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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第4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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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人坚信,在这个洛豪德岛上,还隐藏着无数没有被发现的黄金船队的宝藏。
后来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带着各种各样的真假藏宝图是蜂拥而至,从哪之后,这洛豪德岛就出了名,成为了欧洲冒险家口中鼎鼎大名的黄金之岛。
只不过后来来这里寻宝的那些家伙,运气都不怎么样,有的人因为海上风暴,死在了半路上,有的人在岛上一无所获之后,精神失常最后自杀,或者和其他人发生冲突,最后命丧这座小岛。
还有的人,则是一无所获,最后 只能带着无尽的悔恨,默默的离开了这座岛。
从哪之后,这座小岛,在欧洲海员的嘴里,就还有了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被诅咒之岛!
但是这段经历,在欧洲各国的历史上,并没有被铭文记载过,只存在于一些野史里,毕竟当年那些海盗的经历,可不是什么光彩的经历,没什么值得好宣传的。
所以这段经历,大多都是口口相传,或者是在野史上被记载了下来。
当然关于这个黄金岛的传说有很多版本,也有人说,当年那些海盗,在截击西班牙的黄金船队成功之后,就分道扬镳了。
他们当年是每一伙都分到手了几条船,然后大家按照各自不同的方向突围了。
而其实南下洛豪德岛的这伙海盗,并不是荷兰人,而是一伙英国人,其中就有那位赫赫有名的威廉。丹皮尔船长。
当年他们分到手的黄金船队的运宝船,一共有五艘,不过在逃窜躲避西班牙海军追捕的时候,其中有 两艘因为暴风雨的缘故,沉没在太平洋里。
剩下的三艘则是被丹皮尔他们带到了洛豪德岛,后来他们在岛上确实发生了自相残杀的事件,最后只有丹皮尔他们一伙人胜出,带走了一部分宝藏, 剩下的一部分被他们埋藏在岛上。
后来丹皮尔之所以答应皇家海军,带船来南太平洋科考,其实也并不完全是为了科考,而更多的目的,则是来寻找那个当年他们藏宝的小岛。
不过可惜在没有详细海图的情况下, 在茫茫的大海之上想要寻找一个小岛是何其之难,最后他们没有找到这个小岛,但却意外的发现了澳大利亚。。。
反正当年的传说有很多版本,晚上在回到酒店之后,在网上这么一查,金沐晨也没想到,居然查到了这么多关于,海盗和海盗宝藏的故事。
这下子他更是铁了心不走了,非得要在这丹皮尔过完这个寻宝探险节再说。
这时候的他对于那个传说中的黄金岛,可是充满了别样的兴趣,甚至恨不得马上就登上小岛去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埋藏着当年海盗们的宝藏。
如果真的有宝藏,那些傻不拉几的家伙们肯定是 找不到的,但是有着一双黄金眼的金沐晨,可是对自己充满了自信。
别人也许找不到,但是 如果换了他,他肯定能找到。
一想到海盗的宝藏,这一晚上金沐晨都没怎么睡好,满脑子想的都是第二天到岛上去寻找海盗的宝藏。
第二天一早,金沐晨起了床,叫上贝琳达一起在酒店简单的吃了顿早餐,然后就兴冲冲的赶到了码头。
在哪里刚好有一艘中等游轮在揽客,两人毫不犹豫的购买了一套豪华冒险七日游的套票就上了游轮。
这艘游轮,并不是那种大型万吨级的豪华游轮,只不过是一艘中等的近海游轮,载客量也就是几百人左右,用于这样的近海冒险游刚好合适。
游轮的速度很慢,早上从丹皮尔出发,一路向北,大家可以在享受早午餐的同时,还能欣赏到太平洋的美丽海景。
喜欢钓鱼的,还可以在船尾一展身手,不过这次金沐晨对海钓已经是没了兴趣,紧赶慢赶终于在下午一点多,游轮抵达了那座赫赫有名的黄金岛。
可是等看着那远处苍翠的小岛的时候,金沐晨感觉自己的心都凉了半截。
这岛也太特么小了吧,当然这也是相对那些岛礁而言,怎么说这岛也得有十几平方公里的面积,只不过因为人烟稀少,这里竟然连一个可供大型邮轮停靠的码头都没有。
大家只能登上从码头那边驶来的摆渡船,这才被转运到了岸上。
小岛的所有权归澳大利亚,平时这岛上也就有一个总人口三五百人的小渔村,这里的人们平时主要就是靠打鱼为生。
而这次丹皮尔市推行的寻宝探险游,可是给这里的小镇居民带来了无数的机会,现在这里的人已经不出海打鱼了,而是一个个都成了渔家乐的老板。
金沐晨和贝琳达一上岸,就看到的无数站在码头附近,招呼登岸的游客生意的原住民。
两人并没有急着去那些人家里投宿,还好丹皮尔市政府还算非常有头脑,他们在举办探险节之前,就在镇长开设了一家旅馆,不过环境非常不咋地,有点类似最便宜的青旅。
金沐晨和贝琳达只进去看了一眼,就赶紧从里面出来了,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在码头找了一个比较靠谱的渔民,投宿在他家里。
这个渔民名叫菲尔斯,五十多岁,常年出海打渔的经历,让他看起来格外的衰老,如果他不自爆年龄,金沐晨都以为这老家伙有七十岁了呢。
不过还好,他家的环境还算不错,有热水供应,房间也算比较干净,而且厨房还可以随便用,住一晚上才五十澳元,如果再加五十澳元,他们就提供一日三餐,啥也别说了交钱吧。。。(。)
第474章 海盗们的‘藏宝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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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好一切,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两人已经没了今晚出去寻宝的兴趣了,就在菲尔斯家,简单的吃了顿晚餐。
还别说这菲尔斯还真挺实惠,尽管这是西方性质的农家乐,但是各种海鲜可真是管够,只不过这吃法,可真是让金沐晨有点瞠目结舌,算是开了眼界。
没有咱们中国海边农家乐的各种海鲜水饺,什么海肠子水饺,什么鲍鱼水饺,什么虾仁水饺,什么大蛤蛎,什么大螃蟹,大虾就别想了。
拳头大的海胆,人家直接端上来一盆,生蚝也同样端上来一盆,这可是实打实的一盆,脸盆那么大的盆。
而且这吃法,也是让金沐晨瞠目结舌,海胆直接拦腰一刀,开了瓢,然后就那么递到你的面前,尼玛,里面的海胆可都是生的,生的,生的啊!
