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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情报局-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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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只看她的音容笑貌,举止投足间的气质风雅,也不会有人说她是一个普通女子。
这样一个女子,当然值得让人挂念。
如果不是必须早朝,李煜觉得至少要到晚饭的时候才想要起床。
一个人有很多的优点但当躺在床上之后就不算优点了,但是娥皇却不是,娥皇的优点已经够多了,但是她床上的优点还是很明显。
李煜不得不承认她是个人间的尤物。
怪不得历史上后主独宠娥皇,这当然不仅仅是娥皇身上有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的优点。
古往今来,这种女子并不只是娥皇一个,但是李煜个人觉得娥皇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后世,李煜只是一个大学学生虽然各方面条件不差,但是交到的女朋友,还真没有发展到床上。
所以,娥皇某方面的技巧真是让他大开眼界。
李煜虽然显得笨拙,但是娥皇却很熟练。
李煜的身体一直很强健,再加上这两个月来,每日和士卒们一起训练,他目前的体力也非常的惊人。
但是李煜却因体力不支累了,很累。
这比他在校场上起早贪黑训练一天还要累。
李煜实在难以相信娥皇娇小柔弱的身躯里竟蕴藏着这么大的能量。
(本章完)
第25章 携娥皇上早朝()
“陛下,快起床了。”
这已经是娥皇第二十次催促李煜起床了。
昨晚,李煜也已经将一些事情交代于她,跟她说过今早,要她随同一起上早朝。
历史上,每次赵宋使者到达南唐,后主总会把皇冠换成侯冠,后主是一个****心很强的人,但是他又不得不依附于北宋,而在自己国内,他还是喜欢和享受做皇上的。
使者一到来,他就换侯冠,使者一离开,他就马上换上皇冠。
这次赵匡胤派遣潘美来此,李煜虽然已经不是先前的后主,但是这一点,还是先要学他的。
所以早朝之上,李煜并没有带皇冠。
这并不让得众大臣吃惊,因为这又不是第一次,但是他们的表情明显是在描述自己吃惊的心里。
吃惊是很正常的,因为历史上也没记录过那个皇上携手皇后上早朝,还让皇后坐在自己腿上的。
可是李煜就这么做了。
娥皇手里还剥着李煜最喜欢吃的橘子,一瓣瓣的喂吃,而李煜竟然还不时的去亲吻她。
李煜亲眼看见很多大臣的眼睛从吃惊到愤怒甚至是羞愧,有红的有绿的,潘美也不例外。
但是却有几个人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波动,
一个是李煜身后的欧阳狼,一个是周宗,一个是林仁肇,一个是何敬洙。
欧阳狼和林仁肇跟李煜相处最久,对后者的脾气和性格都有所了解,他们没有表情可以说是知之。
何敬洙和李煜虽然没有太多交集,但是昨天的交谈中,何敬洙却对李煜建立起了非常大的信任,起初他也是非常吃惊的,但是随即他就想到了李煜昨天对他说的话:
南唐的出路不在现在,而在未来。
就凭这个,何敬洙对李煜有信心。
但是周宗的表现却是令李煜相当的吃惊!
“他是因为什么呢?”李煜有点想不透,他的心机竟然如此深沉?
要知道李煜此时怀里的女人可是他的女儿!
“咳咳。”
没有容李煜想太多,潘美的话打断道。
“皇上派我出使南唐,有三件事。”
潘美很直接,开门见山。这应该是文人和武人的差别。
“第一,皇上已经在京都开封府,购置了大片房产,仿造南方的园林建筑,建造了一个规模宏大的庄园,里面应有尽有,皇上希望侯王您能早日入朝为官,到东京享受别样的荣华富贵。”
毕竟是武人,言语不如文人那般缜密。
“老子在南唐境内贵为皇上,什么样的荣华富贵享受不了,还要去开封享受呢?何况有南方真实的园林欣赏何必跑去开封看那仿造品呢?”李煜心里暗笑。
“第二,皇上听说南唐境内正在改革且已收效显著,另外还建设了水军龙翔,各部士卒也在加紧操练中,皇上对此非常欢喜,除了让我代为对您表示嘉奖外,还加封您为天策上将,进爵南唐王,属地还是南唐。皇上额外说了,只要您早日入朝为官,您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李煜心里又是一笑,他要的可不是一人之下。
“皇上的封赏我领了,请带我传达谢意。我会早日上朝的,到时候我们同朝为官,潘将军可要多多照顾。”
“陛下,万万不可!您贵为南唐皇上,怎么能上宋朝中为官”一武将心直口快。
李煜示意其退下,向潘美道:“代我向皇上传达说,我会早日入朝的,在入朝之前我要给皇上准备一份大礼,待得礼物备齐之时,定会上开封城去拜见。”
潘美问道:“区区在下可否能问礼物为何物?”
