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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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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忍不住想要见她,为了不让她发现,居然鬼使神差的让王厉去买了一辆中端车,每天一有时间便守在她家楼下,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他依旧乐此不彼。
其实他有许多种方法能够让她回到自己身边,却总是狠不下心,也许真应了那句,越是在乎,越是无从下手。
那天晚上她应该是生气了,现在那只球鞋被他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在鞋柜里,可他却始终找不到理由亲手交还给她。
也许他可以在商战中杀伐果断运筹帷幄,却唯独对她,感觉到的是前所未有的无力。
英俊的脸上浮出几许落寞,他找不到突破口,只能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这种傻事。
办公时间,明雅低着头在办公室里处理文件,大门响了两声被人打开。
王厉穿着一身正装的走了进来,不等明雅抬头,眼皮底下已经出现了一张支票。
明雅看了眼上面的金额,有些诧异的问道:“这是干什么?”
王厉拉开椅子坐下:“晚上陪我出席一个晚宴,这是置衣费。”
明雅略微吃惊的抬眼,如果换做从前,她也许不会觉得奇怪,可如今公司什么情况两人都心知肚明,光是这一万块的置装费便让明雅嗅到了一丝端倪。
她询问是什么类型的晚宴,王厉没怎么说,只是简单的告诉她那是某公司招待高级客户的晚宴,明雅觉得没那么简单,却也没多问。
趁着下午有时间,明雅给自己置了一身行头,毕竟预算有限,不可能消费国际一线的打牌,可是二三线倒是有不少的选择。
而且她考虑到自己今晚的角色,不能穿的过于艳丽,否则会有种喧宾夺主的感觉,于是在逛了几家店以后,明雅选了一条米白色的礼物,鱼尾形的裙摆设计,款式又大方,又是收腰塑身款,将她的腰部塑得格外纤细。
由于衣服选得快,距离宴会开始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于是明雅又去了一趟美容院,做了头发和脸,直到晚上七点,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准时抵达了一座五星级的大酒店。
穿着制服的门童恭敬的上来替他们拉开车门,明雅与王厉相继下车,她挽着他的手臂姿态优雅的朝不远处那扇水晶大门走去。
整个酒店的宴会厅已经被包下了,刚进去就能看到不少工作人员在接待前来的宾客。
一进去之后王厉就换了一张面孔,八面玲珑的和人打招呼,聊天。
明雅以前也混过一段时间的上流社会,虽然因为出身的问题背地里会被人喊一声“暴发户”,可在数年的耳濡目染下,也大致知道一些规则。
她跟在王厉身边赔笑,目光掠过四周的宾客,看得出来这次的主办方不简单,来的不少都是城中名人,房地产的巨头、跨国公司的高管、数位她叫不出名字的*、文化精英,就连卓然也来了。
他侧身站在不远处,与宴会的主人交谈着,偌大的水晶灯下,一身纯手工制的黑色西服与浅灰色条纹衬衣,虽然打扮简单,却极具质感,温文儒雅仪态与随和的浅笑下,让人徒然忍不住生出一种亲近感。
而他今晚并不是一个人来,他身旁还跟了一个女伴,明雅见过的——何悠情。
她今晚也是盛装打扮,穿着当季新款,小鸟依人的跟在卓然身侧,笑容甜美,模样讨喜,心情似乎不错。
明雅收不回视线,就这么远远的打量着两人。
男才女貌,家室匹配……她甚至觉得何悠情比年轻时的自己更出色,更有魅力。
明雅移开视线打算回去找王厉,既然他们已经没了关系,她又何必在乎他跟谁在一起?
这时卓然发现了她的目光,似乎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面上晃过一丝错愕,而后下意识的便离何悠情远了些。
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让明雅自嘲的笑出声,她礼貌的朝两人点头然后走开,所以没有留意到身后那人突然沉下来的脸色。
她执着一杯香槟四处走动,此时身旁王厉早不知上哪去了,明雅不知道他从哪弄来的邀请函,可既然公司最大的老板都这么拼了,她做为股东,也不好懈怠,于是她也开始过过场子跟人应酬两句,看看有没有能够与她们产生合作关系的潜力股。
可明雅在宴会厅里走了一圈,应酬了无数人,却并没有找到什么“潜力股”,反而在一个角落里遇到了沈从榕。
她一个人站在桌子旁,手里同样执着一杯香槟,身着浅紫色晚礼服,看起来有些冷清。
而明雅留意到了,她的目光指向的,正是不远处的卓然。
看到明雅,她朝她微微一笑说:“好久不见。”
明雅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说着,她搜索四周,却并没有看到上一次在车行见过的男人。
沈从榕将勾起唇,自嘲的笑笑:“别找了,我换了一个。”
明雅微愕:“有时候我真佩服你,换男人可以跟换衣服一样快。”
沈从榕冷哼一声:“你呢?没想到跟卓然离婚后他会立刻找一个比你年轻,比你漂亮的女孩吧?”
