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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点阳光我就灿烂 作者:桃桃一轮-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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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洗了澡,这次小小心心地没有再踩到什么东西滑倒,走出浴室就味道一股很香的味道,跑过去一看,泪流满面,肉!香喷喷的肉!红烧肉,豉汁排骨,椒盐牛肉……真是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杜翊也。杜翊看着我满脸感激,凉飕飕泼来一桶水:“我看着菜谱做的,第一次下厨,你自己先准备点药避免抢救无效告别人世。”
  
  “原来你是第一次啊……”我失望地坐下。
  
  杜翊幽幽笑了笑,抿着唇角很痞的那种,坐在我对面,拿起筷子夹了些白菜入口。我看着他的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一动,发觉他面前有一道绿油油的清炒小白菜,他知道我不喜欢吃素,就把三大荤菜都放在我面前。
  
  “你吃一下这个。”我夹了一小块排骨给他,他吃了,挑了挑眉,露出满意的神色,看我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得意。看着他吃完排骨没有倒地身亡的症状,我才敢吃那道豉汁排骨。一尝,哟,这小子老霸道了,第一次做菜能做得这么好,令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第一次煎蛋时那个黑黝黝的荷包蛋。
  
  我边吃边把自己做的梦告诉杜翊,杜翊完全无语,无奈地看着我,仍旧给我下了那个结论:“21三体综合症。”
  
  啊,真亲切啊。
  
  “你明年什么时候毕业?”杜翊轻描淡写地问,优雅地吃着饭菜。
  
  “6月,怎么了?”我小心地舀了一勺红烧肉的酱汁,洒在米饭上。
  
  “我也差不多,毕业后找个时间我们把证领了。”杜翊用十分平淡的口气说,就好像在说今天晚上我们还吃红烧肉那样的平淡。
  
  
作者有话要说:实习期间抽空写了一章,给我鼓掌先!
桃爷在厦门十中实习,在附近的童鞋可以挥一挥小手帕
听闻蜡笔小新的作者臼井仪人先生去世了,悼念ing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心里咯噔一下,“什么……证?”见杜翊默默吃饭,我悍然拍桌子站起来,伸出两个指头指向他,“你在向我求婚?!!!”
  
  杜翊点点头,一本正经。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啊……”我嘀咕着坐下,问:“哪有那么年轻就结婚的,男人不是越晚结婚越了不起吗?大学一毕业就结婚的很少呢。不过迟早要结的话,早一点晚一点好像也没有什么差别。”
  
  “这么说你同意了?”杜翊有了点表情,有了点动作,有了点兴致。
  
  我扭捏地低下头,装一把娇羞。杜翊捂着嘴,好像很想吐,但愿不是因为食物中毒。我恢复了平时的彪悍,再次伸出两个手指指着他,“这话可是你说的,到时候你若是反悔,就给我自宫!”
  
  杜翊假装没有听见我最后两个字。
  
  我忽然老泪纵横地拉住他的手,眼中又是焦急又是担忧,“你真的是杜翊么?真的是他么?”
  
  杜翊猛然站起,快步去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我吓得四处逃窜,躲在沙发后面瑟瑟发抖,只听杜翊正气凛然道:“既然你不相信我,我只好挥刀自宫来证明身份了……”说着,就握着菜刀作势要砍下去。
  
  “雅蠛蝶!!”情急之下,我呼唤出传说中的神兽之一,同时也是XV女优经常高叫的一只神兽。
  
  杜翊耸了耸肩,放下屠刀,立地而成佛,光芒万丈。我爬过去,拽着他的裤子,暗暗使劲想把它拽掉,同时一脸崇拜道:“翊哥哥……我现在相信你了!你真的是我一直迷恋的杜翊呀……”
  
  杜翊摸摸我的脑袋,轻声说:“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我用崇拜的目光仰视着杜翊,啊,这就是传说中的杜翊呀……其实他只要拿出身份证给我看看,以我这种智商,一定会相信他的,没想到他居然拿出了菜刀!敢问在这个似人非人的世界上(出自鲁迅先生《纪念刘和珍君》),有哪个男人敢以自宫来向心爱的人证明自己的身份?杜翊,原来他是真的爱我……(杜翊:你的逻辑观也属于21三体综合症的范畴)
  
  我无比扭捏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坐回原位。
  
  “小瑜……”杜翊的手覆上我的手,该死的是我的心居然还是一阵乱跳,急切地想知道他下一句要说什么。
  
  “下星期,学校开学。”
  
  “哈?”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你……你要回学校了?”
  
