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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掌龙宫-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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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滋养全身。
等到四瓶都下肚之后,陆铮一抹嘴巴,嘿嘿笑道:“味道好极了。”
周远航却没有多少吃惊,他的酒量很大,也见过很多酒量大的人,甚至一口气连干三碗白酒的人,陆铮这水平,算不上什么。
他只是淡淡一笑,端起威士忌,送到肚子里。
两片龙鳞,足以将陆铮和凡人区分开来,啤酒中所含的那点儿酒精,对于神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且龙鳞可以炼化酒水,水灵之力流遍全身,甚至觉得无比舒爽。
嘭嘭嘭嘭……
陆铮又是连开四瓶,悠然道:“你可以选择换酒,也可以选择不换。”
酒水混在一起很容易醉,周远航略一犹豫,可是在女人面前,雄性动物争强好胜的本能暴露无疑,同样连开四瓶黑啤。
陆铮诡秘一笑,端起酒瓶就往嘴里倒,连下咽的动作幅度都看不明显,就跟往桶里倒酒一样顺畅无比。
第二瓶,第三瓶,第四瓶。
周远航紧随其后,连干四瓶黑啤,喝完之后抑制不住的打了个饱嗝儿,脸色已经有些难堪了,开始有些后悔起来。
对于喝啤酒来说,酒量大不是重点,拥有一个大容量的膀胱才是最重要的。
嘭嘭嘭嘭……
又是连开四瓶啤酒,陆铮仍旧笑眯眯,一脸云淡风轻。
这尼玛哪儿是斗酒啊,分明是《华夏好膀胱》选秀栏目!
周围的观众们沸腾起来,各种牛逼、无敌、霸气的赞美之词,不绝于耳。
周远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得硬着头皮再次跟陆铮连干四瓶,喝完第四瓶的时候,他感觉腰带瞬间绷紧,勒的肚子生疼。
“没事吧?”陆铮假惺惺的问道。
“还好。”周远航勉强的点点头,又是一声饱嗝儿,下一刻,他的眼珠再次瞪大了,因为陆铮又拿出四瓶啤酒摆在桌上。
斗酒已经打到了高潮!
吃烤串的、喝啤酒的、剔牙的、抠脚的一下子都停止了动作,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勾勾的盯着陆铮。
这人的膀胱之大,简直匪夷所思啊,难道他是来自酒神星得膀胱兽吗?
除非周远航是奥特曼,否则根本不可能赢的。
【第014章】 不醉不休()
在酒桌上纵横多年的周远航彻底不淡定了,他见识过很多酒中豪杰,像陆铮这种四瓶四瓶往下灌啤酒的人,还是头一回。
一瓶啤酒600毫升,四瓶就是2。4升,2。4升什么概念?就是超市促销的那种大桶的2。5升装的大可乐。
陆铮迄今已经喝了12瓶啤酒,等同于三桶大可乐。只是单纯的想象一下,把三桶大可乐灌进肚子里,估计可乐早就从鼻子眼儿里喷出来了。
关键陆铮连厕所都不去,尼玛的,简直太恐怖了。
周远航能喝不假,以他的身份地位,还是接触白酒和洋酒较多,啤酒充其量只是一种调剂品,主要原因就是还没醉肚子就撑的喝不下了。
陆铮的出现,完全颠覆了周远航对于人体构造的认知,他长的压根儿不是膀胱,而是个水库。
周远航眉头一皱,他的肚子实在有些撑不住了,冷哼一声,竖着大拇指,阴阳怪气道:“行,牛逼。不过这啤酒喝起来有毛意思?有种咱们喝烈酒,威士忌、伏特加随你选。”
陆铮无所谓的耸耸肩膀道:“我无所谓,就怕你的酒不够。”
艹。周远航暗骂一声,酒精的催动下,心里的火气开始淤积起来,他事业有成生活优越,还是当着心爱女人的面,要是被陆铮这种臭吊丝当众打脸,以后怎么还怎么混?
整不死你个狗日的。
周远航挑眉,满脸嘲讽道:“伏特加,不敢喝的是孙子!”
眼看周远航凶相毕露,林歆苗心中大急,只得板着脸道:“铮子,别喝了,再喝我真的要生气了。”
何方易和李帆奇、邵慧博纷纷劝阻道:“铮子,你的逼格已经很高了,我们服气了。再说了,为这儿事儿,把膀胱给废了,不至于。”
陆铮是自家知自家事儿,他现在除了脑袋微微有些酒意之外,浑身上下活力十足,就是再喝十几瓶啤酒,也是小菜一碟。
陆铮非常严肃的对着林歆苗道:“警长,辈分问题很重要,谁是孙子谁是爷爷,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林歆苗急的跺脚道:“铮子,你怎么这么倔?值得吗?”
陆铮摊摊双手道:“没办法,从小就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陆铮是牛脾气,林歆苗只得把突破口转向周远航,带着请求的语气道:“周大经理,拜托你不要再捣乱了,好不好?”
