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长安著名神捕-第18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苏锦长听了,大吃一惊,没有搞错吧,都已经是明摆着的事情了,自己这方没理,然后仍旧要去报官,这不是吃饱了撑的么!
苏锦长见公孙安状似癫狂,他忽然想到,那二百贯呢?刚才光顾着验证刘正嗣有没有说谎了,却忘记了问那二百贯是去了哪里!
一想到钱,苏锦长疑心顿起,从现在的情况上来看,刘正嗣根本没有必要去赖账,二百贯而已,估计真如刘正嗣所说那样,他丢不起这个人,不会不还的。
那么钱怎么回事?不会被公孙安给吞了吧?
凡事就怕起疑心,再好的合作伙伴要是起了疑心,那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苏锦长听着刘正嗣和公孙安都说要报官,他便再没有阻拦!
二百贯,这笔钱苏锦长损失得起,但是,如果事情不搞清楚,那么他就不好处置公孙安,难道接着让公孙安再当掌柜?万一哪天公孙安再发臆症,把茶叶店给烧了,那可怎么办?
正好一起去见官,等官府裁决下来,他就有了借口,顺理成章地把公孙安给解雇了,虽然他和公孙安合作多年,公孙安算是一个合格的掌柜,但既然得了臆症,那就算了,得了臆症的人是不可能再当掌柜的。
苏锦长心里已经做好了决定,但他还是和公孙安走在一起,连声安慰,一点儿看不出他是想要解雇公孙安。
刘正嗣带着一群大汉,还有那个小童,走在最前面,苏锦长和公孙安紧跟其后,而后面更是跟了一大群看热闹的街坊邻居,不过,等出了坊之后,邻居们就很少有去的了,毕竟事不关已,没必要走好远的路,去看这个无所谓的热闹。
他们这个坊离着万年…县衙挺远的,走了好半天才走到,刘正嗣向守门的差役说明了情况,之后便由差役领着,刘正嗣、苏锦长、公孙安还有那个小童,一起进了衙门。
象这种民间普通百姓间的纠纷,是不可能让县令和县尉去解决的,只需要一个司法吏员就可以把事情给解决了。
四人被带进了一间屋子,里面正中坐着一个书吏模样的人,在这个书吏的前面,还站着两个普通百姓模样的人,看样子书吏正在调节这两个百姓的纠纷。
只不过片刻功夫,书吏解决了两个百姓的纠纷,记录在案,做好了登记,打发两个百姓走了,他这才抬起头,看向刘正嗣他们四个人,说道:“是什么事情,你们有什么纠纷?”
不等刘正嗣说话,苏锦长抢先一步,道:“是一些小误会,其实我们私下也能解决,但是因为涉及到了钱财,所以才不得不来报官,二百贯的数量!”
书吏嗯了声,道:“出没出人命?”
“没有!”四个人一起摇头。
“有没有人受伤?”
“也没有!”他们又一起摇头。
书吏这才翻开本子,道:“没出人命,没人受伤,那这事儿就好办,就是二百贯的债务问题,是吧?”
“对对,就是这个事情!”苏长锦点了点头。
可刘正嗣却道:“这位官爷,不仅如此,不光是钱的问题,小人明明还钱了,欠条也拿了回来,但对方却当众吵嚷说小人没还,这是破坏我的声誉,让我以后做不成生意了啊,今天这事儿,请官爷作主,给小人一个说法!”
书吏又嗯了声,问清了刘正嗣和苏锦长的名字和地址,又问了公孙安的,在纸上记录,一边记录,一边道:“说吧,你们谁先说!”
公孙安叫道:“小人先说,这件事情是这样的……”他深怕刘正嗣先说,万一这个书吏先入为主,那岂不是糟糕,他先说,就算是书吏先入为主,也是先入他的话为主。
书吏记录和邻居们看热闹可不一样,书吏并不打断公孙安的话,公孙安一直说,他就一直记录,一直到等公孙安说到喝多了出了刘家大门时,他才问道:“等一等,有个地方你没有说话楚,你在出门之前,有没有检查过袋子,那些金子还有没有变成石头?”
公孙安摇了摇头,道:“小人当时不知,如果要是知道,就直接回去找了,不可能回家之后,再去一趟的。”
书吏提笔记下,说道:“出门之前,知道和不知道,我是要记录的。”记完之后,他看着纸面,摇了摇头,道:“怎么看着象传奇故事呢,在院子中间砌个灶台……唉,算了算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你接着说吧,你说完了,他们还得说,一个挨着一个说。”
再往下说,就要涉及到公孙安回家,要妻子拿夹剪,想要剪金锭了,因这个他才发现金子变成了石头了么!
犹豫了一下,公孙安觉得不能隐瞒,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程度,要是他隐瞒自己想留下金锭的事情,那反而会坏事的!