  杜翊点点头,慢慢把地上的菜刀捡起来,放在我面前,目光幽幽地定格在菜刀上,“朱瑜这个人,我订下了。”说着,唇边露出一丝阴森森的笑容,“朱瑜朱瑜,瑜,美玉也。如果有人想强行抢夺我订下的美玉,那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肃然看这泛着一道锋利冷光的菜刀,急忙掏出手机群发了个短信给我的所有狐朋狗友:“如果我哪一天被人碎尸,凶手一定是杜一。”当然,我发短信的行为早就被杜翊看在眼里,他也没有阻止,只是又摸着我的脑袋,露出喜爱的表情。
  
  那天我吃完饭,又跟杜翊粘粘糊糊的,两个年轻人在一起,就是容易出事啊……期间,杜叔叔打了一次电话问杜翊是不是生病了,郑副总打了一次电话问杜翊某份文件的去向,还有一个神秘的女生打电话过来,杜翊显得极不耐烦,说了一句就借口说厨房着火了而飞快挂机。面对一脸怀疑的我,他向我坦白了他在学校里的人际情况,列出暗恋明恋他的女生若干,男生人数若干(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带着凄清的笑,默念十遍《金刚经》才忍住想将他阉了的念头。
  
  杜翊正想说什么,电话又一次响起,看来电显示,是他的妈妈,他不得不接。我想起刚才他跟我细数的那么多喜欢他的人,心里很不是滋味。看过小说电视剧的人都知道,帅哥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的,我虽然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却不能释怀。我想起自己的不能生育,想起《知音》上的一些文章,想起现实中总是不能圆满的异地恋例子,再想起我的学校和他的学校之间的差距……
  
  呜呼,我竟又开始害怕起来。
  
  我飞快收拾着自己的东西,顺便帮他把碗洗了,走出厨房,他才挂了电话,一个人呆坐着望着窗外,手里紧紧握着手机。
  
  “杜翊你……”我话才出口,就识趣地闭嘴不问了,他一定又在想他的家庭和父母,十年之前,他们家其乐融融,十年之后,他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他一个家。再坚强的人,也难免伤感。
  
  他一定是想有个完整的家。
  
  本想跟他说,我想回家,可是现在却怎么也说不出口,说了,只是徒增伤感而已。
  
  瞧啊,我早就说过,我想回到小时候,小时候的我们就不会想那么多,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伤感,那么多的担忧。
  
  “不舒服就赶紧去医院。”在我正伤感之时,杜翊恢复正常,看上去对自己的手艺并不自信,居然笃信我这忧国忧民的表情是因为吃坏肚子!T…T我正为他难过呢,难道我脸上这充满“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表情像是要拉肚子?
  
  杜翊这时才发觉我已经收拾好了东西,“你要走了?我开车送你吧。”说着,他转身进房间换衣服,还把门给关上了。啧啧,我撇嘴,装什么装,当我没看过?!不过我有点意外,他居然没留我多呆一会儿,我曾经听无良的许颖慧说,一个好男人总是知道分寸,绝不会因为跟你发生了关系就粘着你,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更过分的行为,如果同居之类的——另外,他还会主动对你负责。
  
  然而我现在的智商貌似又下降很多,对于杜翊的为人,却更加模糊起来。
  ☆☆☆
  
  比起杜翊,我算是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家庭。那天我从杜翊家离开,直接灰溜溜地跑回家里。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我鬼使神差地又翻出从收破烂大叔手里夺下的作文本,看着自己写的《我的愿望》,感慨万千。
  
  父母并没有怀疑我和杜翊发生了什么,在他们眼里,杜翊是太好太好的一个孩子了,以至于杜翊都将他们的女儿吞吃入腹了,他们还浑然不觉。我真替他们感到悲哀呀!(到底谁应该悲哀?)
  
  最后一段实习的日子,杜翊依然低调,郑副总依然飞扬跋扈,我则安安静静坐在朱强安排给我的一台电脑前写实习报告。杜叔叔来过一次公司,据说是面试副总裁——原来他为了遏制郑副总,便又在公司里增加一个副总。杜叔叔看上去更加苍老了,小时候总觉得杜叔叔比我爸爸长得好看,长得年轻,现在他看上去比我爸爸大了十岁。相信杜翊也这么认为,所以才会在杜叔叔要求他毕业之后回来接手公司的时候一言不发,只是默默看了我一眼,问杜叔叔说:“一个月工资有五千吗?”
  
  杜叔叔大吃一惊,不知道他是嫌多还是嫌少。
  
  在他们父子俩谈话的时候,我意外看见了杜翊的后妈,一个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却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即使怀孕还敢在脸上化浓妆的女子,不得不说,她的妆很精致。我早已忘记杜翊的妈妈长什么样了,只觉得眼前这女子倒像是杜翊的姐姐。
  
  不知道杜翊对自己未出世的弟弟或妹妹作何感想,他都是一个22岁了大人了,还要面对一个比自己小22岁的弟弟或者妹妹……
  
  “小欢,你来了?”该女子的哥哥,也就是郑副总一脸笑意迎了上去,扶着这个叫“小欢”的女子坐下了,看了我一眼,对我招招手,命令说:“去倒杯温水……不要用一次性纸杯,去我办公室拿一个玻璃杯,就是放在柜子里的那其中一个。记住是温水,不能太烫也不能太凉,最好和体温一样。去吧。”
  
  我忙不迭地记录着他的要求,起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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