见林歆苗一直对陆铮关心非常,周远航心中怒火更是腾腾直冒。他跟林歆苗认识差不多有三个多月,可是特么的连手都没牵过,早就恨的咬牙切齿了,现在突然蹦出来一个男人,跟她的关系如此亲密,怎么不让他心生嫉恨?
以他的身份,并不缺少女人,什么小明星、小模特、外围女之类的,只消跟朋友暗示一下,立刻就会送上门来,什么节目都随他玩。
但是林歆苗不一样,她自幼生活在父母失败婚姻的阴影下,再加上对男人恨之入骨的母亲熏陶,对于男人的选择十分谨慎。她的身材模样都是一等一的,追求者如同过江之鲫。
直到她警校都快毕业了,也没有听说过跟哪个男人走的比较近。
在这个‘纯’属虚构,‘乱’是佳人的时代,像林歆苗这种姿色上乘生活优渥却守身如玉的女孩实在是凤毛麟角。
周远航经历的女人不少,但林歆苗是他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愿意娶进家门的人。
所以,他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男人染指!
陆铮,这个名字他早就已经知晓,在他认识林歆苗一个星期之后,立刻就动用关系,查过林歆苗的经历,其中有一点让他大是警惕。
林歆苗上警校以后,曾经多次返回家乡江城,目的是寻找一个男人,名字就叫陆铮!
他之所以匆匆忙忙的返回江城,并非真的要探望林歆苗的外公外婆,而是他发现林歆苗的一条威博,只有两个单词:get-you(抓住你了)。
就凭这四个字,周远航就敏锐的察觉到,林歆苗寻找的那个男人,极有可能已经出现,至不济也是有了眉目。
而现在,他已经可以断定,林歆苗要找的陆铮就是眼前这个男人。
如果林歆苗是个拜金女孩,喜欢别墅豪车的话。以周远航的权势资产,绝不惧怕任何的竞争对手。
林歆苗真要是这种女孩,周远航反而不会这么在意,更不用自降身份亲自追到地摊上来。
周远航算是情场老手,三个月的接触早就明白,林歆苗并非拜金的女孩,唯一能吸引她的就是安全感,一种来自潜意识的对男人的信任感。
这种安全感,正是她童年因为对父母失败婚姻的耳濡目染,天然形成的一种心理期盼。
对于周远航来说,安全感他可以给,但需要时间来慢慢的培养。
从家世方面,陆铮有天然的劣势,以他这样社会底层人物的身份,不可能拼的过他,更不可能得到林母的认可。
但从感情方面,陆铮同样有天然的优势,就是跟林歆苗从小培养出来的深厚友谊和绝对信任。
对于独立自主的林歆苗来说,后者显然更加的重要。
所以,陆铮是他最大的敌人,由不得他不紧张。
周远航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意外发生,哪怕是撕破脸皮,动用所有的关系,也要将陆铮和林歆苗的感情扼杀在摇篮中。
林歆苗有些慌了,她察觉得出来,周远航对于陆铮越来越强的敌意,这让她有些无措。
可以说,周家要是想对付一个无名小卒,简直跟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要是真因为此事,导致陆铮出了什么意外,林歆苗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如果林歆苗此时向周远航示弱,譬如说上两句委婉的话,或者答应某些要求,肯定可以使他暂时收手。
可是林歆苗却说不出口,她的性子看似温婉,实则外柔内刚,童年父亲的暴行,在她的心灵中种下了一颗坚强到偏执的种子。
她绝不会向周远航低头,毅然决然的坐在陆铮的身边,拿起一个酒杯,目光中包含坚定道:“铮子哥,我陪你,不管遇到什么。”
这对于周远航来说,简直就是吃果果的示威,吃果果的挑衅!他的拳头一握,青筋暴露。
狗男女!
“好啊!今天不醉不休!”周远航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眼中凶光一闪,冷笑道:“伙计,帮我把后备箱的伏特加全都拿过来!”
‘啪’的一声。
一沓钞票拍在桌上。
“这是开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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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说个事儿,确实有特殊情况,所以最近是一更。昨天刚填完起点合同,我需要攒点儿稿子,下周一冲榜,开始每日双更,希望大家知晓。
【第015章】 搞定收工()
这一沓钞票少说也有七八百块,对于周远航这种开得起把妹王,逛一趟夜店动辄上万的土豪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
“Belvedere—vodka,produced—by—Louis-Vuitton-Mo?t-Hennessy-Corp。”周远航手中把玩着精致的透明酒瓶,上面印刻着黑白的宫殿图案,带着些嘲弄的语气道:“听过吗?”
作为一个精通好几种方言的博学青年,陆铮手指悠闲的敲着桌子,道:“我嗅到了伦敦郊区的味道。”
噗……
周围一阵哄笑,有人起哄道:“堂堂华夏人,说人话,行吗?”
周远航被噎了一下,扫兴加鄙视的摇摇头,道:“算了,说了你们也不知道。”
围观群众不服气了,有个带眼镜穿衬衫,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微微一笑道:“现在的年轻人啊,太浮夸了,炫富也就算了,半吊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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