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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逃兵-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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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向而行的两支人马相遇之前,胡义叫停了九班,改为路旁隐蔽,打算主动等待对方路过,然后再放心大胆地行进。
……
距离小路几十米远,躲在灌木后的小红缨被正午的阳光晒得眯缝着眼,无聊地撕扯着手中的草叶。
胡义看着身边那两支没精打采的小辫子,低声开口:“丫头。”
“嗯。”
“能不能别再撕叶子了,再撕就藏不住了,咱俩就得换地方了。”
“我不管。”
“……”
“以后你不许再喜欢苏干事了,听到没有?”
胡义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重新透过灌木,去看那条阳光下的小路。
“我都已经不喜欢她了,所以你也不许喜欢她。”
“……”
“喂,你倒是说句话啊?”
“其实我和她……原本就是陌生人。”胡义仍然一动不动地看着小路,若有所思地低声回答。
小红缨眨巴着大眼,认真地琢磨了一会,还是想不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忍不住想要支起小身子再问问,却被胡义伸来的一只大手猛地压低了。
小路的远端,隐隐地出现了人影,渐渐能够看清,是两排队列,乱糟糟的跑步声随后传来。
胡义凝神静气盯紧了看,前头带队的是一个鬼子,按李有才说的那肯定是教官,后边紧跟着两列纵队目测约百人,伪军一个连,这肯定是得到消息从河口营赶往出事地点的。
小红缨也在看,起初是心不在焉地看,后来就慢慢地瞪大了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小嘴微张,紧盯着那个带队的鬼子,小脖子随着目标在小路上的移动而缓慢扭转。
她看得忘我了,她想不通,为啥它会自己跑呢?为啥不要人推呢?那绝对不可能是动物啊?它根本没有嘴,没法吃草啊?何况那一定是两个轮子呢,怎么不倒?这个冲击有点大。
伪军的队伍跑远了,渐渐离开视线了。胡义提着步枪从灌木后站起来,确认了一下情况,朝附近摆了摆手,马良等人随即起身离开隐蔽位置,准备重新上路。
胡义低头看了看还趴在脚边的小红缨:“丫头,发什么呆呢,走了。”
“狐狸,那是啥东西?”
“哪个?”
“鬼子骑的那个啊,那是啥?为啥自己会跑?”小红缨仰着头,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十分罕见地流露着天真,傻傻地等待着胡义给她答案。
“那个是……自行车。”
胡义在城市里驻扎过,认识自行车,但是没碰过,不会骑那东西。
小红缨这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自行车,这孩子的爱好本来就有点与众不同,专门钟爱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这一次与自行车的偶然邂逅,她被深深吸引了,那闪亮的金属光泽,简洁明快的架构,轻盈如风的飘过,使这个红色的奔放女孩一见钟情了,深深爱了。
于是,她半坐在地上,将一双小腿委屈地蜷在侧边,努力仰起头,使一对小辫子如同尾巴一样老实地低垂下去,一双大眼睛瞬间变得无比清澈,纯洁得发亮,眼神中流淌着天使般的祈盼,轻轻开口说:“狐狸。”
“……”
胡义被这甜丝丝的一声呼唤叫得差点没站稳,当场满脑袋黑线无语。都不用小丫头再多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被她写在那张纯真可爱的小脸上了,她要自行车!
很奇怪,在这一瞬间,胡义似乎完全忘记了这是什么地方,完全忘记了该用自己那颗军人的心去冷静思考问题。他只是觉得心里好像忽然被装满了什么,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心还能够微微发热,这感觉形容不出来。
原来,宠爱别人,也会使自己感到幸福……
第172章 僵局()
在这个烽烟时代,在这贫瘠荒凉的大山里,自行车代表了先进科技,代表了奢侈生活,代表了知识的力量。
不只小红缨是第一次见到自行车,除了胡义,所有的九班人亦然。
在胡义的眼里,自行车只是个玩意,跟自己口袋里的怀表差不多,他没兴趣为这么个花哨东西去动手,但是他愿意看到到小丫头实现祈愿之后幸福的笑。
听说班长要为自行车采取行动,马良石成等人因为年轻好奇的心而期待;罗富贵既没兴趣也没意见,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淡泊’的人,自行车能吃么?刘坚强起初是想反对的,后来忽然觉得九班如果能得到这么个奢侈华丽的战利品,将会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全团有几个人见过这玩意?这要是弄回去跟立功受奖差不多感觉了,于是这回难得他没提反对意见。
