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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清-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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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电骑士速度极快,这时众将领才看清了那骑士的相貌,一双剑眉斜压桃花眸,英气非凡,倒是个极俊逸的少年,只是那少年的皮肤过白嫩了一些,樱唇红的也有些过分,像个姑娘反倒像个小伙子多些。
萨布素看着那骑士,再看向胤祚,嘴角浮现了然笑容。
众人所在是一处小土包,地势比平地高出半丈,那骑士借着马速一跃而上,稳稳停在众人面前。
众将领都是武夫,不讲究那些虚礼,见到骑士出众身手,更是对他趋马上前的做法不以为恼,反而齐齐夸赞。
那骑士漂亮的桃花眸子扫过在场众人,见到胤祚的时候,终于爆发出惊喜光芒,翻身下马,一阵风一般扑到胤祚怀里。
“王爷,妾身来找你了。”
一句话,说的婉转动听,又楚楚可怜,那声音比初春的黄鹂还好听,这下就算是傻子也知道这个做男子打扮的是个女儿身了。
关外没有那许多礼教束缚,但男女当众搂抱在一起,还是有些让人羞赧,所以阿依慕只一瞬就分开了,只是瞪着有些发红的眼睛看胤祚,目光中似有无限的哀婉。
场面有些尴尬,胤祚率先打破沉默。
“咳咳额各位将军,胤祚给各位引荐,这位是我的福晋,阿依慕。”
第二百五十三章 豪气冲云天()
阿依慕恋恋不舍的移开目光,给众将军福了一礼。
众将也不是拘泥礼教的人,见阿依慕人长得俊俏,行事落落大方,最重要的还有一副好身手,顿时对她好感大升。
不过最吸引人目光的还是那一匹黑色骏马,此时它正立在阿依慕身后,没有像寻常马匹那样低头吃草,而是像个大将军一般扫视众将。
“好马”海兰察又一次赞叹道。
“骊龙,见过诸位将军。”阿依慕命令道,那马打了个响鼻,算是打过招呼,众将一看这马如此有灵性,又是一通夸赞。
此时阿依慕身后马群才刚刚赶到,为首的是十八匹高头大马,毛色各不相同,但都和骊龙一样的神骏,这便是阿依慕与胤祚大婚时,那些蒙古王公赠的汗血宝马,经过阿依慕一年多的精心调校和喂养,这些汗血马比刚来时还要体魄雄健。
汗血马原产自西域,因多来自大宛城,古时又称为大宛马,自汉代之后,汗血马产量已经逐渐减少,到了现在,别说大清,就连喀尔喀蒙古和准格尔都没有汗血马了,这十九匹马还是从俄国人地盘上搞来的。
数量稀少就更显得弥足珍贵,更何况自古以来对汗血马的赞叹就一直没有断绝。
八旗骑兵随用齐射,但擅近射,靠近敌军十步以内再放箭威力最大,故一匹好马对八旗士兵来说尤为重要。
现在八旗多用蒙古马,蒙古耐力强,善长途奔袭,又能连续作战,但蒙古马四蹄较短,跑不快,且看着低矮。若是能骑上汗血马,在全是蒙古马的骑兵堆里一站,简直如同鹤立鸡群一般。
故众将看到那些汗血马的目光,比看到剥光了衣服的姑娘身子还要兴奋。
在十八匹汗血马身后,还有五百匹蒙古马,也是个个膘肥体壮,赶来的时候大地都在颤抖,如地龙翻身,停下的时候又戛然而止,归于寂寥。
十几名侍卫在马群四周看管,为首的一名侍卫走上前来。
隔着老远翻身下马,小跑到胤祚身前,单膝跪地朗声道“属下多合隆,拜见殿下。”
“请起吧,你这一路做的不错。”胤祚看着多合隆有些感慨,自己这个侍卫统领之前被铁云一记肘击打成重伤,虽然侥幸留了一命,但一身武功去了七七八八,当不成侍卫了便自愿回京城王府守着阿依慕。
“既然都是殿下的亲人和奴仆,那就一同入营吧。”萨布素说道。
阿依慕这丫头似乎不知道什么叫客气,甜甜一笑道“好。”
警报解除,军营之中宴会更酣,先吃好的军士去替换了巡逻站岗的军士,饿鬼扑食的场面尤胜刚刚。
连吹了两次军号的军士被骁骑校罚了十下军棍,哭丧着脸去军法处领罚了,不一会惨叫声就传出来,其余军士听着惨叫声,吃的更欢了。
“丫头,你的身手就连森林里最敏捷的的莫日根,草原上最英勇的巴图鲁都比不上,来,老夫敬你一杯。”萨布素端起酒碗郑重的说道。
阿依慕也端起酒碗,说了句“将军爷爷过奖了。”然后一饮而尽。
不是像胤祚这样的洒洒咧咧,而是真正的一滴不剩,一口气喝干,这便是军人最讲究的豪气了。
那可是满满一大碗玉米酒,足有三两,没有四十度也有三十九度,胤祚自问都没那个本事一口干了。
果然,这一幕让周围众将看了,豪气顿生,齐齐大声道“好”声音之响如同战吼。
萨布素也被那一句“将军爷爷”叫的眉开眼笑。
见识了阿依慕的身手和酒量,在场的将领已经没人把她当女人了,纷纷端起大海碗,左一碗右一碗的敬了过来,阿依慕也是来者不拒,来几碗便喝几碗,草原女人的气势显露无疑。
