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唐小相公-第35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这个动作眼熟了,随着树枝落地,郑萌宝立刻伸出纤纤玉指猛的一指!
“王勃,捡回来!”
“捡捡……哇哇哇哇……”
现在的王勃才一岁半,说话还说不利索,听到郑萌宝的声音之后,立刻一边“哇哇”的叫着,一边就把树枝捡了回来,然后放到了郑萌宝的手里。
郑萌宝接过树枝之后,顿时乐得“咯咯”直笑,轻轻摸了摸王勃的小脑袋,然后又把树枝扔出去了,而王勃再次“哇哇”的叫着跑去捡树枝。
这下郑子文知道为什么自己觉得这个动作眼熟了,以前他逗狗的时候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想到这里,郑子文的嘴角和眼睛顿时一起抽搐起来,似乎为了说服自己,他还不停的自言自语。
“呃……两小无猜挺好的……挺好的……”
这时的郑子文已经下了决心,等过段时间就把王勃送回长安去,再这么让他跟自己闺女呆下去,历史上那个“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到底还会不会出现就不好说了。
如果这个王勃不是历史上那个“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那还配得上自己的女儿吗?
这一点,郑子文心里跟明镜似的,所以他已经想好了,等年底回长安的时候,不但要把王勃送回去,还要叮嘱王福畴,让他严格教育自己儿子。
不成材,就退货,老子就是这么现实!
不过现在距离年底还早,就让王勃好好陪着自己闺女玩吧,反正三岁以下的孩子都是没什么记忆的,就算要严格教育也不急在这一时。
这样一想,再看王勃高高兴兴的去帮郑萌宝捡树枝,郑子文发现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而且看起来还蠢萌蠢萌的。
想到这里,郑子文立刻脱下了自己的鞋子,“呼”的一下扔出十几米。
“王勃,帮爹把鞋子捡回来!”
王勃回头看了他一眼,给了他一个蠢萌蠢萌的笑容,然后又转过了头去。
妈蛋,这小兔崽子还认人?
面对这样的状况,郑子文只能再次大吼一声。
“曹二狗,老爷的鞋掉了,快帮我捡回来!”
郑子文一声大吼,没把曹二狗喊来,却把曹大狗给喊来了。
曹大狗并不是曹二狗的大哥,而是曹二狗的儿子,郑子文就不止一次的吐槽过这个名字,甚至他还恶意的想过是不是曹二狗有一个亲大哥曾经虐待过他。
正当郑子文的胡思乱想的时候,曹大狗已经跑到了他的面前。
“老爷,您的鞋掉哪了?”
郑子文随手一指,曹大狗眼睛一亮,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去,把鞋子捡了起来,然后送到郑子文的面前,并且还亲手帮郑子文穿上了。
他一边穿还一边笑道:“老爷不愧是老爷,掉鞋都能掉那么远,哪是一般的凡夫俗子可比的?”
听着曹大狗在那里大拍马屁,郑子文顿时笑着点了点头。
“不错,你比你爹强多了,小小年纪会拍马屁,长大以后必然出人头地!”
曹大狗一听郑子文这话,顿时喜笑颜开。
“谢老爷夸奖。”
而这个时候,曹二狗才姗姗来迟,他气喘吁吁的跑到郑子文面前,然后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老……老爷……鞋……”
看着他一副喘不过气的样子,郑子文顿时摇了摇头。
“二狗啊,平时老爷让你多锻炼身体,你就是不听,现在知道后悔了吧?行了,这没你事了,对了,你儿子挺机灵的,以后就让他跟着郑龙吧!”
听到郑子文的话,曹二狗和曹大狗两父子对视了一眼,然后立刻向郑子文连连道谢。
“谢老爷……谢老爷……”
曹大狗正是曹二狗的儿子,今年刚满十二岁,比郑子文的长子大四岁,而且人也很机灵,郑子文看他也很顺眼。
最重要的是曹二狗本身就是自己的心腹,他的儿子自己也信得过,所以郑子文才让他去跟着郑龙。
这事对于郑子文只是随口一说的事,但对于曹二狗一家来说却是一件大喜事。
曹二狗心里明白,他之所以有现在的生活,就是因为跟着郑子文,如今就算是县老爷,见了他也会客客气气的叫一声曹管事。
而郑龙作为郑子文的长子,是郑府的大少爷,将来是要继承郑子文的爵位的,自己的儿子能跟着他,只要好好做事,一定能成为他的心腹!
