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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妖孽-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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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桂扬四处看了看,“这家不是大富,就是大贵。”
何五疯子冷冷地说:“什么时候你能弄这样一座花园送给我姐姐?”
“花园再美,也是凡物,凡物只配送给凡人。”
何五疯子不屑地撇嘴,“没钱就说没钱,少来虚的。”
何三姐儿上前道:“昨晚才发誓要做朋友,今天就斗嘴。胡公子,请你出来是要问一句,你想学天机术吗?”
胡桂扬还没回答,何五疯子跳了起来,“什么?不行,绝不可以。三姐,你忘了?咱们在师父面前发过毒誓,绝不将自己所学的法术授予他人,就算你和我,也不曾互相传授,他一个外人……”
“胡公子不是外人。”何三姐儿淡淡地说,“至于在师父面前发过的毒誓,我认,也愿意承受。”
胡桂扬没问毒誓是什么,摇摇头,“既然这样,我不能学。况且我也不是聪明绝顶的人,一时半会学不透彻,白白浪费时间而已。”
何三姐儿盯着胡桂扬,何五疯子又开口了,“你竟然不想学?胡桂扬,你知不知道,多少人为了学习天机术,愿意少活三五十年?”
“三五十年,能喝多少美酒、欣赏多少人间美景啊?我还是留着吧。”胡桂扬知道天机术很厉害,但是真不感兴趣,“放心,我有办法击败闻氏高手。”
“射毛驴吗?侥幸成功而已,你还想一直成功?”何五疯子最佩服三姐的天机术,所以知道闻家高手极不好对付。
“总之我有办法,只是还没准备好。”胡桂扬卖起了关子。
何五疯子根本不信,何三姐儿却认真地考虑了一会,“好吧,既然胡公子不想学,我也不可勉强。但你了解天机术的弱点吗?”
胡桂扬摇摇头,“说这个不违背你发过的毒誓吧?”
“不违背。”
“等等,让我想想。”何五疯子努力回忆在师父面前说过的话,最后道:“的确没有这方面的毒誓。”
何三姐儿微微一笑,回到歪脖树下,从弯曲处拿起一只木盒,“这是御剑匣。”
胡桂扬见识过“御剑之术”了,颇多不解,于是仔细看了看,匣子长一尺左右,宽四五寸,高三寸许,个头不算小,非得是宽袍大袖才能隐藏得住。
“闻秀才也有一个,与这个一模一样。”胡桂扬记得很清楚,闻秀才的机匣在火神庙被鸟铳击损。
“外表或许一样,内里绝不相同。”何三姐儿在匣子侧面推了一下,手中多了一枚玉佩,“没有它,只能当普通的器械使用,称不上‘御剑’,此物难得,闻家子弟肯定舍不得浪费。”
“玉佩,好久不见了,是我的那一枚吗?”何五疯子问。
“不是。”何三姐儿仍托在手中,示意两人可以走近查看。
胡桂扬上前几步,看得更清楚了,那是一枚上窄下宽的椭圆形玉佩,中间位置上果然有一粒红点,与一般玉佩不同,通体没有打孔。
何三姐儿将玉佩放回匣内,然后单手托匣,五指在下方轻捻慢挑,只见一截细剑飞出匣外,末端连着细至几不可见的丝线,在主人身前上下翻飞,仿佛善舞的长袖。
“哇。”何五疯子赞叹不已,他也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看到天机术。
何三姐儿收回细剑,“闻秀才的木匣能做到吗?”
“不能。”胡桂扬得承认,闻秀才的剑术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如果是玉佩的功效,为什么要借助机匣?”
“跟你一样,我也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有五枚玉佩,所以有五件最好的机匣,其他匣盒就是普通的器械了,但这不是我想告诉你的。”
天机术也有弱点,胡桂扬想了一会,“距离?”
“嗯,再怎样出神入化,天机术也要凭借器械之利,尽我所能,御剑不过三十六尺,如果是搬运之术,只能在二十尺以内。”
胡桂扬笑了,“真巧,这跟我想到的应对之法不谋而合。”
第六十八章 夜风飒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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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百万从远处走来,何三姐儿收起机匣,“距离固然是天机术的一项弱点,但是稍纵即逝,你必须抢先出手,才有胜算。”
“明白。”
何三姐儿还要再说,何百万已经到了,“胡公子,恐怕你得走了。”
“好。就我一个人?”胡桂扬有些惊讶,扫了一眼何三姐儿。
“袁茂派人来了,说是只能带走你一个人。放心,他们姐弟二人留在这里,会很安全。”
胡桂扬无话可说,点点头,又看何三姐儿一眼,然后向何五疯子笑道:“行了,你可以独占一间屋子,我也不用听你说梦话了。”
何五疯子一捂嘴,“我又说梦话了?”
