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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情报局-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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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刀。
并非李煜独创,盛唐之时的一种大刀也称作唐刀。
但是这把唐刀却是借用清朝时的技艺改造而成,且是属于他南唐的刀,所以也称其为唐刀。
以唐刀重辟新的盛世大唐。
这是李煜所想。
这种唐刀终究是会普及到他的所有军队的,李煜心里充满期待。他想看着自己的军队拿着这轻盈锋利的大刀砍倒所有敌人。
虽然他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开辟天下,有精锐的步卒是必须的,但是也绝对少不了骑兵。可是他李煜是南唐主,南唐并没有强大的骑兵,也可以说南方并没有强大的骑兵,这是和北方最大的差距。
一支骑兵精锐足胜数支步卒兵丁。
何况若以后在北方平原作战,骑兵更是攻无不克的法宝。
李煜早就想建立一支骑兵,可是现实还不这样允许。他现在也只是简单的想一想而已。
其时,唐以后,铁兵器已经盛行,军队用的大刀也已经相对成熟,唐刀的特点就是更加轻便,更加锋利,更加坚韧。
就此,实战中就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看过唐刀的人都这么认为。
潘美已经离去数日,相信不久,大宋的文书就会传到南唐。
这已经又是一个月了,转眼间,李煜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月了。
时值十二月。
天气已经异常寒冷,但是校场之上的气氛却仍非常高涨。
今天是血刃正式配备唐刀之日。
所有士卒都兴高采烈,他们拿着属于他们的兵刃,爱不释手。因为他们从没有见过如此出色的大刀。
血刃的主要兵器就是手中的这把兵刃。那是必须要嗜血的魔刃。
血刃的训练一直在继续,只要现在时机未到,李煜就一直打磨着这把血刃。
这九百二十人,现在已经基本平齐。
后来三天的一百二十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也都追平了先前的士卒八百。他们就如同一个整体,浑然天成一般。
任何人想要来分隔撕扯他们,必定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血刃,无血不饮,无血不欢。
那日,李煜携娥皇上朝见潘美,目的当然是混潘美耳目,事后,他便又召集群臣,详细解说了当时情形。
如今,并非南唐称王称霸之时,只要赵宋还在,只要天下还是这么一盘散沙,就绝对不是称帝之时,李煜并不是一个偏安一方就足矣的人。
李煜对众大臣说:“虽然南唐到我,已然三世,我非要毁祖宗基业,你们也心知肚明,南唐已经逐渐衰落,在我之前已经成为他赵宋的附属,终有那么一天,南唐会被赵匡胤所灭,我成为亡国之君,你们成为亡国之臣。这,并非我所乐见。”
“我不管以前怎么个样子,总之从改革开始,我是要南唐强大起来!我训练士卒是为了丰实南唐,强大南唐。现在我们南唐是绝对没实力单独叫板北方的,所以我也只能忍,而你们是我的臣子,更要和我一同忍受这屈辱,铭记这屈辱,在屈辱中成长自己,强大自己,杀败屈辱我们的人!”
“今天开始,我不是你们的皇帝,与其以后做一个永不超生的亡国之君,不如现在自我革职,现在我有背负着屈辱的能力,我们有反击之力,我们有迂回之力,早日做打算终归是好。你们的官职虽然也会跟着有变,但是你们在南唐的位置没变。”
“你们之中,大都是国之栋梁,现在并非治世之期,而是开拓!否则,我们只能被开拓。所以,你们都要给我做好大战准备,或是十年二十年,或是一世二世,总之,我要天下平定。你们,可敢与我并肩作战!”
那些在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南唐败臣,早在皇甫继勋事后,被李煜派人暗中诛杀了,这里所站的文臣武将,虽有历史上籍籍无名之辈,但都是南唐忠臣。
李煜不敢说以后南唐被灭,他们也会追随南唐一起灭,不敢保证他们南唐没了之后会不会降大宋,但起码现在,他可以保证这些人都是可以信任的。
尽管相处时日并不多。就连那个一直看不透的周宗,李煜都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信任的臣子。虽说此人心机过于深沉。
众大臣之中有些已历南唐三世之久,都想看到南唐强盛辉煌,以前对南唐失去信心的人现在也重新充满希望。
曾也有人想过自己的出路,但是皇甫继勋后面的风风雨雨,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些事情也让他们死了一半的心。
毕竟,有时候,荣华富贵固然美好,但是性命还是最珍贵。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性命的。
众大臣受到鼓舞,他们也都不是笨蛋傻瓜。
“敢!追随主公!”众大臣竟也众志成城,甚至连称呼都变了。
考虑到南唐百姓民心问题,毕竟南唐历经三世,早已稳固了人心,在这片天地,还是民心归附的,所以这并没有向外传。
李煜也相信,将来,还是会称王称霸的。
只不过此时,实不是称王之时。
(本章完)
第27章 血刃的战力()
很早之前,李煜就想看看血刃的战斗力。
那时候还没配备唐刀,李煜爱惜这些士卒,也不敢贸然动用出击,就算损失掉一个,那也是掉肉般的感觉。
欧阳狼也一样,他是跟这些士卒感情最深的人之一。
如今,血刃配备唐刀已经近十天了。
这些士卒早已熟悉了自己手中的刀。
这日,擂鼓喧天,战旗迎风张牙舞爪般的舞动。
李煜和欧阳狼站在点将台上。
李煜每次看到这些士卒都会会心一笑,他爱这些士卒,今天也是一样。
李煜大声道:“你们可熟悉了手中的刀!”
