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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禁爱:冷酷总裁双面妻-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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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什么,你清楚得很。小汐,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为什么不留在我身边?”含糊不清地说。
“轰”地一下,林熙蕾整个人如遭雷击,强烈的耻辱感冲刷过全身。她的战栗是因为绝望,沙哑的声音仿若沙漠中干渴了几天几夜的旅行,咬破了唇:“我想要爱,你可以给我吗?”
平静的几个字炸回了雷厉霆的理智,从她胸前缓缓抬起头来。血红色的戾气化成细丝于眸底游走,表情呆滞仿若听到了极度惊恐的语言。
“除了这个,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他以为自己喊得很大声,很有底气,孰不知只是心虚的呢喃。
林熙蕾不动不动任他压着,目光透过他望向漆黑的树林处:“除了这个,我什么都不要。”是的,她只是要爱而已。
人世间最平凡最普通,也是最难得最可贵的爱。
因爱而生的她必须由爱浇灌才能继续生存,他永远不会明白。
秦汐蕊的话击中了他的软肋,痛得快直不起腰来。暴戾,怒气一点点自身上隐去。她要的他给不起,他给不起。
“欧烈新呢?他可以给你爱吗?”两双眼睛离得很近,近到清楚听到彼此眼中的自己是这么可悲又可怜。
他们就是两只刺猬,明明怕冷渴望相互依偎取暖,然每每靠近都被对方刺得遍体鳞伤。
闭了闭眼,再睁开时里面一片澄澈:“他当然可以。”林熙蕾知道自己的话有多么伤人,她不得不这么说。
若他再不放手,他们都会死无葬身之地。无爱就分开,多么简单又单纯的选择题啊。他们为什么遍体鳞伤,还学不会放开?
明知道在一起必会痛苦一生,却舍不得那一丝丝弥足珍贵的暖,非要靠在一起。结果,鲜血淋漓。
雷厉霆没有马上退开,而是埋在她颈间,像个迷路的小孩,舍不得离开妈***怀抱。这一刻的他那么脆弱,手指轻轻一推便会化成粉沫。
林熙蕾垂在身边的手,死死攥住,任指甲在掌心掐出血来。她不敢松手,好怕自己会忍不住抱住他。一旦她心软,一旦她回去,旧伤口便会继续发炎,溃烂,直到长出肿瘤。
不,她已经看到了那样的结果。雷厉霆一天不能爱她,她就无法和他在一起。与其周而复始同一种痛,不如现在就挥刀斩断。
血液凝固,身体麻木。
偏僻的路段无车经过,四周陷入一片沉寂的黑。树影沙沙,风吹叶动,时光仿若就此停止。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雷厉霆终于从她颈间直起身来。平静的脸看不出任何情绪,手温柔地帮她整理好凌乱的衣服,就像一个温柔的大哥哥。
“走吧,我送你回家,伯母该担心了。”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林蕾熙的世界山崩地裂。终于,他放手了。
她应该开心的吧,这正是她苦苦求来的结果。可为什么已经死了的心,还是这么痛?痛得每一根神经都在火上烤。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的车,怎么回的家。脑子一片空白,连雷厉霆的样子都忘得一干二净。她千方百计,费尽心思要活着。
原来,活着才是最最煎熬的折磨。而这种折磨永不会停止,至死方休。死,那么容易的一件事啊,如今她却没了那样的资格。
路是她选的,哪怕一步一个血脚印,她也必须走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雷厉霆就像人间蒸发一样,不再出现。林熙蕾表面上毫无异样,整个人却一天比一天憔悴。
为了让薄兰安心,她要自己坚强。现在她是薄兰身边唯一的依靠,为了她,她也要努力好好活下去。爱情没了,可是,恩情不能灭。
无数想过解脱,想过一死了之,然而,在和秦汐蕊互换灵魂的那一刻她就失去了死的权利。她不能只要她的身躯,而不要她的责任。
天气越来越热,放肆的太阳恣意在属于它的季节里挥洒着热力,霸道而专制,无人可以反抗它的决定。
欧烈新的父亲病重,他终日陪伴在侧,根本没有时间做设计,林熙蕾这个私人模特成了拿着高薪的闲人。
终日窝在家里对着天空发呆,常常不知时光流逝,薄兰担忧叫了好几遍,她才恍然醒悟。面对这样的情况薄兰忧心如焚,却不知如何开解。
女儿在雷家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她只略知一二。单从有限的所知已是惊人动魄,她压根不敢去想像,更小心翼翼不去触碰到秦汐蕊的伤口。
她如同一株开在池塘边的荷花,失去了水的滋养即将枯萎。
“小汐,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我的衣服全在以前的房子里,你陪妈妈去买几件好不好?”她住了一辈子的家已经成了陌生人的居所。
这一切自然是秦佐治的杰作,不过,她不怪他,只要他不再来纠缠小汐,她就谢天谢地了。
睁着一双清澈的眸子里面的雾谒半晌才散去,她又陷入了漫无边际的思绪里。努力挤出自以为灿烂的笑:“好啊。”
秦汐蕊的强颜欢笑如刀割着薄兰的心,好几次她都忍不住想开口对她说:“孩子,你哭吧,尽情哭完,不要再憋着,不要再折磨自己了。”


 第166章 飞出手掌心

话到嘴边又咽下,知女莫若母。她之所以忍得这么辛苦无非是怕她担心,那样的细心呵护,她怎能拆穿?怎能辜负?
