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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卧江山-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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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不死,回来喝酒,听你作诗。”
“好。”
苏牧和赵汉青相视一笑,而后离开。
赵汉青看着身后所剩不足一千的军士,跨上了战马,抽出自己的金刀来,大声下令道。
“诸军将士,且随本王为国效死”
“轰”
杭州城内,大焱朝最后的士兵,跟着姓赵的藩王,出城送死
带领着城中文人士子在城头观战的大儒陈公望,微眯着浑浊的双眸,看着一队队与方腊贼军激烈对撞的杭州守军,心头激荡不已。
“恨不能上马带吴钩矣”他这般想道。
他忽然觉得自己该给杭州的读书人,讲一堂课,讲一篇文章,关于武夫的文章。
于是他似乎用尽了自己的力气,却压抑着近乎撕裂的嗓音,高声唱了一首歌,那歌谣只有一个字:“风”
“风”
“风”
“大风”
“大风”
这是古时的号,古时的战歌,他用灵魂在教,文人们发自肺腑地学会了,于是整座杭州成,响起一首大风歌
“锵”
直刀划破藤甲,深入到贼军的血肉,卡在骨头之中,苏牧一脚将劈死的敌人踢开,抽出刀刃来,后背却又被什么撞击了一下,他反手就是一刀,劈掉敌人半颗脑袋,红的热血,白的,溅射了他一脸一身。
杨挺和徐宁岳飞担任着他的亲卫,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保护圈,他们就像墨水池中的一滴白色牛乳,拼命想往外扩散,又被周围的黑暗不断挤压,分解和吞噬。
他看到赵霆的战马被斩断了前蹄,看到这位杭州知府大人滚落在地,兜鍪被劈开一道凹槽,看到赵约被斩断了手腕,看到关少平挥舞斩马刀,将一名敌人的渠帅连头带肩膀砍下半截。
他看到李演武,看到孟璜,甚至看到了满脸是血的宋知谦,他看到了一个个倒下的杭州守军,有畏惧,却不肯退后半步
他看到了赵汉青,这位正值壮年的藩王武力超群,他的亲卫也一个个悍勇难当,看到藩王用银枪挑翻了一名敌将
袍泽一个个倒下,守军就像一只垂死的看门狗,被狼群围着疯狂撕咬,苏牧知道,这样的坚持已经无法持续太久,他的力气就像不要钱的寒风,随着每一次挥刀,随着每一次倒地,潮水一般往身体外倾泻。
理智渐渐被血红色吞没,他已经找不到杨挺和徐宁岳飞,也再看不到越王,看不到关少平和李演武,看不到任何一名杭州的守军。
这样的状况同样发生在了赵汉青关少平和杨挺等人身上,他们是精锐之中的精锐,他们比寻常军士更懂得如何幸存。
但在如潮一般的反贼大军之中,所有人生存下去的概率,应该都是一样的,都是无限接近于零。
除非敌人并不希望看到他们死去,否则他们必死无疑。
就在他们就要失去对生存下去的渴望之时,身后并不是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整齐大声,从低沉变高亢,最后化为灵魂呐喊的声音。
“风”
“大风”
“风”
“大风”
这声音像是摆渡人的船和灯,像无尽暗夜之中的一点烛火,引领着苏牧等守军们,走向幸存的最后一点点方向。
这声音让他们感受到了力量,让他们变得更加的坚定,终于驱散了他们心中对死亡的恐惧,将即将来临的死亡,看成一种骄傲与荣耀
苏牧一刀劈翻一名敌人,艰难地直起腰杆子,抹掉脸上的热血,遥遥看着杭州的城头。
他仿佛看到了三月的烟雨,看到一名穿着武士服的伪书生,背着长刀匣,牵着瘦马,走在湿润的石板街道上,有一个长得不好不坏的老姑娘,朝她吼道。
“咱家只卖包子,不做客栈”
他仿佛看到那个包子妞,就站在城头,流着眼泪对自己呼喊:“记得回来啊,还等着你搞基呢”
于是他嘿嘿一笑,对着城头的方向喃喃道:“值了。”
。。。
第一百二十六章 茧()
天气终于还是变坏了,只是没有下雪,寒风如刀,冰雨刺骨,一名斗笠客行走于杭州街头,凄风冷雨,格外萧索。@@文@小@说|【更新快请搜索】
街道两边的民宅早已破败不堪,也不知被方腊贼军,亦或是暴走的流民洗劫一空,连门板窗户都被拆去当柴禾烧掉了。
河边枯败的柳树在寒风之中瑟瑟,纠结盘踞的老树根下,是一具半浮半沉的雪白女尸,不知是受了羞辱糟蹋之后投河自尽的,还是被乱民杀而抛尸的。
这斗笠客踽踽而行,沿途暴乱不断,甚至还有流民想要来争抢他的东西,看到了他腰间的黑色长刀鞘,这才骂咧咧大叫晦气,而后又三五成群钻入一户民家,里面顿时响起女人的尖叫和求救声。
