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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转金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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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序曲:血始() 
(无聊之余玩玩文艺,刚刚开始,可以忽略不看,以后会涉及)

    出生在阳光所无法企及的地方,是世界遗忘了你。

    寂寞在你身上无限蔓延,你双手所无法握住的温暖光泽,却是照耀着万物。

    你的成长,注定与苍生违背!

    数万年间,你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握着唯一与你相伴来到世间的无名圆石,擦干了泪水强装无所谓;

    数万年间,你徘徊于轮回的道路,生命于你而言不过是一片苦难,浸渍了每一寸哀怨与悲伤;

    数万年间,你迷茫在起源的追寻,若天为父,地为母,为何世界会将你遗弃?

    战斗、战斗、战斗!

    或许它便是你生命的唯一,哪怕你不愿。

    杀戮在蔓延,你捂着自己的心认真的说,这里很痛,眼神清澈不染尘埃,无端端让人心里一紧。

    你,是善良的;

    你,选择了沉寂;

    你,遗失了自我;

    你,不再是你

    这是血的救赎,即使你并没有错!

    这一刻,苍穹在哭诉,大地在颤抖,狂风在呼啸,巨海在翻腾,它们会等你,直至永恒,直至

    血罚的伊始!

    沧海桑田,时间渐逝,花开彼岸,往事成烟。

    岁月,抹不去的,是你内心的那份熟悉。

    又一次

    又一次?

    为什么是又?

    我,是谁

    你再次迷茫,同样的迷茫,但这一次,你是幸运的。

    至少,血不再是铁的味道,有了腥臊;

    至少,你不再是独自一人,有了家人;

    至少,你不再是你

    如今,你知道了有一种力量,叫做修魂,你现在无法掌控;

    如今,你知道了有一种实力,叫做修真,你现在只能排斥;

    如今,你是弱小的,卑微的,幸福的。

    你有了期盼,那便是魂引,以你魂魄之精,去引那无上魂祖的恩赐;

    你有了渴望,那便是拜祖,以你魂族之人的身份,三拜魂祖成摩诃!

    摩诃吗?那守护自己族人的神圣称呼,这便是你的渴望?

    你不知道,魂引不过是可怜的仪式,你不明白,拜祖不过是卑微了自己,你不会懂,你一直都是摩诃,真正的摩诃!

    你的道路,是血。

    无法改变

第一章 冷云() 
夜,深夜。

    皎洁的明月洒下若霜般的光辉,却是被稠密的树叶尽数阻挡,借着月光俯瞰大地,仅能看到的,是那无边无际而又高低起伏的暗绿色——这是一片连绵万里的山林。

    山林内虫鸣阵阵,虽说偶尔有一丝半缕月光透过稠密树叶的间隙洒落大地,却是远不能照亮山林,反而使得山林内更显幽暗。

    然而正是这么一片深山老林之内,一个足有千人之数的四级魂族部落正在展示着它的悠久文化。

    歌声嘹亮!

    或许歌舞是最好的演绎方式,在一堆堆或大或小的篝火旁,总有那么数十乃至百余不等的魂族之人,围成一圈一起高歌漫舞。

    当然,偶尔也有那么三三两两之人,他们一边欣赏着歌舞,一边谈论着形形色色的事物,但是如冷云一般,独自一人抱膝坐于人群之中,微笑着欣赏歌舞的人,却是极为罕见。

    冷云是一名十六岁的少年,他长得并非极为帅气,不过斯文之中略带俊秀,好似出水芙蓉一般,虽无法给人以惊艳之感,却是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百看而不腻。

    他此刻穿着一身手工缝制的兽皮衣裤,透过兽皮小衫,依稀间可以看到他的胸口挂有一枚指甲般大小的圆形血色玉佩,不难看出,这枚外表看似毫不起眼的血玉是他身上唯一的饰品。

    事实上,若不是青蒙曾言,这枚血玉乃是他被抱回之时唯一的贴身之物,冷云倒也不会随身携带。

    没错,冷云是个孤儿,他是青蒙外出巡游时捡回来的,从此成为了青蒙的义子,也是青蒙唯一的儿子。

    青蒙是这个四级部落的首领,此部落名为青峰,而明天便是青峰部祭祖之日,更是一年一度,全魂族十六岁少年第二次魂引之机,也正因此,才有了今晚这场盛大且又热闹非凡的篝火晚会。

    然而这份热闹,冷云却始终无法融入其内。

    “明天,我能行吗?”心中暗自叹息,脸庞之上却始终挂着微笑,只是那清澈的双眸之内所充斥的迷茫与担忧,冷云他,无法掩盖

    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却是太过匪夷所思,也太过残忍

    九年前的他,第一次魂引之时引动苍穹异变;

    九年前的他,第一次拜祖之时十二魂祖齐齐降临;

    九年前的他,震惊了整个魂族部落!

    然而就在他受万众瞩目的那一刻,十二魂祖那淡漠到了极致的神情,却是使得他贻笑大方。

    招来十二魂祖真身降临的旷世奇才,竟然没有得到任意一名魂祖的启魂之赐,换而言之,他竟然无法踏入小小的凝魂之境!

    “魂族史上最为废材的天才”之名亦从那一刻起落在了他的头上。

    是苍天的一个玩笑,又或者是命运的一次波折,冷云不知,亦不在乎,只是青蒙那失落到了极致的神情与强行挤出的一丝安慰式的微笑,他永生难忘!

    族人的嘲笑他可以不理不顾,好友的疏远他可以一笑了之,毕竟他生性淡泊。

    但是青蒙,这个赐予其第二次生命,更视其若亲子般对待的青峰部首领的失望,他无法逃避,更不允许自己逃避!只是

    对于明天的魂引,他依旧没有分毫信心纵使这九年来青蒙每日必以魂力为其锻体,纵使青蒙对他的期望已然叠加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汝非吾魂族之人,不可得吾魂族修魂之源!”

    耳边回荡着当年拜祖之时脑海凭空浮现的话语,冷云的内心泛起了无边的苦涩,然而他脸庞之上的笑容,却是依旧温和,于他而言,笑容不过是一个工具罢了,敷衍了众多嘲笑他的族人,安抚了唯一关爱他的青蒙,只是

    抹不去他自己内心的苍白。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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