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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大帝-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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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只在华工跟爱尔兰人之间运作的银行。
这样一来,李梦杨实际上就等于是成了那个‘公家’,就是他可以把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自己的手上了,而至于爱尔兰人,因为自己的钱袋子被李梦杨给管住了,那就很自然得听李梦杨的话了。
当然了,这个‘听话’,是潜移默化的,李梦杨并没有什么夸张的要求,也没有什么过分的命令,但李梦杨还是感觉自己应该是把这些个爱尔兰人抓的牢靠了很多。
钱有了,财富越积攒越多,这年头的钱也就是美元,不小啊,还挺沉,李梦杨是没办法一直就那么的拿在手里的,所以,他是去存在银行里的。
有些个银行是不靠谱的,可是来到了东部,那倒是看到了很多靠谱的银行,比如摩根银行!
充分的发挥一下自己穿越者的优势嘛,那这样的,至少不会倒的银行,还是可以存一下的,李梦杨这样也就可以吃些利息了,不过,这个利息是不够看的,还的投资呀。
要投资,就得找个能代理投资人,就以李梦杨现阶段的团队来看,无论怎么看都是只有大个子比尔了。
其实,还是出于一种观察,那就是李梦杨发现大个子比尔这个家伙比较的精明,反正是比爱尔兰人精明的多,要知道,投资这个事情,这个年代,你必须要找一个精明、厉害的家伙才行,因为大家的联系是没那么顺畅的,往往是投资人他自己去拿决定。
李梦杨自己也知道,如果要让大个子比尔做个投资人,自己的代理人,那绝对是很有风险的,精明就意味着忠诚度不够,这种事儿谁都懂。
那怎么办?
还挺巧的,李梦杨还发现了大个子比尔的一个优点。
这家伙是个游医,他当时自报家门的时候说的,而且他还真的在卖药呀!
“兄弟,你相信我,现在在你眼前的这颗药,是我祖上家传的,秘方配置,包治百病,吃了就好,立马见效……”
就诸如此类的,那咱们抢劫大队,就算是计划的再好,那也是会有伤员出现的嘛,可这大个子比尔完全就跟天桥上卖大力丸的没什么两样!
那既然如此,李梦杨便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有那么一次,李梦杨就跟大个子比尔聊了一下。
“我总看到你在卖药,这样,我手上也有这么一丸药,这个可是我们东方医疗的精粹呀,这里面有数十种独特的草药,而且经过了……”反正是跟大个子比尔说的差不多,只不过是李梦杨说的是东方中医。
“那这个……”大个子比尔那能不感兴趣吗?
“我跟你说,就这个药丸,吃下去了之后,会让你精力充沛,身轻体健,夜御十女……”李梦杨这个忽悠的能力也很强。
“真的这么好?”大个子比尔能不好奇?
这都夜御十女了,来一丸吧……
等这家伙吃了之后,果然感觉有些不同了,不过,李梦杨说了这样一番话。
“这个药丸吧,虽然会让人身体强健,可是也是有些副作用的。”
“副作用?”
“呢,你把手伸出来。”
当时大个子比尔自然依言而为,李梦杨便一手搭住了他的手腕,然后另一只手,看准了地方一摁!
“哎呦!”好似杀猪一般的惨嚎,那大个子比尔疼得汗都冒出来了!
“这个药丸的副作用就是这样,最后会演变的更加的厉害,那个,总之来说吧,很可能会死的……”
“……”大个子比尔当时的表情可是老精彩了。
“不过你别着急,我这里还有解药,但是吧,这个解药不能一下子就让你好了,你得按时服用才行……”
得,就是武侠里经常出现的那什么七日断肠散,三尸脑神丹的戏码,但你还真别说,那大个子比尔他真的信呀!
当然会相信了,你看吃了药之后,一摁那里就疼不是?
大个子比尔是个卖大力丸的,那么他就容易相信这种事情,也许有人说骗子不是更应该明白骗术吗?但其实并非如此,李梦杨曾经在某本书中看过,‘想要别人相信你说的东西,那你自己首先要相信。’
所以,大力丸,神药,夜御十女这些个不靠谱的事儿,大个子比尔这样的人还就容易相信,特别是据说他当晚还真的去找了失足女,第二天还真的是一副春风得意的表情。
大个子比尔为啥会疼成那样呢?
简单呀,李梦杨摁的是他的肾疼点,能不疼吗?
这就跟‘大嚎一声,嚎的缺氧了’是一个道理,李梦杨还没使出,‘走两步,没事儿走两步’、‘跺脚,使劲儿跺’等奥义呢……
从此以后,那大个子比尔对李梦杨可是老服帖了,让他干啥就干啥。
又得益于此时美国东部的邮政系统的发达,邮信跟电报都很方便,所以,把大个子比尔放出去也没关系,李梦杨可以遥控。
控制了爱尔兰人跟大个子比尔,李梦杨终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也就是用抢来的钱干革命!