斗笠客停住脚步,迟疑了好久,最终只能摸了摸耳朵,仿佛要将那女人力竭声嘶的呼救声,从自己耳中挤出来,然而他最终还是继续迈开了步子。
走出十数步之后,斗笠客咬了咬牙,又折了回来,快步走入那小院落之中,里面很快传来好几声沉闷的倒地声。
斗笠客再次走出来,身后跟着一个衣衫凌乱的中年妇人,那妇人死死抱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子,简单收拾了一个包裹,便跟着斗笠客来到了城南的流民营。
这里是流民聚居之地,杭州陷落之后,这里便成为了最为混乱的地方。
因为杭州府已经彻底被方腊的人手接管,如今叛军仍旧在城中搜刮财物,追捕朝廷的官员和军士,眼下全城处于无秩序的暴乱状态。
那中年妇人虽然姿色平庸,但到底是小富小贵的人家,平素里保养得体,肤白丰腴,使得流民营里的汉子们不断流涎,一双眼睛贼溜溜地往妇人身上扫。
妇人小心翼翼地跟着斗笠客,仿佛一只白羊跟着一头受伤的猛虎,走在饿极了的狼群之中。
那些个流民显然对斗笠客很是忌惮,纷纷让开一条道来,也有精壮汉子寻了些木棒石头之类的在手里头掂量,如狼似虎的目光不断眈视着。
妇人的眼中充满了惊恐,看到斗笠客那高大厚实的背影,才渐渐安心下来,小心翼翼地低声问道:“妾身邹李氏,敢问恩公名讳…”
斗笠客稍稍停住脚步,眉头皱了起来,显然从邹李氏文气十足的话语中,听出她是懂文识字的,转过脸之时,才与邹李氏第一次正面对视。
“啊!”当邹李氏看清楚斗笠下那张脸,看到脸上那道长长的刀疤之时,她不禁低声惊呼,却自觉失态,连忙捂住了嘴巴。
不得不说,邹李氏虽然已为人妇,但二十来的年岁,丰腴的身段,姿色虽然平庸却有着一股知书达理的气质,放在脏乱差的流民营之中,确实像狼窝里的鲜肉一般吸引人了。
斗笠客并没有回答邹李氏的问题,而是直接问道:“你可有亲属能投靠?亦或是有其他落脚之处?”
斗笠客的声音低沉如鼓,让人顿感心安,可邹李氏的脸色却苍白起来,蛾眉微蹙,一脸的忧伤。
“妾身夫家乃城东隆林胜商号,只是贼军入城,暴民冲击商号,一家老小不及逃命,大官人更是惨遭毒手,只剩下妾身与小女,实在无以为继,还望恩公收留!”
邹李氏心里本还忐忑,生怕自己刚出了狼窝又入虎穴,可一路走来这斗笠客连正眼都没瞧她一次,她也就放心了下来。
那藏身的小民宅一屋子血淋淋的暴民尸体,她跟女儿是如何都住不下去了,只有跟着恩公,可到了流民营才发现,这里才是真正的狼窝,若没有恩公的保护,她跟女儿是个什么下场,根本就不敢去想象。
斗笠客似乎对这一类故事已经麻木了,看了看邹李氏,又看了看后者怀中迷糊糊睡着的女儿,而后说道。
“信得过我的话,跟来便是。”
邹李氏又岂有不信之理,正打算道谢,发现斗笠客已经抬脚继续前行,慌忙迈着小碎步跟了上来。
她家里乃是没落的书香门第,那夫家却是暴发的商户,二人的姻缘完全是为了家族的利益,那夫君也是个好色之人,常年流连青楼楚馆,对姿色平庸的妻子并没有太多感情。
邹李氏自然看不上夫君的庸俗无知,两人说得好听是相敬如宾,说得难听则是同床异梦,那夫君甚至很少同她的床。
当她被斗笠客所救,这斗笠客身上的江湖儿郎豪气与高强的武艺,动辄杀人的狠辣,与那懦弱无知的夫君形成了鲜明对比,让邹李氏感受到了十足的安全感,她又岂能不甘心托庇?
二人行走于泥泞脏污的营房小道上,污水便溺臭气熏天,若非天寒地冻,真真叫人消受不住,邹李氏紧拧着眉头,掩嘴强忍着干呕,才跟着斗笠客来到了营区深处的一间小院。
这营区基本上都是流民自己搭建的棚户,很多流民没有居所,只能幕天席地,连棚子都没有一个,而斗笠客却能够在营区深处占据一间小院,这也让邹李氏感觉自己的决定是非常明智的。
斗笠客敲了敲门,过得片刻,便有人上前来开门,邹李氏见得开门的是个姿色不错的女子,心里有些亲切,却又有些酸楚。
那女子二十来岁的模样,姿色身段都算不错,眉宇间有一股淡淡的英气,却并未作妇人打扮。
“许是与恩公一同逍遥江湖的女侠吧…”邹李氏如是想道,而前面的斗笠客已经跟女子结束了短暂的对话,那女子露出笑容来,将邹李氏接了进去。
空气中充斥着一股浓重的药汤气味,小院并不大,只有对门的两间住房和一间小厨房,女子将邹李氏带到自己的房中,打来热水给母女俩简单擦洗,又端来热饭热菜,虽然只是寻常饱腹食物,但已经很让邹李氏感激。
这女子话并不太多,仿佛有着深沉的忧伤心事,邹李氏只知道她叫青花,而询问了青花姑娘,她才知道恩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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