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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第4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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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用笨拙的手法将我包成了粽子,心里流淌着一股暖流,不自觉的扬起了笑,对她说了谢谢。
那是我第一次谢过一个人。
不过她也真是不客气,刚给我包扎好,逮着我的谢意就来跟我讨报酬,真是一点也不吃亏。
可我没告诉她,她的儿子在我的手里。
她将我留在出租屋,自己走了,我仰躺在沙发上,微眯着眸子休息,我知道傅容庭的人还在外面,不过他不会进来,他的老婆已经救了我,他也不想让楼笙知道他做下的事,所以他只能放弃。
身上是她给我盖上的毯子,疼还在,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我竟然放下了所有的防备,安心的睡了过去。
我以前我调查过她,自然知道这个地方曾经是她跟沈晨南住过的地方,不知为何,一想到她跟沈晨南曾在这里生活过,心里涌起一股恼意,当时我也没去多想那是为何,就是很不痛快,不痛快她曾跟别的男人有过牵扯。
我一向睡眠浅,不会睡太沉,会保持着一种警惕,第二天我早早醒了,却没离开,我等着楼笙来。
她来得有点晚,不过她很是心细的给我买了补充能量的东西。
我身上的伤是傅容庭干的,算来我也不欠楼笙什么,可我鬼使神差的说出欠她的话,让她尽管提要求。
这辈子,我真没欠过谁什么,就连楼笙也是,后来我一次次救她,打着报恩的幌子,其实就如她所说,我真不欠她,就算真欠了,也早就还完了,可我不想跟她断了关系,不管是何种纠葛,也不管她是傅容庭的妻子,更不管以何种方式,我都想抓住她这缕光。
说真的,当初我真的只是简单的想要靠近,并没有后来的那些一发不可收拾的想法,因为我很清楚我跟楼笙之前隔着什么,我对楚天逸将苏姗当成宝嗤之以鼻,自己又怎么会犯同样的错误,真是笑话。
可我心里那样想着,又做出幼稚的事来,我明知道就算楼笙知道我的上是傅容庭干的,她也不会跟傅容庭有任何嫌隙,可我很是小人的告诉了她,并且给傅容庭扣了一顶大帽子,说他手上不干净。
其实真正不干净的,是我。
当楼笙问我,她儿子在哪里,当时她眼里的期待我看在眼里,可我却亲手打破了她的希望。
无情的回了她四个字:“我不知道。”
可我从出租屋离开,半个小时后就见到了我口中说不知道的人,方晴正带着小臻在婴儿房玩。
小臻已经被带来这里马上就一年了,最开始时他天天哭,方晴没有带孩子的经验,根本就哄不了,而我,让我杀人可以,带一个软的跟没骨头似的婴儿,那还是算了,恐怕我手一重,又一条人命在我手里了结。
我找了保姆来带,虽然小臻就在南公馆跟我一起生活,但这一年,我几乎很少见他,方晴也不会带来我吵我,若不是时而南公馆里有小臻的哭声,我都会忘记这屋子里其实有一个婴儿。
我站在门口看方晴逗小臻玩,教他说话,一岁的孩子已经该学说话了,方晴逗小臻:“宝宝,叫妈妈,来,跟着说,妈妈。”
方晴的话让我一下子想到楼笙,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走过去冷着脸说:“别乱教孩子。”
将小臻抱回来后,我没对方晴说过这孩子是谁,她虽然是楚天逸的人,而楚天逸那边也没说,或许楚天逸心里也清楚,方晴的心已经不在他那边了,不会全心全意的为他卖命,所以方晴现在的用处,也就是帮忙照顾这孩子了。
方晴一愣,仰头看着我,尴尬的笑着解释:“天明,我这是跟孩子闹着玩呢,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就不让他叫了。”
我没看方晴,目光落在小臻身上,这孩子养得很好,白白嫩嫩的跟白面馒头似的,当时我不禁想,若是楼笙看见自己儿子养的这么好,心里也会高兴吧。
小臻圆溜溜的眸子特别乌亮又清澈,他冲我咧嘴一笑,让我心底某个地方柔软了一片,我想上前去抱抱,可想到自己双手沾了不少血,不少人命,在天真无邪的孩子面前,我郑氏不够资格。
而是身上的伤口只是被楼笙简单处理,脓血渗出来,一扯就痛,我也没法抱小臻,对方晴冷声说:“你好生照顾着,若是有什么需要,孩子喜欢什么,就让保姆去买。”
第29章:姚天明:为你在所不惜(一)
“天明,你……”方晴很是惊诧的望着我。旋即小心翼翼的问:“这个孩子。是谁的?”
我知道,她是惊讶我为何会关心这个孩子。放在以前我是一个字也不会过问,只要孩子好好的活着就成,在我的眼里,这个孩子只是在以后某个关键时候牵制傅容庭的筹码而已。
“不该你知道的就别问,好生带着就是。”我不想跟方晴说太多。她很聪明,我怕说多了。她会猜到。
我受伤的事楚天逸知道,却没有半句问候。有的只是责问,我也不奢望从他这里得到半点兄弟之情,但这次我没忍住问了句:“哥,若是我这次死在傅容庭手里。你会替我报仇吗?”
