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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饲养一只蠢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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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饲养一只蠢狼》
作者:辰冰
文案
自从救了一只狼以后,爱莎就有了毛茸茸的专属守护者。她走到哪里狼都跟着。
灰狼高大、沉默,目光深情,战斗力强大。于是她认为这就是传说中的知恩图报……
很多年以后,已经成为魔法师的爱莎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重大错误——
这家伙根本就是个跟踪狂!(╯°Д°)╯︵ ┻━┻
内容标签: 西幻 甜文
主角:爱莎 ┃ 配角: ┃ 其它:
金牌编辑评价:
拥有魔法天赋的女孩爱莎在森林里救了一只巨大的狼,这只狼温柔而强大,沉稳而通人性,自从爱莎救了它之后,狼便与她形影不离。爱莎以为这只是单纯的报恩,然而事实上,她救下来的是一位年轻英俊的狼族将军……
以爱情和女主角的成长为主线的温柔故事,狼与女孩之间的你来我往、身份拆穿与不拆穿的轻萌日常。角色形象鲜明,剧情连贯丰富,注重世界背景的塑造和剧情的紧密结合,爱情内容丰富,氛围轻松的撒糖小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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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风声,喘息声,脚踏在满地落叶上沙沙声。
湿味,血腥味,腐肉与血浆混在一起的令人作呕的臭味。
莱斯在丛林中奔跑,他有力的四肢还能再坚持着跑一段时间,这里还不够远,战场上传来的敌人和伙伴未散的鲜血味依然侵蚀着他敏感的鼻腔,催促他跑得远一点,更远一点,这样,才能保证其他人的安全。
当然,他实际上不能肯定这股驱之不去的血腥味是否是来自于黏在他毛发上的血液。他甚至分不清自己身后是否还有追击着的脚步声,那似乎是暗族军队紧紧跟在他身后的行进声,又似乎是他踏在层层落叶上发出的声音,同时……也有可能是耳鸣。他知道自己的体力早已透支,他并非不清楚自己右肩已经被暗族带有暗魔法的魔箭刺穿,只是为了同伴,为了陛下,为了帝国的荣耀,他不能停下来。
莱斯的奔跑起因来自于几个小时前,兽族和暗族在这块地域僵持一个多月的战争终于有了结果。
他们胜了,但是胜得不够彻底,他们终于还是让暗族搬来了救兵,而面对暗族过于庞大的救兵,必须做出取舍。
于是,那时莱斯知道,作为军人,他必须要做出决定了。
莱斯对自己有很清晰的认知。尽管他是这个军队最重要的领导者之一,但他之所以身处这个位置仅仅是因为他的身份、他的血统,还有他强大的个体战斗力。他在战场上的作用是激励其他士兵勇往直前,不要对前方的暴力和鲜血产生恐惧。
兽族天生铁血,容易被刺激,一旦爆发便不会后退,这项工作莱斯一直完成得很好。他冲锋在前,化作兽身用利齿爪牙撕碎暗族被魔法层层包裹的身体,用行动邀请兽族战士们与他共享这份鲜血的荣耀,他们取得了一次又一次触目惊心的凶暴胜利,令暗族闻风丧胆。
不过,这一次,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然后,在逃跑的策略中,并不需要一个勇者身先士卒。
如今的兽族早已不像过去那样死心眼,他们知道在战争中撤退是光荣的策略,并不可耻。然而,这一次……他们却未必逃得掉。
必须……有什么办法。
这就是莱斯现在独自在黑暗的丛林中奔跑的原因。
他是远古巨狼后裔,身体庞大,目标明显,又一直冲锋在前,许多暗族士兵都见过他的样子,知道他是这个军队的领导者,他们一眼就能发现他,接着……追过来。
相比较于具有领导才能的狮族将军萨尔曼、博学多才的蛇族辅佐官沙丽娜,这个时候牺牲他才是对军队影响最小、最合适的。
更重要的是,跟其他人不一样,他没有家庭。父母战死,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家室,自然没有子女,所以,为他伤心的人……最少。
沙丽娜提出计策的时候,莱斯看到了萨尔曼一瞬间僵硬的脸色。以蛇族的体型无法承担这样的任务,而普通士兵则根本无法吸引暗族的注意力,想要将他们的兵力分散,他和萨尔曼中必须有一个人去引开至少一部分敌军,最好,拖延一段时间。
事后会有兽族的战士过来寻回他们中那某一个人的身体带回家乡,如果……还完整的话。
萨尔曼是不可多得的将才,而且他家里还有三头去年才出生的小狮子。
于是莱斯跟以往一样笔挺地站了起来,平静地说:“我去。”
这个时候选择他,并非是残酷,是明智的决定。
萨尔曼送他离开的时候欲言又止,莱斯怀抱着感激的心情对他最后点了点头。他很感激这位在他父母去世后一直照顾他的长辈,如果没有萨尔曼的帮助,他即使继承了狼族的封地和父母的头衔,恐怕也无法这么顺利地在军队中立足,无法获得荣耀的狼,根本不能被称为狼。
所以,莱斯真的很感激萨尔曼一直以来为他做得一切,只是很可惜,以后可能没有机会回报他了。
……
一天后,在一个名为菲尔瑞的小镇中。
“……好了,这样就可以了。”
爱莎从集中精力的状态里放松下来,轻轻地松了口气,她两手之间形成的淡淡金光也随之消去。一抬起头,见眼前的年轻男人还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爱莎以为他是紧张,便对他笑了笑,希望能稍微舒缓对方的情绪。
对上爱莎的笑容,青年略不自然地嗽了一声,掩饰自己不太对劲的表情。他的眼神略微游移了些,有些没话找话地问:“那个……这个伤,大概几天才能好呢?”