这回胤祚也坐不住了,自己女人被灌酒,不挺身而出还是男人吗
一个亲王级别的皇子亲自挡酒,这面子也是足够大的,五六碗酒下去,众将终于也对胤祚竖起大拇指了。
胤祚苦笑,这大拇指的代价未免太大了些。
阿依慕还要端酒敬那些将领,胤祚连忙拦下,凑到她耳边恶狠狠的说“你我夫妻一体,这些小事夫君代劳”说完又是一阵酒海拼杀。
好在萨布素还记得现在是在执行军务,不能喝的太过,提醒了众将,众将不敢违抗,收回酒碗,一个个虽然浑身酒气,但连摇都不摇,仿佛长鲸吸酒的是别人一般。
而阿依慕也只是脸颊绯红,看起来毫无醉意,反而更添妩媚。
胤祚已经跑到没人的地方连吐了三回了
被两个军士扶着回来,只觉得天旋地转,好不容易坐到地上,要不是有阿依慕扶着,差点一头栽进火堆里。
众将见胤祚实在醉的厉害,用了身家性命来喝酒了,更是高兴,一个个哈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里有几分嘲弄,但更多的是敬佩和欣喜。
胤祚发现,阿依慕比自己更适合做这个酒宴的主角,她和众将领非常聊得来,好像是在聊养马的问题。
虽说是聊天,但大多时候,是阿依慕讲,那些将领们听,听完了还一个劲的点头,一个个露出醍醐灌顶般的表情。
要不是对阿依慕知根知底,胤祚还以为她是马倌的女儿呢。
军营外传来马群灰律律的叫声,引的军营中的马群也跟着鸣叫,一时间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在此起彼伏的叫声中,有一个声音格外低沉粗犷,只一声之后,马群便不再叫了。
海兰察又说话了“是骊龙,它是马王”胤祚强忍着问海兰察是不是懂马语的念头。
阿依慕点点头。
众将脸上都浮现向往的神色,家马只有头马,野马才会有马王,野马已经够难以驯服的了,驯服马王更是难于登天,已经驯服了的马王几乎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于是众将又问阿依慕关于骊龙的故事。
胤祚这时才想起来,自己以前是见过骊龙的,在所有汗血马中,就属一匹黑马长得最丑,脾气还臭,别说骑乘,就是靠近都被被大蹄子踢到。
当时胤祚给它起了个名叫“大煤球子”,没想到一年多不见,大煤球子反而成了汗血马中最神骏的一匹,阿依慕能驯服它,一定付出了很多艰辛。
第二百五十四章 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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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的习惯,能驯服多烈的马,就有多大的本事;驯服了宝马就是英雄,驯服了马王,就是可汗。
阿依慕是没有当可汗的机会的,但是当一当女英雄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当然了,女英雄的形象只能停留在众将的脑海里。
在胤祚眼中,阿依慕的屁股又欠打了。
驯一匹马王简直就是拿身价性命去赌,骑上去不被甩下来只是最基本的,还要给马无微不至的关怀,几乎就是同吃同住,睡在马棚里,还要防备被冷不丁的来上一蹄子……
胤祚见过被马踢中的人什么样子,曾有个钉马掌的年轻铁匠,站错了位置,被踢中一蹄子,倒飞出十余步,整个胸口都陷下去,脸成了猪肝色,眼球全都突出来,七窍流血,死的不能再死。
好在阿依慕驯骊龙,还几次都是有惊无险,即使这样,胤祚还是有着想吃马肉火锅的念头。
看的出来,众将领都是爱马如命的人,尤其是海兰察,几次想开口,都讪讪的住了嘴。若是寻常马匹,讨要便讨要了。当兵的嘛,除了老婆不能换,还有什么不能和袍泽分享的?就是你的老子娘我都可以当成自己的老子娘孝敬。
只是这汗血马实在是太过珍贵,又是阿依慕一手驯养起来的,早已有了感情,设身处地想象,他自己都是不愿给的。
众将心里大多也是这么想的,当兵的心思都直,心里藏了事,便不痛快,于是一时也没有人说话了。
倒是阿依慕笑着开口道:“有道是宝马配英雄,今日阿依慕与众位将军叔叔、爷爷有缘,如若喜欢便去马群挑上几匹看的过眼的吧。”
众将都是一副不敢置信的神色!
萨布素率先开口:“不可!丫头,你的心意老夫领了,只是这马太过贵重,又是你的心爱之物,老夫岂可夺人所爱?况且此事于礼不合,不要再提了。”
“将军爷爷别生气,我是爱马不假,各位将军叔叔也是爱马之人,想必不会亏待它们的。况且汗血马天生就要在战场上奔驰,否则再大的草原对它们来说也只是囚笼。不瞒将军爷爷,我将马群从海河马场,一路赶到齐齐哈尔,本意就是要让它们见见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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