一行人在班长胡义的带领下,立即掉头,往来路方向追在那个伪军连后边出发。
……
鬼子教官带着伪军进了村,询问目击百姓,调查情况,在村口的拐角上发现了血迹,证明这里是开枪的地方,命人在附近搜索一番,从不远的沟里抬上来一具尸体,认出是刘秃子,这里的便衣队骨干。
查看尸体上的两处枪伤,可谓又准又狠,一枪背后击中心脏,一枪斜向穿过后脑飞出耳朵,两个弹孔比步枪的还大。鬼子在血迹附近仔细找了找,拾起了两枚弹壳,放在手里认真看了半天,点四五英寸,少见的美制大口径手枪。
看起来这更像是一次目标明确的杀人,不像是军事行动,十来个人,消失这么久,哪找去?懒得为这点事大肆搜索做无用功。
距离村子一百多米,都是耕田,地势开阔了。九班隐蔽在村外开阔地外的路边,悄悄观察村里伪军的动静。
胡义希望的是这些伪军会在发现尸体后,采取些行动,在这方圆范围搜索或者警戒设哨,这样九班才有机会浑水摸鱼,方便动手。但是事与愿违,这一个连伪军在村里查看了一番之后,就没再做其他事,没多久就开始重新列队,又是个两列纵队,面向来路,那鬼子推着自行车又到了队首。这架势很明显,他们准备打道回府了。
“哥,他们要出村了,打不打?”马良看得有点着急。
即使打不过,也随时可以撤,本来这次出来就是制造动静来的,对象又是伪军不是鬼子,那就必须给丫头争取这辆自行车,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打了再说。胡义果断下达命令:“马良流鼻涕,带石成他们向右侧拉开三十米后,呈分散射击队形隐蔽,听枪响开火,第一个弹夹要快速打空不拖延。”
“是。”马良和刘坚强领着石成他们,猫下腰开始在灌木后向右快速移动。
然后胡义将手上的步枪递给了小红缨:“等他们出来,把那个鬼子打下来,别放太近,也别让他死得太远,第一枪你来开。”
另一边的罗富贵不用等胡义说什么,赶紧把机枪放在胡义身前,认真地替他摆正,然后从身上掏出另外四个弹夹来摆在胡义随手可得的一边,最后把自己的熊身躯往边上挪了挪,尽量远离可能会挨打的范围。
嘿嘿嘿,我要自行车,我要自行车,那是我的……小丫头在心里一遍遍地这样叨咕,扯着跟她身体一样长的三八式步枪,扭歪扭歪地往一侧爬了几米远,与胡义的位置拉开距离,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像一只快乐的小乌龟,爬得好惬意,爬得好悠闲,正在美滋滋地得意着,冷不防有个钢盔扣在了脑袋上,把小辫子给窝住了,真变成小乌龟了……
“傻子你……”小丫头眨巴眨巴眼,想起狐狸还在旁边不远,只好咽下了后半截话,狠狠白了爬在身边的吴石头一眼,姑奶奶忍了。
选一个好地方,把长长的枪口慢慢地摆出去,然后卯足小力气,慢悠悠地拉开沉重枪栓,再使劲推回去,一颗六点五毫米口径子弹,不紧不慢地滑进枪膛,似乎沾染了这个小主人的灵气,笑嘻嘻地站在起跑线上,蔑视地望着枪膛里的狭小前方。
准星里的自行车开始动了,悠哉悠哉地出了村口,两个转动的车圈在阳光下闪闪亮,轻轻颠簸在小路上,驶进了开阔田野,迎面而来。
距离一百,七十,五十,狐狸说不让太近,那就现在吧。不能打他肚子,万一脏了我的自行车可咋办?胸口好打,可是……还是怕这个脏鬼子的血溅了我的车。
啪
那颗蓄谋已久的子弹带着精灵主人的祈盼,热情地撞穿了鬼子的脸,轻快地穿过了一锅豆腐脑,转瞬逃离现场,飞远不见。
自行车猛地晃了一下,一头扎下了小路边的浅沟,翘在空中的车轮还在快速地转,哗啦啦地发出清脆连续的齿轮磨响,久久不绝……
两列纵队陡然震颤了一下,在百双惊呆眼神中,机枪响了,以排头第一个伪军的胸膛为基准,刹那出现了一条凶狠的弹道扫射线,均匀稳定地开始向着队伍后面延伸,瞬间血雾连成一片。
五支步枪和石成的驳壳枪紧接着就响了,他们只是拼命地来回拉动着枪栓,根本不去细看倒下的目标究竟谁打死的,一遍又一遍,一直到枪里五发子弹一股脑打光,才缩下去重新装子弹。
罗富贵趴在胡义不远处偷偷地往田野里看,姥姥的,这些倒霉玩意,放着好好的八路不找,回哪门子营呢。丫头的第一枪打得漂亮,太没人性了;胡老大的第一梭子貌似撂倒了挨着的*个,有几个没死,还躺在路边上哭嚎呢;其他位置也躺下了十来个,东一个西一个,没规律可循,自然都是马良他们那边的战果。
突然一个空弹夹隔空甩过来,吓得罗富贵本能地往后一缩身子,这才想起来自己还得给胡老大装填子弹。
在某些方面,伪军也是训练有素的,比如对生机的把握能力,比如对战场形势的果断处置。中埋伏了,是八路,有机枪,慌乱中顾不得猜对方是多少人,机枪打空暂时停歇了,这是宝贵的黄金时间,决定生死,那还等个屁,先掉头跑他娘的。
伪军们撒开了腿往回跑,一边跑还不忘了相互拉开间距,都知道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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