“这可是最纯的海鲜,无需任何加工!”
菲尔斯看着目瞪口呆,无从下口的金沐晨,拿起半只海胆,直接一仰脖,就把那只海胆吃进了嘴里,连勺子都不用,这粗犷一度让金沐晨以为自己是不是回到了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
海胆是好东西不假,可这玩意咱们在国内,好歹还用来蒸个蛋什么的,再不济也是弄熟了才吃,可尼玛就这么生吃,他还是第一次见。
而且离得老远都能闻到那些海胆身上的一股子海腥味,可是让他倒尽了胃口。
不过身边的贝琳达,到是有股子巾帼不让须眉的狠劲,直接拿起一只海胆,撬开,像菲尔斯那样,一仰头就干掉了一个。
金沐晨如果要是在犹豫,就有点不够汉子了,只能硬着头皮,拿起一只。有样学样,用小刀撬开壳子,用刀在边上一挖,然后闭上眼。一仰头干掉了那只海胆。
不过这海胆才一入口,金沐晨的眉头就是轻轻一皱,倒不是因为很难吃,或者是想象中的腥味,而是因为实在是太鲜了。
海胆壳里的汁水。带着一股海水的咸味,却并不是特别咸,在配上那软化糯糯的海胆肉,带来的一股清新的口感,一种别样的感觉,瞬间顺着舌尖上的味蕾,传递到了大脑的中枢神经里。
这种奇妙的感觉,金沐晨想了半天,除了一个鲜字之外,实在是找不出其他任何的形容词。才能形容这时候舌尖上的感受。
难怪人家说海产品的时候,都会把他们叫做海鲜,原来这鲜字的精髓,就在这里哈!
看着金沐晨满脸惊异的睁开双眼,坐在他对面的老菲尔斯是哈哈一笑:“怎么样?没骗你吧!这种好东西,就只能这么吃!无需烹饪,这就是最原始,纯天然的味道!”
金沐晨等他说完,冲着他竖起了一根大拇指,没错。就是纯天然的味道。
这样的海鲜,他以前在国内的时候,还真就从来都没享受过。
老菲尔斯看到他的赞赏, 也是笑哈哈的给他倒了一杯自酿的朗姆酒。这酒不是那种大酒厂出产的,虽然是本地渔民自酿的,但是却同样带着一股纯天然的味道,微辣中带着一抹甘甜,金沐晨一连喝了三杯,这才停下。
菲尔斯看着他脸都不红。也是一愣,要知道这渔民自酿的朗姆酒,可不是一般的劲大,蒸馏的并不彻底,可不像城市酒吧里那帮家伙喝的娘们酒。
他以前出海的时候,和那些城市里出来钓鱼的家伙们一起聚过餐,这样的酒,那帮家伙基本一杯下去,就面红耳赤了,有的不胜酒力的,三杯下去就倒了。
可是这小子到好,连干三杯,居然脸都不红,就从这,这小子就是个好样的。
老菲尔斯撬开了一只牡蛎,然后又切开了一只柠檬,拿起一只柠檬片挤碎,然后把汁水淋在牡蛎上递到了金沐晨的面前。
金沐晨这次没怎么犹豫,接过牡蛎,一仰头,直接把这只牡蛎一口吞下。
略带腥咸的牡蛎汤配上酸酸的柠檬汁,立刻就混汇成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在配上软软的牡蛎肉,这感觉真是绝了,金沐晨感觉自己的味蕾都已经炸了,这样的美味,以前他还真从来都没享受过。
在美国他去码头的时候,也看过有人这样吃牡蛎,不过那时候他可没有去尝试的想法,毕竟按照他中国人的思路,烤牡蛎才是正宗的吃法,这种生吃的方法,那和茹毛饮血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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