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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绝尘-第6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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涠氖淞耍�*不了;也许是看着我是南正街的宝贝,以后少不了会有人照顾我,可是她自己说,因为我听话,要我吃奶就吃奶,要我带着小丫头就带着小丫头,叫**什么就干什么,把小媳妇交给我她放心。
我的二妈、也就是我的二哥、三哥的妈妈邱老师是那所最有名气的一中的优秀女教师,文化水平高、知识面广、教学水平高,据说是南正街唯一一个读过华中师范的女人,算得上是科班出身,整条街的男女老少都尊敬称她老师。可是我二妈第一次将襁褓里的关芳蔼抱出来声称晒太阳,却抱进了杨大爹的杂货店,非要那个被大家称为杨神仙的老人给我和这个小丫头算算生辰八字,看看婚姻如何。
〃别信迷信好不好?你也算是知识分子了,怎么不相信科学?〃杨大爹根本不理会邱老师的诉求,用自己的手指拈了一点红糖抹在关芳蔼的**上,那个刚满月的女婴很愉快的用**的小舌头*了*自己**的**,转动着灵活的眼睛找人,当看见我的时候一笑,还有些咿咿呀呀的声音,不少人都看见了那个情景,自然惊讶不已。
杨大爹淡淡一笑:〃看见没有?这还要算吗?这丫头面圆鼻正、耳有垂珠、笑得开心、声音柔和,还能自己认人,一看就是罗汉的小媳妇!〃
二妈很多年以后告诉我,根据她的猜测,小媳妇望着我一个人笑既有可能是因为我的身上也有她妈妈奶水的气味,也就是〃有奶便是娘〃的体现,不然的话就真的要相信姻缘天注定了;不过二妈倒是对杨大爹所说的那些面相的评价深信不疑,就把关芳蔼当作自己的媳妇了,而且一直强调选人要注重面相,不要一味关注相貌!
不管关芳蔼的爸爸如何看重我,她的妈妈如何喜欢我,我的二妈如何把她当自己的媳妇从小培养感情,南正街的所有的人都知道,小媳妇就是喜欢我。
我不知道关芳蔼为什么喜欢我,也许是当时还在站桶里练习站立的她从小就习惯跟我一起玩;也许是我会和南正街的孩子们一起出去玩、给开始学着走路的她带回来一些当时峡州郊外随处可见的野果,从桑葚到核桃、从柿子到板栗;也许我在南正街的时候长得很壮实,给那个当时小巧玲珑的她有一种安全感;也许是因为从小就***的她习惯奶声奶气的要我帮她做事,而我们家四个哥哥都乐见其成,我就不得不服从,虽然有些不乐意。
也许是因为成为我的小媳妇就可以随随便便进出南正街的三个王家,而且会受到热情的款待的缘故;也许是看到杨婷婷系在我三哥裤腰带上所受的启发,也就欢天喜地的成为我的影子;也许是跟着我,那个慢慢长大的女孩子也可以拉大旗作虎皮,跟着我到处吃大户的缘故;所以无论有谁问她,她都会底气十足的回答:〃五哥是你们家的,我也是你们家的,因为我是五哥的小媳妇!〃人家就喜欢听见这样的回答,所以每一次她都能吃到最好的,也能享受到最好的。
其实我是不太乐意要她当我小媳妇的,因为关芳蔼那个小丫头太粘人,南正街到处都听得见她尖声尖气喊我的声音;因为小媳妇的名气太大,连我们学校的老师都知道了,学校春游的时候,还要我把小媳妇带着一起去,居然获得全班同学的一致赞成,我汗!我就想否认这一点,却被老爸打一巴掌:〃这样好的小媳妇哪里去找?〃二妈会耐心的做我的思想工作,讲了一大堆历史人物,我都忘记关芳蔼究竟是貂蝉还是王昭君。
不管我愿不愿意,关芳蔼就牢牢地系在我的裤腰带上了。出门的时候如果不带着她,她就会哭得像个小泪人似的;拉着我到她家吃饭如果不愿意,她就会噘着嘴和我生气;有时候还会赖在我家里要和我睡觉,所有的人都认为合情合理,他们认为这叫两个人培养感情。于是我就不得不除了上学以外就和那个小媳妇形影不离。出门的话不是牵着她的小手就是让她的小手和杨婷婷那样,塞在我的衣袋里面,要不走不动了就很幸福的趴在我的背上。
关芳蔼下巴下面的那个几乎看不见的小伤疤就是我背着她在长江边向上爬长长的石阶的时候,脚下一滑、摔了一跤,不小心跌倒被磕破的,虽然被紧急送往医院处置,可还是被缝了两针。我的爸爸带着我去给关芳蔼的父母道歉,差点没把我打死,还骂得我抬不起头来:〃要是小丫头被你破了相,我就揭了你的皮!〃
关芳蔼的爸爸宽宏大度:〃蹭破一点皮至于大题小做吗?〃关芳蔼的妈妈说得好:〃就算破了相,也是你家罗汉的小媳妇!〃而关芳蔼已经将刚才的事早就忘到脑后去了,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跑:〃五哥,快走,田大妈说给我做**糕吃的呢!〃
在南正街没有人不喜欢这个唇红齿白、聪明伶俐的关芳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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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你怎么知道我这里的伤疤()
1090.你怎么知道我这里的伤疤
如果事先有人说我还会与那个明眸皓齿、唇红齿白,能说会道、人见人爱、梳着两条羊角小辫、笑得**灿烂的小媳妇重逢,打死我也不信。我已经离开峡州十六年,对于南正街的所有情况都一无所知,而关芳蔼也已经从当年三四岁的天真幼稚的女童成长为二十岁的妙龄少女,都说是女大十八变,别说在羊城这样上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就是在内地的一座上万人的小县城,也一样会出现当面相对也不敢辨认的情景。
如果不是突然知道这个楚楚动人、色艺双全的大小姐叫关芳蔼;如果不是早就听说这个**卓著、出水芙蓉似的拉拉原来还有一个念念不忘的〃五哥〃的男朋友;如果不是知道这个怪异的太妹曾经也是粉白黛绿、淡雅*俗的纯洁少女;如果不是知道这个瘾君子以前也曾经是一个〃丹唇列素齿,翠彩发蛾眉〃、〃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的优雅女孩子;如果不是在南沙区黄阁镇的那个废旧汽车处理厂的地下设施逼得眼前的这个怒气冲天的大小姐抬起头来,从而看见她下巴上的那个毫不起眼、几乎看不清的小伤疤,我就不敢相信这样千载难遇的机会真的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而这个秀色可餐、魅力无限的大小姐居然就是我的小媳妇!