公孙安便把刘正嗣多给了他大概价值三十来贯金子的事说了,但因为是金锭,他得回家把金子剪开,所以才发现金子变石头的,之后他才拿着棍子去找刘正嗣,要刘正嗣还钱,他认为是刘正嗣调的包。
书吏记录之后,嘿嘿笑了两声,道:“多给了三十贯,为什么要多给啊,这笔钱不是欠的货款么,又不是借的高利贷,而且为什么要给你个人,你给他什么好处了,他要给你价值三十多贯的金子,这可不是小数啊!”
公孙安吭哧了两声,道:“是他强行要给我的,我不要,他非得给我!”
(本章完)
第281章 就是不信你()
公孙安仍旧没有说谎,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他不要这笔钱,但刘正嗣非要给他,是真的强行塞给他的!
然而,这话说出来,没人信啊,就算他是在实话实说,但是没有人信啊!
书吏道:“我怎么就没碰上这种好事儿!你叫刘正嗣是吧,下次我去你家,你也给我塞几十贯钱,金子就行了,银子也可以,我不要,你非得塞给我!”
刘正嗣堆起笑容,道:“官爷,你可别听他胡说八道,小人没有要给他价值三十多贯钱的金子,小人又不欠他的,欠账还钱,当场还清,一手给了金子,一手拿回欠条就行了,小人给他三十贯干什么呀,小人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他说这个话,就有人信了,至少屋子里面的书吏和苏锦长是信了。
苏锦长心里非常的不痛快,以前一直以为公孙安很老实可靠,却没有想到,竟然背着自己收金子,当然,有可能是公孙安臆症发作,在胡说八道,但臆症幻想竟然幻想出了背着东家收钱,这未免就过份了吧!
做生意的人最怕的就是手下收钱,别人送钱给手下,为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要得到常规之外的好处嘛,而常规之外的好处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东家的货物上来的,最后往往会变成手下得好处,而东家吃大亏!
苏锦长看了眼公孙安,这个人的人品不可靠,以前没发现,但现在通过这件事情,知道了,必须解雇,不能再用他当掌柜了。
别说苏锦长这么想,就连书吏都是这么想的,哼哼了两声,把公孙安的描述记录完之后,便对刘正嗣说道:“现在轮到你了,你把经过也说一遍吧!”
刘正嗣便开始描述起来,他的描述就很简单了,听起来非常的正常,没有什么离奇的话,但几乎和公孙安说的完全相反,从第一个细节开始,就是不一样的。
公孙安说第一次上门,小童说刘正嗣不在,所以公孙安这才回去,然后下午才来,但刘正嗣却说他一天都在家,是公孙安说有事,然后自己跑掉的。
然后,等第二次公孙安上门,刘正嗣就在前院见了他,用价值二百贯的黄金还清了货款,并没有多给,当面点清,然后公孙安把欠条还给了他。
刘正嗣拿出了欠条,交给书吏,书吏看过之后,又让苏锦长看,苏锦长确认这张欠条,就是当初刘正嗣开给他的,书吏将欠条留档,并记录在案。
刘正嗣又说把账务结清之后,他留公孙安说了一会儿话,时间并没有过很久,然后公孙安便走了,因为当时他有事,所以并没有送出大门外,虽然有些失礼,但这也不能算什么事儿吧,就是一个不送客呗,就因为这点儿事,就能把人给得罪了?
再然后,就是公孙安再次登门吵架的事情了!
书吏记录完之后,又让小童来说,小童和刘正嗣说得差不多,他说的重点就是很多街坊邻居都进了刘宅,看到了后宅的院子中心没有灶台,他的年纪小,所以他只说大家都看到了,诸如此类的话。
书吏记录完毕之后,又让苏锦长说,苏锦长也只能从打算派公孙安要账,然后公孙安中途回来一次,下午再次过去,不过,他不知道公孙安要账之后,是直接回他自己的家,想去夹金子,他也不知道公孙安说的是真是假,无法判断。
不过,书吏也不用苏锦长判断,记录之后,书吏道:“好吧,都记完了,你们回去等消息吧,等我们这边把事情查清楚了,就会给你们一个说法的!”
刘正嗣小心翼翼地问道:“官爷,这要等多久啊?”
书吏道:“说不准,不过,只要是在我的上司,也就是司法曹大人的任期内能解决了,那都算是正常的,我上司是县令大人的心腹,说不定能连任个七年八年的,所以只要在七年八年之中能给你们解决,那就会给你们消息的,你们不是都留下地址了么,那就回去等信儿吧!”
书吏说这话就太夸张了,这种小纠纷不可能要等很久的,有时候只要证据确凿,当场就可以做出判决,这个年代解决这样的民间纠纷,只要不涉及受伤或者人命,基本都不用拖时间。
如果一定要拖时间,那就是书吏发现原告或者被告,比较富裕,或者说原告和被告都挺富裕的,那么书吏就会拖时间了,反正这年头老百姓打官司最怕拖,被官吏们吃完原告吃被告,几乎能吃得倾家荡产,所以能尽早结束,那就尽早结束,宁可花点儿钱也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