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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声-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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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来水一下,水帝出征,寸草不生”
“经鉴定,王九千纯属是个软饭王!”
“顶楼上!”
“对于王九千软饭王这个评价,我给三十二个赞”
事实究竟如何,早已经无人深究。别墅豪宅、校花、同居这一系列的关键词,足以让大多数眼红的男生丧失理智。
在许多人眼中,这已经完全超越了校园恋爱,毕业分手的范围,向着天长地久去了。许多给明玉写过情书,或者没写过情书,只是动过心思的男生都心中不爽至极,必须要狂喷一顿。
所以,这样的一个帖子,很快就被建成了万丈高楼。明京大学各年级的学生,对于明玉和王九千这两个名字,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影响力远比上一次明玉和王九千一起吃饭被人看见的那个帖子大多了。
当然,在狂喷一顿之余,被明玉无视过的男生们,也难免会心有不甘,想要挖一挖墙角。其中最卖力的,还是苦追明玉不成,上一次打算围堵王九千、却在女厕所里被王九千装神弄鬼吓得魂飞魄散的莫麟。
虽然,如今的莫麟经过王九千一吓,脾气好了不少,但是,追明玉之心却不死。这倒不是说他有多么专情。莫麟想要追明玉,一来是明玉长得漂亮,比他曾经所有泡过的女朋友加起来都要漂亮。
二来,也是因为明玉的家世财富。虽然,莫麟家里比普通的小老百姓强一些,但是,跟明墨轩比起来,却差了十万八千里。莫麟若是追上明玉,全家老小便都有鸡犬升天的机会。
所以,自从莫麟追明玉开始,莫麟家里便将此事作为头等大事看待。一应花费,都由莫麟家里支出。无需莫麟自己操心。
如今,关于王九千和明玉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莫麟自然要上心。在众人疯狂顶贴的时候,莫麟请来那个帮父母给王九千和明玉别墅送货的男生。在明京大学旁的一个小酒馆里,点了满座的菜。
莫麟道:“老赵,你跟我详细说说,他们的别墅在哪?”
这个被称为老赵的男生,满脸通红,打着酒嗝道:“小莫,具体送到哪个位置,我不能说。这影响我家生意。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所在的小区,就是明京的那个溪边别墅区。”
“据我了解,那个别墅区里,都是身家亿万的富豪。能量不是一般大。物业管理也非常给力。小莫,我劝你还是别从这方面动心思。”
莫麟苦笑道:“这点分寸我还是有的。不过,老赵,他们住哪我不能问,但是,你总能告诉我他们定的家具样式吧?”
第二十四章 考场泡妞(一)()
在天耳通的能力再次晋级之后,王九千发现自己对于近距离的声音掌控,已经达到了一个细腻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他的脑海中,可以在近距离内,根据声音的变化,自动构成一幅动态的影像。一旦他拿起菜刀,那么刀下的菜是什么样子。根据声音的判断,远比眼睛看到的还要清楚。
有了这个能力打底,王九千完全可以做到将手中的菜刀如臂使指,操控自如。虽然如今还没有把豆腐切成穿针细丝的能力,但是,做鱼香肉丝时,切个二粗丝,还是轻松容易的。
而且,切菜和其他事情两不误。王九千可以根据声音的变化,完全掌握锅里焖的米饭到了什么火候,而锅里的油是不是已经开始沸腾冒泡。
这样做菜的效率,自然也就远非其他人能比了。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两道菜就已经做好,米饭也焖的恰到好处。
端上桌来。明玉闻见香气,迫不及待的拿筷子夹起一撮鱼香肉丝放到嘴里。然后嘴里吐出热气。咀嚼几下,将嘴里的菜咽了下去。大呼小叫的对王九千道:“你最近的手艺长进很快啊!这道鱼香肉丝,比许多饭店里的大厨都强了!”
王九千故作不满,问道:“啊?这就表扬完了?就这表扬程度,我以后怎么能有激情做饭啊?”
明玉连连赔笑道:“哎呀,我怎么能说九千做的菜比许多饭店里的大厨都强呢?我家九千做的鱼香肉丝,绝对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吃的有让人舔盘子的冲动!”
