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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下凡闯三国-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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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又怎么知道,这群武将谋士里只有许褚荀彧等人见过孙朗,大部分人都压根儿没听过孙朗这么一号人物,只知道他在曹公面前出尽了风头,颇得曹公赏识。既然曹公传下命令,要满朝文武都必须来参加孙朗的婚礼,也就不得不从,就全都备下了豪礼,一大早儿赶过来了。
进入曹府,曹仁故意引着各位同僚们往那个金碧辉煌的金屋子前面兜了一圈儿,说自己这个女婿如何如何珍爱自己的女儿,非要用这“金屋藏娇”的典故来迎娶阿娇。又夸他如何如何有能耐,仅在区区的三日之内盖起了这么一座灿灿的金屋子。
众人都觉得十分新奇,想上前观摩把玩一下这座金屋子,但曹仁忙一把拦住,说这金屋子刚刚盖好,上面会散发一种名叫“甲醛”的诡异气体,会让人中毒生病而亡,非要在阳光下暴晒数月之后才能靠近。
众人对这所谓的“甲醛”气体闻所未闻,心里自然半信半疑,但用鼻子使劲儿一闻,仿佛的确是在散发着一种酸酸臭臭的味道,心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都一个个的挥起袖子捂住鼻子,匆匆忙忙的走了。
众宾客们座位的次序也是一门儿学问,和上朝时一样,左边需是文臣,右边得是武将,而曹彰、曹丕这两位小主公自然需要坐在上首,其次是许褚、典韦、荀彧、程昱这些肱骨之臣,最后才是一群不入流的小角色们的座位。光是接待这些宾客们落座,就用去了一二个时辰,再加上婢女摆上美酒佳肴,更是花去了接近大半天的时间。
落座已毕,曹家的小丫鬟打扮的花枝招展,牵引着那位曹阿娇小姐走来出来。她一身凤冠霞帔,头戴红盖头,身上珠玉玲珑,环佩叮咚,还散发着一身淡淡的脂粉香味,果然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模样。
曹阿娇一想到可以和情郎哥哥结为连理,竟然收起了自己刁蛮任性的倔强脾气,专门儿练习了大半个月的礼仪和身段儿,就为了在满堂宾客眼中看起来是一个温婉知慧的贤淑女子。
按照当时的习俗礼仪,二人对着天地三拜九叩,焚香祝祷,对饮三杯酒,一杯交臂对饮,一杯敬父母,三杯洒在地上以敬天神,就算是完成了这大婚的礼节。锣鼓唢呐吹吹打打,把曹阿娇又送至了洞房之中。
孙朗则站起身来逐一向满堂的宾客敬酒,在坐的无一不是公卿将相,任凭谁也不能怠慢了半分半毫。
敬到许褚面前,许褚一脸笑意,蒲叶般的大手在孙朗肩头不住的拍,显然和孙朗是惺惺相惜,颇为志同道合。而敬到典韦和程昱面前时,这两人仍是一副趾高气昂,不屑一顾的神态。孙朗不想和他们一般见识,就匆匆喝了杯中酒,继续往后敬。
每敬到一个人面前,孙朗就满饮樽中之酒。他知道这酒杯里喝的都是米酒,就算多喝点儿也不会有事。但怎知道米酒虽然没什么度数,喝多了一样的上头,再加上厅里小风一吹,到得后面,竟然有些上头了,脑袋里晕呼呼醉醺醺的,渐渐开始犯起了迷糊来。
恰巧在这会儿,孙朗扫了一眼,见角落里的一个小案上坐着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长得又黑又丑,满脸苦相,低着头在那里喝闷酒。别人都是杯来盏往的十分热闹,唯独只有他冷冷清清的好不凄惨。孙朗不解,就走上前去,一手端着酒樽,一手指着这人问:“我大喜的日子,你为何哭丧着脸,是何道理啊?”
那人明显官职不高,见是孙朗来自己跟前了,就匆忙的站起身来,强颜欢笑的答:“回孙公子,在下今年已经虚度二十四载了,却因为长得丑陋,至今仍然未寻到自己的佳偶。今日却见到公子抱得美人归,找到了自己人生的伴侣,故而见景生悲,哀然自伤身世,以至于面容凄惨,扰了公子的大好心情,勿怪勿怪”(。)
第一百四十回 文姬归汉()
孙朗斜着醉眼打量此人,见他一脸麻子,满口龅牙,果然是有够丑陋,就安慰道:“就算是找不到佳偶,兄台也可以混迹于风月场所,纵情笙歌,夜夜**。只要有钱,每天都是洞房花烛夜,绝品佳人儿左拥右抱,这一辈子也算是风流倜傥了。大好男儿,何必如此形影自伤呢?”
孙朗平时最瞧不起为情所困的男子,觉得女人不过是男人的衣服,只要穿着合身得体就可以了,没必要非得痴情如此。
那人却叹了口长期,锁眉道:“公子差矣,在下只羡鸳鸯不羡仙,只求能像公子这样找一个红颜知己,夫妇二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虚度到老,其他的就再也无求了。整日沉溺于纸醉金迷之中,纵情于骄奢淫。逸之间,非是我辈之所求也。”
孙朗听这人说出这等话,心里暗骂一声:“书呆子!丫注定孤独一生!”就喝了樽中酒,转身想走。
怎知这人见孙朗一口干了,也惆怅的举起酒杯来,哀叹道:“旁人都不愿和我饮酒,唯独公子愿意。董祀不过区区一介屯田都尉,却能得公子如此礼遇,实乃荣耀之至也。”说完也是一仰头,把酒一饮而尽。
董事?