何百万带路,胡桂扬随后,两人快步走向花园出口,何三姐儿目送,没再说一句话。
何百万很快回来,向女儿解释道:“真的只能带走他一个人,袁茂那边肯定联系上汪直了,胡公子此去虽然冒险,未必就是死路一条。”
“反正你清楚得很,没有他,我不会帮你对付闻氏。”何三姐儿冷淡地说。
何百万笑得有些僵硬,“当然,不过有些事情是我不能控制的……好吧,我再想办法,不管怎样,先保住胡公子的一条命再说。”
何百万又一次离开。
何五疯子望着父亲的背景,纳闷地问:“三姐,你欠胡桂扬钱吗?我替你还,多少都能还。”
何三姐儿微微一笑,“我欠的是人情,再多的金银也还不了。五弟,你若是真为姐姐着想,今后就好好保护胡公子,帮我还这份人情。”
“等他回来的吧,这小子的命不好,到哪都会遇到倒霉事,这回没准是最后一次了。”
何三姐儿的笑容也有点僵硬。
胡桂扬换上一身官兵的衣甲,独自站在一间宽敞的客厅里,有些尴尬,还有几分好笑,好在等得不久,一小队官兵直接走进来,到处看了看,转身就走,带头军官扭头道:“还等什么?这里没问题,回去复命吧。”
胡桂扬急忙跟上,队尾的三名士兵放慢脚步,将他让到中间。
外面还有更多官兵,很快汇集在一起,大概五六十人,客气地向管事者告辞,军纪严明,没有任何人敢于乱走、乱动、乱看。
官兵由角门出宅,顺着小巷匆匆行走,有人小声道:“相爷府好大气派,踩着他家一根草好像都要命似的。”
“嘿,你若踩着了,还真……”
“闭嘴。”前面有人厉声道。
胡桂扬扭头看了一眼,原来自己竟然在大学士商辂家中过了一夜,商辂位居首辅,虽无相职,普通人却都当他是宰相,将他的宅院称为“相爷府”。
官兵还在东城继续搜索,夹带胡桂扬的这支小队却一路曲折向北,路上除了来来往往的官兵,几乎看不到行人。
走出几条街之后,胡桂扬开始觉得眼熟,猛然想起,这是前往东厂的方向,心中不由得一惊,握了握腰间的刀,又摸了摸衣袖里的烟雨盒,它还能再用两次。
还好,官兵没有拐向东厂胡同,而是继续北上,直接来到中城兵马司,在这里,军官前往大堂回话,很快回来,只带胡桂扬一人出门,没走多远,由小门进入一间极宽阔的场院。
“你在这儿看守草场,不准乱走,明白吗?”军官语气很是严厉,指着旁边一间孤零零的小屋,“这里就是你的住处。”
不等胡桂扬开口,军官已经转身走了。
草场很大,远处还有更多房间,胡桂扬知道这不是游玩,于是乖乖地进入小屋,站了一会,重重地叹了口气。
屋子又小又矮,伸手就到摸着房梁,有一扇小窗,几乎不透光,屋子里黑得像是山洞,脚下的屋地没经任何修饰,坑坑洼洼,有些地方似乎还积着水,窗下一铺土炕,上面铺些干草,还有一卷被褥。
“真应该让何五疯子跟来。”胡桂扬小声道,“好让他知道,这世上还有更破的屋子。”
胡桂扬解下刀和沉重的甲片,就炕而坐,忽然看到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只葫芦,急忙起身拿下来,晃了晃,拔出盖子,凑近鼻子闻了一下,脸上立刻绽露笑容——里面有酒。
猛地灌了一口,胡桂扬紧锁眉头,“这是酒还是尿?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等了一会,胡桂扬又灌一口,这回慢慢下咽,终于咂摸出几分酒味来。
没有菜,胡桂扬干喝了小半葫芦劣酒,没想到那酒后劲挺大,没多久他就觉得头晕脑胀,顾不得土炕干净与否,倒在上面想小憩一会,结果一闭眼就睡着了。
“喝酒误事……”胡桂扬还记得何百万的提醒。
他是被饿醒的,舔舔嘴唇,觉得身边的干草似乎都有点令人垂涎。
“早餐真应该多吃一点。”胡桂扬抓起葫芦,里面已经空了,推门走到屋外,漆黑一片,整座草场风声飒飒,不见人影,更不知到哪里找吃的。
胡桂扬真担心自己会饿死在这里,只好又回到屋里,背了一会火神诀,肚子里更饿了,心里纳闷,火神诀除了能锻炼舌头,究竟还有什么用途?说是内功,好像也没什么功效。
但是他练功才几天,而且只学会开头一小段,实在没资格做出评判,于是又念一会,这才上炕躺下,指望着用困意压制饥饿,偏偏刚睡了一觉,根本无法入眠,只能强忍饥火,无比怀念那顿没当回事的早餐。
外面响起敲门声。
胡桂扬一骨碌爬起来,抓起旁边的腰刀,问道:“谁?”
“袁茂。”
胡桂扬下炕开门,手里仍然握着刀。
袁茂闪身进屋。
“带吃的了?”胡桂扬问。
“带了,有……”
胡桂扬借着月光,从袁茂手里夺过小包裹,还没打开就闻到了香气,深吸一口,“白衣左家的烧鸡?”
“正是。”
胡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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