字的手僵住了,放下笔,秦朝转身看向阿碧,“你确定阿朱的身子完全好了?其实没必要走得这么急。”“完全好了,她说呆在这里没什么趣味,所以便想回燕子坞。”说到这阿朱大眼睛看着秦朝,神情似乎有丝紧张。

秦朝沉着眉微微思索一会:“什么时候走,我们去送送她。”

“啊!”阿朱身子一颤。

“公子,你不想留她?”阿朱低声道。

秦朝走上前,轻轻拉向她的手,阿朱刷的一下,羞红脸上潮水般痛起,她装作不在意任秦朝拉住小手。

“阿朱我不留她,不过阿碧嘛!”秦朝又轻轻搂了一下阿朱的腰,“你要是走,我绑也把你绑回来。”“真的?”“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试试。”秦朝松开阿朱,“来,你没事的话替我研墨。”“嗯。”阿朱低应了一声,有些心不在焉的走到桌前,这是两张大桌子并起来的,一端坐着秦朝,一端是郭媛媛。

“嗯?”阿朱眼中闪过一丝怪异。

桌子上一叠叠,一堆堆或是白纸,或是写满了字的稿纸。

“他们这是在做甚么,怎么都看不懂?”

慕容复要做大燕国皇帝,除了习武外,也是要学文的,慕容复天资聪颖,文才也还可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慕容复会写百家字体。

阿朱、阿碧一直对此很是自豪,而且她们俩对书法的鉴赏也是极高的。

阿朱不动声色的看秦朝纸上看去,眼睛微微一亮:“公子的字写得就是漂亮。”秦朝的字阿朱早就见识过,只是每一次见都觉得很漂亮,比慕容复高出不止一个境界,自然忍不住夸赞起来。“你喜欢?”秦朝笑道。“嗯。”阿朱往秦朝微边靠了靠。“既然喜欢,要不公子送你几个字?”“好哇。”阿朱笑道,“公子要送阿碧什么字?”“闭上眼,别动。”“干嘛?”阿朱疑惑,还是微闭着眼,便感觉一个身体靠近,秦朝戏谑的轻笑道:“公子我要在你脸上左脸写上‘死了’。”

“啊?”阿朱惊叫。

“额心写上‘都要’,右脸写上‘阿碧’,下巴写上‘秦盛朝’,这送得字就是‘秦盛朝死了都要爱阿碧’,怎么样?”

阿朱连要睁开眼开口说话,轻轻的呼吸喷在她脸上,一个吻淡淡落于她额头,一碰即收。

阿朱退后两步,脸上又是潮水般涌起红色。

“好了,别当着我面调戏阿碧妹子啦。”郭媛媛瞪了秦朝一眼,语气带着一股酸意。

阿朱拍了拍胸口,走到离秦朝远一点的地方,忽然她眼睛一亮,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咦?媛姊姊字不亚于公子呀。”她是第一次见郭媛媛的字,发现和秦朝的字一样,比之慕容复的字同样要漂亮百倍,心中当真惊讶。“你这丫头又不是第一次见。”郭媛媛笑道。

“他们两个的字都比我家公子爷……”阿朱目光在秦朝、郭媛媛字上扫了几眼,一旁研着墨,仔细阅读起两人写的东西来,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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