爱莎看了眼他的伤,认真地想了想,道:“顺利的话,可能还需要三天吧。抱歉……我的能力并不是特别强,不能保证能够痊愈。如果接下来出现恶化的迹象,你还是去镇上的医院找专业的医生……”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见对方误会他是在质疑水平,青年有些焦急地反驳,然而他这样剧烈地挣扎,反倒让已经不流血的伤口重新裂开了些,“我是说——爱莎——你知道——”
看着爱莎的脸,他竟然有些恨自己的嘴笨。
“——你、你很厉害。镇里没有人有像你这样的能力。这是魔法……?还是不是?”
青年不是很确定。
这年头拥有魔法天赋的人比例不高,但也不算太少。即使他出生在这么偏远的小镇,也并非从未见过魔法师。但是……他们都不是像爱莎这种,爱莎的光芒是金色的、连贯的,而那些魔法师们天生吸引来的则是银色的、星星点点的碎屑般的光点。当然,魔法师在这种小镇上是没有前途的,他们多半在年纪很小或者接受过基础教育之后,就到大城市学习魔法去了,所以真正专业的魔法师使用魔法到底是什么样子,青年并没有见过。
他只知道爱莎很特别。
爱莎摇了摇头。
这个问题她从小到大已经被问过许多次了,但她十一二岁的时候也去镇里的魔法测试中心那里测试过,为她测试的老克莱斯先生承认她的能力很神奇,但这并不是魔法。
在没有经受过魔法教育的情况下,原始的魔法应该是没有排列和条理的,或许小魔法师们会在无意识的状况下不小心将魔法元素排列成某种特殊性状而引起魔力活动,但绝不是像爱莎的这样能随着她的意识产生变化,更何况还有治愈的效果。
总之,爱莎没有拿到魔法鉴定证书,于是没有申请转为魔法师提供基础教育的外部学校,一直留在这个小镇里。她马上就要从小镇上的普通基础教育学校高年级部毕业了,接下来的方向……还没有想好。
因为青年的伤口又在他自己的挣扎之下重新裂了开来,爱莎不得不重新使用自己的能力,等金光将那些血肉恢复到有愈合趋势的程度,爱莎便取来绷带,熟练地将伤处一圈一圈缠了起来。她缠得很专注,因此没有注意到这个受伤的年轻男人正趁机偷偷地打量她。
十六岁的少女正值花季,不施粉黛依然面容姣好。
现在的人大多崇拜金发碧眼,认为这是美人的标志。爱莎的头发是较浅的亚麻色,只能勉强和金色搭个边,但胜在有光泽;她的眼睛是较深的棕绿色,若是不仔细看便看不见碧色,但胜在清亮纯净。这样说来,爱莎实际上不算是标准的金发碧眼,可是……
“你的母亲一定很漂亮。”
青年忍不住道。
“诶?”
爱莎一愣,抬头看他,光是对上视线,青年就忍不住心脏一跳。
看着爱莎好像是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青年不禁“噗嗤”一笑,但意识到自己还在对方面前,连忙忍住,回答:“那当然是因为伯德大叔那个样子,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什么?”
“——没什么。”
想想那毕竟是爱莎的父亲,青年即使反应过来,将快到喉咙口的那句“怎么可能有这么漂亮的女儿”咽了回去,他并不想惹恼爱莎,或者是带给她不好的感觉,哪怕这是句实话。
伯德大叔是镇里的猎户,曾经参过军,技术极为精湛,只是不苟言笑,沉默寡言,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长相着实沧桑。不过,其实他对爱莎的家庭也不太了解,伯德大叔是在镇里出生的,只是十二岁离开家,直到十三年前抱回一个女儿,期间的十五年几乎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没人见过她的妻子。实际上伯德大叔将爱莎抱回来以后也没有一直待在家里,因为是猎户,他好像经常会四处游猎,一年总有半年多不在家,爱莎基本上是由腿脚不好的祖母带大。然而爱莎的祖母在去年过世了,现在家里大多数时候只剩下她一个人。
这样一想,青年便不禁觉得这个女孩有些可怜,不再提她家人的事,决定换了个话题。不知怎么的,他脑袋里就浮现出了今早传来的暗族和兽族的新闻,于是他自己不自觉地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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