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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吹柒-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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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好笑地被陆小凤拉走,听着身后小福非常由衷地道:“虽然对不住了,但七公子真没回桃花堡。”
于是,吃午饭的时候,陆小凤将半盆子的酱汁焖肉,泄愤地戳成了筛子。。。。。。
最终,陆小凤还是抵不过好奇心,吃过午饭,拉着叶孤城又杀回了小楼,将两撮小胡子给剃了。
“好了,已经剃掉了。”把宝贝胡子装到锦囊里,陆小凤哀怨地道,“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他去哪了吧?”
“嗯。”小花童笑着将锦囊收起来,道,“因为到了治疗眼睛的最重要阶段,七少爷随着西门公子,去了药王谷暂住。”
“咦咦咦咦咦?!药王谷?!”
陆小凤惊了。
药王谷那是什么地方?那是神仙一样的地方!是一个比皇宫和万梅山庄与白云城还不能随随便便进的地方!因为那里都是当代神之又神的神医的汇聚之地!是天下医者的圣地!即便是求病之人,最多也就道药王谷外的药王庄暂住,也不会被带入药王谷之中!
为什么没人敢闯呢?因为使药使的好的人,用毒也会很好,谁敢往一堆毒和药用的都超好的人群居住地里硬闯?!不小心就可能沾上什么药什么毒,死的很难看或是必死还难看。再说了,得罪了药王谷,那么就是等于是得罪了全天下的医者,那么,如果你以后得病受伤,谁会给你看病疗伤呢?
于是,陆小凤被惊得五雷轰顶 —— 花满楼和西门二哥怎么说都不说一声就双双私奔去药王谷了呢?
当时明明在万梅山庄说的是去桃花堡度过最重要阶段的,怎么一下子就改成了药王谷?即使西门二哥是药王谷谷主的得意门生加女婿兼下一任谷主继承人,也不能随随便便带人去药王谷的吧?这样真的没问题?!
然后,就在陆小凤纠结自己的好基友怎么和另一个好基友的哥哥私奔了的这段时间内,叶孤城将其拉到了一座庄园里安置了下来。
“咦?这里是哪儿啊?”
吃晚饭的时候,被美食香味唤起理智的陆小凤才注意到自己身处在不熟悉的地方。
叶孤城笑道:“这里是我在金陵的地产。”
陆小凤道:“不会跟西门的合芳斋一样,外面是个店面,里面却另有乾坤吧?”
叶孤城道:“一会儿吃晚饭,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也是。”
海韵,是金陵的老字号杂货铺之一,里面老百姓的吃穿住行到文人雅士的古玩字画再到江湖人的药草兵甲,应有尽有。
打着职务之便,叶孤城拉着啧啧称奇的陆小凤跑进了库房参观,想要给对方送件儿东西。
一边走着,一边介绍着,不一会儿,叶孤城发现陆小凤没了声音,转眼一看,见对方正站在一张案台旁,用一种纠结又犹豫地表情,盯着一把只有小臂来长的短刀,不挪步子了。
叶孤城凑了上去,道:“你喜欢‘红袖’?”
陆小凤咧咧嘴:“红袖?”
“我那小表妹给起的名字。”叶孤城点头道,“不过,我觉得不太搭调,毕竟这匕首是橙红色,若是大红或是朱红色,起个‘红袖’倒是不错。”
“嗯。”点点头,陆小凤附和道,“它到是更像入秋孤叶的颜色。”
见他似乎是真的蛮喜欢这匕首的,叶孤城就道:“你要是喜欢它,就给他起个名字,送你了。”
“哎?这怎么好意思?”陆小凤一惊,有些局促地道。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叶孤城道,“你带我逛了中原那么多地方,看了美景,品了美食,我送你把匕首又怎样?”
犹豫了一会儿,陆小凤伸手将那短刀拿了起来,抽出,挽了个刀花,再收刀回鞘,嘴角微微地弯了弯。
“那,我就不客气啦?!”
“不应客气。”看着他挽刀花,叶孤城的眼睛亮了亮,“看你的样子,是个会耍刀的?”
陆小凤摸摸鼻子:“嗯。”
叶孤城道:“舞一段儿?”
陆小凤尴尬地望天:“还是,不要了吧?”
叶孤城道:“为什么呢?我想看,让我看看呗。”
“。。。。。。”陆小凤略微不好意思,“那好吧。”
轻风随流,红叶飘摇。
云袖翻舞,柔意似水。
《柔花漫水》是一套真心很好看的刀法,如繁花飘落,如柔水细流,如青丝曼舞,如月光粼粼。
陆小凤舞得很认真,每一招每一式都用了十成十的力度去展现,刀和身体融为了一体,他的每一个伸展每一个旋转,都收放自如且优美柔和,仿佛这不是在舞一把短匕首利刃,而是在舞一段丝绸锦缎,十分的养眼秀目。
飞扬的青丝,认真的俏脸;翻舞的衣衫,柔曲的身段。
不得不说,叶孤城看得也很认真,很认真地欣赏心上人难得一见的绝色之柔。
完成最后一个漂亮的收拾,陆小凤收刀而立,双眼锃亮地盯着叶孤城,一脸的‘求赞扬’的可爱模样。
叶孤城鼓掌:“好看。”
陆小凤炸毛:“我要的不是好看!是要霸气!”
