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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钢铁战衣-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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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之后,很多人更是不由得在下面发表评论,抒发着自己的感叹,震惊和质疑,同时毫不犹豫地转发了出去。
质疑的人质疑的也只是视频的真实性而已,单纯说这段视频,那真的是太刺激了!必须转发!
仅仅一个晚上,这条视频就彻底火了!
真实无比的激烈枪战,越野车展现出来的强大防御和强悍无比的越野能力,无不让网友惊叹不已。
这辆从未见过的神秘防弹越野车作为这部视频的主角,在吸引了人们几乎所有眼球的同时,也彻底的火了起来!
拥有长时间抵御自动步枪持续攻击的强悍防御力和轻松跨越一米多高的障碍的强大越野能力不说,而且,它看上去根本完全不像是一辆防弹车,反倒像是一辆时尚大气的城市suv,比常见的防弹车广从外表上就不知道好看多少倍,再加上那强悍的性能,简直就无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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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城堡条款!()
“简直太帅了!这才是我梦想中的汽车!”
“这防弹性能比得上军用装甲车了!”
“越野能力更强好不好,一米多高的路障,直接就冲上去了!”
“没有人发现开车的人车技超牛吗?车轮打的那两下恰到好处,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车主胆气更牛,愣是在五把自动步枪的扫射下待着不动,等到敌人全部凑到一起了,直接开车砸地鼠,还tm一下压了六个!群灭!车主才是最终大boss啊!”
“我要是也有这么一辆车就好了!黑帮火并时我都敢开着车从他们中间穿过去,子弹“啪~啪~啪”打在车窗上,我女朋友会刺激得疯掉的!”
“楼上好主意,你可以直接停在战场中间,里外一起“啪~啪~啪”!”
“确实好主意!我也想试试!”
“这车哪里有卖的?”
“同问!必须买一辆!”
“这是哪部电影的片段吧?”
“不可能,电影里怎么可能放两端内容完全相同,只是拍摄视角不同,还长达五分钟的监控视频,除非导演疯了!”
“肯定不是电影!太真实了,整个视频一镜到底,没有任何特效的迹象,绝对是监控实拍无疑!”
“明天看新闻不就知道了!要是真的,这次袭击事件肯定会上头条的!”
“说的没错,不过车主压死了六只小地鼠,会不会坐牢啊?”
“肯定会!我是律师,根据加州的法律,在自卫中不允许使用致死***,除非对方正在或即将对自己使用致死***;或者对方正在或即将给自己造成严重身体伤害。而即使行为人碰到以上情况,如果行为人完全可以通过逃跑安然脱身的话,那么也是不允许使用致死***的,除非当时行为人是在自己的住所或工作的地方。从视频中来看,车主虽然受到了致死***攻击,但那辆性能强悍的防弹越野车让他完全有能力越过路障逃走,从而安然脱身。所以,除非他当时是在住所或工作的地方,才可以免除他的“逃跑义务”,正当防卫才能够成立,否则,他的行为就将构成谋杀。而从视频来看,那明显是一条林荫公路,所以,车主八成是凉了!”
“我是特工!开车的是我同事,我们有杀人执照,杀人不犯法!”
“这么厉害的车,真的有可能是特工!”
……
不知道多少人在看过视频后四处寻找这部车的信息,想要知道是哪家公司的产品,又或者是哪部电影里的主角座驾。
也有很多人围绕着这次事件展开了讨论,绝大部分人还是认同那位自称律师的人的看法,“砸地鼠”爽是爽,但几年牢狱之灾是免不了了。
还有人对车主的身份展开了猜测,特工,杀手,富豪,赛车手,网友们的想象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不过他们的猜测某种程度上来说,竟然还全都对,陈默在钢铁侠的世界可不就是特工,而且还是最强大的特工首领,至于其他的身份,也都可以对的上,陈默虽然不是职业赛车手,但他要是真的参加f1,冠军绝对没跑。
其实陈默还真的有进军f1的打算,不过并不是他自己去参赛,而是成立一支f1车队!