〃这么多年过去,还是能看见,还是破了一点相!〃我用手轻轻的**着那个小小的伤疤,吹弹可破的肌肤给我一种很舒适的触感,就有了些不忍离去,就有了无限的感慨,就在自言自语的念着唐人李商隐的《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说巴山夜雨时。〃
〃先生,*够了没有?〃大小姐瞪大了眼睛在怀疑的望着我:〃你怎么知道我这里的伤疤?你什么时候看见过我的这个地方?〃
我的思维就一下子被从多年以前的那个很干净、也很安静的峡州、那条寄托了我无限怀念、美好回忆的南正街被活生生的重新穿越回到现实之中了,就知道我现在何处,为什么会抓着这个想咬人的女孩子,想起了这个小媳妇现在的身份,就真的有了些温柔。我放弃了强硬,也放弃了给她一些小小教训的想法,轻轻一推,她就跌跌撞撞的又回到那张单人铁*上了。
〃男不与女斗!你也是知道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点燃了一支烟,很严肃的在警告她:〃如果不想受到伤害,大小姐还是请放老实一点!〃
〃我饿了。〃突然之间,那个狂暴、疯狂、怪异和跋扈的太妹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楚楚动人、嗲声嗲气、秀外慧中、仪态万方的温顺女生,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相信刚才的那个张牙舞爪、呲牙咧嘴的大小姐会用那种富有磁性、带着大小姐那种懒散的口*对我***的说话:〃先生,我要吃饭。〃
〃这就对了,那就请过来吧,早就给大小姐准备好了!〃我还是*有绅士风度的,会起身给她搬来座椅,还会给她一双方便筷。她走过来的时候个子高挑、****,穿一双高得有些危险的高跟鞋,那双**的眼睛几乎可以和我平视。我就有了些感慨:〃这样的一头高头大马,平时一定得喂很多的草料吧?怪不得一个人可以吃掉一大份必胜客,买水果都是恨不能把人家水果摊都搬回家似的呢!〃
〃原来你真的是蓄谋已久,所以才会跟踪我、监视我!〃关芳蔼已经开始狼吞虎咽的吃饭,嘴里还在含混不清的继续说话:〃我猜一定是我们家里人让你这样做的!说说究竟是谁?二爸吗?绝不会!三爸吗?也许会,可是他不会这么做!小姨和我妈妈差不多,不会准任何人动我一根指头!那肯定就是我哥哥了,哥哥给我说,你在京城的时候,你们就是莫逆之交了!〃
〃他连这些都给你说?〃我真的有些吃惊,就在有些好笑的对关芳蔼说着:〃你知不知道你哥哥对你们女人的评价是:生命是厨房的;收入是商场的;奖金是化妆品的;财产是没有的;成绩是上司的;身体是男人的;只有雀斑和皱纹是属于自己的。〃
〃哥哥对我说,做女人要足够贤惠、足够聪颖、足够纯情、足够细腻、足够温柔、足够优雅、足够**、足够身材、足够气质、足够清秀,这样才是十足好女人!〃她给了我一个足以令人心脏加速的甜笑:〃先生看我是这样的人吗?〃
〃你自己说呢?〃我在反问道:〃年经轻轻的学什么不好,偏要学太妹;长得漂亮谈情说爱多好,偏要假装拉拉;不想唱歌、跳舞、演戏都行,可总不能搞传销吧?翻翻言情小说、看看美国**、喝喝咖啡未尝不可,可为什么偏偏要当个瘾君子?〃
〃你如果不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宽,就是吃饱了撑的闲得慌!知不知道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她有些厌烦的扁扁嘴:〃知不知道人家亿万富翁的儿女和中央领导人的后代是怎么生活的?说出来吓死你!而他们的老子不是在两会上十分诚恳的谈改善民生就是在慷慨激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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