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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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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劫掠的火光,持续了整夜。

    一直到天色微亮时,满载而归的匈奴兵开始撤退了,车上载钱粮,马后载妇女女眷。

    被他们光顾过的盘县城,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啃食的格外干净,大量的木制建筑物还在熊熊燃烧,而无数县民百姓的鲜血,则成了它的陪葬品……

    距离县城不远处的河面上,烈火依旧在燃烧,大量被烧死的尸体顺河而下,将原本清澈的河水都染成了黑色。

    滚滚的浓烟直冲上苍穹,仿佛一条脱困的孽龙,不断地摇头摆尾,仰天长啸,似乎在欢庆自己终于挣脱了束缚,又似乎对河面上无数的祭品极为满意……

    等高郅领军赶到莫支县城外的时候,这帮匈奴士兵,已经转移战场,向下一个目标进发了。

    高郅勒马而立,看了看林隙后面的天色,已是黎明。

    “加速前进!先进城看看!”

    一声令下,身后那数千道身影轰的一下结阵而动,井然有序。

    这个时候,东方才蒙蒙发亮,泛起鱼肚白,空气中弥漫烧焦的味道,残存的火苗在一根断木上燃烧。

    整个莫支县城,已然化成了一片废墟,战火在短短的一夜里就毁灭掉了人们用了几百年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家园。

    现在就连吹拂的冷风之中,似乎也总是飘荡着一股烧烤人肉的味道,缠绕心头,挥之不去……

    这并不是匈奴人第一次的大举入侵,昔日灵帝尚在的时候,于扶罗单就曾于亲领三万精兵从雁门破关而入。

    一个月之间横扫并州数郡,劫掠人口数万,牛羊财物无数,而后扬长而去……

    对此,当时的东汉朝廷异常震怒,匈奴人的行为就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的满朝文武都抬不起头来。

    就连那个时候,从不关心国事的汉灵帝知道后,都气的连摔好几个酒杯。

    被异族人杀进长城里面,掠夺走无数汉家子民、财物,这是大汉王朝多少年,都没遭受到的羞辱呀!

    虽然当时,所有人都一致高呼出兵报复,可自家人知自家事。

    经过黄巾之乱后,汉王朝的国家综合实力已经衰弱到了谷底,根本无力出兵讨伐,最多不痛不痒的喊几句口号而已。

    无奈之下只好先加强边境的防务,扎紧自家的篱笆,防止匈奴那只恶狼再钻进来。

    然而,如此一来,确是愈发的助长了匈奴人的气焰!

    “全军进城!”高郅看着惨烈的县城残局,摇了摇头,下令道。

    于是,很快,数千西凉士兵们,便在高郅的带领下,贯彻而入。

    毫无阻碍的他们,就这样简单粗暴的,进入了县城之内,那连绵起伏,响亮的马蹄声踏在了县城中的石道上,传来了如同擂鼓般的声音,将这静寂的县城氛围,彻底打破。

    县城之中,残痕处处,随处可见一大片早已凝固了的黑色血污,在他目光所及之处,甚至于都能够见到数不清的尸体匍匐在地。

    从他们身上的衣着来看,分明就是县城中居住的普通百姓,估计是在城破之时来不及逃走,所以才会被突入城中的匈奴士兵所杀。

    不过,西凉军队,本身也没少干过这种事情,是故,对于这些西凉士兵而言,面前“惨不忍睹”的局面,其实也不过是家常便饭罢了!

    很快,淡定自若的他们,在长官的命令下,四散分开,不甚情愿的,开始打扫起那些匈奴人留下的残局。

    “传令下去,收拢城内存活的人员,聚集起来。”耳朵微微一动,骑在马上的高郅,甚至于能够听到附近传来了数处的骚动声。

    虽然他不知道,发出这些骚动声的,是残留的马贼,还是侥幸生存的百姓,但是不乏让他,心生谨慎。

第286章 大好男儿() 
心神恍惚,那道道的细索声音,就像蚊子翁鸣一样,瞬间在高郅的耳中变得遥远,迷迷糊糊,嗡嗡嗡嗡的嘈杂。

    晃了晃脑袋,高郅挥手示意大部队继续搜索莫支县,而后,点了十来骑充当亲卫,拨转马头,循声源的方向而去。

    “吁~~!!!”

    悬马而立,高郅领着一众骑兵,于烧焦的残火中,勒马而定。

    鼻子稍微的耸动了一下,在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一缕淡淡的焦臭味道,显然这片区域,被彻底烧毁的时间,并不是太长。

    他正要离开,心中却是微微一动,脑袋一侧,静心的倾听了片刻。

    有动静!