陈默既然已经打算在现实世界建立自己的势力,并且不准备完全隐于幕后,那么他必然会出现在公众的面前。
这里是现实世界,他的根基,陈默可不想把自己完全隐藏起来,像霍华德·斯塔克一样始终隐于幕后。
以他如今的实力和掌握的力量,他也完全没有必要偷偷摸摸,躲躲藏藏,他可以大胆的站在阳光之下,正大光明的建设属于自己的势力。
身份问题他已经彻底解决,现在的这个身份并不是完全杜撰,而是根据一名失踪的华裔孤儿的身份修改出来的,不管怎么查,都没有任何破绽,至于陈默拍卖的那些珍贵珠宝古董的来源,整个米国每年都有许多人在探险、旅行甚至散步遛弯的时候捡到埋在土里或是藏在山洞里的财宝,米国可没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说法,无主的东西谁捡到了就是谁的!
陈默甚至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这些宝藏的来源,因为这是他的隐私,只要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些东西是属于他的,那么它们就全部属于陈默所有。
所以,陈默根本不需要担心身份暴露的问题,当初在荒岛上,由于他跟以前在长相上还是有些相似的,所以如果被人看到,难免会让人产生联想,引起怀疑。
而现在的他跟那次航班失事事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之间也没有任何关联,哪怕有人发现他和“陈默”长相相似,也只会觉得巧合罢了,毕竟这个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太多了,而站在的布莱克·陈和当初的陈默其实只能说有点像,而身材气质却是完全不同。
就算是他的同学,或是当初的办案民警,看到他也最多只会嘀咕一句有点像而已。
所以,身份的问题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影响了,陈默可以放心大胆的出现在公众面前,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偷偷摸摸,只要陈默想,当个明星也没有任何问题。
反倒是他如果一味地低调,当被有心人注意到的时候,反而会引起怀疑,怀疑他是不是做贼心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与其如此,倒不如主动高调一把,当然,高调也得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比如现在,陈默在家门口受到了多名持枪武装分子的袭击,把现场的监控视频发到网上便再正常不过了。
按照米国的法律,如果有人未经允许非法侵入,并且对主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主人是可以发动自卫攻击,将入侵者直接击毙的。
这条法律的来源是中世纪欧洲法律的“城堡条款”,其原意为:一个男人的房子就是他的城堡;他有权使用暴力(包括致死***,比如直接开枪)对付侵入者。
只不过为了防止有人滥用这一权利,如今这一条款已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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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百万粉丝!()
米国对私有财产和个人权利保护很严格,但不代表房主就有权对他人做任何事情。
特殊情况下房主确实可以击毙闯入者,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你的住所必须有围墙,或者有明确的标识显示是私人领地。没有明显标识或者提示,不能被视为私人住宅。
2。闯入者必须是故意的,且在你的警告下仍不退出。误入者不属于闯入者。
3。闯入者必须做出了足以威胁房主或家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房主才可以击毙闯入者。即使闯入者是故意闯入,但如果没有威胁房主安全,那房主也只能报警处理或者给予警告,不能随意开枪打死人。
而这三个条件陈默全部满足。
这处庄园虽然面积巨大,但外围全部都设有木质围栏和铁门,更是挂有“私人领地”的标志牌,防止外人闯入。
至于第二条,艾迪科特是故意闯入的无疑,而且是蓄意谋杀,并且已经开始了实际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陈默是不需要多此一举进行警告的。
难不成还得冒着弹雨探出头,高喊一句,滚出去!?
而第三条,陈默当时虽然在防弹车里,防弹车的防御能力也很强,但对方的确正在使用步枪向他发动攻击,而且防弹车并不是绝对安全,在持续攻击下早晚是会被攻破的。
所以就算陈默当时驾驶的骑士越野车的确防御力超群,他也还是处于危险之中,有权利进行致命性反击,击杀袭击者。
这也是陈默故意引导艾迪科特他们将袭击地点换成他的庄园里的原因,为的就是在这里将他们一窝端!而且还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按照他们原本的计划,陈默在公司门口受到攻击,而他完全可以直接开车逃离的情况下,他是不能进行致命性反击的。
“城堡条款”在这里就不适用了,他自身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他是有“逃跑义务”的。
而换到庄园里就不同了。
陈默当时遇袭的位置刚好是在他的庄园大门内,属于他的私人领地内,所以他的“逃跑义务”可以被免除,适用前面提到的“城堡条款”。
虽然就实际情况来说,他的这片领地有些大,完全可以逃跑,但从法律上来说仍然没有任何问题,这里就是陈默的住所,他没有逃跑的义务!
最终也的确如陈默所料,警察到来后看了监控视频,当即便认定陈默是正当防卫,做了个笔录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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