孙朗觉得这名字新奇,就转过头来问:“你叫‘董事’?你这官儿挺大啊!”
董祀忙解释道:“是‘祀’,祭祀的‘祀’。在下只是个小小的屯田都尉,就是管种地的小官儿,公子莫要取笑在下了。”
董祀?
“你是董祀?”孙朗微微诧异,上下打量此人。
董祀一头雾水的道:“怎么?公子竟然认识在下?”
孙朗倒不是对这董祀很感兴趣,却知道后汉书中有一节名叫董祀妻传,这个董祀看来其貌不扬,但其实他的老婆在中国历史上却是大名鼎鼎,让人闻之变色,如雷贯耳。不错,这董祀的老婆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创作出了胡笳十八拍的一代才女蔡琰蔡文姬。
这蔡文姬乃是东汉末年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从小知文擅墨,通晓音律。后来董卓祸乱汉廷,蔡邕身亡,蔡文姬就被匈奴劫掠去了漠北之地长达十二年之久。曹操素闻蔡文姬乃是当世才女,就舍下重金把她从匈奴赎了回来,嫁给了董祀为妻。后世把这段故事改变成了戏曲,名曰“文姬归汉”,乃是一段传唱千古的佳话。
你爷爷的,你这小子有蔡文姬做老婆,还敢在我面前说自己孤独寂寞冷?孙朗心里也不知是一股酸味还是醋意,反正就觉得董祀这小子不怎么地道。
但转过头来一想,原来是自己错怪了这人。此时乃是建安初年,蔡文姬十有**应该身在匈奴,并未和这董祀结为夫妇。这董祀自己还是光棍儿一个,倒也不足为奇。
心念及此,孙朗就对这董祀说:“你这名字起得好,没准儿以后会讨个好媳妇儿!”就拂袖而去,不再理他了。董祀只能躬身谢道:“多谢公子吉言,哎,但愿吧”
孙朗转身来至董袭身旁,拽着他的衣袖把他拖到了一个角落里,低声道:“阿呆啊,本公子交给你一个任务,让你出趟院门儿,你意如何?”
董袭是人来疯,因为性子直爽,因而和别人自来熟,此时不知怎么和许褚套上了关系,正在热火朝天的划拳猜闷儿喝酒赌输赢呢,听了孙朗这话,满脸不情愿的道:“去哪儿?公子让咱喝完酒再说。”
孙朗语重心长的道:“你戴上甲马,只管往北边跑,如果看到一条全是黄沙的大河,就找个艄公载着你渡过去,继续往北跑,如果看到了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原了,便到了目的地了。”
董袭挠着头问:“去大草原做什么?公子大喜之日,为何让阿呆去大草原?难不成是去放羊牧马么?”
孙朗点头道:“对!若是看到许多放羊牧马之人,就向他们打听一个名叫“蔡文姬”的女子,若是找到她了,就返回来向我复命。但是你要记住,那些放羊牧马的人都十分野蛮,你千万不可和他们打斗争吵,否则最后吃亏的定然是你自己。”
董袭听了这话沉吟片刻,一脸坏笑的道:“公子真坏,刚刚结婚,就又想着别的女人,还让阿呆去做那牵线搭桥之人,嘿嘿哈哈哈”
孙朗哈哈直乐,拍了拍董袭的胸脯,挑着眉毛道:“你果然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连这点小心思都猜得到。是男人哪个不爱偷吃呢?这叫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替我做成此事,本公子重重有赏,快快去吧!”
董袭嘿嘿大笑,只觉得替公子做这种红杏出墙的事儿是他的莫大荣耀,更加佩服公子的学问,把这种在外勾搭女人的事儿说成是“红旗不倒”和“彩旗飘飘”。就义不容辞的回到座上,喝了一大口酒,叼上一大块儿肥肉,趁着没人注意之时施展开了神行之术,出了曹府大门儿,一直奔着北方的大草原去了。
孙朗转身回来,接着敬酒,心里喜孜孜的琢磨。一来是蔡文姬如此一个大才女沦落在匈奴那里被披发左任的野蛮民族摧残和蹂躏,实在是太也焚琴煮鹤,有伤大雅,自己这么一个怜香惜玉的大英雄,见到才女沦落虎口如何能够袖手旁观?二者说,文姬归汉乃是千古佳话,给那曹阿瞒留下了一个英雄救美的历史赞誉,我孙朗身为一个后世之人,既然知道了蔡文姬的下落,这块腻的流油儿的肥肉为何还要落在别人口中?何不提前把她救回来,使她俯首贴耳的感激于自己?
没错,孙朗想起了自己以前做过的一个梦来。在那个梦中,他是九五之尊的东吴大帝,而御阶下的文臣武将们竟然都是一个个的巾帼女子。他现在结交了武艺超群的孙尚香、会变身的小乔、刘表的妻子蔡夫人、可以操纵机械化部队的黄月英,如果此时再把蔡文姬招为己有,不就越来越离着自己那满朝巾帼的梦想越来越接近了吗?
听说蔡文姬很会弹琴,到时候爷坐在躺椅上,让她为我弹上一首小曲儿,岂不是人生之一大乐事吗?
自己还有要事缠身,否则的话,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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