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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有点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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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头的大龄学子似乎很怕这位老严先生,说什么做什么。就连那位十二岁的将军之子,生的像个牛犊似的,一拳能把严先生打得飞出去,但在严先生的戒尺下面只会言听计从。背书,习字样样倒数,严先生依然耐心的教下去。期初薛紹以为这位牛犊大个子是因为感念严先生的一片拳拳育人之心的,没想到大个子只是因为回去怕被父亲打断狗腿才留下来的,而且父亲答应了只要继续学下去,零花钱只多不少,参加诗会春游秋游什么的花销都可以报销,傻子才回去吃棍子。薛紹听罢差点吐血,古代的小孩子好不简单啊。
此刻老管家黄老头也是这般想的,自家的小郎君不简单啊。十四郎、十三郎那种倔脾气也被自家三郎治的服服帖帖。就算在这学堂之内也没人欺负他,先生交代的课业完成拿捏的恰到好处,既不表现的太过显眼,也不表现的太过笨拙,不简单啊。他哪里知道薛紹是真的学的不怎么样,古代的教学和现代相去甚远,就连给孩童蒙学用的他读起来,写起来都很吃力。要知道后头的小闫先生时刻盯着自己,背书,读书倒也好说,毛笔字这块真心使不上劲,后世上学时本来学的就不好,既没天赋,也没兴趣。没想到今天还会来受这罪,而且不写好不行。边上的小闫先生时刻盯着,一个字一个字教,直到他满意为止。天知道老管家给了他多少好处让他如此尽心尽力,老管家给多少不知道。十三郎给的确是很多,薛紹入学堂第二天十三郎奉命堵在小闫先生回家路上,躬身行礼,留下一千贯,交代务必照看好薛三郎,每年一千贯。似是笃定这位小闫先生一定会收一样,交代完就走。看最近这情况,这位小闫先生一定是物质精神两方面都接受了,否则那么尽心干嘛?旁边的小胖孩在画乌龟都不管?我写的这个龟字歪了一点你说我的乌龟走路闪了腰,闪你个乌龟腿。
明天就可以休息了,想想还有些小激动。现在出门溜达感觉看到学堂的大门都感觉今天出门亏了。这年头穿个越也要受这个罪吗?唉。
第七章 一步到位()
有时候你若想讲一个故事,首先要先讲另外一个故事。
明末清初13的浪荡文人袁枚写过一部中短篇名叫《唱歌犬》,收录在《子不语》之中。没错,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子不语。袁枚和蒲松龄是著名的写鬼二人组,多数人对蒲松龄比较熟悉的原因就是他的《聊斋志异》多次被搬上荧屏,为观众所熟知,袁枚混的就不怎么样。他的大多不太适合搬上荧屏,比如今天所要说的《唱歌犬》。
故事发生在长沙,年代不详。
在长沙有两个人经常带着一条奇怪的狗表演赚钱,这小狗会唱小曲,也会说话。
但是这只狗长得很是奇怪,说“前两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更吓人的是“耳鼻皆如人”!
有一天,县令荆公遇到了这二人,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觉得此事必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
县令撒谎要自己的老娘也开开眼,就把两人一狗带了回去。然后分开审问。不审不要紧,一审吓一跳。
县令:你到底是人是鬼?
唱歌犬:我自己也不知d县令:和你的两人都干嘛呢,平时?
唱歌犬:他们白天带我卖艺,晚上把我塞在木桶中过夜,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嘛。
县令:仔细想想
唱歌犬:有一天我看见他们打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好多木头人。而且我还看见船上看见有个老人躺着,死活不知。
县令一听立马觉得不对,依照这个尿性,这是一个大案子。县令的直觉果然没错,后来把两个人一审问,他们就招了。他们就是人贩子加假乞丐。
根据他们交代,唱歌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烂药敷在身上,皮尽脱;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上……然后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更狠的是此法十不活一,也就是说做成这个唱歌犬,不知残害了多少小孩。
而木人就是在拐来小孩后,让他们挑一个木人,按照木人的形状将他们打残,出去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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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袁枚笔下的社会阴暗面,此时的唐朝人脑洞还没有开的太大,唱歌犬是整不了,木偶却是做了不少。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心里阴暗面的疯涨,而且没人可以阻挡。
十四郎是幸运的,在挑完木偶的当晚就被捣毁地下假乞丐团伙的官府救了出来,然后被后来传授武艺的师傅收养,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又或者说他是不幸的,亲眼看见妹妹惨死在人贩子手下却无能为力,那时候他才五岁。五岁的小孩能干些什么?将一颗仇恨的种子深深埋下,以眼泪做水,用心浇灌,夜夜疯长。虽然他的师父告诉他,参与这些事情的那些人渣,在当年已经被屠戮一空,不用再想复仇的事情了,好好生活下去就是对亲人最大的慰藉。
十四郎只是摇了摇头,做了那么多坏事,还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一定有人逃过那天的追捕,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等着我去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否则这仇恨为何只涨不消?十四郎的师傅劝解不成,遂叮嘱十三郎,也就是他的师兄好生看着十四郎,这一看就是十二年,这也是为什么十四郎对十三郎言听计从的原因。日益膨胀的仇恨无处压制,于是十三郎便把十四郎带到了薛家小郎君这里,十四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标,日夜看护着薛家小三郎。ps:像看住自己小妹妹一样看好薛三郎,十四郎真的还就做到了,不知道此时那猪脚薛紹会怎么想?心里阴影面积应该不小吧?
