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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灵王冠-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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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你炸掉出口的一瞬间,施展土遁之术爬上来的?不对……你一直站在腹地中心,根本没有移动过,那……现在站在山坳中的家伙究竟是谁?”格诺吃惊的望了山下一眼,刚才山坳中站着的人确实是雷蒙,现在自己的眼前又出现了另一个雷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哈哈……其实早在我们和铁臂猿作战的时候,我就施展土遁之术先走了一步,留在那里和你一同作战的,不过是我的一个替身罢了,要不然凭我一介阴阳术士,怎么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和铁臂猿徒手搏斗呢?”雷蒙和格诺并肩而站,望着山脚下说道。
格诺回想起雷蒙和铁臂猿作战之时的情景,那时候他竟然不怕铁臂猿近身,居然用拳头打碎了一只铁臂猿的脑袋,如今想来确实有太多不合理之处,顿时明悟道:”你的真身提前出去探路,所以你知道前面的地形呈刀叉分布,然后又在这里提前准备好了细藤接我上来,是这样吗?”
雷蒙点头笑道:“正是如此。”
格诺在大陆流浪了十多年,也算是见多识广,他见过许多高明的替身术,但是无一例外的都被他识破,可是他和雷蒙的替身并肩战斗了如此之久,居然没有发现一丝破绽,这怎能不让他感到心惊。
“那你怎么知道炸塌出口后会爆发灵灾,而且邪灵一定会往这个方向杀来?”
雷蒙哈哈笑道:“我可不是事事都料事如神,其实在我遇到你之前,我就遇到了灵灾,不过是借助天神之力暂时将它们定住了而已,至于用邪灵对付魔兽,是我后来才想到的。”
格诺来不及佩服雷蒙的机智,便见耀眼的白光从黑色的雾气中刺出,接着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一团小型的蘑菇云腾空升起,山坳四周的几座小山被瞬间夷为平地,巨大的声势使得这片天地的空气都变得有些扭曲,所幸这些魔兽的修为大都不足一阶,又被邪灵消耗了不少灵力,是以爆炸的威力并未对他们所在的这座山峰造成多大的破坏,只是偶有岩石松动,从山上滚落下去。
“这一万头魔兽居然选择了集体自爆!”格诺望着灰尘弥漫的山谷,难以置信的说道。
“银极兽本来就智商极高,它知道无论如何都不是邪灵的对手,与其被邪灵吃掉灵魂,不如与邪灵同归于尽。”雷蒙淡淡道。
“奥克帕尔森林是天神的封神之地,这里怎么可能爆发灵灾?”
“我怀疑这里有外敌入侵,这些魔兽将我们当成了他们的同伙,所以才会对咱们穷追不舍。至于灵灾的爆发,我估计也是那些家伙搞的鬼!”雷蒙思路清晰的解说道。
“你的猜测可有什么根据?”
雷蒙朝着格诺自信一笑,从背包中取出一张符纸,将其抛至空中,口中默念一段咒语,符纸骤然泛光,阴霾的天空中渐渐现出无数条银白的丝线,放眼望去,这些丝线好似一个巨大的鸟笼,将奥克帕尔森林锁在了牢笼之内。
“好强的法术!这伙人到底想要干什么?”
“这是一种名叫【生命献祭】的禁忌法术,至于献祭的目的,我现在还不清楚,不过嘛……”
雷蒙冷笑两声,继续道:“这个法术一旦施展起来,就注定失败!”
“你为何如此肯定?”格诺问道。
雷蒙邪魅的笑了:“很简单,因为这个法术需要的重要媒介——邪灵!已经被我毁灭了一大半,只要施术者敢启动这个法术,则必定反噬,献祭的生命就会变成他本人!”
“万一对方提前发现了这个状况呢?”
“这个可能微乎其微!”
说着,雷蒙拿出自己画的地形图,解释道:“此地海拔最低,云层极厚,又四面环山,爆炸的地点被选在了凹地之中,爆炸的波动经山中洞穴吸收后,根本无法传播太远,最重要的一点……对方一定极度自负,绝不相信有人能认出他的法术,所以才留给我了可乘之机!”
格诺愣住了,慢慢转过头,望向雷蒙道:“你小子果然阴险狡诈,不……果然是聪明绝顶!”
说完,他心悦诚服的朝雷蒙竖起了大拇指,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对了,你可知道这伙人有什么来历?又为何将【生命献祭】的地点选在了这里?”
“我曾经在森林的外围遇到过一只蝎子精,所以我猜测这伙人多半来自鹗兽岭!它们为了完成禁忌法术,就必须找到足够多的生命祭品,然而人类的聚居点它们不敢去,鹗兽岭中的高阶妖兽它们更是惹不起,所以奥克帕尔森林中的这些低阶魔兽自然成为了首选,而我们则不幸的也跟着遭了秧。”雷蒙解释道。
“糟糕,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格诺拍了拍脑门,着急的说道。
“怎么了大哥?”