明雅眯起眼:“你想说什么?”
沈从榕淡淡的叹气:“没什么,只是由点感慨,方明雅你也有今天。”
明雅挑挑眉头,倒也没生气:“是啊,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不过你也好不到哪去,至少我从他身上拿到了一笔足够我花几辈子的赡养费,而你呢?”
她有些同情沈从榕,爱了一头禽兽这么些年,却连人家的真面目都没瞧清,无端端遭了罪,却懵懂不知。
沈从榕笑得有些苍然:“对,你的命永远比我好,你有个有钱的爸爸,完美的老公,不管你怎么闹,依旧活得比谁都滋润,可我不行,明明我什么都比你优秀,可就是这条命,生得没你好。”
明雅没有否认:“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思?我们两确实都栽在了同一个男人身上。”
沈从榕耸耸肩,执起杯子:“不,你比我好,至少你曾近拥有过他的心。”
明雅抬起眼有些不解她的话。
沈从榕继续道:“其实在三年前那场空难之后,我也曾经认为你已经死了,那时候我松了口气,觉得你一死我说不定会有机会,所以在治疗期间,曾经抽空去见了他一面。”
她看着明雅的脸,说:“你知道吗?真正发自内心的悲伤装不出来的,当时的卓然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明雅心神有瞬间的恍惚,而后摇头道:“可惜,我们已经不可能了。”
沈从榕执起高脚杯,轻轻的跟她碰了下杯壁:“你知道我曾经患有脑癌,虽然现在病情稳定了,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复发,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回来我也算看开了,人活在世上朝不保夕,倒不如及时行乐,你说对吗?”
不远处有一个男人朝沈从榕走来,六十岁左右,身子骨看起来还算硬朗,很显然着就是她的新欢。
明雅挑起眉:“他就是你的‘及时行乐’?”
沈从榕笑:“爱情这种东西就留给小姑娘吧,对我来说,没什么比金钱更能给人快乐。”
明雅也笑,轻轻的跟她碰了下杯:“我头一次觉得你说得对。”
这时水晶门旁传来一阵喧闹,明雅将目光移过去,隐约看到了一道纤细的身影,哪怕距离再远,她仍旧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沈渊的母亲,她的后娘——沈宛心。
☆、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只欺负你
不管明雅多么憎恶这个女人,可在看到她的时候,她不得不在心中赞叹了两声。
今晚的沈宛心无疑是美丽的,一席纯黑色低胸晚礼服,包身下摆呈鱼尾壮的设计更能衬托其曼妙窈窕的身姿,而胸前那枚价值四百万的钻石项链更是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她姿态高贵,步履优雅,每一举手一投足间尽显风情,加上保养得宜的皮肤与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柔美气质,相信在今晚,哪怕是二十多岁,娇俏美丽的小姑娘也无法抢走她的风头。
主办人迎了上来,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年男人,及其绅士的亲吻她的手背,而后两人不知谈了什么,相携走入内场。
明雅站在角落里默默的注视着她,这几年虽然她们没有在公开的场合里见面,可关于沈宛心的事迹她还是有所耳闻的,据说这个女人在父亲去世以后积极参加各种聚会、晚宴,只要是与慈善有关的,她都会参与,无形中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富太太、企业慈善家、名媛作家的正面形象。
无可厚非的,明雅哪怕再不乐意也不得不佩服她,至少在跻身上流社会这件事上,她爸爸做不到,她也做不到,可沈宛心却做到了。
明雅看着她虽然年近五十,却依旧窈窕的背影,忍不住蹩起了眉头,她突然回忆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时候的沈宛心真是个漂亮的女人,哪怕已经育有一子,身材依旧高挑纤细,她就站在父亲旁边,温柔的对她浅笑,无论是样貌、气质,比起她的亲生母亲张青青,她无疑更有魅力。
明雅记得那时候的沈宛心对她其实很好的,处处关心,有求必应,甚至比对她的亲生儿子都要体贴。
如果她没有亲眼目睹自己母亲的死状,也许总有一天会接受这个后母,可她却看到了,因为母亲,对她的恨已经刻进了骨子里,怎可能轻易原谅。
所以刚到方家的那几年,明雅可谓是毫无理由的叛逆,她剪烂沈宛心最喜欢的裙子,往她身上泼冷水,把抓到的毛毛虫放进她的包包,只要能让她出丑,生气的事她都会干,久而久之连爸爸也忍不下去了,用鞭子抽了她一顿,她还记得当时这女人假惺惺上前劝架的嘴脸,被她踹了一脚,最后父亲看似真的恼了,打得她三天下不来床。
而就在途中挨打的时候,她留意到沈宛心的脸,于方爸爸看不到的地方微微勾起唇,朝她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仿佛在嘲笑她的无知与愚蠢,而也正是那个时候明雅认识到这个女人其实并不像她想象的简单。
“沈宛心,这个女人确实很厉害。”王厉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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