一旦自己的儿子成了大少爷的心腹,那么他曹家的好日子就能继续下去了,这当然算得上是一件大喜事。
所以当带着儿子回到家之后,曹二狗立刻就大吼起来。
“思密达,快点去厨房准备一桌好菜思密达,老子说话你听不懂吗?动作快点思密达,你个蠢婆娘思密达……”
思密达嫁给曹二狗也快二十年了,也知道自己丈夫的脾气,一边准备饭菜一边叽里呱啦用新罗话骂他,曹二狗听不懂,顿时就怒了。
“哎哟,你还敢回嘴?有本事用大唐话骂我,你个新罗来的土包子,你……唔唔……”
曹二狗这话还没说完,就被曹大狗给捂住了,他正准备发怒,忽然就听到曹二狗压低了的声音。
“爹,你这话说不得呀,现在的新罗也不是以前的新罗了,而且听说咱们老爷还有一个新罗的女人,您这话要是传到老爷耳朵里他怕是不高兴……”
曹二狗一听这话,顿时也反应了过来,一边把自己儿子的手从嘴边拿开,一边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
“不错,还是我儿子想得周到,不枉我给你取名叫曹大狗,你这脑瓜确实比你爹我的好使。”
一听他这话,曹大狗顿时露出一脸的懵哔。
第三百八十九章 喜事连连()
其实自从懂事以后,曹大狗对他的名字是很无奈的,特别他从小就被送进皇家学院念书,有了一些学问之后,对这样粗俗的名字更觉得反感。
但是有一次他父亲曹二狗的话点醒了他,当时曹二狗是这样说的。
“大狗啊,别嫌弃着名字不好听,狗怎么了?狗是最忠心的,咱们家国公爷最喜欢的就是狗,我跟了国公爷二十年,现在你看除了咱们府里的老爷和夫人,在外面谁敢叫我一声曹二狗的?”
当时自己父亲的话给了曹大狗很大的触动,他自信回想了一下,在恒州还真没有谁对曹二狗直呼其名的,就连恒州的总督兼刺史大人,见了曹二狗也会客气的叫一声曹管家。
至于那么年轻的县令、县尉,更是直接管曹二狗叫“曹叔”。
想明白了这些以后,曹大狗觉得自己的名字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而且还很认真的跟着自己父亲学习怎么拍马屁,怎么让自家老爷高兴。
不得不说,他学习得还算不错,这一次郑子文允许他跟着郑龙,就是对他最大的肯定!
这天晚上,高兴万分的曹二狗喝醉了,直到他醉倒的时候,脸上都是带着笑容的。
第二天的时候,曹大狗就跟着郑龙一起去书院上学了,大家也知道了曹大狗成为了郑家大少爷随从的事,所以在这一天的下午,提亲的人就找上门了。
在大唐,指腹为婚或者十二岁嫁娶都不算什么稀罕事,封建社会嘛,这种事很正常,至少当事人是这么认为的。
曹二狗的奴籍早在十几年就已经被郑子文通过关系销掉了,所以也算是良家,他的儿子娶媳妇自然不能娶贱籍的,所以他自然得好好挑选。
前来向曹二狗说亲的人很多,曹二狗最终选择了本地的一个富户,虽不是那种数一数二的大户,但也算得上是阔绰的人家,自己的儿子娶一个这样的媳妇,也不算掉价。
决定好了之后,曹二狗就把这事给郑子文说了,郑子文当即就拍手同意,并且就近选了一个日子让他们成亲。
定下成亲日子的当天,而那个富户的儿子就如愿以偿的进了当地的县衙当了主簿,算是皆大欢喜。
成亲的日子很快就到了,借着郑子文的面子,恒州这片也来了不少人,有官员也有商人,就连长孙冲也派人送了礼物来。
客人都送礼物了,自己这个主人一点表示没有,所以郑子文便笑着朝曹二狗说道:“二狗啊,今天是你儿子的大喜日子,你喜欢什么就说,只要是用钱买得到的都没问题。”
这话说得那叫一个豪气,在场的人都被郑子文的话给镇住了,不约而同的向曹二狗投去羡慕的目光。
此时曹二狗心里也得意呢,他立刻就朝着郑子文躬身行了一个礼。
“既然老爷这么说了,那老奴就斗胆向老爷求一样东西。”
郑子文立刻笑着点了点头。
“行,你跟了我这么多年,老爷也不会吝啬,说吧,你要什么?”
听着郑子文这话,曹二狗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感动,再次朝着郑子文躬身行了一礼,然后抬起头看向郑子文。
“老爷是否还记得,二十年前,您让老奴打了一个金碗,老奴斗胆,请老爷把这个金碗赐给犬子。”
“呃……金碗?”
郑子文微微一愣,然后立刻想起来曹二狗说的今碗是什么了,顿时露出了一脸的古怪。
“二狗,那个金碗可是当初东赞用过的,挺脏的,你拿它干嘛?你真要喜欢金碗,要不老爷我直接赏你一百两黄金,你再去打两个,你们父子俩一人一个,怎么样?”
令郑子文没想到的是,曹二狗却果断的摇了摇头。
“老爷,老奴还记得,那时候老奴随着老爷来到恒州,是老爷辛辛苦苦酿出了驸马醉,然后让五夫人拿去范阳换来的辛苦钱,而这个金碗,正是用这钱打造的,它不脏!”
说着,曹二狗就再次朝着郑子文行了一礼,然后用坚定的语气说道:“还请老爷把这个金碗赐予犬子,老奴会让他把这个金碗当成传家宝,一代代的传下去。”
听到曹二狗的话,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