今日正值小郎君休息,躺在屋里睡大觉。早上吃过早饭,向公主驸马请过安之后居然回到自己屋子里继续睡觉。十四郎有些不解,小孩子不都是精力充沛,玩累了才会休息吗?小三郎也不像生病的样子,怎么老喜欢睡大觉?甩了甩脑袋,将肩上的一大包金子往上扶了扶,敲门问话:小郎君歇息了没?
“已经睡着了”薛紹有气无力的回答,扰人清梦。
“那十四郎明天再来送金子吧。”十四郎一脸坏笑,仿佛想看看此时薛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一定灰常精彩吧。
“来都来了,进来喝杯茶呗。”薛紹蹭的一声窜了起来,被子都被踢到了床下,全然不顾,起身给十四郎开门。
“来啦,金子呢。”薛紹根本不看十四郎的脸,一双眼睛直愣愣盯着背后的大包袱。十四郎也不答话,瞬间将刚才的事情忘在脑后,献宝似的将包袱打开,像是刚刚在学校得了一朵小红花,急着拿回家给爸爸妈妈看一样。
薛紹看着眼前的一大包袱的金子,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从小到大,无论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唐朝都没见过这么一大包金子,伸手抓过一颗金豆子要往嘴里塞,想要看看是不是咬的动,长这么大还没咬过金子。这可吓坏了旁边的十四郎,小郎君这是要干嘛?这是金豆子不是糖豆子啊,万一出什么事情,大兄还不把我打死。在薛紹将豆子送到嘴里的前一刻,十四郎出手了,影子都没看到,豆子就没了,如果现在有摄像机的话,估速度放慢四分之一才能看的到影子。这可就苦了薛紹,一口咬在自己手上,唐朝金子的味道好疼啊。
“十四你搞什么鬼?”薛紹捂着右手,泫然欲泣。
“十四怕小郎君不小心吞了下去。”十四郎低头玩手里的金豆子,不敢直视薛紹的眼睛。
“你不会抓住我的手吗?”薛紹欲哭无泪,怪我喽。
“当时情况紧急,十四怕出手过快,伤到小郎君。拿下金豆子是最稳妥的法子。”十四郎欠身一礼。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当时手那么快,什么功夫?可以教我吗?”
“现在还不行,要等到小郎君大一些才行。”
“大概多大?”薛紹好奇问道。
“大概这么大就行了。”十四郎比划了下高度,示意薛紹长到他腰部位置就可以了。
“好耿直的答案,谁教你的?”薛紹一脸懵逼,险些脱口问出这么大是多大。
“小郎君教的啊,小郎君交代过十四郎,做事情一步到位,最好让人一眼看到答案。十四郎就是这么高的时候学的,师傅说太小学不好。”十四郎一脸得意,巴巴看着薛紹,希望他能给赞一个。
“你还真是机智啊,在门上划到线,就是大概这么大的高度就行,等我到了就学。”
“十四这就划”说完闷头去划了,薛紹一脸无语,待看到十四郎用手指头在门边石头上划线时,下巴都掉了,你还真是一步到位,看着十四郎要往大门口的石狮子跟前走的时候薛紹忍不住了。
“好了好了,够了够了。”在这样下去,公主府石狮子的膝盖都给划断了,以后怕是连中箭的机会都不给,这个十四郎好生残暴。
“小郎君觉得怎样?昂?”十四郎骄傲的像个孩子。
“还真是一步到位啊。”薛紹感觉此时自己就是一个傻缺,有个高执行能力的下属未必就是好事啊,下次说话一定特别小心仔细一些,万一这家伙理解上面有障碍,直接扑街了。
“混口饭吃,混口饭吃。”十四郎臭屁的学起薛紹的口头禅,样子要多嘚瑟有多嘚瑟。
“这次我再咬,你别拿走了啊。放心好了,不会吞进去的。”薛紹赶紧转移话题,怕这位小哥尾巴翘上天去。
“换这个大的。”十四郎说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拿了块大的金子,用手帕擦了擦,递到薛紹嘴边,根本不给薛紹拿,不知道是怕他拿不动还是怕真的吃掉金子。薛紹并不介意,张口咬了起来,看着上面留下小小的牙印满意的笑了笑。不留痕迹的问了一句。
“洛城鞋魔当得还不错吧?”
“蛮好的,要是这个鞋字能换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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