“嗯,很霸气。”
“。。。。。。”
“名字取好了么?”
“嗯。。。。就孤叶吧。”
“好名字。”
叶孤城笑弯了眼眉。
白云绕凤,以旋缭孤叶。
佳人倾城,为我舞红袖。
第66章 义侠庄来临()
一座庄园的后花园内;墨香肆意。
铂金色的披肩长发随意地在脑后扎起个揪揪;一个二十多岁;相貌英俊深邃的铁灰衣袍男人立于案前;提手执笔;碧绿色的双眸微微一凝;挥毫泼墨;笔走游龙,写下了三个大字。
第一个;能勉强看出来是个‘亚’字,第二个,则只能隐约看出个半边‘亻’旁;最后一个就完全是一个黑墨疙瘩。
“哎。。。。”叹了口气,男人可怜巴巴地将宣纸提了起来,冲一旁磨墨的白衣书生道,“小文,你看,本少爷练了这么久的字了,还是跟那狗刨似的,真是令世人闻着伤心见着落泪啊!都怪本少爷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文武双全了,使得天妒英才非是要给本少这么一个缺憾短板以免本少的形象太过高大啊!”
那白衣书生的嘴抽了抽,很是面无表情地道:“少爷,请勿妄自菲薄,您已经在逐渐进步了,这一张比一周前的那些要好的很多。”一周前,少爷的字可是连‘亚’字都是一团墨疙瘩。
闻言,男人点点头道:“是呀,确实不该妄自菲薄,不过区区狗刨字么,还遮挡不住本少爷那宛若太阳般的熠熠光辉嘛!”
白衣书生扶额 —— 哎。。。。又来了,他家主子最喜欢时不时地开始旁若无人厚脸皮地抽风自恋,完全不考虑旁人的心情。
这时,从院外窜进个黑衣侍卫,急速走道男人身边,一抱拳,道:“少爷。”
“小武呦,回来啦?”男子笑道,“怎么?有什么好事让你这么急急忙忙的?”
黑衣侍卫严肃地道:“回主子,科尔波又闯祸了。”
“啧,那个惹人厌烦的登徒子。”男人扫兴地将笔一撩,非常不满地道,“我都给大庄主提议了多少回了,不要招收像科尔波这样除了嘴甜和好色之外,就没有一点用处的‘人才’回来,他偏不听,这可好,这科尔波一天到晚地惹麻烦,还得本少爷去给他善后,简直神烦!”
白衣书生和黑衣侍卫对视一眼 —— 看来主子对这个科尔波超级讨厌,连‘神烦’这个词都重出江湖了。
男人一挥手,道:“小武,去,带上甲和乙,把科尔波抓回来揍一顿。上回在床上躺了两周还不老实,这次,就干脆让他直接躺一个月吧!”
“不用了。”黑衣侍卫摇摇头道,“科尔波和他的几个爪牙已经被他调戏的少年踩得大概三四个月都下不了床了。”
“噗!”
呦~这就是‘摘花反被花扎手’的现实版么?说不定这科尔波哪一天就因太风流太渣而牡丹花下死了呦~~
男人不厚地想。
“话说回来。”男人不满地看着黑衣侍卫道,“既然对方都把科尔波踩得妥妥的了,你还那么慌张地报给我干嘛?”
黑衣侍卫担忧地道:“可是,对方来历有可能不小,实力也很强,就怕对方因此和我们对上,这就麻烦了。”
“也是。”男人摸了摸下巴,又道,“他们实力很强?”
“是。”黑衣侍卫点头,“我看到的六个都是超级高手,没一个普通高手级别的。”
男人和白衣书生一惊:“嚯!真的?”
“嗯。”黑衣侍卫还补充道,“还有,他们和黑蛊也似乎是敌人。”然后将他远远地看到陆小凤杀光了死命较高级的黑蛊的事说了一遍。
“哦?”听完始末,男人很感兴趣地一挑眉,“黑蛊的人对他们出手了?结果全灭?”
黑袍,是不久前在大漠出现的一个组织,每一个人都是黑衣黑袍的,身上还带蛊,因此就被他们称作‘黑蛊’。
义侠庄和他们也交手过几次,但都落在了下风,这也是为什么大庄主急于什么人都招揽入庄的原因,但可惜招的大多数都是无所作为名声不好的庸人,像科尔波。
而真正的高手们却都因这些小人当道而愤然离开了,只有少数留在他的靡下。
其实,有些人劝过他反了现任的庄主,顶替之,然而老庄主对他有救命和收留之恩,所以他并不像这么做,不过,最近他却有些在这儿呆不下去了,倒不是他忍不了新庄主,而是对方忍受不了他的存在了。
所以,他老早就想离开义侠庄了,恰巧,这也许是个机会?
男人稍稍一琢磨,觉得可行,就对白衣书生和黑衣侍卫道:“叫上甲乙丙丁,我们去拜访一下。毕竟科尔波是义侠庄的人,我又是义侠庄的二庄主,怎么也得去陪个不是。”
“是。”白衣书生和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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