    脸色微微一变,高郅他马不停蹄,策马扬鞭,迅速穿过了这条大道,朝着声音的来源处赶去。

    高郅的身形一动,也不等胯下战马速度站稳,身子就一个前冲,脚下发力,瞬间就已经穿过了其中一处宅子前的围墙,稳当当的落入了院子之中。

    “。。。”高郅的语音,顿时停顿,四周,赫然皆有是一些活人,一些躲藏着,自仓促离去的匈奴人洗劫中,侥幸存活下来的活人。

    虽然此时的他们,大多都是衣不蔽体的狼狈不堪的模样,但是,真的听到熟悉的语言,看到熟悉的汉人士兵,除了眼眶湿红,再无其他。

    很快,外面的骑兵们,亦是冲了进来。。。。破门而入。

    被惊吓住的众多百姓,嘴微微张了下,又赶紧的闭紧。

    不过,不难看出,这些人的内心,还是有所放松了一口气。

    看得是汉人军队,立即从洞口中跳了出来,虽然因为刚才的灰土飞扬而变得灰头土面,可是他们脸上的喜色却是丝毫不减。

    “咳咳咳。。。某乃莫支县的衙役,不知这位将军。。。?!”

    “吾名高郅。”高郅淡然回道。

    “原来是。。。咳咳,高将军,咳咳,咳咳咳,不知道高将军带来了多少援军?可是要为莫支县的乡亲们,报仇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咳咳,某愿为先锋。”

    发声的身形似乎身上有创伤,披着甲胄,头裹盔铠,身材并不高大威猛,相反有些瘦弱,面容普通。。。。。。

    只是眸子里那股狠劲儿却是让高郅点了点头。

    锁起来,这时候的汉人血管里还流动着浓厚的尚武精神。

    哪怕是对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心里是没有丝毫的惧怕的。

    更有甚者,他们还反而占据着心里上的优势。

    在一些沉迷于霍去病,封狼居胥骄傲的伟业的汉人眼中,这些野蛮的匈奴人,就是一群只知道放马牧羊的劣等人。

    除了凶掠之外,怕是与那些还在树上摘果子的猴子相比,也没什么区别,全是不开化的物种!

    可以说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

    就好比那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中国人这种尚武的风气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了北宋,从宋开始,重文轻武,武者在国家中的地位可谓是急转直下,可以说宋朝是中国人整体民族性格的一个分水岭。

    宋朝之前,所有中国男孩的人生目标基本都是“好好练武,长大以后当大将军,塞外立功!”

    宋朝之后,所有中国男孩的人生目标则变成了“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考状元郎,跨马游街!”

    从此尚武之风彻底没落,文教之风兴盛而起,在华丽的宋词暖风之下,中原王朝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国度,随后就是异族入侵,割地、岁币、称臣,最后崖山之后再无中国……

    望着天际飘过的云,高郅暗叹一口气,眼前的这些浮尸,只是一少部分。

    接下来所将会在这个神州大地上发生的,那将是一场长达百年的内战,几千万的汉人,打的最后不足千万。

    他时常在想,在这样的世道,他到底要不要去掺合上一脚,还是尽快结束这段逐渐扩大的、无形无色的漩涡涡流。

    当然了,这些,也扯远了不少。

    “。。。”

    一路上行来,县城之内虽然称不上是伏尸处处,但少说也见到数百余具的尸首了。这些还都是在高郅他,在所经过的街道上所见到的。

    若是算上那些没看见的,还有死在房屋之中的,那么整个县城中也就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死于了这场劫难之中。

    高郅他的双拳,紧紧拽住缰绳,他知道此刻有无数双眼睛正紧紧的盯着他,他也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端倪。

    与各县进行联系后,高郅的情绪,渐渐地缓和下去。

    “非我族类,齐心可诛!”只是,此时的他的话声,虽然平淡,但却有着一种,无容置疑的坚持。

    河内诸郡内的损失,自然是极其惨重的,各县县令官员,赶忙将各自管属辖区的伤亡情况,以及用以防御的准备措施,进行上报郡守。

    各郡太守,亦是在接收到下属县役加急传递的信函,同样不敢耽误分毫。

    连忙将损失报上了刺史的桌前,一面是开始请求援兵,准备抵抗匈奴的奔袭,一面是守地失职的罪责。

    “来人!”

    “在。”

    “号令三军,集结兵马!”高郅愈发的手上医德,一声令下。

    顿时,隆隆而战的话,蓦然传递开来。

    伴随着隆隆的马蹄声,无数的铁骑从黑暗中现身,如地府脱出的修罗鬼兵一般,从四面八方冲杀而至。

    聪明的狼群在狩猎时并不是立刻扑上去的,而是派出小股部队尾随跟踪猎物。

    直到把猎物的情况都弄清楚以后,才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杀的一击,要想在草原上生存,就必须像狼群一样,凶残、狡猾、聪明,最关键的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普天之下如果说还有什么生物比狼更狠毒,更可怕,那就只有人了!

    人,才是这天地间最强悍的猛兽!

    而信奉铁血的军队,则更是猛兽中的猛兽!

第287章 杀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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