“我还有几个伙伴和我走散了,若是他们遇到了这帮家伙岂不是很危险?”说完,格诺从岩石上跳了下来,火急火燎的打算离开。
“不知大哥的团队有多少人?”雷蒙正愁找不到伙伴,听到这个消息,顿时喜出望外,赶紧跳下岩石,拦住了格诺的去路。
“我们一行共有十二个人在奥克帕尔森林中历练。三天前,我们在山下遭到魔兽偷袭,为了让他们先逃出去,我选择了断后,只是没想到魔兽越来越多,竟然将我围了三天三夜。”
“不知你的那群伙伴是否值得信赖?”
格诺的脸色不由一沉,雷蒙赶紧解释道:“大哥莫要误解我的意思,若是你的这群伙伴真的值得信赖,见你三天未归,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原路折返,前来寻你,更何况附近的魔兽已经被咱们收拾殆尽,他们绝对不会有太多危险。”
听雷蒙如此分析,格诺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兄弟心思缜密,做哥哥的自愧不如,那么咱们就在此地休息一晚,明天你陪我一起下山如何?”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大哥不必如此客气!”
两人相视一笑,朝山顶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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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叫R()
静谧的夜空中,一轮满月高挂,山上凉风习习,颇是惬意。
格诺是打猎的好手,在山上抓了两只野鸡,和雷蒙坐在一块挡风的巨石下,围着篝火烤起肉来。
不得不说,格诺的烤肉技术绝对一流,他在鸡肉的肚子里填满了一些不知名的野果,然后将鸡肉来回翻烤,待到鸡肉烤得焦嫰酥黄,滋滋的冒出油来,他又在鸡肉表面撒上一些野菜细末,使得肉的油香和野菜特有的味道恰到好处的融合在一起,那种诱人的香味,让雷蒙迫不及待的咽了咽口水。
“快,尝一尝我烤的野鸡,保证让你此生难忘!”格诺自豪的说道。
“等一等,有肉无酒那怎么能行。”说完,雷蒙从背包中取出几瓶酒来,顿时让格诺眼前一亮。
“哈哈,没想到兄弟居然还藏着这等好货!兄弟你有所不知,哥哥我可以一天不吃肉,但绝不能一天不喝酒,所以人送外号酒鬼剑士,哈哈哈……”
格诺接过雷蒙递来的酒瓶,迫不及待的拔下瓶塞,先豪饮了几口烈酒,再大嘴一张,狠狠的撕咬着鸡肉,雷蒙也学着格诺的样子,丝毫没有绅士风度的大吃大喝起来。
若不是遇到格诺,雷蒙今夜恐怕要用野果填饱肚子,他虽然博览群书,却对美食一窍不通。
贵为伊索王国的王子,雷蒙吃过无数的山珍海味,可是今晚却是他人生中吃得最开心的一次,他不用再考虑任何繁文缛节,更不用担心那双冰冷的目光注视自己,这里是开阔空旷的山顶,无拘无束的晚风吹拂着身体,而和他一起喝酒吃肉的人,正是和自己意气相投的兄弟。
“怎样,该把你的真实姓名告诉我了吧!”格诺放下酒瓶,望着雷蒙道。
雷蒙脸色微醺,怅然苦笑一声,淡淡道:“我虽出生自贵族,但是我的父亲并不爱我,他甚至杀死了我的母亲,还差一点杀死了我,我和他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我无时无刻不想着亲手拧断他的脖子,所以我厌恶他给我取的名字,你若是愿意,就叫我r吧。”
说到这里,雷蒙又想起了一些童年往事。
那一年,师傅亨利塔埃在一座古堡中发现了一本不知是哪一代文明留下的书籍,那上面没有丝毫法力,于是他将这本书籍作为藏品,送给了自己的女儿杜尔莎,天资聪颖的杜尔莎研究了几日,竟然能读懂大部分的文字,并断定这是古文明时期保存下来的一本字典,兴奋的杜尔莎嚷嚷着要给雷蒙取一个奇文名字,于是根据雷蒙的名字发音,她将之翻译为“raymon”,因为这个名字是杜尔莎起的,所以雷蒙欢天喜地的接受了,并将这个名字的写法铭记于心,今日格诺问起自己的真实姓名,他竟然没有丝毫犹豫,便说出了r这个名字。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不过我很喜欢r这个字的发音。”格诺举起酒瓶,心事重重的痛饮起来,虽然大陆上不乏用奇文字母取名字的人,但他岂不知雷蒙的名字作假,可他觉得没有揭穿的必要。
“天底下白头发的贵族很多,金头发的人种却只有加西亚家族,作为星空剑圣的后代,你这个年龄应该在星域历练,而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雷蒙能感受到格诺心中的苦闷,也许不用问,将来他也会知道一切,可是看眼前的情形,也许让格诺说出来,他的心里会更好受一些。
格诺放下酒瓶,眼睛微红,一脸的沉重,这是雷蒙第一次见到这个傲慢的家伙欲哭无泪的表情。
“有时候我真的羡慕你们,只需改一下自己的名字,便可以从此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我不能,无论我走到哪里,别人都知道我是星空剑圣的后代,就算我将头发剃成光头,第二天它还是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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