“舔盘子倒是不用,把碗洗了就行”
在荷尔蒙躁动的汹涌暗流中,王九千和一众明京大学的学生们,终于迎来了期末考试。
无论平常多么跳的学生,在面对考试的时候,都要如同网文中面对天地劫数的修行之人,老老实实,企求过关万岁。
为了顺利过关,学生们自然要用尽手段。平日里认真勤勉是一条路,考试之前,熬通宵背书也是一条路。
虽然学校里的条令非常严格,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授课老师真的按照学校的要求,不给学生们以相应的复习范围的提示,恐怕,这些学生能考试及格的,也不过只有那么一两成而已。
大学的课程不比高中。虽然某一科,看起来只有一本书,但是,却集合了这一科古今中外所有的名家流派的学识。想要读懂、理解、记住,不把参考书目都看一遍,几乎不可能做到。
授课的教授们,自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会在课程结束之后,考试开始之前,给学生们划出这一科的重点和复习范围。考题至少会有八成,是从这个范围中出。
而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课业最重的就是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大一第一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无论哪一个专业,都有十几门课要考试。而要背的材料,即便只背重点,摞起来也有十厘米厚。
也无怪乎上过大学的人,回头再看这一段时光时,都会说道,考试之前学的东西,几乎相当于这一个学期学的东西了。
所以,无论是不是学霸,都要临阵磨枪一下。许多课今天晚上背,明天上午就要考,而中午背的,下午就要考。因为要考十几门,所以,这样的复习过程,要持续半个月的时间。
在这半个月中,脑细胞会死亡无数。但凡是心理素质稍微差一些的,就会崩溃掉。所以有的学生,背到最后,干脆放弃复习,准备裸考。破罐子破摔,能考几分是几分。实在过不了,就指望回头补考了。
而能上明京大学的,要么就是华夏各地的学霸,以高分考入。已经十分适应这种高强度的学习节奏。要么就是家里条件极好,虽然不太适应这种学习方式,但自小家里不惜重金培养,心性见识多是上流。
很少有人一无是处。所以,这样的学习强度,绝大多数人,倒也能坚持下来。实在坚持不下来,却又不愿意补考丢人的。就只有一条路带小抄作弊。
当然,对于作弊一事,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见解。虽然学校为了强调公平竞争,并保证教学质量,严禁学生们考试作弊。一旦抓到,轻者留校察看,取消毕业证书,改发肄业证书。重则直接开除,还会记录在案,影响将来发展。如果在重大考试的时候带小抄,甚至会直接被判刑。
但是,这些条例,在执行的时候,却也不十分严格。学霸们根本不会介意学渣们带小抄入场。即便他明知道此事,为了同学之间的和气,也不会检举揭发。
而且,大多数学霸都有一股傲气你学渣就算是带了小抄又怎样?照样考不过我这不带小抄的!顶多保证你及格而已。我是你同学,所以给你留个面子。
个别和学渣关系良好的学霸,甚至会故意在答完卷子后,把卷子放到一旁的桌子上。任由后排视力不错的学渣们,按照模糊可见的字迹,连蒙带猜的把各自的卷子写满。
而和学生们相比,监考老师的态度就严格多了。虽然每一个老师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不过,能当上明京大学讲师的,都是实打实的学霸。这些学霸,有的能理解学渣们的痛苦,有的却非常讨厌学渣们不守规则的行为。
所以,监考的时候,那叫一个纪律严明。
王九千和明玉也是第一次参加大学里的考试,所以新鲜感十足。不过,自然也有对于这种考试并无敬畏的货。
第一场考试,考的就是文学理论这一科。王九千和明玉,卡着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到了考场外。此时的考场外,已经有几个学生在等待。
而考场中,却只有一个一看就满身书卷气的小姑娘,在整理卷子。看年纪,应该比王九千也大不了几岁。应该是明京大学里,某一位留校的讲师。只不过,不是教王九千他们中文系的而已。
第二十四章 考场泡妞(二)()
王九千心念一动,正准备通过这个小姑娘整理卷子的声音,试一试能不能将卷子的内容提前听到时,有人快步从楼下跑了上来。也不看考场外面等着的人和考场门上贴着的警示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一把推开考场的门就冲了进去。王九千和明玉,以及其他几个同学目瞪口呆。这个穿着黑风衣,背着电脑包,满身肃杀,气质沧桑的人,正是原本和王九千同住一个宿舍,而且关系不错的俞明。
只不过,在教室里面整理卷子的讲师美眉,显然不认识俞明。她抬眼看了一下俞明,然后迅速根据其沧桑的气质做出判断。问道:“是老于吧?你可来了!正好,赶快帮我点点卷子!然后把卷子发下去!”
俞明满脸茫然。
明玉和王九千,以及其他几个同学,在门外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俞明此人,说实话,眉眼五官都并不算丑。但是,此人却是实打实的清贫学子。家里父母供不起兄弟姐妹几个上学的花费。所以,俞明平常不但要上课学习,还要出去打工挣钱攒学费。
因为经历的太多,思虑太多,所以,气质沧桑成熟。又因为皮肤比较黑,比较粗糙。所以和其沧桑的气质搭配起来。很容易让人误判其年龄。
有一次下午,王九千和俞明等几个同学一起出门坐地铁。俞明身边有一个中年大妈和俞明搭话,问道:“大哥,这个点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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