“熟悉!人在刀在,刀毁人亡!”众将士齐声大呼。
“你们手中的刀是用来干什么的!”
“斩贼杀敌!斩贼杀敌!”
“你们可有斩贼杀敌的勇气!”
“有!有!有!”
“好!”李煜大喝一声,“今天我就让你们去用手中的刀杀贼拔寨,开始你们立功的征程!”
“杀贼立功!杀贼立功!”
这些人久经训练,吃惯了猪牛羊肉,是该出去畅饮敌人鲜血了。
上阵,见血。
是一支军队走向成熟,变为精锐的唯一途径。
天下间的精锐都是从一次次血战中成长出来的,因为就算训练再多,没有实战,也不能让自己的军队成为精锐。
人的勇气、胆量、坚韧都是要在战场上真正磨砺出来。
所以,李煜找了山贼来练兵。
这处山贼据说早就盘踞再此,南唐曾也多次派兵征战,却始终无功,因其并不怎么猖獗,所以朝廷也在忍着。
可是,有时候李煜并不是一个多能忍的人。
在金陵城外六七百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山,山并不出名,出名的是这个山上的贼寇。
寇首叫路风,旗下有将、有谋士。
李煜早就派人打探过山贼的消息了。
大清早,欧阳狼便带着血刃出发了,血刃的脚程非常快,晚间就已经到了距离山寨不远的地方扎了营。
大帐内,欧阳狼坐在帅位上,李煜并没有随军出来,带军队自然便是的是欧阳狼。
其下,左右手边分别坐着九个队长。血刃目前被分为九个小队的,前八队每队一百人,第九队一百二十人。
队长的职位相当于军侯。
还没出来之前,欧阳狼是有点激动的,现在事到临头,他却反而失去了急躁,显得非常沉稳。
山寨里面也是有探子的,这么个急行军到达山寨左右,当然瞒不过山寨里面的探子。
“回禀大王,军队已经离我山寨不足百里!”一个探子报道。
路风问道:“多少人?”
探子回道:“不足千人。”
路风旁边一人又问道:“他们行进的方向可是正对我们而来?”
“是的!正是对着我们的山寨而来。”
“你可探到为首的是什么人?什么将旗?”那人又问道。
“小人只知道旗帜上面写着一个狼字,至于为首的是何人不知道。”
那人沉思道:“狼?”
路风大笑道:“军师不必着急,区区千余军队,路家寨还不怕他。想当年,后主的父亲曾派五千人来围剿与我,不还是无功而返。”
军师思虑道:“我只是在想,这个狼指的会是何人?从没听说过南唐有狼字旗的。”
路风豪气道:“不管他是狼是虎,到了路家寨,我都把他们打成毛毛虫。何况千余人的军队,实不足虑。”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大王还是小心谨慎的好。”军师分析道,“何况我们山寨本在南唐和吴越交界,以前南唐强大之时,五千人的军队尚不能拔除我等,而现在南唐国势衰落,虽然不久前听闻李煜大力改革,但是目前的国力远不如从前,可是他李煜竟敢派不足千人的军队来攻我山寨,这难道仅仅只是凭的一腔胆量么?”
“报!报大王,敌人已经在山寨外二十里处扎营。”又一个探子禀告道。
路风不禁眉头一皱,叹道:“好快的脚程!”
军师也叹道:“看来敌人是有备而来。以前也从没听说过南唐有这么精锐的军队。”
路风道:“看来这个李煜不可小觑,传令大寨内的兄弟们,吃足赶紧好好睡觉,明天起来去见识一下这只精兵。我还是不相信,他千余的军队能挡我数千蛮兵。”
军师劝道:“今晚要多派人防守各处要塞,防止敌人夜袭。”
路风起初也想到这点,只是他认为:“今晚夜袭应该不可能了吧,他们一日间奔行五百多里,应该早已累垮,忙着吃饭睡觉了,我不趁机偷袭他的大营都很够对得起他了。他们怎敢来夜袭我们。”
军师了解路风的脾性,这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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