咱这也是劫富济贫,劫富济贫……
可是,这个报社都破产了,李梦杨能搞的起来吗?他一个华工,一个大盗,难道要变身当记者?
这个事儿吧,李梦杨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准备把这个报社的报纸改个名字,就叫做,《纽约晚报》,而且还真的就在晚上发哦。
晚报?那咱们家的新闻还能比别家的新鲜吗?……
第七十一章 革命的种子到加州!()
那啥,其实黑车这两天来病了,就是沈城这边的天气太怪了,但黑车还是不说啥,给大家加更,明天依旧有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求支持!黑车拜谢!
呵呼呵呼
拖着沉重的脚步,拿起早已经干瘪的水囊,杨广仁仰头想要喝上几口,但却未能如愿。
虽然已经是九月份了,可天上的太阳还是让人无法直视,这就是传说中加州的阳光了吧?
这个事儿,李梦杨跟自己说过……
“杨大哥,我们是不是到了?!”
“嗯!”
三藩市,这就是三藩市了,也是杨广仁的目的地,之所以要来到这个地方,而不是随便在落基山以东找个矿场就去发动华工,那是因为杨广仁带着李梦杨的重托!
可算是走到了地头!
这一路行来,虽然身上的盘缠不少,可也真的是提心吊胆,艰苦卓绝,比之唐僧师徒当年西天取经不遑多让,可还成,总算是到了!
杨广仁眼中甚至都有泪光,不过,一旁的孟凡庸还在,自己这不能失了脸面。
孟凡庸就是当初在圣胡安山银矿华工的一员,年纪也不大,当时是19,今年应该有22了,这小伙子是杨广仁留在自己身边的最后一个华工,算是自己的徒弟,也算是帮手了。
按照李梦杨的计划,所有西行的华工都在途中找到了自己的地方,都是有华工的地方,李梦杨管这些个人叫种子,革命的种子,这就是在播种!
至于为什么这么干,杨广仁不知道,但是他相信李梦杨一定有他的想法,他也不多问,但是现在有一桩要事,他必须要完成,这是李梦杨唯一一个额外的托付……
“杨大哥!我打听了,这条街就是三藩市的杜邦大街!”
“好!干的好!”
俩个人,无论是从远看,还是近瞧,那都是一脸的灰土色,那再配上这段对话……这好像跟李梦杨他们在东边干的事业也差不多,莫非他们是来踩点儿来了?
真的吗?
“金鳞阁!就是这儿!可这……”
“啊?这,这怎么了?饭店呢?人呢?”
杨广仁跟孟凡庸两个人沿着杜邦大街就走,结果便来到了金鳞阁饭店的前面,可是现在这饭店的大门禁闭,窗户有些破碎,而牌匾更是歪歪斜斜,似乎马上就要掉了!
“我,我,这,这可如何是好?!”杨广仁没成想,自己一路西来,结果到了地头竟然是这样的一个结果,这一急,他眼前就一抹黑。
“杨大哥!”得亏是有孟凡庸在旁边,不然杨广仁这定然是要晕倒的。
好一阵子,可算是缓了过来,杨广仁呵斥带喘,呼天抢地的说道。
“李兄交给我的任务呀!哎呀!这可如何是好?我这,我这连个信都没带到,这还怎么向李兄交代呀!”
信?任务?
这个事儿,其实很简单,杨广仁临走的时候,李梦杨交给了他一个额外的任务,那就是帮他带一封信到加州三藩市的金鳞阁。
这是封什么信呢?杨广仁是没有看的,但是这封信的封皮上写了四个字儿,‘蓉妹亲启’!
杨广仁看了这四个字,他如何能不明白这封信的重要性?这是李梦杨的私事呀,那‘蓉妹’跟李梦杨是啥关系还用问吗?
那这样的私事都交给他杨广仁办了,这说明啥?
这不就说明李梦杨对杨广仁的信赖,已经到了一个可以交代办私事的地步了吗?那杨广仁还不效死?
但其实啊,这个事儿,李梦杨并没有想这么多,他就想了一条,那就是没有别人可以帮这个忙了。
李梦杨当然要给黄蓉报个消息了,这是应该的呀,自己现在很安全,总是要让黄蓉知道的不是?可是,李梦杨却一直都没有给黄蓉写信。
这不是对美国邮政的不信赖,也不是自己太忙没工夫,而是李梦杨考虑到了一点,就是那不还有个英士表哥呢,对不对?
普通的邮递,很可能是送不到黄蓉的手上的,而且许英士这家伙把自己给卖了‘shanghaier’,那就说明,他指不定还有多少龌蹉事儿呢,所以,自己没死,还很安全,这个消息要是让他知道了,那他没准会对黄蓉妹子不利的,对不对?
所以,李梦杨一定要确保这个信,能让黄蓉接到,其实这个信里也没有写太多的东西,就是一般的信,报个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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