“当然不是美人。”
李煜边说边亲了娥皇一口,“因为美人我也喜欢。也不是金银财物、古玩珍奇,因为我更加奢侈。”
“但是我这件礼物献上去的话,皇上定会欢喜,因为这才是皇上最想要的东西。”李煜忽然严肃道,“你道皇上最喜欢什么?”
潘美不假思索道:“江山。”
是的,相比之下,赵匡胤宁愿不要美人,不要古玩珍奇、金银财物,也要江山。
赵匡胤乃是军阀出身,军阀对于土地有特殊的感情。
“对!我就是想把江南这片江山献给皇上。”李煜又恢复了笑意。
众大臣又开始嘈杂,议论纷纷。
除了个别人之外,没有人是想自己的国家灭亡,去做他乡之臣的。所以李煜这句话出来,众大臣感觉头大。
“我练兵是想为皇上做先锋,打下周围政权,改革是想繁荣地方,为他日迎接大宋军队入主南方打下丰实基础。助皇上早日一统天下。”
李煜指了指天空继续道:“这片天只能有一个主,所以我愿拱手送于大宋,做大宋的一个前锋,率领南唐军队为大宋开辟统一天下的血路。免得日后大宋与我南唐开战连累百姓受苦。”
“潘将军觉得这份礼物皇上会喜欢么?”
潘美不好妄加猜测,总觉得其中有点蹊跷,但是又说不上来,只能说道:“我需要回去如实禀明皇上,由皇上定夺。”
潘美第一次见到李煜,他看见的李煜跟他先前听说的李煜一样荒唐,哪有大殿之上搂抱妻妾的主子?哪有在自己的大臣家将面前将自己的国土拱手让人的主子?虽然潘美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他还是感觉荒唐。
“皇上遣我来此的第三件事是让我到金陵城四处走走,看看江南民风,体察民情。”
“你是想看看金陵防务,为他日作战做准备是真吧。”李煜心里想着,但是嘴上却没这么说:“潘将军尽管四处走走,我会派人为潘将军解惑指路。”
下得早朝,李煜带着欧阳狼匆忙去了宫里的一个秘密大作坊。这是两个月前在原有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比原有的规模宏大的多。
周宗从天下各处网罗来的工匠生活起居工作都在这里,任何人没有允许不准随意出入,每个工匠在进来之前都预先获得了大量的报酬,他们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受限制,但是李煜给他们的条件绝对优越。
李煜给他们准备了专门的御厨,各种条件都尽量满足他们,李煜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用最快速度做好李煜让他们做的东西。
(本章完)
第26章 并非称王时!()
狼牙棒是李煜吩咐特意为欧阳狼准备的,棒体长约两米,柄长一丈,重达一百零八斤。
李煜知道欧阳狼天生神力,贯使重兵器,于是便特质御赐狼牙棒赠他,何况日后战场之上,他也少不了这种长兵器。
群战中,这种既长且重的兵器的杀伤力不容小觑。
狼牙棒是用百炼精钢所制,能承受巨大的碰撞,棒体之上是密密麻麻的锋利而坚韧的刚刺,莫说是人的脑袋瓜,就算是一头牛,欧阳狼的一击之下,也会令其变得血肉模糊。
李煜在两个月前就吩咐铁匠按照他事先大略画好的图纸制造兵器,这是一种刀,是李煜专门为血刃配置的战刀。
以后,或许会大量生产,在军队中普及,但是现在技术所限,却不能迅速普及。
经过一个多月的数千次尝试,铁匠们逐渐摸透了一些技巧,所制出来的刀已经比较完美,所以他们禀告了李煜,李煜就是来查看这种刀的破坏力和承受力的。
李煜在得到这些工匠之时,凭借记忆模糊的画了清朝时用的战刀,再加以改动,然后由专业的铁匠研究改造,终于有所成就。
“这就是我们新制出来的刀,锋利顺手且可以承受巨大的撞击。”张铁三双手捧着把刀递给李煜道。
李煜在张铁三眼中看到了欣喜与自豪。他相信这一定是把令人满意的刀。
李煜反复抚摸着这把刀,刀长约一米五左右,不算太长也不算短,适合近距离作战,刀刃锋利,握手轻便,李煜忽然间扬手,一刀劈向旁边的铁架,铁架瞬间分崩离析,李煜大赞一声,继而欧阳狼也拿过来一把刀,朝着李煜的刀猛然砍去,两刀相撞,擦出剧烈的火花,刀身之上并没有出现豁口,李煜和欧阳狼都不禁连连点头。
“好!”李煜把刀递给张铁三赞道,“所有铁匠每人奖赏铁钱五百,另外你们要用最快的速度打造九百二十把这种刀!”
“是!”张铁三欣喜道,“小人代这把刀恳求皇上赐名!”
“对!”李煜打量着这把刀,虽说这把刀是从清朝才出现的刀改良而来,但是总不能称其为清刀吧,也不好听,思索再三,李煜说道:“不如就称其为唐刀。”
唐刀。
并非李煜独创,盛唐之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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