别过脸去不忍看她痛苦强欢的眼:“你准备一下,我们一会儿就去。”在再屋里闷下去,她一定会生病的。
她并不是真的要买衣服,而是带她出去散散心。
母女俩很有默契避而不谈以往的悲伤,有一搭没一搭聊着。逛至一家专做旗袍的店,林熙蕾停了下来。
薄兰身上有一股特殊的古典气息,雍容华贵,优雅恬静,很适合穿旗袍。在秦汐蕊的记忆里,她经常穿旗袍的。
这家店的旗袍很精致,上面的图案栩栩如生,花鸟鱼虫,龙凤山云,不管是颜色还是做工都堪称上等。
挽着薄兰走出去,一眼就被挂在厨窗里一件水湖蓝绣白牡丹的改良式旗袍所深深吸引。淡雅的颜色,像天空一样清新,纯白的牡丹少了俗艳更显清丽雅致。
一看那质地和绣功,薄兰就知道价格不匪。以前秦佐治有钱,也不吝啬妆扮她,所以,她还是略懂一些的。
“小汐,这件旗袍太华贵了,我现在就一闲在家的老太婆,根本找不到机会和场合穿。我们到那边看看吧。”她知道秦汐蕊从雷家出来什么都没带,现在她们母女俩的生活全靠她的工资。
虽然,卫真如几次找上她,语言隐晦给她钱,但她没有要。雷家是她们不想回首的过往,苦一点,难一点,有什么关系,断就断得干干净净。
等过段时间找到便宜的房子,她们也会搬走的。
刚看到旗袍的时候薄兰眼中亮起的光芒秦汐蕊看到了,撒娇般地将头靠在她肩上:“妈妈,去试试嘛,我觉得你穿一定倾国倾城。”
“真是个傻孩子,我已经是老妪了,还倾城倾国呢。”笑骂着,不过看到郁郁寡欢的秦汐蕊终于露出笑意,她还是屈服了。
只要能让她开心,哪怕只是短暂的一闪而过,她也愿意付出所有努力。
当薄兰从试衣间走出,林熙蕾瞠大了眼睛。她从没见过有人可以将旗袍穿这么有味道,仿佛回到三十年代的旧上海,歌舞升平,婀娜多姿。
姣好的身材纤浓有度,白皙的肌肤特别适合这种淡雅的颜色。这件旗袍简直是为薄兰量身定做的。
“妈妈,你真美。”双眼发直,由衷赞叹。
“傻孩子,就会哄妈妈开心。”嘴上早啐着,心里仍是抹了蜜一样甜。
林熙蕾亲昵挽着她的手臂,镜中俩人笑靥如花,只是,明媚的笑容背后总隐藏着一丝丝压抑的苦涩。“我哪有哄你啊,妈妈本来就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心最柔软的地方剧烈疼痛了起来,这句话她曾对亲生母亲卫云如说过。当时的她还小,只觉得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
如今脱口而出后,回忆狂潮夹着冰刺的痛袭向她。别过脸,不敢去看薄兰慈爱温和的眼。
“哟,这不是我的好妹妹吗?”刺耳的声音传来,秦汐蕊本能望去。只见一名穿着粉色衬衫,白色休闲裤,系着绿色领带油头粉面的男人,嘴里嚼着口香糖朝她走来。
属于秦汐蕊的记忆快速搜索,全是恐怖的黑色。眼前流里流气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秦佐治和原配所生的儿子,秦允川。
一个自从被惯坏的公子哥儿,他是秦汐蕊小时候的噩梦。每每遇见他总是被欺负,有一次他将她骗到树林里,迳自走了。
害她一个人在漆黑恐怖的树林里呆了一夜,偌大的树林像迷宫一样,她怎么跑就是跑不出去。被妈妈找到时已经意识不清,惊吓过度的她整整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
此后的岁月里,秦允川更是时不时找她的茬儿,不管她怎么躲避都没有用。秦佐治虽和原配的感情不好,但对这个唯一的儿子很是宝贝,简直宠上了天。
每次薄兰看不过去说两句,都会被秦佐治斥责,甚至是动手。
后来,听说他去了加拿大留学。秦汐蕊开心了好几天,她终于摆脱了这个以捉弄她为乐的噩梦。如今,又见秦允川,记忆残留的可怕,浑身止不住发抖。
虽然出国几年,但秦允川明显没喝多少洋墨水,身上看不出一点点绅士风度,反而匪气更重。其实,他长得不难看,只是太邪气,尤其一双桃花眼色眯眯,看得人浑身不舒服。
薄兰像母鸡护小鸡一样用自己的身体护住秦汐蕊,脸上是硬僵的笑:“允川啊,你什么时候回国了?”
秦允川冷冷看了薄兰一眼,眸底满是不屑和讥讽,“呸”一声将口香糖吐到地上:“你是谁啊?竟敢直呼本少爷的名字。也不撒泡尿照照,见不得光的狐狸精。”
店员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被秦允川这么一奚落,薄兰脸色一阵青一阵红一阵白。手指本能绞着裙摆,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秦允川说得没错,她是狐狸精,她是见不得光的第三者。其实,她早不知骂了自己多少回。数不清的夜里,她一遍遍恨自己的懦弱和无能。
若不是她太没用,小汐也不会从小就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长大。若她能像其他女人坚强一点,独立一些,小汐也不会被秦佐治当成货物一样拍卖。
见薄兰难过无从分辩的样子,秦汐蕊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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