楚天逸怔了怔,皱眉道:“你的命不是你的,大仇未报。你必须给我好好的活着。”
仅仅是因为大仇未报,二十年了。他连基本的伪装也觉得没必要了是吗?
我的存在,就是为了报仇,活着的价值。也仅是如此。
我没错漏楚天逸眼里的嫌恶。若说十四岁的我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城府,如今也该懂了。
我跟楚天逸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除了在血缘上有关系,我们的心是不一样的,或者说,我们该是相恨的。
“我知道了。”
从楚天逸那里离开,我去了林叔那,感念他曾帮了我的情分上,我给林叔在北城置办了一套房子,给他养老。
林叔的儿子在一次给人拉货时出了车祸,老婆受不了打击,跟着去了,也就剩下林叔一个人。
我来北城也算是林叔带来的,二十年在北城扎根,自从邓松走了之后,他是唯一一个能让我说句真话的人。
林叔已经快六十了,这些年我受的伤,大半都是他给处理的,今日我又带着一身伤去,林叔看着我背后新添的刀伤,浑浊的眼睛起了一层雾,在他心里,已经将我当成儿子了,我也像父亲一样敬重他。
哪怕这些年赚再多钱,在属下面前如何凶狠,在林叔这里,我还是当初跟着林叔一起坐了几天车来北城的姚天明。
我爬在沙发上,林叔一边给我重新包扎伤口,一边心疼的唉声叹气,劝我说:“天明,听叔一句话,别再干那行了,叔的儿子没了,可不想哪天你真出了事,那楚天逸不是个好东西,他就没把你当弟弟,别再给他卖命了,你这一身伤,若是你妈还在,看着该多心疼啊。”
我开玩笑说:“林叔,你可别说这样的话,万一我妈晚上真托梦找我,我可不好找借口忽悠她老人家,还是让她老人家在地下好好的,我知道林叔是心疼我,这世上也就你还心疼我了。”
林叔的手法很轻,跟楼笙的那可是天差地别,林叔可是为我处理了二十年伤口了,记得当年我第一次被上面的头派出去做事,手臂上被刀砍了长长一条口子,骨头几乎都看得见,像我们这些人肯定是不能去医院的,而且那时洪帮也没有自己的医院,伤口都是自己处理,如果你要去外面处理,被警方给逮住了,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当时失血过多,却咬着牙找到了林叔,而不是楚天逸,那时我潜意识的认为,林叔比楚天逸更为可靠,我一身血淋淋的找到林叔,当时可把他吓坏了。
林叔见我回避讨论楚天逸的事,长叹道:“你这小子,还是跟当年一样倔脾气,今年你也三十五了,像你这年龄在老家孩子都上初中了,你也赶紧找个媳妇,成个家,让媳妇管着你,林叔我也就不唠叨了。”
媳妇,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事情,像我这种刀口上舔生活的人,有妻子儿女都是累赘,看傅容庭这个例子就知道了,若是他一个人,我跟楚天逸还真不好下手,可他偏偏有楼笙这个软肋,有孩子,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在敌人面前,那是件愚蠢的事。
更何况我的仇人更多,我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已经祸害了不少人,就还是别祸害别人姑娘了。
我忍着疼,笑着说:“林叔,你就别操这份心了,像我命都朝不保夕的人,哪个女人敢嫁给我啊。”
“怎么就没女的嫁了,用现在的话说,你是有钱有势,人长的也是万里挑一,跟电视上那些个明星比可一点也不差,只要你想,林叔明天就给你物色对象,隔壁张婶家就正好有一个姑娘,今年二十五,人长的漂亮,又是大学生,在什么大企业上班来着,你要是同意,林叔现在就去给张婶说说,。”
见林叔来真的,我赶紧说:“林叔,我已经有喜欢的姑娘了,再说张婶家的姑娘二十五,我都大了别人十岁,再大点都能喊我叔叔了。”
刚才的话是我脱口而出说的,说到喜欢的姑娘时,我的脑海里却浮现出楼笙的模样,意识到这点时,我将自己给吓着了。
林叔特别激动的问:“是谁家姑娘,哪天带来让林叔看看。”
我可不好说是已经结婚且当妈的楼笙,而且我刚才肯定是想岔了,才会脑子短路想到楼笙。
我没说话,林叔想到了南公馆里的方晴,笑眯眯的问我:“是不是那个方小姐?林叔早看出方小姐对你有意思,方小姐那人不错,做你媳妇也不差,看你刚才包扎伤口的方法,应该就是方小姐吧,这方小姐还是挺心细的,恐怕是怕你疼,包了这么厚,包的不错,不错。”
我没否认,也没承认,随林叔怎么去猜。
但林叔说到包扎的不错时,我又想到当时楼笙笨拙而又显故意的模样,那可不是心细,怕我疼,而是怕我不疼,不过知道她想趁机报复,想到此,嘴角却还是不自觉上扬。
处理好伤口,我可受不了林叔的唠叨,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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